微信朋友圈谣言的冷思考
关于网络谣言的几点思考

20208News Dissemination新闻传播这几年,由于现代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智能手机的普及,谣言不再单纯地依靠口口进行小范围地传播,大多通过网络平台传播出去,这样一来,谣言的散布传播范围以及速度和以往相比,均有了大幅提升。
同时,很多网民通过网络渠道实现了随时随地表达自己对某一公众事件看法的舆论监督的权利,这使得网络舆论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因此,如何遏制网络谣言,减少其造成的负面影响,需要我们认真思考,找出可行的对策。
一、网络谣言的特征由于在网络平台上所有人都能自由发声,导致网络谣言比传统谣言呈现出更加多元复杂的状态,其中有两个重要的特点:一是谣言传播的速度快。
借助网络这个高科技平台,网络谣言像插上了翅膀,可以飞一般地迅速到达全国所有有网络覆盖的地区,这是以往任何传统的方式都不能相提并论的[1]。
二是带来的影响恶劣。
由于传统谣言受到传播途径的限制,传播范围很小,覆盖面很窄,往往只是在某一个固定的区域内进行,影响程度受限,而网络谣言不一样,它传播起来,能以很快的速度瞬间抵达全国各地区,只要网络能覆盖的区域都难逃脱其辐射,所以由此产生的影响可想而知会有多么恶劣,如若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很可能给个人、企业、政府或者社会造成不可预估的、甚至难以挽回的损失[2]。
这主要是因为,网络谣言的内容冲击力强,对网民有较大的吸引力。
同时,相比以往“口说无凭”的谣言,网络谣言的内容更加真假难辨。
大家都知道,网络谣言往往附带着一些真实的图片、音频、视频,通过张冠李戴将其作为“真新闻”的证据,使谣言的真假性变得暧昧难分,让网民难以辨别真假,加之网络上可以采取匿名传播的方式,网民往往在没有认真思考的情况下就有意无意地进行了二次传播,所以传播速度很快。
其次,还因为网络谣言涉及面广,上至某些突发性公共事件,下至针对个人的流言蜚语,从政治到生活,从军事到经济,每当一些公众关注度高的事件发生时,网络谣言也几乎都是接踵而至。
谣言中的社会负面情绪与理由给定探究——以微信朋友圈为例

收稿日期:2020-12-28基金项目:岭南师范学院201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新媒体事件中谣言的社会情绪及其传播影响研究”(WY1824)。
作者简介:解迎春,男,岭南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网络与新媒体系讲师,主要从事新媒体与社会发展研究。
谣言中的社会负面情绪与理由给定探究———以微信朋友圈为例解迎春(岭南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广东湛江524048)摘 要:本文通过对近5年微信朋友圈十大谣言的分析发现,新媒体环境下谣言已成为公众情绪宣泄的一种替代表达,主要体现为恐惧、焦虑等社会情绪借助谣言被宣泄和释放,怨恨、愤怒、不满等社会情绪借助谣言被唤醒和放大。
人们相信谣言时的理由给定是一个社会过程,惯例、故事、准则和专业表述等理由给定类型在谣言的具体内容里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体现。
人们选择相信谣言,不仅在于谣言调动了社会情绪,也在于人们在这些谣言中找到了相信的理由。
谣言中的社会情绪是新媒体治理的一种可能资源,及时疏导社会负面情绪有助于新媒体谣言的治理。
关键词:新媒体环境;谣言;社会负面情绪;理由给定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21)06-0023-04 当前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活动将社会情绪纳入传播框架的数量和规模正在急剧扩张,社会情绪及其疏导因此成为新媒体治理的重要议题之一。
社会情绪的宣泄往往与多种话语形式相伴而生,谣言便是其中一种较为常用的话语形式。
新媒体赋予了公众更多信息表达的权力,其后果之一便是谣言呈现出爆炸式增长之势。
一旦与人们共同的社会情绪,尤其是社会负面情绪形成共振,谣言便会成为公众宣泄情绪的替代表达,形成更加快速的传播速度和更为深远的传播影响。
本文以微信朋友圈作为新媒体的具体使用环境,分析了近5年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的朋友圈十大谣言所折射出当前存在的主要社会负面情绪,探究人们选择相信这些谣言时的理由给定类型,以期更好地理解新媒体环境下谣言产生、传播与接受的内在逻辑,以此更有针对性地疏导社会负面情绪。
对网络谣言在微信朋友圈中传播的分析

□孙旭雯
