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任用管理办法
人员任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员任用工作,确保选拔出德才兼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人才,提高公司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岗位的任用工作。
第三条公司人员任用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任用程序第四条人员招聘4.1 招聘计划: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招聘计划,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4.2 招聘方式:采用内部推荐、外部招聘、校园招聘等多种方式。
4.3 招聘流程:发布招聘信息、收集简历、筛选简历、笔试、面试、体检、录用。
第五条人员选拔5.1 选拔条件: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和经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5.2 选拔方式:根据岗位需求,采用笔试、面试、实操、心理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选拔。
5.3 选拔流程:发布选拔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心理测试、综合评定、公示。
第六条人员任用6.1 任用原则:根据选拔结果,结合岗位需求和员工个人意愿,实行双向选择。
6.2 任用方式:内部晋升、外部调入、试用、竞聘上岗。
6.3 任用流程:公示选拔结果、确定任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第三章人员考核第七条考核目的:全面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水平、综合素质,为人员任用、晋升、培训等提供依据。
第八条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第九条考核方式:定期考核、专项考核、民主测评、工作实绩考核等。
第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发展第十一条培训目的: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二条培训方式: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岗培训、轮岗培训等。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专业技能、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管理任用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管理任用办法一、总则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用工作,提高职务任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制定本办法。
二、职务分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分为高级职务、中级职务和初级职务。
高级职务包括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等。
中级职务包括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高级医师等。
初级职务包括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医师等。
三、职务任免程序(一)职务空缺职务空缺应当向全校公开宣传,招聘应聘者。
职务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职位的条件和特点,对各应聘者的条件进行比较评审,确定聘任人选。
(二)职务评审委员会本校职务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校外聘请的学科权威和技术专家组成。
(三)聘任程序1.本校招聘的应聘者根据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招聘考核后确定聘任人选。
2.校外聘请的人员,根据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参加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考核,确定聘任人选。
3.聘任人员的聘期由聘任单位根据聘任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四、职务评审的条件和方式(一)评审条件评审高级职务的应聘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或多项:1.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在业内享有很高的声誉。
2.具有硕士学位和长期从事业内工作,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多项国际、国内论文发表经验,或有在国内外重要媒体发表相关文章的记录。
(二)评审方式职务评审委员会应结合应聘人员的业绩、工作情况、评价及对职务任职所需的素质、技能、知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聘任的高级职务级别。
五、其他规定(一)职务任免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和学校管理制度。
(二)职务任免程序应当及时、公正、严格质量把关,确保职务任免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三)职务任免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维护职务任免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学校与聘任人员应当建立诚信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任何行为都应符合学术道德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
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选拔任用工作,选拔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岗位的选拔任用工作。
第三条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2. 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3.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任用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竞争,选拔结果公正合理。
4. 注重实绩原则:以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 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讨论,集中决策。
6. 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选拔任用。
第二章选拔任用方式第四条公司人员选拔任用方式包括:1. 内部选拔: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岗位。
2. 外部招聘:通过社会招聘、校园招聘等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外部人才。
3. 竞聘上岗:对部分岗位实行竞聘上岗,通过公开竞聘选拔优秀人才。
4. 特殊情况: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可采取其他选拔任用方式。
第三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选拔任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
3. 工作认真负责,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5. 年龄、学历、职称等符合岗位要求。
第四章选拔任用程序第六条选拔任用程序如下:1.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公司内部公告、外部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2. 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要求进行报名,公司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 笔试、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面试,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
4. 考察与体检:对笔试、面试合格者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工作实绩、道德品质等。
5. 决策与公示:公司领导层根据考察结果和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并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
