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性规制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社会组织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我国社会组织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作者:周冉来源:《今日湖北·中旬刊》2014年第02期摘要随着我国政府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组织承接了更多政府转移的职能从而获得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日益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织形式。
但是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我国社会组织的治理仍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必须要首先解决其有效治理的问题。
完善我国社会组织治理的途径主要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组织的治理机制,返还部分社会管理职能;创建高素质的工作人员队伍,完善其内部管理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强制性信息公开制度。
关键词社会组织治理问题对策随着我国政府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组织不断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从而获得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日益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织形式。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建设初具规模,但和日趋完善的公司治理和政府治理相比,社会组织治理还仅仅是一个概念的提出。
再加上当前有利于确立社会组织有效治理的税收政策、法律制度环境也不够完善。
因此,我国社会组织在治理方面面临着很多问题。
一、我国社会组织治理存在的问题(一)社会组织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就目前我国法律法规的制定来看,除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3章对基金会的治理结构作出了专门规定外,《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都没有提及。
民政部强制性推行的《社会团体章程范本》也只是象征性地提到社会团体需要设置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在理事人数较多的时候还可以设置常务理事会)、法定代表人、秘书长。
但就目前实施的实际效果来看,真正起到决策作用的理事会还不多见,这也是目前我国社会组织治理的一种普遍现象。
(二)我国社会组织治理强烈的人治风格与行政主导我国有不少的社会组织并不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而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其原因与我国的双重管理体制有关。
中国环境保护的社会规制

我国环境保护的社会规制环境保护的社会性规制研究对于保证我国生态环境质量、防止走发达国家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很有现实意义。
本文借鉴了先进国家环境规制的经验,从我国环境污染现状及其规制现状着手,分析了环境规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的措施。
一、社会性规制的涵义和理论基础(一)社会性规制的涵义政府规制按规制领域可以分为经济性规制、政治性规制、社会性规制。
权威的社会性规制定义是日本著名的经济学家植草益先生作出的,他认为:社会性规制是以保障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和防止灾害为目的,对物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伴随着提供它们而产生的各种活动制定一定的标准,并禁止、限制特定行为的规制。
环境规制是政府社会性规制的一个主要领域,具体是指政府运用环境规制工具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管理或制约,以达到保护环境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目标。
(二)社会性规制的理论依据1. 促进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公共物品有两个根本特点:一是非竞争性,即某个商品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提供额外商品的边际成本为零;二是非排他性,即任何人在消费某个商品的同时并不能排除他人消费同样的商品,由私人提供会产生搭便车问题。
基于上述特点,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只能由政府承担,而对有关行为的规制本身就是公共物品交易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
2. 确保非价值物品的不供给众所周知,在竞争性市场机制下,资源的配置是有效率的。
但在现实的市场中,由于某些普遍接受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作用,往往出现用某些外部实体的选择取代个人选择的情况,如毒品和核武器,在竞争性市场机制下也可以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但这却并非为社会所希望。
