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管理规定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涉密信息的保护工作,保障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规范涉密人员的保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涉密人员,在涉密工作中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涉密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涉密信息的安全。
对于工作单位的涉密信息,应当严格保守,不得泄露。
第四条涉密人员应当具有政治清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涉密人员在担任涉密工作之前,应当接受国家安全机关的审查。
第五条涉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保密意识,能够正确处理涉密信息,保护国家机密的安全。
第六条涉密人员应当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配合做好涉密信息的保护工作。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严重者将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八条涉密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国家机密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提供、传递涉密信息给非关联人员。
第九条涉密人员应当加强保密意识,保证涉密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和利用。
第十条涉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保密培训,了解国家涉密信息的分类、保护办法和处置流程。
第十一条涉密人员在处理涉密信息时,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进行保护,不得私自复制、传输或者存储涉密信息。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应当主动报告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的涉密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对其涉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实提供涉密信息。
第三章保密管理第十四条各级涉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机制,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涉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信息的存储和传输机制,加强对涉密信息的保护和监控。
第十六条涉密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保密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七条涉密单位应当建立涉密人员档案,对其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并处理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行为。
第十八条涉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涉密泄露事件,保障国家涉密信息的安全。
涉密人员管理规定_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人员管理规定_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保密资格的涉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涉密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制度,忠诚于国家和人民,维护国家机密的安全。
第四条涉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保密意识,具备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涉密人员的审查核定第五条涉密人员经过严格审查核定,取得相应的保密资格和证书,才能从事与国家秘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涉密人员的审查核定程序包括初审、面试和终审,拟定审查核定表,并报上级保密机关审批。
第七条涉密人员的资格和证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更新和复审,确保人员的保密适格性。
第八条涉密人员在审查核定期间,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界泄露有关审查核定的内容。
第三章涉密人员的组织保密工作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的组织保密机构,明确保密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公司应当为涉密人员提供保密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涉密人员的保密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对相关信息进行分类、分级、存储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涉密人员的保密审计,查验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保密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及时向涉密人员提供保密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保障人员的知情权。
第四章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第十四条涉密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传播或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第十五条涉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使用或者外传与其工作有关的机密文件和资料。
第十六条涉密人员在离岗期间,应当妥善保管与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设备,保证不被他人窃取或者利用。
第十七条涉密人员对于已经泄露的秘密,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保密机关,协助调查和取证工作。
第五章涉密人员的保密奖惩第十八条对于涉密人员在保密工作中的突出贡献和表现,公司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于涉密人员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司也可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涉密人员在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涉密人员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涉密工作的各类人员,包括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第三条涉密人员在岗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审查,确保政治素质过硬;2. 强化培训,提高保密意识;3. 定期检查,落实保密责任;4. 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涉密等级。
第二章任职与审查第四条涉密人员的任用、聘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保密意识符合要求。
第五条涉密人员的审查内容包括:1. 个人基本情况;2. 家庭成员情况;3. 主要社会关系;4. 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交往情况;5. 保密意识、保密知识和保密技能。
第六条涉密人员的审查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共同完成,审查结果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
第三章保密教育培训第七条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提高保密意识。
第八条培训内容包括:1. 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2. 国家秘密的密级划分、保密期限和保密范围;3. 保密技术防护措施;4. 失泄密案例警示教育。
第九条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在岗管理第十条涉密人员在岗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涉密人员应定期参加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应按照保密要求,妥善保管涉密文件、资料、设备等,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应按照规定范围使用涉密信息,不得擅自扩大涉密信息的使用范围。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调离涉密岗位时,应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