新进人员任用办法

新进人员任用办法背景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员工队伍也不断扩张。
为了保证公司的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质量,公司制定了一套新进人员任用办法,以便更好地管理新员工,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
本文档旨在介绍新进人员任用流程、要求及管理措施,并为公司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提供指导。
新进人员招募流程定义招募需求新进人员任用办法的首要任务是定义招募需求。
这个过程至关重要,因为它涉及到对公司节约人力资源和资金的维护。
在制定招募计划时,人力资源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预期的技能水平。
发布招募信息一旦确定了招募需求,就需要为正在寻找工作的潜在员工发布招募信息。
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募信息,例如公司网站、求职网站、员工推荐、社交媒体等。
筛选候选人筛选合适的候选人是一个耗时而繁琐的工作,但他能够帮助公司找到符合要求的员工。
为了减小筛选工作的难度,人力资源部门应该制定一套标准,包括技能要求、资历要求、曾经的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等方面。
根据这些标准,候选人可以通过个人面试或笔试等方式进行筛选,以确保最终找到符合要求的候选人。
评估候选人在筛选完成后,应该对候选人进行评估。
此时,应查看候选人之前工作的表现、推荐信和资格证明等,以确定候选人是否适合公司。
对于技术人才,公司可以尝试采用技能测试来确定候选人的能力。
雇用新员工在评估完候选人之后,公司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可以正式雇用新员工。
这时要准备好合同,确定薪资和福利计划,以及其他必要的职务安排。
新进人员培训管理新员工进入公司之后,需要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公司文化、业务知识、工作流程等方面。
对于技术人才,需提供适合他们的培训课程和团队培训环境。
此外,还应引导新员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职业道德规范。
管理新员工对新员工的管理,包括督导新员工的工作进展,及时与他们进行交流,为他们制定明确的职业发展计划,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此外,还需加强员工绩效考核,根据员工表现建议适时调整他们的工作任务和职业发展路径。
某某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1)

某某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意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S)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原则;(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五)依法依规管理原则;(六)工作需要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第四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主要有但不限于下列前提条件:(一)因管理人员退休、退职、调动和升降等引起岗位空缺;(二)经上级批准,企业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引起岗位空缺;(S)因企业长远发展需要,搭建人才梯队,或专业职位紧缺;(四)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和上级定岗定编调整等其他情况。
第五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好;(二)履职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有胜任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勤勉尽责, 群众公认,清正廉洁;(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第六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管理员1. 一般从管理员层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专门引进的第一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副主管1.一般从副主管层级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任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管理员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主管1. 一般从现任副主管岗位管理人员中根据履职表现择优选拔任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副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副主管和管理员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中层副职(1)应当具有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主管和副主管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人员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任免工作,确保人员选拔、任用、考核、晋升等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人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
第三条公司人员任免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能力与岗位相匹配原则;3.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4. 依法依规、程序规范原则。
第二章人员任免范围第四条人员任免范围包括:1. 职务任命、免职;2. 职级晋升、降级;3. 调动、借调;4. 离职、辞退;5. 其他需要任免的事项。
第三章人员任免程序第五条人员任免程序如下:1. 用人部门提出任免申请,填写《人员任免申请表》;2. 人力资源部对任免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组织考察、考核;3. 经公司领导层集体讨论决定;4. 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5. 对任免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第六条人员任免的具体程序如下:1. 职务任命、免职:(1)用人部门提出任命或免职申请,说明理由;(2)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考察;(3)经公司领导层集体讨论决定;(4)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2. 职级晋升、降级:(1)员工提出晋升或降级申请,说明理由;(2)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考核;(3)经公司领导层集体讨论决定;(4)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3. 调动、借调:(1)用人部门提出调动或借调申请,说明理由;(2)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3)经公司领导层集体讨论决定;(4)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4. 离职、辞退:(1)员工提出离职或辞退申请,说明理由;(2)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3)经公司领导层集体讨论决定;(4)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人员任免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

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试行)一、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根据《公司法》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场负责人(副主任及以上)及管理岗位人员(专工和安全员)的选拔和任用。
三、程序和要求:以推荐提名、民主测评、讨论通过、公示和任命共五个环节组成。
1、推荐提名1)公司总经理推荐提名各部门、专业分场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的人选;2)部门、分场(或支部)可推荐提名其管理人员的人选。
2、民主测评人力资源部参与,由部门、分场组织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采取无记名测评票的方式对被推荐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当被推荐人获得90%的认可即通过测评。