相反,社会希望在一定程度上或者是全面限制和禁止此类物品的生产和销售。
我们通常将此类物品称为“非价值物品”。
3. 减少或消除外部性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一般把经济主体分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
如果某个主体的经济活动,在并非出于主观愿望的情况下,对其他经济主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就是外部性。
我国环境保护的社会性规制研究

north,including Beijing,our capital,is badly
acid rain which
influenced by sandstorm every
year.The
influenced
the south is
serious,the lowest Value PH of it is 3.0--3.2,the frequency of acid rain in Shanghai is
Part five,sets forth four advices for improving the
efficiency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gainst regulation malfunction.They are-first,the law system of the
76%—.78%,and the
fiequency of acid rain in Gniyang
and
Chongqing is
even
higher than
billion
90%.It is estimated that the loss by the acid rain is more than
is much less than the loss caused by the damaged protection does much good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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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性规制的理论概述
一、社会性规制的理论概述
社会性规制——精选推荐

社会性规制概述第一节社会性规制的含义及其特殊性一、社会性规制的定义作为政府微观经济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性规制在保护国民安全、健康以及环境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与经济性规制相比,社会性规制属于一种较新的政府规制。
虽然对于药品、食品的规制早就存在,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社会性规制才以独立的姿态出现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政府公共管理舞台上。
与此相对应,国外经济学界、政治学界、社会学界、法学界对于社会性规制的理论研究得以逐步丰富起来,但尚未形成比较系统、全面的学科体系。
我国社会性规制方面的论文、论著逐渐增多,但与此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仍处于比较薄弱的状态。
因此,我国理论界关于社会性规制的定义多是延用了日本经济学家植草益在其著作《微观规制经济学》中对社会性规制所下的定义:“社会性规制是以保障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防止灾害为目的,对物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伴随着提供它们而产生的各种活动制定一定标准,并禁止、限制特定行为的规制。
”此外,我国学者马昕、肖兴志等从更为概括的角度定义了社会性规制。
马昕在《规制经济学》一书中认为,社会规制是指以纠正在众多产业中同时存在的某类特定市场失灵问题为目的的规制。
肖兴志等在《西方国家市场失灵与社会性规制》一文中指出,社会性规制是政府对非特定产业的市场行为或非市场行为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的直接规定。
王益萍在《论西方社会规制》一文中提出,社会性规制是指对于危及社会或个人健康、安全,不利于提高环境质量,危及人的“可生存性”的任何行业内的任何企业的行为,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据设定的标准等对市场主体更加强烈的一种直接干预。
二、社会性规制的主要内容社会性规制是以确保国民生命安全、防止灾害、防止公害和保护环境为目的的规制,都是与对付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外部性(特别是“外部不经济”、提供“公共性物品、准公共性物品”)和信息不对称有关的政策。
植草益教授根据日本社会性规制的政策实践和社会性规制的具体目的,将社会性规制的内容归纳为四个方面:(一)确保健康、卫生(由药物法、医疗法等产生的规制);(二)确保安全(由劳动安全环境卫生法、保护消费者法、公共交通法、建设标准法、消防法等产生的规制);(三)防止公害、保护环境(由公害对策基本法、防止大气污染法、防止噪音法、自然环境保护法、禁止高压煤气法、国土利用计划法等产生的规制);(四)确保教育、文化、福利的政策(提高教育质量、提高福利服务、文物保护)。
我国药品安全有效社会性规制变迁的特征分析及其完善

过重复博弈得到“ 充分界定”4 ,这样 , 对这一“ 负内部性嘲的规制是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管的重点 。 运用新
制度 经济学 的分析方法 , 深刻揭示药 品安全有效社会性规制变迁 的特征及其 内含 的不足 , 对把握规制 变迁 的趋 势尤 为重 要 。 二、 国药品安全有效社会性规制变迁的特征 我 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综观我 国药品安全有效社会 I规制变迁的复杂历程 , 生 可以得出以下基本特征。