第五章脱密期管理第十五条涉密人员辞职、调动或退休后,应按照规定进行脱密期管理。
第十六条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具体期限由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涉密人员管理规定

涉密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密人员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
第三条涉密人员管理应当遵循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保密办负责涉密人员保密教育与管理工作;各有关处室负责人对本单位涉密人员施行日常监管。
第二章涉密人员界定第五条根据涉密人员掌握、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程度,划分涉密人员类别。
一、在涉密岗位上管理、掌握或者经常处理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二、在涉密岗位上管理、掌握或者经常处理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或者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三、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六条凡拟进入涉密岗位、从事涉密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先审查、后使用”的原则,事先由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任何人员未经涉密资格审查,不得从事涉密岗位的工作。
对境外人员和海外回归人员拟从事涉密岗位工作的审查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对涉密人员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
第八条涉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四、忠诚可靠, 责任心和事业心强;五、具有涉密岗位要求的工作素质和能力;六、无其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利益的倾向。
第九条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程序一、各涉密单位依据涉密人员的岗位提出涉密人员名单,并填写《涉密人员资格审查表》;二、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查;三、机关保密委员会审批;四、保密办备案第十条涉密人员因涉密岗位发生变动,其涉密类别也应随之变更,并按照涉密岗位和涉密类别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涉密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涉密人员岗位和涉密类别审定后,所在单位要及时告知本人,并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涉密人员管理规定(完整版)

涉密人员管理规定涉密人员管理条例一、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
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三、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四、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
五、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
六、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七、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
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八、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
九、本制度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在网络维护管理过程中涉及国家和企业保密工作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成立*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组织落实各项保密工作。
第二章保密工作基本原则第四条 *的保密工作由*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
保密工作将认真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第五条 *全体员工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
各单位和各职能管理部门负有具体落实保密工作的责任。
保密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教育、管理,并对各部门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和全体员工通过保密教育,必须自觉树立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务必做到: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准利用工作中的便利条件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六、不准在电信业务、公务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七、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八、不准在公共场所议论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九、不准在非保密本上记录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十、携带秘密载体(如:记录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外出时,不得违反保密规定;第六条员工凡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丢失秘密载体的,视其情节和后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则和公司有关规定将给予泄密者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单位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涉密人员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涉密人员。
第三条涉密人员管理应当遵循“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全程监督、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涉密人员分类与确定第四条涉密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核心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程度深、事项多、期限长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重要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一般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确定涉密人员应当按照以岗定人的原则,先确定涉密岗位,再根据岗位涉密程度确定涉密人员。
第六条单位人事部门应当会同保密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情况,确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名单,并报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三章涉密人员审查与上岗第七条对拟进入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个人身份、政治表现、工作经历、社会关系等。
第八条审查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部门组织实施。
审查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经审查合格的涉密人员,应当接受保密教育培训,并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其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第十条涉密人员上岗前,单位保密工作部门应当向其告知涉密岗位的保密要求和工作纪律。
第四章涉密人员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涉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保密工作条件;(二)参加保密教育培训,了解保密工作形势和要求;(三)对本单位保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单位保密制度;(二)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三)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涉密载体和设备;(四)发现泄密隐患或事件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泄密扩大。