【摘 要 】进 入 移 动 互 联 网 时 代 后 ,微 信 和 微 博 逐 渐 成 为 智 能 手 机 最 常 用 的 两 大 社 交 应 用 软 件 , 它 们 向 用 户 提 供 快 捷 沟 通 渠 道 和 海 量 信 息 的 同 时 ,也 夹 带 着 很 多 网 络 谣 言 ,这 一 现 象 在 微 信 朋 友 圈 中 尤 为突出。网 络 谣 言 不 仅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了 用 户 正 常 的 生 活 ,甚 至 还 影 响 了 社 会 的 稳 定 。本文就 网络谣言在微信朋友圈中的传播进行简单分析。
, 对网络谣言进行辟谣, 取
, 网络谣言在朋友圈中传主
的
。 中这种行为的 就 利 大 V 在 心
网 , 一个微信 在 朋 友 圈 中
网络谣
中的权威性以及微自身具的大众传
40
2017.12
3.受众的心理倾向。在自媒体时代,人人均有言论自 微信朋友圈的继续传播。
由 ,因 此 越 来 越 多 的 人 渴 望 通 过 微 信 朋 友 圈 去 对 高 网 络 素 养 。微信
为网络
意识形态,以此来抗衡传统话语权遭受控制的信息不对 谣 言 传 的 主 体 , 角 度 言 ,微信
化网
称 ,窥探社会中的不透明和阴暗面。这种极端的大众文 络 传统正 的
。对于微信 ,自身首
化 倾 向 ,容易滋生一些民粹主义行为,以至于网络谣言 先 会理性
自己的 和 。不
群
出 现 在 朋 友 圈 ,便 有 大 的 众 自
,
体 , 均拥有着自己 的 利 益 诉 求 ,对于微信 群体
网络谣言的
。站在受众的心理因素角度 言同样如此。对 此 ,微信
传播谣言的反思书

传播谣言的反思书传播谣言的反思书1. 引言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谣言的传播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
社交媒体和互联网的发展赋予了每个人发布和分享信息的能力,然而,这也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出现,其中之一就是谣言的传播。
传播谣言不仅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还容易导致公众产生恐慌、误导和不必要的争议。
本文将深入探讨传播谣言的原因,对其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反思。
2. 传播谣言的原因2.1 缺乏准确信息的需求在人们渴望了解真相和最新信息的谣言填补了信息真空带来的不确定感。
一些人追求特别、独特和吸引人的信息,而非事实真相。
这导致了传播谣言的助长。
2.2 获取社会认可和关注当人们发布和传播谣言时,往往希望引起他人的关注和认可。
社交媒体的点赞、分享和评论功能给了人们机会获取他人的关注和赞同,这成为了许多人传播谣言的动力。
2.3 心理需求的满足人们传播谣言也可能是为了满足个人的心理需求,例如满足好奇心、探索未知和获得权力感。
谣言传播时所带来的刺激和成就感,会导致人们更愿意继续传播。
3. 传播谣言的影响3.1 社会恐慌和混乱对于一些重大事件和突发状况,谣言的传播可能导致公众恐慌、紧张和混乱。
缺乏准确的信息会加剧人们的不安感,可能导致不合理的行为和决策。
3.2 群体信任的破坏传播谣言不仅会损害个体的声誉和信誉,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信任。
当人们意识到某个信息是谣言后,他们往往会对其他信息持怀疑态度,甚至对媒体和机构的声誉产生质疑。
3.3 信息真实性的质疑谣言的传播会导致公众对信息真实性产生质疑。
人们难以判断信息的真假,容易被不实信息误导,造成错失重要信息的风险。
4. 反思传播谣言4.1 提高公众的媒体素养公众需意识到媒体报道和网络信息的价值和局限性。
提高公众的媒体素养有助于辨别虚假信息并对其加以质疑,减少谣言的传播。
4.2 加强监管和打击谣言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措施,加大对谣言的打击力度。
通过加强立法、加强合规监管和打击谣言的行为,可以减少谣言传播的频率和影响。
用微信传违法案例心得体会

用微信传违法案例心得体会微信作为一款社交软件,成为了现代人交流、分享信息的重要工具。
然而,随着微信的普及,也出现了一些违法案例,例如诈骗、传播淫秽信息以及散布谣言等。
通过了解这些违法案例,我深刻认识到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秩序的重要性,并对如何正确使用微信进行了深入思考。
首先,诈骗是微信上最常见的违法行为之一。
骗子通过制造假身份、虚假信息等手段,诱骗他人提供个人敏感信息或转账汇款,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这种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和心理损失。
在我看来,避免成为诈骗的受害者需要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虚假承诺,同时应该通过多渠道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避免被骗。