式与资源配置效率对应起来 , 并将交易费用拓展为经济制度运行 的费用 , 这样 , 一旦我们从 “ 纸面的法
律” 转向“ 运行中的法律”考察其对经济生活进行整合 与配置的功能 , , 那么 ,立刻变得清楚的是 , “ 在这
个新天地里 。 法律制度至关重要 ” 。㈤ 新制度经济学遵从人的行为动机双重 l, 生 有限理 l(o ne t nl ) 生 b u dd ao at 和机会主义倾 向(p ot i ri i y o p r ns u m) 的假定。因为在非均衡的市场上 , 人们追求收益内在 、 成本外化 , 逃避经济责任 , 而且 ,总是尽最大努力 “
保护和增加 自己的利益 , 私且不惜损人 , 自 只要有机会 , 就会损人利己” ④ 。 而人的智力是稀缺性资源 , 并 非无所不知 。只要或者是不确定性 。 “ 或者是复杂性 的存在达到了必要的程度 , 有限性就会产生” 。
样. 我们缔结的“ 所有复杂的协议 、 契约或合同都不可避免地是不完全的” 克服机会主义行为 , 。嗄 实现
维普资讯
我国药品安 全有效社会性规制变迁的特征分析及其完善
李光德
( 东金 融学院经济 贸易系, 东广州 50 2 ) 广 广 1 5 1 摘要 : 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分析 了我 国药 品安全有效社会性规制 变迁 的特征 , 这些特征勾勒 出了我国药 品安全有效规制 变迁 的总体模式。这种模式在实 际运行 中取得 r成功 , 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之 处 。因此 . 应采取措施完善下一轮规制变迁 。 关键词 : 安全有效产权;安全有效规制 ;药品规制变迁 中图分类号 : 4 4 DF 1 文献标识码 : A
完善我国社会性规制的策略分析

后, 社会 性规制 的立 法工作取 得 了较大 的进步 , 但是 与现 实 需要还 有很 大 差距 , 重要领 域 颁 布 的可 操作 性 在 法律 严 重不足 , 法律体 系不完善 , 给执 法造成 了巨大的 困难 。提高 社会 性规 制绩效 的首 要任务 就是完 善我 国 社会性 规制 法律体 系 , 实际 需要 出发 制订 一系列 关 乎健 康 、 从 安全 和 环境保 护 的 法律 规章 , 证 社会 性 规制 保 有 法可依 , 章可循 。在 完善立 法 的过程 中要 注意 法律 法规 的 一致 性 、 面性 和 可操 作 性 , 有 全 以及 转 变规 制理 念 等 问题。规 制机构 要通 过立 法 , 确定 听证会 制度 的实施 细则 , 障公 众监 督渠道 的畅通 。社会 公众 的监督 保
( 高校 和政 府要对 物流行 业 的正常发 展及 时加 以引导 四) 高校应 结合 市场 增加 物流 专业 学生 的培养 数量 。 目前我 国物流人 才缺 口达 8 0万之 多 , 中特 别是 拥有 其
5年 以上 丰 富经验 的仓 储管 理和物 流配送 人才 十分 紧缺 。另 外 , 为市场 的 引导者 , 作 政府 和 高校 应在 观念 上 对人 们加 以引 导, 他们 能够正 确对待 并认 识这 一行业 的重要 性。 使 四、 国第三方 物流 的发展趋 势 我 尽管我 国第 三方物流在 发展 过程 中遇到 了很 多 问题 , 但仍 然 挡 不住其 向前发 展 的趋 势 。 由于我 国第三 方物流 企业数 量 多, 竞争压 力大 , 了获 得订单 , 为 一直 迎合 网商 的要 求 , 这样 就 显得 非常被 动。所 以, 现在 已 经有企 业开始 结合 自身优 势寻 求其他领 域 的业务 , 比如 2 1 0 0年 1 1月顺 丰 、 急送 、 宅 申通 快递 三家发起 的“ 跨 界 反 击” 发力 电子商 务。 目前 , 快递 尝试 “ 网购” 本处 在“ 基 代理 ” 阶段 , 容易给 快递客 户不 专业 的体 验 。但 且 从长远 来看 , 它有利 于“ 网购” 快递物流 通过“ 和 磨合 ” 向专 业化 、 准化 、 标 集约化 和 国际化 转型 , 且未来“网 并 购” 快递 物 流融合 后建 立专业 化 的产 业集群是 必然趋 势 。 与
社会性规制发展

试析社会性规制的发展摘要:规制是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控制,迄今为止已经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
规制可以分为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经济性规制经历了丰富的实践并取得了众多理论成果,而对社会性规制的研究比较少。
本文首先介绍了规制的发展历程,然后以社会性规制为重点,探讨了社会性规制的本质,并从三个主要方面进行了介绍。
关键词:经济性规制;社会性规制;规制一、规制的定义宽泛的讲,规制是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控制。
不同的文献和经济学家对规制有不同的解释,这些解释基本可以划分为两类:基于公共利益范式的和基于利益集团范式下的。
建立在公共利益基础之上的分析一般认为,规制是政府职能部门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实现符合社会利益的结果而对经济活动进行的适当干预。
这有时会与实证分析得出的规制并非为了公共利益的结论发生偏差。
因此,以施蒂格勒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提出另一种范式的定义:规制作为一项规则,是对国家强制权的运用,是应利益集团的要求为实现其利益而设计和实施的。
综上所述,作者认为,规制是以国家强制权为基础,政府职能部门对经济活动进行的干预,以期克服市场失灵,权衡和维护各利益集团的利益。
二、规制的发展变迁西方国家的规制实践由来已久,可以说有了市场经济就有了政府规制。
与丰富的规制实践相辅相成,西方学者在规制理论的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大批成果。
最初这些成果散见于微观经济学和产业组织理论中,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才逐步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后来逐渐发展为当代西方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与”产业组织的相关领域”一起成为应用微观经济学最重要的领域之一。