第五章涉密人员日常管理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对涉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建立涉密人员管理档案,记录其基本情况、涉密岗位变动、保密教育培训、保密考核等情况。
2024年涉密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涉密人员管理制度一、涉密人员和脱密期未满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因私出国、出境。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因私出国、出境的,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须向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提出申请,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双兴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涉密人员因调离涉密岗位转入非涉密岗位、调出单位退体,以及涉密人员所在的涉密岗位变更为非涉密岗位、担负的临时涉密工作结束不再承担涉密任务等原因脱离涉密岗位,应根据其涉密等级办理相关脱密手续,明确相应的脱密期限,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脱离涉密岗位的人员在脱密期限内能够继续履行有关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并对担负涉密工作期间掌握知悉、管理的国家秘密继续承担相应的保密管理责任。
三、涉密人员的脱密期限根据其涉密等级和所承担涉密任务的保密需要综合确定。
分别为:核心涉密人员____年;重要涉密人员____年;;一般涉密人员____年。
脱密期起始时间自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算。
脱密期限结束,脱密期自行解除。
四、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时,应清退其保管和使用的涉密载体及相关物品,未经批准,严禁私自销毁或做其他处理。
五、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脱密期手续:1、拟脱离涉密岗位的涉密人员填写《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审批表》,并报所在部门履行审批程序2、经由涉密人员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提出意见,保密工作组核准,保密工作组领导审批后,由双兴镇保密工作组负责告知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仍须履行的保密义务及责任,签《涉密人员离岗保密承诺书》。
六、脱离涉密岗位的人员,持经双兴镇保密工作组领导批准的《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审批表》和已签署的《涉密人员离岗保密承诺书》到双兴镇政府办理相应手续,履行脱密期管理措施。
七、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外商独资企业工作。
八、涉密人员退休,由其所在部门及保密工作组负责做好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工作。
九、涉密人员在脱密期期间,必须遵守各级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担负涉密工作期间掌握、知悉、管理的国家秘密继续承担相应保密责任,并禁止以任何形式再次接触由双兴镇人民政府管理的国家秘密。
央企涉密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央企”)涉密人员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央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央企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包括直接接触、知悉、处理、使用国家秘密的在职人员。
第三条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二)分类管理,根据涉密程度和岗位特点实施差别化管理;(三)责任明确,涉密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四)教育与培训相结合,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涉密人员选拔与任用第四条涉密人员的选拔与任用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一)资格审查。
对拟任涉密人员应当进行政治审查、信用审查和保密审查,确保其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保密意识强。
(二)岗位培训。
对新任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法律法规、保密知识和保密技能的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三)签订保密协议。
涉密人员应当与所在央企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涉密人员保密教育与培训第五条涉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一)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政策;(二)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三)涉密信息系统和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四)涉密文件、资料、物品的保管与销毁;(五)保密事件的处理。
第六条涉密人员培训应当根据不同岗位和涉密程度,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效果。
第四章涉密人员保密行为规范第七条涉密人员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行为规范:(一)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窃取、擅自复制、传播、携带国家秘密;(二)按照规定使用涉密信息系统和设备,不得将涉密信息存储在非涉密设备上;(三)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涉密文件、资料、物品;(四)不得在社交场合谈论国家秘密;(五)离职时,按照规定办理保密手续,不得擅自带走涉密文件、资料、物品。
第五章涉密人员监督管理第八条涉密人员监督管理应当实行以下措施:(一)建立涉密人员档案,记录其保密审查、培训、考核等情况;(二)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对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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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XXXXXX公司
涉密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XXXXXX公司涉密人员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的管理。
附件:1.XXXXXX公司涉密人员审查表
2.XXXXXX公司涉密人员审批表
3.XXXXXX公司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
4.XXXXXX公司撤销(变更)涉密人员
审批表
5.XXXXXX公司涉密人员离岗保密承诺书
6.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XX年X月XX日
XXXXXX公司涉密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规范公司涉密人员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涉密人员管理实行“谁审查、谁管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保密责任制。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全体涉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涉密人员范围和分类
第四条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管理、掌握、知悉或经常接触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人员。
涉密人员涉密程度的深浅,涉密事项的多少可以分为重要涉密人员(即机密级)和一般涉密人员(即秘密级)。
第五条重要涉密人员是指经常接触机密级事项,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其所掌握的秘密一旦泄露,将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具体范围包括: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各部门掌握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管理等生产和技术主要负责人;涉及公司的计划、设计、生产、经营、财务、保密等管理部门负责人;机要、密码管理人员和涉密资料、档案、信息网络的主要管理人员;其他经常接触机密级国家秘
密的人员。
第六条一般涉密人员是指除重要涉密人员外产生、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国家秘密事项和公司商业秘密人员,其所掌握的秘密一旦泄露,将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以及公司造成一定损害。
