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总协定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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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GATS可能导致服务贸易自由化过 度,对一些国家的主导产业和服 务业造成冲击。
服务业发展水平差异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服务业 发展水平上存在较大差异,可能 导致在GATS框架下处于不利地位。
增加服务出口机会
服务业监管挑战
GATS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更多服 务出口的机会,有助于增加外汇 收入和经济发展。
专家组程序
专家组程序是GATS争议解决 机制中的重要环节,旨在通 过专家协助解决争议。
成员方可以向秘书处提出书 面申请,要求成立专家组。
专家组成员由各成员方推荐,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专家组程序包括书面和口头 阶段,最终形成专家组报告, 对争议进行裁决。
上诉机构程序
01
上诉机构程序是GATS争议解决机制中的最 终环节,旨在通过上诉审议争议。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
总结词
包括建筑设计、工程承包和建筑服务等。
详细描述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是指提供建筑设计、工程承包和建筑服务的行业。这些服务涉及到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建 造,以及相关的土木工程和设备安装等。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和设施的安全性和功能性。
分销服务
总结词
包括批发、零售和物流等。
02
03
成员方可以针对专家组报告的裁决结果提出 上诉。
上诉机构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独立 人士组成,负责对上诉进行审理。
04
上诉机构程序包括书面和口头阶段,最终形 成上诉机构报告,对争议进行裁决。
05 GATS的影响和挑战
对全球经济的影响
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
促进技术和服务创新
GATS通过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 了全球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简介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是由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Organization,WTO)于1995年成立的多边贸易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协定。

GATS的目的是为全球服务贸易提供稳定的、透明的和可预测的框架,以促进各国之间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促进经济发展。

背景服务贸易在全球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由于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服务贸易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国家之间的服务交流更加频繁。

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各国纷纷意识到需要一个更加开放和透明的国际服务贸易框架来引导和规范服务贸易的发展。

目标和原则GATS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开放和非歧视性的服务贸易体制,促进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增加各国间的服务贸易流动。

GATS的原则包括:1.非歧视性原则:即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

最惠国待遇要求对于来自所有成员国的服务供应商提供同样的待遇,不得对某一成员给予特殊待遇;国民待遇要求将外国服务供应商与本国供应商一视同仁。

2.透明和预测性原则:成员国应及时向WTO提供与服务贸易有关的信息,并尽力提高监测措施的透明度,以便其他成员国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

3.自由化原则:成员国应逐步减少对服务贸易的限制和管制,提供更大的市场准入、降低市场壁垒,并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贸易争端。

协定内容范围GATS适用于所有的服务贸易,包括从服务供应商提供给服务需求方的服务,以及临时跨境的服务供应。

服务贸易自由化和市场准入GATS对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市场准入进行规范和监管。

成员国应通过在自己的承诺表中列出要开放的服务领域、承诺的市场准入条件和限制等方式,逐步提供市场准入操作,以便其他成员国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

卫生和安全措施GATS承认成员国为了公共卫生和安全的原因可能对服务贸易进行一些限制。

然而,这些限制应符合其他GATS原则,如非歧视性和透明性原则。

gats的基本结构

gats的基本结构

gats的基本结构GATS(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结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前言:GATS的前言部分包括对该协定的目的、原则和规定的概述,以及各方对于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促进全球经济增长的共识。

2. 协定的范围和定义:该部分详细说明了GATS适用的服务范围和定义,包括服务的广义定义、四种供应方式(跨境供应、消费者到境外供应、商业存在到境外供应和自然人到境外供应)以及与服务贸易相关的术语定义。

3. 协定的原则:GATS的原则部分包括了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促进的基本原则,如最惠国待遇、国内优惠待遇、透明度、许可要求和限制、保护措施等。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国在服务贸易中享有公平、开放和非歧视的待遇。

4. 国家的义务和承诺:GATS要求各成员国在服务贸易领域承担特定的义务和承诺。

这些义务和承诺包括对服务市场的开放程度、服务贸易限制的透明度、国内法规的合理性和透明度、监管措施的公正和合理性等方面的规定。

5. 争端解决:GATS设立了争端解决机制,用于处理成员国之间因服务贸易问题产生的争端。

该机制包括争端解决机构的设立、争端解决程序的规定以及争端解决的程序和时间表。

6. 机构安排:GATS的机构安排包括了服务贸易委员会、争端解决机构、技术委员会等机构的设立和职责。

这些机构负责监督和推动GATS的实施,并为成员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7. 最终规定:GATS的最终规定部分包括了关于协定的签署、生效和修改的规定,以及其他与GATS实施相关的规定。