其次,微信还存在传播淫秽信息的问题。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的隐私聊天功能,向他人发送淫秽、色情的文字、图片或视频,破坏社会的道德风尚和公序良俗。
这不仅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也严重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认为,作为微信用户,我们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不传播、不接收任何淫秽信息,并在发现相关情况时及时举报,维护一个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再次,微信也被滥用为散播谣言的媒介。
谣言有时是因为个别人的无知或恶意捏造,经过社交媒体的传播后往往误导大众,导致舆论的偏颇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对此,我认为我们每个微信用户都有责任用正确的信息引导和呼吁,不随意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同时也要培养自己的辨别能力,以避免被谣言所欺骗。
在面对这些违法案例时,我意识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不能推卸。
首先,我们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不为了一时的便利而违法。
其次,要保持警惕,不因好奇心或其他动机而轻信陌生人的诱导,避免落入骗子的陷阱。
此外,我们还应该积极发挥自己的社会责任感,通过举报违法行为、传播正确信息等方式,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通过对微信违法案例的学习和思考,我认识到在信息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正确使用、规范管理社交软件的重要性。
只有坚守法律底线,正确引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使微信这一社交工具更好地造福于人们,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后真相”时代微信谣言传播特征探究

“后真相”时代微信谣言传播特征探究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微信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成为了新闻、信息的主要传播平台之一。
然而,如今社交媒体上谣言、假消息泛滥,给社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本文将探究微信谣言的传播特征,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应对。
一、微信谣言的特征1、速度快:微信可以快速地传递信息,而谣言的传播速度快,甚至已经超过了事实的传播速度。
部分用户缺乏判断力和辨别能力,导致谣言传播速度更快。
2、主观性强:微信用户往往只看到自己的朋友圈或群组,容易受到主观影响,产生偏见。
这样,向更多用户传播谣言便更容易。
3、信息量大:谣言总是会附带大量信息,使其看起来逼真可信。
再加上微信用户往往没有时间花更多时间去核实,这就给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有利条件。
4、情感性强: 微信是一种情感性传播方式,谣言几乎总是与情感相关,对人们的心理产生强烈的影响,更容易被广泛传播。
二、应对微信谣言的对策1、加强传媒监管:政府和传媒机构应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明确的惩罚措施,严厉打击谣言传播者和恶意制造者,使谣言传播者感到恐惧,遏制谣言的传播。
2、扩大信息传播的透明度:传媒机构应该加强公信力,确保传播真实、准确的信息,加强信息的来源分析与核实。
此外,公众也需要理性地接受信息,增强自己的信息筛选能力。
3、提高公众的媒体素养:对媒体素养进行培训和宣传,让公众更加了解媒体消息的真实性,并尽力将假消息迅速传递给其他人,防止假信息的传播。
4、加强科学宣传与教育:科学宣传和教育的开展,帮助公众认知和正确的看待一些问题,让他们有足够的知识储备来判断信息的真实性。
结论:微信是信息传播的工具,它方便了人们的社交和沟通,但也带来了一些谣言的问题。
为了避免谣言的传播,我们必须从多个层面进行控制和防止,包括从加强监管和规范、提高公众素养、加强科学宣传等方面入手。
这样才能更好地止于谣言的传播。
关于谣言的一点思考

关于谣言的一点思考谣言在当今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它可以在几秒钟之内通过社交媒体在全世界的每个角落传播,成为了一种相当广泛的存在。
