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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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2023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2023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高速公路是现代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们提供快速、便捷的出行条件。

然而,高速公路沿线广告乱象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过多的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的广告不仅破坏了自然环境,还影响了驾驶员的视线,给交通安全带来潜在威胁。

因此,我们要重视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的整治工作,为广大驾驶员创造良好的驾驶环境。

二、目标1. 建立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的长效机制,使广告整治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地进行。

2. 减少和规范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提高广告质量,提升高速公路沿线的景观品质。

3. 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 提升高速公路驾驶员的安全感和行车舒适感。

三、整治措施1. 法律法规建设(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的管理权限和责任。

(2)制定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管理规范,明确广告类别、大小、材质、位置等要求。

(3)建立高速公路沿线广告审批制度,确保广告的合法合规。

2. 整治现有广告(1)对高速公路沿线的广告牌进行全面清理,拆除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环境美观的广告牌。

(2)对已拆除的广告牌所在位置进行美化,恢复自然景观。

(3)对符合规定的广告牌进行重新审核,确保其合法合规。

3. 管理现有广告(1)制定广告牌管理制度,明确广告牌的维护和管理责任。

(2)加强对广告牌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破损和褪色的广告牌。

(3)加强对广告牌内容的监管,严禁发布违法、虚假广告信息。

4. 控制新建广告(1)严格审查新建广告的申请,确保符合规定的广告才能得到审批。

(2)控制广告牌数量和规模,合理安排广告牌的位置,避免堆积和影响驾驶视线。

(3)加强对广告牌内容的审核,限制低俗、暴力、违法广告的发布。

5. 加大执法力度(1)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2)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广大驾驶员和市民积极举报违法广告行为。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联防联控合力。

浅析河北高速公路广告管理的经验与做法

浅析河北高速公路广告管理的经验与做法

浅析河北高速公路广告管理的经验与做法中国高速公路从起步到高速发展阶段,在短短20年的时间里,走过了许多发达国家一般需要40多年才能完成的发展进程。

当今,高速公路的速度和便利已经改变了人们的时空观念,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在高速公路建设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高速公路户外广告也应运而生,并逐步成为一种新型的广告媒体。

人们普遍认为,高速公路广告不但是发布信息的重要载体,设计精美的广告牌更是高速公路沿线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广告的经济效益,使高速公路广告最大限度地为高速公路服务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重要工作之一。

高速公路户外广告的形成与现状(一)高速公路户外广告的形成在说到高速公路户外广告之前,有必要引进一个新名词,那就是高速公路产业带。

所谓高速公路产业带,是指以高速公路为基本走向并扩延至高速公路两侧,产业群相对集中、经济发展水平或速度高于所在经济区域平均水平的带状区域。

德国经济学家萨巴特的“生长轴”理论认为:连接各中心的重要交通干线的建设形成了新的有利区位,方便了人口流动,降低了原料、成品的运输费用,从而降低了产品成本,新的交通干线将对产业和人口产生吸引作用,沿交通干线集聚,并产生了新的居民点,从而产生集聚带。

高速公路作为一种新型的现代化交通运输方式,其本身就代表着一种高速度、高效率、高质量、高安全程度的新型化发展模式。

对于高速公路来说,作为一种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它具有通行能力大、行车速度快的特点。

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客观上为沿线产业带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诱发了各类产业的崛起和产业群的集聚,形成高速公路产业带。

对于依托于高速公路而产生的产业带来说,其实现开发效益的主要形式是土地开发和地产的增值。

高速公路通车后,由于沿线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便利的交通条件,吸引了大量的投资项目。

高速公路户外广告作为其中的一个开发项目也就应运而生了。

并且随着高速公路产业带的可持续发展,高速公路户外广告也必将成为高速公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湖南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类非公路标志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

湖南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类非公路标志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

湖南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类非公路标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类非公路标志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高速公路沿线是指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包括的区域。

未纳入普通公路管养的高速公路连接线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适用对象】本办法所称广告类非公路标志是指在高速公路沿线设置的柱式、悬臂式、高耸式、落地式广告展示牌和实物造型等地面构筑物及附着式广告设施。