总体而言,GATS的基本结构由前言、范围和定义、原则、国家义务和承诺、争端解决、机构安排和最终规定等部分组成,这些部分共同构成了GATS的框架和内容。

服务贸易总协定简介

服务贸易总协定简介

金融服务
总结词
金融服务是指与资金流动和投资相关的服 务,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服务 。
详细描述
金融服务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为 个人和企业提供存款、贷款、投资、保险 等多样化服务。金融服务的稳定和健康发 展对经济增长具有积极作用。
旅游及旅行相关服务
总结词
旅游及旅行相关服务包括旅行社、酒店、景区等提供的旅游和旅行相关服务。
各国的实践情况、市场准入承诺等。
服务贸易国内法规透明度机制
服务贸易国内法规透明度的概念:国 内法规透明度的概念、服务贸易国内 法规透明度的含义等。
服务贸易国内法规透明度的规则:涉及的 规则、原则等,如透明度原则、通知义务 等。
服务贸易国内法规透明度的实践: 各国的实践情况、透明度承诺等。
05
服务贸易总协定对全球经 济的影响
03
02
1993年
在马拉喀什会议上,GATS最终 达成并正式签署。
2001年
在多哈回合谈判中,GATS的进 一步扩大和发展被提上议程。
04
0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 则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它旨在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为全球服 务贸易提供规则和纪律,为服务业国际交流和合作提供平台。
03
服务业监管的挑战
不同国家在服务业监管方面存在 差异,需要加强合作和交流,推 动服务业监管的协调和统一。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未来发展前景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深 入推进
服务贸易自由化将进一步推进, 包括在数字经济、金融、电信等 领域的开放和合作。
服务业跨国投资的加 强
服务贸易自由化将促进服务业跨 国投资的发展,推动全球服务业 的发展和升级。

第十章 服务贸易总协定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

第十章  服务贸易总协定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

第二节《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一)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结构 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由序言和6个部分29个条款,其中前28个 条款是框架协议,规定了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和规则, 构成GATS的主体部分,第29条是附录(包括8个附录), 其内容由三大块组成:一是适用于所有成员的基本义务的 协定,即框架协议条款本身;二是作为《服务贸易总协定》 的有机组成部分的涉及各服务部门的特定问题和供应方式 的附录,以及关于最惠国待遇豁免的附录;三是根据《服 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应附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之后, 并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各国市场准入的初步承诺减让表。
第一节《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背景及产生过程 (五)
四、《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及成果
1994年4月结束的“乌拉圭回合”中,各国对国际服 务贸易的谈判仅仅是初步的。从1995年1月开始,在服务 贸易理事会指导下,谈判成果分别被称为“基础电信协议” 和“金融服务协议”及“政府采购协议”。到目前为止, 它们是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在多边贸易谈判上取得的最为重 要的成果。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111个国家和 地区签署了具有深远历史意义和现实影响的乌拉圭回合谈 判最终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作为其中最重要的协定 之一,经各国立法部门的批准后于1995年1月1日生效。乌 拉圭回合多边服务贸易谈判的重要成果,就是确立了国际 社会将继续努力并不断推进贸易领域自由化的宗旨,将建 立各具体服务贸易领域规则协定的活动继续进行下去。
自然人流动是指个人为提供服务而进入某一国家做短期 停留,与那些寻求在某一国家长期就业或长期居留的情况 无关。在“乌拉圭回合”承诺时间表中,作为第四类供给 方式的自然人流动主要限制于两种类型: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18页PPT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18页PPT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
1、合法而稳定的权力在使用得当时很 少遇到 抵抗。 ——塞 ·约翰 逊 2、权力会使人渐渐失去温厚善良的美 德。— —伯克
3、最大限度地行使权力总是令人反感 ;权力 不易确 定之处 始终存 在着危 险。— —塞·约翰逊 4、权力会奴化一切。——塔西佗
5、虽然权力是一头固执的熊,可是金 子可以 拉着它 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希腊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黑塞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周恩来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GATS)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

《服务贸易总协定》由三大部分组成:一是协定条款本身,又称为框架协定,二是部门协议[1],三是各成员的市场准入承诺单。

GATS概述《服务贸易总协定》本身条款由序言和六个部分29条组成。

前28条为框架协议,规定了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和规则,第29条为附件(共有8个附件)。

主要内容包括:范围和定义、一般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逐步自由化、机构条款、最后条款等,其核心是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市场准入、透明度及支付的款项和转拨的资金的自由流动。

《服务贸易总协定》适用于各成员采取的影响服务贸易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中央政府、地区或地方政府和当局及其授权行使权力的非政府机构所采取的政策措施。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宗旨是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条件下,扩大全球服务贸易,并促进各成员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国家成员服务业的发展。