最早的古典市场经济时期,只有少量的市场模式的规制。
生产技术的革新引发了生产组织和工业结构的巨大变革,市场经济由古典自由主义模式向现代混合模式变迁。
20世纪30年代开始,政府规制扩大,到20世纪60年代,国家干预主义一直占绝对优势,这一时期,公共利益规制理论得到进一步发展,经济型规制达到高潮,基于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的社会性规制逐渐收到重视。
我国转型时期社会分层现象探要:问题与应对-最新年精选文档

我国转型时期社会分层现象探要:问题与应对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观之,人类社会是在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历史架构中向前发展的。
在宏阔的历史境遇中,社会整体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不断接榫、磨合、调适的进程中向前推进的。
而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期间也伴随着社会转型。
一般而言,社会转型,是社会由传统发展模式逐渐向现代发展模式裂变、分化、转换、跃升的历史进程。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快速的社会分化与社会流动现象凸显――社会呈现分层化和断裂化趋向。
在学理意义上,“分层的历史有很大一部分是关于发达工业社会里阶级、地位和声望层级轮廓争论的历史。
”在长期的社会活动中,随着人类实践范围的扩大和自身认知能力的提高及其整体知识总量的积聚,映射在社会或人类整体的发展中,社会发展并非在整齐划一的态势下运行――在实然意义上,社会存在着诸多不平等、不同步发展的现象――在人与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也像地层构造那样分成高低有序的若干等级层次。
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Parsons)称“社会分层”是从社会角度的某些重要方面,把组成一定社会体系的人类个体及他们之间在待遇上的相对优劣分成不同等级。
在中国,自改革开放以降,我国社会面临的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先导的全面社会转型、经济体制转型与社会结构转型同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着社会结构转型――中国社会就处在一个不断分化的转变之中,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尤甚――中国的社会分化日益呈现为一种不断加剧的态势。
当前,我国贫富分化较为明显,财富的集中化程度较高,分化的形势和由此造成的社会结构紧张局面开始严峻;阶层结构出现“固化”倾向,社会中间阶层比例较小,阶层利益呈现“多元化”、“碎片化”之特点。
据此,在唯物史观视阈下,立足于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宏阔的时代境遇,对转型时期社会分层问题的现状进行深度探究,并相应地提出解决社会分层问题的对策,以期对分析和有效应对当前的社会分层问题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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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期金卡工程・经济与法NO.03,2010263我国社会性规制的问题及对策□秦亚(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摘要:政府规制包括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
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在放松经济性规制的同时,社会性规制虽然个别时候或许有些结构调整,但整体上一直呈加强趋势。
我国经济三十年的高速发展成就举世公认。
但与此同时,需要社会性规制来解决的环境破坏问题、安全生产问题、医药健康问题等几乎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已经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程度。
本文首先通过回顾西方规制经济学的理论特别是社会性规制的理论,对我国社会性规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社会性规制的对策建议。
关键字:社会性规制规制过程通常意义上的规制(regulation ),是指依据一定的规则对构成特定社会的个人和构成特定经济的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
卡恩教授的经典性教科书认为,作为一种基本的制度安排,政府规制是"对该种产业的结构及其经济绩效的主要方面的直接的政府规定,如进入控制、价格决定、服务条件及质量的规定以及在合理条件下服务所有客户时应尽义务的规定"社会性规制与经济性规制的主要区别:(1)规制领域不同。
经济性规制的范围主要是自然垄断和存在严重信息偏在的领域。
而社会性规制的领域是发生外部性(特别是负的外部性)或内部性的领域。
与经济性规制相比较,社会性规制不是以特定产业为研究对象,而是围绕一定的社会目标,实行跨产业、全方位的规制,是政府针对特定企业行为的一种横向制约机制。
(2)规制目的不同。
经济性规制的目的主要是防止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确保使用者对产品和服务的公平利用,同时防止由于信息不对称给消费者利益带来的损害,而社会性规制的目的在于确保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安全、健康以及环境质量。