它也可以影响一个人的思想,以及一个组织或一个国家的思想,产生巨大的影响力,这就是谣言的真正实力所在。
谣言是一种不实的低信息,它不仅会给一个人带来负面影响,而且还会影响社会,尤其是被谣言所传播的社会问题,从而产生恶劣的影响。
尽管谣言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但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谣言的蔓延速度变得更快、更广泛,这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问题。
关于谣言的真实性,有不少讨论,大家都担心谣言可能会带来不良后果,对此争论激烈。
尽管这种尖锐的矛盾可能会持续很长时间,但是从一般而言,人们似乎都同意一点,那就是谣言确实具有潜在的危险性,有着可怕的影响力。
谣言有着很大的影响力,有可能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这也是为什么要特别重视它。
一般来说,“停止谣言”是所有人主动去实施的,而不是政府来禁止的。
首先,每个人都有责任去传播正确的信息,而不是谣言,当我们发现谣言时,应该尽快纠正它。
此外,社会各界的资深者应该多发表一些文章,来引导思想,引导大家正确的去看待一些事情,而不是受到谣言的污染。
其次,发布谣言的渠道也应该加以抑制。
在社交媒体上,应该加强对不规范内容的管理,以及对谣言和虚假信息的严惩。
并且,在传播有关谣言的信息时,应遵守一定的标准,谨慎传播,确保传播的只是正确的信息。
最后,除了一般民众应该注意到的问题,政府也应该重视这个问题,加大对谣言的管控力度。
通过政府的努力,不仅可以出台一些法律和政策,来抑制谣言的传播,而且还可以提供更多的官方信息,用来反击谣言,以期消除影响,保护公众的利益。
总之,就谣言这个主题来说,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都要予以重视,谨慎处理,要对谣言的影响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从而提升自己的思想意识,判断力以及实际行动。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社会不会因谣言而受到严重的影响。
网络谣言刑法规制的冷思考

救 办法 , 到刑 法典 或新 的镇 压性 法令 。但是 , 想 即使这种
不会 导 致禁 止 对 社 会 有利 的行 为 .不会 使 国 民 的 自由 受 到不 合 理 的 限制 ;四是 对 这 种 行 为 能够 在 刑 法 上 进
药 。对 此 , 菲利早 就 指 出 , 罚 的效力很 有 限这一 结论是 刑
后盾 法 、 障法 的地 位 , 保 必须 具 有谦 抑 性 。 只有 当制 造 、
散布 网络谣 言 的行 为达 到 下 列 条 件 时才 能 作 为 犯 罪论
处 : 是 这种 行 为 不 管从 哪 个 角 度 而 言 。 法 益 的侵 犯 一 对
性都 非 常严 重 . 且 绝大 多 数 人 不 能容 忍 . 主 张 以 刑 而 并 法进 行 规 制 :二 是 适用 其 他 制 裁 方 法不 足 以抑 制 这 种
行为 . 足以保护法益 : 是运用刑法处罚这种行 为 , 不 三
事 实强 加 给我 们 的 ,在 犯 罪现 象 产生 和增 长 的时候 , 立
即法 益保 护 机 能 与人 权保 障机 能 。 谓 法 益保 护 机 能 , 所
是 指 刑 法具 有 保 护 法益 不 受 犯 罪 行 为侵 害 与 威 胁 的机
能。 所谓 人 权保 障机 能 , 指 刑法 具 有 保 障公 民个 人人 是
权不 受 国家 刑 罚 权 不 当侵 害 的机 能 。刑 法 的法 益保 护 机能 主 要依 靠 刑 罚 的 宣示 与 适 用 来 实现 ,而 人 权保 障 机能 则 主要 依 赖 限制 刑 罚 的适 用 而 实现 。 易言 之 , 刑罚 的适 用 与保 护 法益 成 正 比 , 与人 权保 障成 反 比 。 如何 既 最大 限 度地 保 护 法 益 .又 最 大 限 度地 保 障人 权 就成 为 刑法 理 论研 究 中的一 道 难 题 。 对此 , 者 同 意张 明楷 教 笔 授 的观 点 。 法在 一 个 国家 的法律 体 系 中 处 于补 充 法 、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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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谣言的冷思考微信似乎正在重构我们很多人的生活方式!捧着手机、盯着微信、表情或呆或乐或萌成为了很多人最常见的状态,人们深深爱上了微信!远隔万里的人,只要想念,便可以时刻嘘寒问暖相伴左右;多年无联系的老相识,只要仔细,就可以突然冷不丁的在某个朋友圈点赞党中被发现;原本各种不对称的信息,只要你想,都可以轻而易举的从朋友的朋友中获知;各种优雅美丽的图片、唯美动人的语句、幽默风趣的小文、严谨专业的著作、时尚灵动的广告,在微信里全部应有尽有,人们确实感受到了便捷和实惠!同时,微信的某些方面也让大家头疼不已。