协定考虑到各成员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平衡,允许各成员对服务贸易进行必要的管理,鼓励发展中国家成员通过提高其国内服务能力、效率和竞争力,更多地参与世界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国际服务贸易具体包括四种方式:⑴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⑵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⑶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⑷自然人流动(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

《服务贸易总协定》列出服务行业包括以下12个部门:商业、通讯、建筑、销售、教育、环境、金融、卫生、旅游、娱乐、运输、其它,具体分为160多个分部门。

协定规定了各成员必须遵守的普遍义务与原则,磋商和争端解决的措施步骤。

根据协定的规定,WTO成立了服务贸易理事会,负责协定的执行。

GATS目录第一部分范围和定义第一条范围和定义第二部分一般义务和纪律第二条最惠国待遇第三条透明度第三条之二机密资料的公开第四条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第五条经济一体化之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议第六条国内法规第七条承认第八条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第九条商业惯例第十条紧急保障措施第十一条支付和转移第十二条保障收支平衡的限制第十三条政府采购第十四条一般例外之二安全例外第十五条补贴第三部分具体承诺第十六条市场准入第十七条国民待遇第十八条附加承诺第四部分逐步自由化第十九条具体承诺的谈判第二十条具体承诺表第二十一条承诺表的修改第五部分机构条款第二十二条磋商第二十三条争端解决和实施第二十四条服务贸易理事会第二十五条技术合作第二十六条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第六部分最后条款第二十七条利益的拒给第二十八条定义第二十九条附件GATS中文文本各成员协议如下:内容简介第一条范围和定义1.本协定适用于各成员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2.为本协定之目的,服务贸易定义为:(a)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b)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c)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d)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的存在提供服务。

服务贸易总协定

服务贸易总协定

服务贸易总协议目录第一部分范围和定义第一条一般义务和纪律第二部分一般义务和纪律第二条最惠国待遇第三条透明度第三条之二机密资料的公然第四条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加第五条经济一体化之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议第六条国内法例第七条认可第八条垄断和专营服务供应者第九条商业老例第十条紧迫保障举措第十一条支付和转移第十二条保障进出均衡的限制第十三条政府采买第十四条一般例外之二安全例外第十五条补助第三部分详细承诺第十六条市场准入第十七条公民待遇第十八条附带承诺第四部分逐渐自由化第十九条详细承诺的谈判第二十条详细承诺表第二十一条承诺表的改正第五部分机构条款第二十二条磋商第二十三条争端解决和实行第二十四条服务贸易理事会第二十五条技术合作第二十六条与其余国际组织的关系第六部分最后条款第二十七条利益的拒给第二十八条定义第二十九条附件各成员协议以下:第一部分范围和定义第一条范围和定义1.本协议合用于各成员影响服务贸易的举措;2.为本协议之目的,服务贸易定义为:(a)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余成员境内供应服务;(b)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余成员的服务花费者供应服务;(c)一成员的服务供应者在任何其余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供应服务;(d)一成员的服务供应者在任何其余成员境内以自然的存在供应服务。

3.为本协议之目的(a)“成员的举措”是指由以下机构采纳的举措:(1)中央、地域或地方政府和当局;和(2)由中央、地域或地方政府或当局受权履行权益的非政府机构为执行本协议下的义务和承诺,各成员应采纳所有可能的合理措施以保证其境内的地域和地方政府和当局及非政府机构恪守协(b)“服务”包含任何部门的任何服务,但在履行政府权限时供应的服务除外。