第四条【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属】依法取得广告经营权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可以自主经营,也可以依法租赁或转让,依法转让的需向省级交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总体原则】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类非公路标志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障安全、协调美观〃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省厅职责】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类非公路标志的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性标准;(二)负责组织制修订相关规定和技术性标准并监督实施;(三)负责统筹广告类非公路标志规划布局;(四)负责审批广告类非公路标志的设置申请;(五)负责指导、协调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广告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公路事务中心】省公路事务中心承担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类非公路标志管理事务性工作,职责包括:(-)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性标准;(二)负责协助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拟定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三)负责协助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广告类非公路标志管理工作;(四)负责承办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市州交通运输局】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辖区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类非公路标志路政管理相关工作,职责包括:(-)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性标准;(二)负责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完成设置许可需要的现场核查工作,提供现场核查意见和建议;(三)负责辖区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类非公路标志路政管理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管理工作;(四)承办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嘉兴市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嘉兴市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嘉政办发〔2007〕18号关于印发嘉兴市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嘉兴市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美化路容路貌,改善公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设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区域为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外边界至其外侧200米用地范围。

第四条市域范围内已建、在建和待建的高速公路两侧设置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规划第五条市域范围内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规划,由市规划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一路一规划和具有地方特色的要求负责编制,并征求高速公路沿线县(市、区)政府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六条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规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擅自改变广告牌的设置规格。

第七条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禁止设置高速公路户外广告。

第三章设置与许可第八条嘉兴市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市高投公司)负责对高速公路户外广告牌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第九条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按照市域内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规划的要求,负责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第十条市高投公司按规定程序向高速公路沿线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申办广告牌设置许可。

第十一条在户外广告设置区域内,广告牌的设置为沿线一列式排列,并兼顾当地城镇规划和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第十二条广告牌设置的占地,参照电力设施设置模式,由市高投公司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高速公路是连接城市和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在这条“高速通道”上,不仅有着大量的车流量,同时也吸引了各种形式的广告投放,如灯箱广告、招牌、悬挂式广告等。

然而,随着城市发展的需要,高速公路沿线的广告数量已经越来越庞大,风格各异,有的严重影响了自然景观、城市形象以及安全交通。

所以,为了改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的现状,本方案特提出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二、整治目标本方案的整治目标是通过本次工作,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的总量、类型及分布进行科学调整,控制广告数量、提高广告质量,进而实现以下具体目标:1.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标准及管理要求,科学规划高速公路沿线广告布局。

2.控制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总量,避免超过市场消化能力和生态环境容纳能力,达到资源合理开发的目的。

3.推进广告类型的结构调整,优化广告内容和形式,使广告更符合公路交通安全、美观、文化传播等标准,提高公路设施品质和服务水平。

4.依据实际情况,强化广告管理,完善日常巡查、检测、维护监管体系,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和公共环境整洁有序。

三、整治方案1.规范审批管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得到相应的许可证,才可以投放,通过严格的审批管理来控制广告数量和质量。

2.调整广告分布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来调整广告分布形式,将广告布局合理分布在公路的合理位置,在防止道路视线受到广告干扰的同时,还要避免公路环境造成污染.3.控制广告杂乱程度适当控制广告数量,避免广告杂乱、重复,对相似、重复的广告要进行限制、禁止、减少,以保证沿途美观整洁。

4.提高广告质量鼓励广告多样化,探索新的文化传播方式,制作高质量的广告,要求广告内容简洁、明确、富于感染力,同时要遵守相关公路法规标准。

5.加强日常监管依照《公路巡视检测规程》等规定,建立完备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日常检查、巡查、维护和整治的管理体系,加强对广告投放和播放的监控,维护安全、文明、整洁的沿线环境。

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方案范文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交通发展的快速推进,高速公路的建设和使用范围越来越广。

然而,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的过度和乱贴现象也日益严重,不仅影响了高速公路的景观和形象,还对驾驶安全和交通秩序造成了威胁。

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方案,以解决这一问题。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a. 优化高速公路的景观和形象;b. 提升高速公路沿线的广告品质;c. 维护驾驶安全和交通秩序。

2. 任务:a. 深入调研,了解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现状与问题;b. 制定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管理政策与标准;c. 加强高速公路沿线广告审核与执法力度;d. 强化广告主的责任意识,推动广告规范运营;e. 完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投放监管机制。

三、工作方案1. 调研与摸底:在制定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方案前,我们需深入调研和摸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a. 统计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的数量、种类和分布情况;b. 调查广告主的投放意愿和需求;c. 了解驾驶者和市民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的认知和看法;d. 分析现有广告管理政策和标准的问题和不足。

2. 管理政策与标准制定:基于调研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应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需要的管理政策与标准,包括:a. 规定广告的数量、类型、尺寸和形式;b. 禁止特定领域或内容的广告投放;c. 明确投放时间、区域和周期等约束;d. 制定明确的广告审核和批准程序。