作为一种社交公具,微信号从来都不是孤立的存在,每个人的朋友圈都或多或少与他人有着关联。
按照著名的人际交往理论,只要通过6个人,你就能找到任何一个你想找的人,那么,通过6个人的朋友圈,你会发现什么?在朋友圈密密麻麻的关系网里,有人曾调侃,如果说微博的“三宝”是“转发、滴蜡和祈祷”,那么微信朋友圈的“三宝”非“谣言、代购和鸡汤”莫属。
除开各种千变万化真假难辨的商业代购、广告宣传,微信朋友圈不时发生的传谣事件就是最令人厌烦的事情,不仅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也损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出于各种目的,利用微信朋友圈制造大量的谣言以及低俗无趣、蛊惑人心的言论、图片、视频进行传播,使微信不可避免地成为谣言传播的第一网络阵地。
一、万达集团因谣言提讼近期,因为某微信公众号冒用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名义发布不实信息,万达集团向北京市法医提起诉讼,索赔1000万元。
据报道,被诉账号主推企业经营管理、成功案例分析、商业最新资讯、营销策略等文章,其发布的内容头条基本被王健林、马云、王石及董明珠等商界大佬的文章“承包”,阅读量都较大。
乍一看这些文章确实很吸引眼球,可是冷静下来想想,这些商界大佬,真的就如此缺这些“被承包的头条”吗?实际情况可能都经不起较真。
谣言止于诉讼,本次提讼不仅仅是打击了这次谣言的发布者,也为广大在微信上发布信息的人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提醒微信朋友圈看客们注意甄别消息。
按照万达集团负责人的说法:提起诉讼不仅是为了维护企业自身正当权益,以正视听;同时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警示那些没有底线的网络媒体,净化网络风气。
上述谣言因为有了大佬的重视才得以明示天下,而更多的谣言在朋友圈泛滥成灾,无力识别的大家即使再漠视,也偶有中招相信的时候。
朋友圈谣言亟待净化,亟待微信平台管制,亟待发布者自律,亟待国家法律的管制与规范。
二、三个曾经在微信朋友圈广泛传播的谣言谣言是指捏造、虚构、没有事实根据的谎言。
微信朋友圈成为谣言重灾区是不争的事实。
中国社科院等相关研究单位曾发布2015《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在600多篇被举报的“谣言”文章中,食品安全、人身安全分别占四成之多,疾病相关、健康养生、防骗、金钱、亲子等话题紧随其后。
以下仅列举三个被传播的最为广泛的谣言,希望大家面对各种流言蜚语,可以产生免疫力。
(一)电话错输密码锁定骗子银行卡朋友圈谣言:一旦不小心给骗子的银行卡汇了款,只要打电话给汇款银行,按语音提示进入查询系统、输入对方卡号,在系统提示输入密码时,故意连续3次输错密码,就可以冻结骗子的账户,使其无法把钱提取或转走。
事实真相:中行、建行的客服人员均表示,如果是电话银行连续输错几次密码,电话银行渠道是被锁住了,但是只要输入正确的取款密码,照样可以在ATM 机上取款。
(二)发票不索,税收骗走朋友圈谣言:一定要向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等洋快餐店索要发票,我们不要发票就会让他们掠走20亿元的税收。
事实真相:这是打着爱国旗号的谎言,其实对于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这样的洋快餐店,国家监管一向很严,他们的收款机器自带计税功能,不管你要不要发票,他们都会交税。
(三)土地补偿新标准,好多人要发财朋友圈谣言: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取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大家可以看一看。
小伙伴你家的地被收了补助了多少钱?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事实真相:一些个人自媒体平台为了吸引眼球,将2014年的某个不论事实真相的网络汇总,改头换面标注成了2015年的文件,严重扰乱了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该文件没有任何发文政府机关,没有文号,没有具体发文时间,补偿具体金额清清楚楚丝毫不考虑各地的实际区别,这样的伪文竟然在搜狐焦点网以及其他各大论坛广泛传播,而且某微信公众号在近年11月初又拿出来造势宣传,扰乱民心,给原本就不安定的政府拆迁补偿工作雪上加霜。
三、朋友圈谣言的目的与种类有人根据谣言制造者的目的,将朋友圈谣言分为如下四类:(一)为了吸引眼球引起更多人对自己账号的关注。
有的谣言制造传播者本身是某些社交平台账号的创建者或管理者,不惜转发明显的谣言甚至编改信息予以发布,造成了更多人对谣言的传播。
(二)为了恶作剧或者报复。
有的谣言传播者先是看到了别的网络谣言,然后便进行了改编再传播。