具体范围包括:生产、试验和管理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一般工作人员;经常接触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其他工作人员;经常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的工作人员。
第三章涉密人员管理
第七条涉密人员管理部门职责
(一)涉密人员日常管理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保密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
(二)涉密人员的资格审查、涉密人员保密协议的签订、涉密人员的离岗保密承诺书及其脱密期管理等由党委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
(三)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及外委协作等保密审查由所在部门负责,并报保密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涉密人员管理程序
(一)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由所在部门填写《XXXXXX公司涉密人员审查表》(见附件1),初审后报保密办公室复审合格后进行保密教育,填写《XXXXXX公司涉密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按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二)涉密人员必须具备良好政治素质,作风正派、历
史清楚,遵纪守法,责任心和事业心强。
(三)经确定的涉密人员,必须签订《XXXXXX公司保密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涉密人员、人力资源部、保密办公室各存一份。
(四)当涉密人员在工作中所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升高或降低,需要调整涉密等级或离开涉密岗位,必须填写《XXXXXX公司撤销(变更)涉密人员审批表》(见附件4)办理撤销或变更手续,同时签订《XXXXXX公司离岗保密承诺书》(见附件5),一式三份,涉密人员、人力资源部、保密办公室各存一份。
第九条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
(一)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前,应当将其保管和使用的涉密载体如数移交,不得擅自销毁或作其他处理。
(二)涉密人员因离岗、辞职或退休时需脱离涉密岗位,经所在部门提出,保密办公室审核和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同意后,保密办与脱密人员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流动或离退手续。
原则上一般涉密人员脱密期为1年,重要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2年。
(三)涉密人员在脱密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及上级有关保密管理和制度规定,并按要求接受保密教育和管理。
(四)涉密人员脱密期未满的,不得到境外机构、外国驻华机构、外商独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或者人员提供劳务、咨询或者其他服务。
对擅自到境外机构、外国驻华机构、外商独资企业工作的,一经发现所在部门须及时报告
保密办公室。
第十条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
(一)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应填写《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见附件6),经其所在部门同意后并对其进行行前保密教育,明确其应遵守的保密纪律。
一般涉密人员由保密办公室审批;重要涉密人员由保密委员会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国(境)。
(二)涉密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境)和出国(境)逾期不归的,所在部门须及时报告保密办公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按照职权利相结合原则,公司对涉密人员实行保密人员津贴制度。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保密管理制度,不得违反保密制度。
涉密人员违反保密协议或保密责任制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施,以前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
XXXXXX公司涉密人员审查表
备注:1.请用签字笔或钢笔正楷填写。
2.家庭成员填写本人的父母、子女。
3.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的,须如实填写,无单位的需填写现住址。
4.本表由人力资源部和保密办公室分别存档。
XXXXXX公司涉密人员审批表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所在部门保存,一份由保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XXXXXX公司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在岗期间知悉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
本人作出以下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公司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四、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严格执行《涉密人员保密行为十不准》。
五、自觉保护本公司商业(工作)秘密,及未公开的商业内部信息。
六、未经公司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本公司商业(工作)秘密内容的文章、著述。
若因个人行为造成泄密,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公司行政处罚。
七、有涉外婚恋行为或因私出国(境)定居,应事先主动向组织报告。
八、因私出境,须依照保密规定和按程序向本单位申报批准,未获批准前,不擅自出境。
九、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和法律后果。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公司保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和承诺人各留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上述所有条款本人已仔细阅读,明白无误,无任何异议。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XXXXXX公司
撤销(变更)涉密人员审批表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所在部门保存,一份由保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XXXXXX公司涉密人员离岗保密承诺书我了解有关保密法律制度,知悉应该承当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
本人庄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三、已全部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国家秘密载体,和原单位的商业(工作)秘密。
四、未经原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和套用涉及原单位的商业(工作)秘密和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五、在脱密期间,不受聘、受雇于境外及境外驻华机构、组织、企业、人员或为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保证不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以及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在脱密期间,本人因私出境须依照保密规定和程序申报,未经批准不擅自出境。
七、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服从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督。
八、自愿如实提供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及时告知原单位。
九、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和法律后果。
本离岗保密承诺书一式三份,公司保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和承诺人各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上述所有条款本人已阅读,明白无误,无任何异议。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备注:1.一般涉密人员由保密办公室审批。
2.重要涉密人员由保密委员会批准。
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部门保存,一份由保密办公室备案。
主题词:保密工作涉密人员管理规定通知XXXXXX公司办公室XX年X月XX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