由于工作需要公司需新增设机构或部门人员,可不进行本环节。
3、讨论通过讨论通过的形式有两种,即公司党委讨论通过和领导班子讨论通过。
1)公司党委会进行总经理提名人选讨论或分场推荐人选讨论;2)公司领导班子进行部门、分场推荐人选讨论。
4、公示被推荐人经党委会或班子会讨论通过后,将以公告的形式进行任前三天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被推荐人有异议或其他意见的,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将上报公司党委讨论决定其任命资格;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被被推荐人,报请公司党委任命。
5、任命经公示合格后的被推荐人员,由公司党委或公司下发任命文件。
其中,部门、分场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由公司党委办公室下发;部门、分场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命文件由总经理办公室下发。
附件:《民主测评表》格式附件:岗位推荐民主测评表注:1、民主测评意见分“优秀”、“良好”、“不合格”,请在其中一栏用“√”表示;2、推荐任用岗位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弃权”,请在其中一栏用“√”表示;3、如有对测评人需要补充的评价意见,可在相应栏内用文字简要表述;4、此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存档管理。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意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原则;(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五)依法依规管理原则;(六)工作需要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第四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主要有但不限于下列前提条件:(一)因管理人员退休、退职、调动和升降等引起岗位空缺;(二)经上级批准,企业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引起岗位空缺;(三)因企业长远发展需要,搭建人才梯队,或专业职位紧缺;(四)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和上级定岗定编调整等其他情况。
第五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好;(二)履职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有胜任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勤勉尽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第六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管理员1.一般从管理员层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专门引进的第一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副主管1.一般从副主管层级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任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管理员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主管1.一般从现任副主管岗位管理人员中根据履职表现择优选拔任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副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副主管和管理员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中层副职(1)应当具有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主管和副主管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员任用管理办法
编 号
(2)年均考绩在B级以上(含B级)
(3)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特聘除外)
(4)全年无较大过失(记过及以上处分)
3.2.5提名与聘任
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高阶技术人员的职务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协理、部门一级主管及其他技术人员由执行副总经理提名,总经理聘任;二级、三级主管由部门一级主管提名,执行副总经理聘任;
制订
日期
2004年11月30日
批准
审核
初审
制订
会审
①④
②⑤
③⑥
实施
日期
年 月 日
NO.2标准化格式(210×297) (1/3)
人员任用管理办法
编 号
讨论变更合同。
(1)三年期合同员工,如年考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公司将按合同变更条款改为一年合同;年考绩低于60分,公司将按合同变更条款终止合同。
管理部
人员任用管理办法
编号
人事科
适用范围
全公司
检讨周期: 1年
1.目的:为使公司各项工作快速推展,各类人员才智得以充分发挥,使劳动力分配更趋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2.权责:管理部人事科为本办法的权责单位,负责本办法之管制并确保依据本办法规范作业。
3.作业内容:
3.1公司全体员工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加强劳资双方的相互责任,提高员工的公平竞争意识,稳定骨干力量,促进公司发展。
(3)临时合同人员指编制外,为完成阶段性紧急事项而雇佣的人员,其连续工作期限不超过6个月。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个人申请,公司同意者。
3.2.3解除、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参照合同文本执行。
3.2.4合同续签、变更:公司合同满一年进行考核一次,根据员工的年考绩
修 订 日 期
3.2.6聘任期限:
(1)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聘任期限由董事会决定。
(2)其他人员聘任期限均为一年。
3.2.7续聘(受聘人员满足下列要求可续聘)年考绩平均在B级以上(含B级),全年无重大过失(记大过处分)
3.2.8解聘
(1)经公司评估其岗位无再设置之必要。
3.1.1原则:以公司申报,劳动局批准文件或劳动局制式文本为签约文本,对全体员工进行合同制管理。
3.2.2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根据职务及岗位的不同分别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三年期合同、一年期合同、临时合同。
(1)三年期合同的人员指班以上干部(及幕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另提报)。
(2)一年期合同人员指编制内人员及长期临时工(警卫、厨师、清洁工)
(4)其他技术人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及同阶人员
(5)二级主管:科长、副科长
(6)三级主管:班长、副班长
3.2.3聘任方法分为一般聘任和特殊聘任
(1)一般聘任指从公司内部调升人员
(2)特殊聘任指直接从公司外部招聘具相关工作经验人员;
3.2.4聘任条件(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科以上干部具中专(国家承认学历)以上学历(在本公司规定五年以上可破格)
(2)年平均考绩低于C级(含C级)
(3)全年累计记过以上处分两次以上(含两次)
(4)解聘需由原提名人提出,原批准人批准后生效。
(5)解聘干部公司依岗位需要另行安排
4.本办法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NO.3标准化格式(210×297)(3/3)
3.2公司对班以上干部职务聘任制,目的是增强干部自我鞭策意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3.2.1公司管理岗位的设置及人员的聘任以切实需要及能力具备为原则。
3.2.2对各岗位以行政及技术的不同做如下职别的划分。
(1)高阶主管: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
(2)高阶技术人员: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及同阶人员
(3)一级主管:经理、副经理
(2)一年期合同员工,如年平均考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公司依切实需要可讨论续签6个月临时合同;如年均考绩高于80分,员工可申请续签三年期合同。
(3)临时合同员工,连续工作满6个月,其平均考绩在80分以上,公司可依确实需要讨论再续签6个月临时合同;全年平均考绩高于80分,依公司需要续签一年期合同,列入正式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