更有甚者在传播谣言时,存在报复他人的心理,他们故意留下别人的电话和各种私人信息,给他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骚扰。
(三)主观臆断。
还有的谣言发布者,在一些事发现场看到一些纠纷或冲突后,并未经过核实便主观臆断地将之想象成为某某骇人听闻的事件,在网络上传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四)随手转发。
还有更多的网友,是在看到这些谣言后,出于对好友的信任和对其他朋友的提醒,将这些谣言信息进行转发。
“我把你当成朋友,但你把我当成了资源,甚至当成了欺骗或诈骗的帮凶。
”对于朋友来说,确实有些许悲凉!微信朋友圈确实改变了圈子文化,便利了人们接受信息的渠道,可惜多数人都缺少识别信息真伪的慧眼,总会不时中了某些谣言制造者的圈套,令人防不胜防啊!四、法律如何整治朋友圈谣言呢?转发有危险,点赞需谨慎!不做谣言制造者的同时,大家千万不要一味转发,成为了谣言的传播者。
网络谣言的制造者、传播者,根据现有法律规范,应该根据具体情形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刑法的威慑力编造虚假信息的人其实可能构成犯罪!2013年9月,“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入罪标准。
今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开始正式实施。
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朋友圈谣传最高可判7年!今后在微信、微博上发布关于险情、疫情、警情等消息前,一定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三思而后行。
(二)民法的巨额侵权赔偿金等民事责任朋友圈转发虚假信息确实可能摊上大事儿,并让你赔的血本无归。
万达集团的本次提讼,1000万元,就是个很鲜明的例子。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或组织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希望广大被侵权的人士都毫不手软的拿起法律武器,争取应有的尊重和权益,促进网络环境的净化。
有热心好事者归纳了《朋友圈垃圾文章的12种标题》,第一种就是拿各种大佬或成功人士的观点/忠告/格言等说事的。
这些标注成功人士名字的标题,令很多追逐成功的粉丝趋之若鹜,毫不犹豫就点击浏览了,而往往成功人士太忙,这种标题下的内容多数可能是虚假的。
如果是虚假,就是侵犯了成功人士的人格权,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应该承担相应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相关民事法律责任。
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你赔的起吗?(三)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列举一个最近遭到行政处罚的例子。
今年国庆节刚过完,湖北恩施人的朋友圈突然出现了一条《恩施三岔大批病羊肉流入恩施市场》的消息在朋友圈疯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恩施人的正常生活,对羊肉是敢想不敢吃了,引发部分市民恐慌。
此条微信的突然出现引起了恩施市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力以赴调查病羊肉的问题,对三岔山羊养殖地进行紧急病情防疫,避免出现病羊事情的发生。
恩施警方快速侦查,经确认属于谣言后,警方在相关时政新闻栏目中刊载《微信中‘恩施三岔大批病死羊流入市场’纯属谣言》的辟谣信息,使得谣言最终得到有效遏制。
同时,对违法行为人颜某处以治安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对10余名转发信息的违法行为人均予以口头警告。
网络谣言千变万化,调查、排除谣言以及打击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重任沉沉的压在公安机关头上,被行政拘留、罚款、警告的例子举不胜数。
由于多数谣言都没有明确的被侵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并不明显,在没有触犯刑法之前,在没有侵犯谁的民事权益之前,警方的严厉处罚为我们的网络环境提供了强力保障。
五、我们该如何面对朋友圈信息呢?以前打开微信朋友圈,我们看到的更多是晒心情、晒食物、晒旅游、晒小孩照片等信息。
而如今,似乎敢晒的真实信息越来越少,几乎每个人的朋友圈都充斥着各种买卖信息、广告资讯、评论软文等,特别是对一些社会敏感热点问题,故意借题发挥,炮制谣言,误导民众,造成社会恐慌和公共秩序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