与经济性规制相比,它注重的不是经济活动的效率与效益,而是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生活质量,更加关注"以人为本"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3)规制内容不同。
经济性规制的内容主要是市场的进入和退出规制、价格规制、产品质量规制、投资规制。
而社会性规制的内容主要是指环境保护、医药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制。
一、社会性规制理论与经济性规制相比较,社会性规制是一种较新的政府规制,虽然在20世纪初就存在对食品、药品等方面的规制,但直到1970年代,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才开始重视社会性规制,理论界才开始较为系统地研究社会性规制问题,这也决定了社会性规制的理论积累也远远没有像经济性规制理论那么丰富。
(一)市场失灵与社会性规制关于规制理论依据的传统的经济学观点是规范性的,这种实证理论的规范分析起初被称为"公共利益理论"。
它假定政府规制的目的是,通过提高资源分配效率,以增进社会经济福利,并假定政府规制者专一地追求这一目标。
历史地看,规制公共利益理论产生的直接基础是市场失灵。
当市场失灵出现时,从理论上讲,规制有可能带来社会福利的提高。
经济学家一直认为,现实的市场并非像理论假定的那样信息是完全的,而是不完全的,而且交易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于是,有信息优势的交易者一方就有积极性通过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来谋利。
由这一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问题造成的市场失灵,就构成了政府进行社会性规制的一个理由。
(二)社会性规制与市场交易及私法的替代关系无论是负内部性还是负外部性问题,它们涉及的都是交易一方对另一方或者对第三方所造成的侵权行为。
科斯认为,如果产权界定清晰且交易成本为零或不高,那么,无论产权界定给谁,市场的自由交易便可自动解决资源的最优配置,而政府规制则成为多余的。
但有经济学家认为,通过政府管理而建立的完整性产权,并不能自动解决公共资源的竞争性使用问题,这时,利用财产法和普通法来解决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前者可以使最有效利用其资源的人获得其使用权,后者则能使他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国内学者程启智认为:在处理公共性的外部性问题上,由于涉及受伤害的范围太广,波及的人数太多,而要通过个人的努力及私法程序来解决外部性问题,不仅由于交易费用高昂而完全无人过问,而且即使有人过问,也可能因机会主义行为而使个人的努力化为泡影。
所以,在解决这类外部性问题上,政府规制的优势是比较明显的。
(三)社会性规制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博弈关系无论是对环境质量的规制,还是对产品和服务质量、卫生和健康以及生产安全的规制,无不涉及规制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且一般要经过公开的听证程序。
因此,国外学者通常把政府规制看作是各相关利益者或利益集团之间围绕规制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所进行的讨价还价的博弈过程。
虽然博弈的最终结果可能是各方相互妥协的产物,但在经济学家看来,这种博弈过程是规制机构搜集信息的一种主要机制,且成本相对较低。
但也有学者批评,在规制的博弈过程中,那些有能力生产信息的利益集团将利用自己的优势,形成对规制机构和法规制定程序的操纵。
二、我国社会性规制存在的问题我国的社会性规制经过建国以来六十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初步建涵盖健康卫生、安全、环境保护、产业灾害防治、自然灾害防治、职业规范及旨在降低交易费用及不确定性的法规等各方面的内容的规制体系。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逐步规范,社会性规制则日益显露亟待完善的一面。
(一)社会性规制在立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我国在社会性规制方面尚未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与社会性规制的广泛性和深入性不相适应。
另外,关于我国社会性规制立法大多为部门立法,这种部门立法仅出于部门工作执法的目的,立法之间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从而对提高执行效果不利。
而且在不少法规中,并未明确执行机构的地位。
其次,对于违规者缺乏有效的惩罚,没有起到法律威慑作用。
对此,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不少法律法规明文对处罚规定较轻,例如,当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比较严重,而且长期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重要原因就是对违规者缺乏严厉的惩罚,降低了违法者的风险,使这些违法者为个人私利而侵犯他人权益;二是上述的法律体系至使法律的可操作性比较低,从而使部分不法商贩能钻法律的漏洞。
再次,我国规制的法律法规源自于计划经济时期立法,其内容的修改调整和社会需求相比滞后,内容的广泛性和深入性不够,从而在执法过程中无法可依,失去了执法的依据。
(二)社会性规制在执法方面的主要问题首先,从我国许多社会性规制法律法规来看,并未明确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而是有一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各自执法,各自之间的权利责任缺乏明确的界定。
此外,地方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实际的规制执法者,在改革过程中不断强化的地方利益驱动下往往对部分企业违法乱纪现象采取宽容态度,甚至给予一定的保护,必然产生相当大的执法差异,影响了执法效果。