(c)“在履行政府权限时供应的服务”指既不是在商业基础上供应,又不与任何一个或多个服务供应者相竞争的任何服务。

第二部分一般义务和纪律第二条最惠国待遇1.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举措方面,各成员应立刻和无条件地予任何其余成员的服务和服务供应者以不低于其赐予任何其余国家相同的服务和服务供应者的待遇2.一成员能够保持不一致的举措,只需该举措已列入第二条宽免附件并切合该附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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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常务)理事会。部长会议休会期间,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的 总理事会代行部长会议职能。职能:拟订议事规则及议程,解决贸易争 端,审议成员贸易政策等。下属机构: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理事会, 知识产权理事会等。
(3)专门委员会。部长会议及其理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处理特定贸易 及其他有关事宜: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等10多个 专门委员会。
部长会议 常务理事会
总干事与秘书处 争端解决机构
货物贸易理事会 服务贸易理事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 产权理事会
市场准入委员会 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 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
特定承诺委员会 政府采购委员会
食品卫生检验、动植物检 验检疫措施委员会
图示 世界贸易组织机构
贸易与发展委员会 贸易与环境委员会 金融服务业委员会 农业委员会 民用航空器贸易委员会 原产地规则委员会 区域集团委员会
4.1.2 WTO宗旨与目标
1、WTO宗旨
(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 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
(2)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
(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应促进对世界资源 的最优利用和保护,并以合理方式和相应措施维护环境。
(4)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 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获得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称的份额和利 益。
2、WTO的目标
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 知识产权等内容的、更有活力的、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 使之可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 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贸易自由化、透明度、稳定性)
4.1.3 WTO的运行机制
1、WTO的机构与职能
(1)部长会议。WTO的最高权利机构,由WTO的的全体成员方的代表 组成,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常会。主要权力:立法权、解释权、裁决争 议的准司法权、豁免成员(特定情况)义务、审批WTO观察员资格的申 请,等。
GATT / WTO的决策:世界性公共选择机制 参与GATT / WTO决策的各国代表不是以个人身份,而是
以国家(政府)代表身份参与各项决策。显然,GATT / WTO的决策过程是各个国家(政府)参与的世界性“公共选 择”。在世界性公共选择中隐藏着国家政治、经济方面的利 益,构成了各国参与WTO决策的动机,形成一个决策机制。
(4)秘书处及其总干事。WTO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约有500人, 由总干事领导。总干事是WTO的最高行政领导,由部长会议选定。其职 能:督促成员遵守WTO规则;草拟WTO的发展方针;负责秘书处工作 及其行政事务;主持协商和非正式谈判;等(俗称:监护人、引导人、 调停人、主持人、“总经理”)。
贸易政策审议机构
国际服务贸易课程(经贸2010级)
国际服务贸易概论
主讲:陈万灵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
§4 《服务贸易总协定》基本内容
4.1 关于世界贸易组织(WTO)
§4.1.1 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介绍
1995.1.1,WTO正式生效运转。1995年1月31日WTO举 行成立大会。
WTO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GATT),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管理国 际贸易的多边条约、多边贸易组织、经济合作多边组织 ( 1948-1995年,47年,非正式) ,支撑世界经济的“三 大支柱”: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WTO)、世界银行 (W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2、成员方及其权利和义务 成员基本权利:
① 享有其他成员方提供的多边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和 国民待遇;
② 享有其他成员方提供的关税减让或承担进口增长义务的 利益;
③ 享有其他成员方取消或减少数量限制和其他贸易限制的 益处; ④ 利用WTO的体制,采取“豁免”与紧急行动的权利;
⑤ 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公平合理解决与其他 国家的经贸摩擦,保护自身的利益;
⑥ 获取其他成员方外贸政策和措施等方面资料的权利;
⑦ 发展中国家享有更多优惠——普惠制待遇,过渡期安排 和技术援助。
成员基本义务:
① 给予其他成员方以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② 给予其他成员方关税减让或承担进口增长义务;
③ 取消或减少进口数量限制,或减少非关税措施; ④ 逐步扩大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 ⑤ 按《知识产权协定》规定,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的保护 措施;
(1)世界贸易组织继续实行1947年关贸总协定“一致同意” (合意决策)的决策方式。“一致同意”含义是“在作出决定的 会议上,如果任何一个与会成员方对拟通过的决议不正式提出反 对”,就算达成合意。
(2)如果未达成“共识”决定时,就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部 长会议和总理事会上,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均有一票投票权。通常 以多数票为准,除非另有规定。(对条款的修订须2/3多数票通过; 对新加入成员的决定要求由部长会议2/3多数表决作出)
⑥ 应邀与其他成员方进行磋商与协商,按WTO的争端解决 机制与程序解决贸易摩擦;
⑦ 允许和谅解其他成员方根据情况,采取“豁免”与紧急 行动或实施保障措施; ⑧ 向其他成员方提供本国贸易政策和措施等方面资料,增 加贸易政策和有关法规的透明度; ⑨ 按在世界出口中所占比例缴纳一定会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3、WTO的决策机制
在WTO决策中存在外部性、“搭便车”等现象。 —大国在国际贸易中所占份额较大,所获利益较多,WTO 决策与其利益关系比较紧密,在多边贸易谈判、协议、解释、 豁免等决策中,会付出较大精力和代价影响WTO的决策,特 别把WTO决策向有利自己国家的方向引导。 —小国往往不出面,不付出任何代价,就可以享受WTO决 策的利益。
(3)部长会议和总理事会拥有“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和“多 边贸易协议解释”的专门权利。多边贸易协议的解释与决议,须 经部长会议和总干事成员的3/4以上多数票通过。
(4)在例外状况下,部长会议可以3/4表决方式,做出豁免一 成员方义务的决定,除非有另外规定。超过一年的豁免决定,要 定期接受部长会议审评,直到豁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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