3. 审核与执法力度:为了确保管理政策和标准的有效实施,需要加强广告审核与执法力度,包括:a. 设立专门的广告审查部门,负责广告的审核和批准工作;b. 建立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执法队伍,加强对违规广告的监管和处罚;c. 定期开展广告巡查,对广告进行实地核查,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4. 广告主责任与规范运营:除了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执法,广告主也需承担起一定的责任,推动广告规范运营,具体包括:a. 审核广告主的资质,确保其合法经营;b. 鼓励广告主投放优质、合规的广告;c. 提供广告主培训,加强其对广告法规的认知和遵守。

河北省石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管理办法

河北省石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管理办法

河北省石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和规范河北省石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的管理,保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广告设置场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交通形象,促进沿线广告的良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石黄高速公路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石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广告指:(一)在高速公路用地内设置的大型单柱式广告塔(牌)。

(二)以收费顶棚、跨线桥、服务区建筑物等为载体,采取架设悬挂形式发布的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

(三)其他利用占用高速公路用地所设置的广告设施。

第二章广告设施经营权的审批管理第四条凡在石黄高速公路沿线及控制区内设置的各类广告设施必须符合审批时的要求,不得私自变更审批规格及结构,不能影响公路形象、行车安全和消防安全。

第五条申请人初选广告位后到石黄高速公路经营科填写《广告占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平面位置图、广告效果图、施工组织方案。

经营科对所选的广告位置及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经路政科进行行政审批,审批后由经营科与申请单位签订协议书。

第六条依法批准设置的广告设施不得私自转让,如果确实需要转让,广告经营商必须报河北石黄高速公路主管科室同意,方可按要求办理转让手续。

第七条广告设施的施工由路政管理部门审批,并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广告设施画面不得长期空置,时间超过30天的,应以公益广告补充版面。

第三章广告设施的要求第九条签订协议后,广告经营者到石黄高速公路管理处财务科办理交费手续。

第十条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根据设置位置不同,分别统一规格并符合结构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应内容健康,外形美观并定期维护或更新。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的广告设施应牢固安全,不得防碍安全视距,影响交通、通讯或破坏沿线绿化。

2023年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高速公路是国家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便利人民出行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近年来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的迅猛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道路的美观度、交通安全和驾驶环境,亟需进行整治和管理。

二、目标1. 提升高速公路沿线的美观度和环境质量,打造绿色、健康的驾驶环境。

2. 加强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的规范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3. 优化广告资源配置,提高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的品质和效益。

三、整治措施1. 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明确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管理政策,包括广告类型、尺寸、位置、时效等规范,明确禁止范围和处罚措施,提高违规成本和风险,规范广告市场行为。

2. 划定广告区域根据高速公路沿线的地理特点,划定合理的广告区域,确定广告的投放位置和数量,并设立固定广告位和流动广告位,避免随意乱设广告。

同时,对于已存在的违规广告,要进行逐步清理和拆除。

3. 审查广告内容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查,禁止低俗、虚假、欺骗性的广告,确保广告内容的正面向上和社会效益。

建立广告审查制度,对违规广告进行惩罚和下架,并开展定期检查和抽查,严防违规广告的投放。

4. 强化广告经营者管理对广告经营者进行备案登记,建立广告经营者信用档案。

加强对广告经营者的监管,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理,并限制其在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投放的范围和数量,提高广告市场的秩序和有效竞争。

5. 加强监管力量和技术手段增加高速公路沿线的监控设施和巡查力量,加强对广告投放情况的监测和管理。

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如卫星定位、无人机巡查等,对广告投放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广告。

6. 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开展广告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文明观念,引导公民文明投放广告,共同维护高速公路的整洁和美观。

四、工作计划1. 2023年1月-3月:制定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管理政策和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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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户外广告媒体管理,保持良好的路容路貌,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提升京高速公路整、、体形象。

根据《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高速公路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高速公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段内匝道、收费广场、服务区、立交桥、管理所、收费站等建筑物及构造物,公路用地范围内发布的立柱式广告、跨线桥广告、灯箱广告、看板广告等户外广告牌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经营管理科负责户外广告的规划、经营和日常监督管理。

路政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的行政审批。

第二章广告经营第四条取得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单位只能在规划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间广告点位的变更必须及时上报,并经得管理处批准后方能实施,广告经营单位不得私自更改调整。

第五条户外广告的经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经营者,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管理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经营,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运营安全。