其次,规制的执行人员缺乏相应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这和我国当前的干部人事制度有重要关系。
传统的干部任用主要根据资历和政治表现,而较少考虑被任用者的工作性质所要求的知识背景和业务素质,所以形成真正的技术型、专家型的执法人员所占比例较少,这种人才结构必然会影响我们规制机构的执法水平。
再次,由于社会性规制是对微观经济主体经济管理行为,可能导致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的寻租和设租行为,偏离了执法的目的,甚至和有关违法主体和个人勾结在一起,给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福利造成更大的损害。
总之,无论是社会性规制的立法过程,还是社会性规制的执法过程,缺乏与其他社会团体的互动。
前者主要指在规制立法方面,我国的政府没真正建立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互动机制。
这表现在我国政府改革和政策调整过程中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过低,政府信息不为外界所知,而民意的表达渠道为某些方面原因不畅通;体现在后者,则表现为有关执法机构仅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和上级的命令执法、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缺乏公开性。
三、我国社会性规制问题的对策根据以上的分析,我国社会性规制仍存在严重的问题和不足,必须继续对其进行全面的改革和制度的完善。
借鉴理论研究和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经济性规制改革的实际,当前我国社会性规制改革,应该恰如其分的分析我国目前经济转型的社会实际。
不仅仅是放松经济性规制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年03期NO.03,2010264现行土地征收制度的经济学分析□戴冬阳于会宾(军事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035)摘要:我国征地制度改革是一项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事,其涉及地方政府、用地者、农民集体和农户等多方利益。
本文试图建立了一个简单的经济学模型,来分析我国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效率问题,以期为推进我国征地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征地制度模型绩效一、问题的提出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大量的农用土地转化为非农用途。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在1978年到2000年间,中国城市从193个增加到663个,镇的数目从2173个增加到20312个,上亿的农民从农村转入城镇,城镇人口从1.7亿增加到4.56亿。
而且,基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的累计效果,未来数十年中国的城市化、工业化还将加速。
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化、工业化的高速发展是中国的机会,也是农民发展的最大机会。
但伴随城市化的加速,中国城乡协调发展的基础正受到强大冲击。
农村耕地被占规模过大,农地转用的资源配置效益低下,农民土地权益遭到严重剥夺,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当然,我们不能以此否认工业化、城市化,工业化、城市化是中国现代化发展不可阻挡的潮流。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现有体制下进行的工业化、城市化所产生的如此巨大的代价(如对国家粮食安全的影响、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以及造成大量失地农民影响社会稳定等),我们是否能够长期承受下去?现行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需要做出什么样的变革,以尽可能地减少这种代价?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剖析我国现行征地制度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改革建议。
二、建立模型下面我们运用经济学知识建立了一个简单的分析我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的模型:图1现行土地征收制度经济学分析图1、我们假定土地只有两种用途:农业用途和非农业用途。
2、MR表示城市土地的社会边际收益,SMC表示征地的社会边际成本(包括农村土地用于农业用途的机会成本和征地行为产生的交易成本)。
3、折线ZMC表示政府征地的边际成本。
其中AB段表示土地利用规划数量范围内的政府征地(表示历年来所有土地利用规划批准的征地和强化社会性规制。
在社会性规制领域,有的行业不是没有规制,而是规制越位,不是一句加强社会性规制就能解决的。
当前的改革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完善社会性规制的法规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对于社会性规制,相关法律的制定成为政府实行规制的首要前提条件。
在这些相关法律中要规定执行机构的独立性及其职责,规定规制的对象,以及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而这些恰恰是我们暂时所欠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