第三章设置标准及规范第六条禁止户外广告设置的区域:(一)跨线桥前后和主要交通标识前后 500 米;(二)弯道妨碍行车安全视距区域内;(三)影响沿线地下管线、高压电力架线安全运行范围内;(四)禁止在匝道设置跨线式高架广告牌;(五)交通安全设施及标志上;(六)收费站顶棚;《湖北省高速公路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管理办法》(七)特别规定的。

第七条户外广告设置的区域和形式:(一)高速公路沿线区域可设置单立柱双面体或三面体广告。

(二)高速公路互通区域防撞护栏外依地形可设置单立柱双面或三面体广告。

(三)收费站广场区域内,广场两边可设置看板广告。

(四)服务区区域内,可设置单立柱双面体或三面体广告;楼顶、墙面可设置看板广告;广场可设置宣传栏式看板、灯箱、LED 电子广告;公共设施门前可设置 POP 吊旗等广告形式。

(五)高速公路沿线跨线桥广告设置按《湖北省高速公路非公路标志牌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第八条户外广告设置规格要求:(一)主线广告设置单向间距不得小于 1000 米。

互通、匝道、服务区前后三公里广告设置单向间距不得小于200 米。

(二)单立柱式广告设施的外缘滴水线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防撞护栏以内。

(三)单立柱式广告,柱身直径不得小于 1.2 米,以公路路面为基准,广告牌底部距公路路面不得低于 12 米,单牌面宽 18 米、高 6 米。

(四)收费站广场广告看板,单版面规格宽不得大于 20米、高不得大于 8 米。

(五)灯箱广告牌:画面尺寸宜为高 1.2 米、长 1.8 米,下部净空高度不得低于 5.5 米。

(六)服务区楼顶、墙面广告看板,应与该建筑风格、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四章审批程序第九条广告的行政审批应到路政管理部门办理。

(一)广告经营单位向路政支队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纸。

申请书内容包括:经营者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代码证书;如委托办理申请,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资料;设计图纸包括:广告规划位(桩号)、标志标牌的颜色、尺寸、结构图、效果图、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安全预案等;(二)路政大队到拟设置位置进行现场勘察;(三)填写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许可申请表;(四)路政支队将勘察情况和申请书等资料一并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五)经上级主管部门作出批准,核发许可证,并与广告经营单位签订协定,广告经营单位按照占利用补偿费标准;交纳占利用补偿费(公益性广告牌不收取)(六)取得许可证后,广告经营单位到相关路政大队办理施工审批手续。

涉及占道施工影响交
通安全的,要到所辖路政大队及交警大队办理路警联合审批手续;(七)经营管理科对广告经营单位的上报资料进行备案,广告经营单位到经营管理科填写开工申请单后进入施工。

第五章广告施工第十条每个广告牌的设计图纸必须由有资质单位出具安全性技术咨询评估,合格后方能开展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完成相关材质检测、结构安全检测和施工验收,合格后方能发布广告。

第十一条根据审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广告经营单位要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完工后向路政部门和经营管理部门上报每处广告牌的安全性检测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广告经营单位不得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应保持施工区域的整洁,不得破坏绿化、排水沟等路基设施,不得损坏路产,如有损坏须及时恢复原状,无法恢复的,按照《高速公路路产设施赔补偿标准》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赔偿。

第六章广告发布第十一条高速公路广告的发布要符合国家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在广告经营单位取得当地工商部门审查后,上报管理处备案,方可发布。

第十二条广告的发布应与道路通行环境协调一致,符合道路通行安全法规。

第十三条规划的公益广告位,不得用做任何商业用途,未经管理单位审批的公益广告,一律不得发布。

第七章广告维护第十四条广告经营单位自行承担户外广告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并对广告牌的安全性能负全责。

广告经营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巡检,做好检查记录。

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大风、大雨、冰冻等特殊季节中,应对广告牌进行专项检查,应采取及时有效的安全加固防范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并将巡查表交由管理处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经批准设置的广告牌的右上角应标明行政审批许可证编号,并办理责任保险,相关资料报管理单位备案。

第十六条广告牌的照明、供电、电器控制设备应定期维护,确保用电安全,对灯光照明应做到即坏即修。

有灯光照明的广告牌,出现损坏后应在 48 个小时内修复。

第十七条设置喷绘画面的广告牌以及设置在地面或者建筑物上的灯箱,应保证广告版面的整洁、齐全和结构、基础的完好,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和保养。

第十八条经营管理科每月定期对广告牌进行一次巡查,每年进行 2 次专项检查,年底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第十九条经营管理科负责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安全的抽查工作,并通报检查结果。

路政管理部门和养护管理部门在路巡时如发现广告牌出现任何问题,及时告知经营管理科,由经营管理科通知广告经营单位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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