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煤校及周边地区旧城改造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煤校及周边地区旧城改造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萍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03•【字号】萍府办字[2014]2号•【施行日期】2014.01.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煤校及周边地区旧城改造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萍府办字〔201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推进煤校及周边地区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煤校及周边地区旧城改造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周敏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常务副组长:吴运波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聂晓葵市政府副市长颜剑彬市政协副主席、市规划局局长余绍林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贾君辉市政府副秘书长、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副书记、新城区管委会主任、市城投公司总经理吴顺恩安源区政府区长成员:李仕峰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南开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洪市政府副秘书长谢克勤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局长王仁华市房管局局长曾念辉市建设局局长彭宪国市国资委主任李执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维庆市财政局局长邓霜丰市商务局局长谭其林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黄永强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邬思奇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晓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水明市法院副院长周建宏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新城区管委会,贾君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项目建设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设立五个指挥部,负责领导小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实施;设立监督组,负责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
一、征地拆迁指挥部指挥长:贾君辉市政府副秘书长、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副书记、新城区管委会主任、市城投公司总经理副指挥长:余勤安源区政府副区长李洪新城区管委会副主任、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成员:漆开华市教育局副局长龚建华市卫生局副局长李亚辉市科技局纪检组长李水明市法院副院长彭园生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刘华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刘志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肖秉毅人民银行萍乡市支行副行长漆文华农业银行萍乡分行副行长陈建纯市房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景国成凤凰街办事处主任吴国荣城郊管委会主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刘萍基任主任。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城市管理常态长效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城市管理常态长效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萍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09•【字号】萍府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城市管理常态长效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萍府发〔202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驻萍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萍乡市城市管理常态长效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萍乡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9日萍乡市城市管理常态长效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为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加快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和“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江西省委、省政府“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着力将萍乡打造成为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丽宜居的幸福城市。
二、目标任务以建设美丽江西“萍乡样板”为目标,按照《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
通过建管并重,不断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精细管理,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到2023年底,实现城市市容、环境、绿化、设施、交通、运行等城市管理各方面工作保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管理,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城市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三、重点任务(一)加快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与运用1.加速智慧城管平台扩容升级。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城市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城市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萍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15•【字号】萍府发[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城市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萍府发〔2010〕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研究,现将《萍乡市城市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萍乡市城市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实现城市建设项目优质、廉洁、高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省、市出资或政府组织投资,总额达500万元以上的城市建设工程。
列入市重点建设工程的项目,按照《萍乡市重点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城市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监督机关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坚持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依法监督、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萍乡市城市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监察局。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一)监督城市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实施;(二)监督检查本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城市建设项目工程监督管理意见;(三)对城市建设项目单位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提出调查、处理建议;(四)协调解决城市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五)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城市建设项目单位(项目法人)是建设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申报建设项目,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的规划、土地、环保、建设等相关手续;(二)依法组织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确保选择优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它服务单位;(三)依法签订并严格执行项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其它服务合同,监督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合同,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规费收取和减免管理的通知-萍府字[200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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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规费收取和减免管理的通知正文:----------------------------------------------------------------------------------------------------------------------------------------------------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规费收取和减免管理的通知(萍府字〔2009〕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自《关于规范建设项目规费收取和减免程序等事项的通知》(萍府字〔2003〕9号)、《关于对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建设规费实行统一收缴管理的通知》(萍办发〔2007〕3号)下发以来,我市建设项目规费收取和减免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有效防止了规费流失,而且减轻了企业(单位)和群众的负担,提高了审批效率,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但在规费收取和减免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规费收取和减免管理,特作如下通知:一、建设项目规费收取(一)凡在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均应按规定缴纳建设项目规费。
建设项目规费包括: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白蚁防治费、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等。
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对涉及上述收费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按照建设项目联审联批的操作程序一次性缴纳有关规费。
(三)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和市规划局应按照联审联批办法,及时组织参与联审联批的部门(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联审联批,核定规费收取的数额,确保规费及时足额入库。
二、建设项目规费减免(一)减免范围1.国务院、省政府及中央、省属有关部门有明确减免规定的建设项目。
2.因城市规划要求拆除后,在原有建筑面积内重建的安置性建设项目。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管理暂行规程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管理暂行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萍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13•【字号】•【施行日期】2016.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管理暂行规程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萍乡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管理暂行规程》经2016年10月28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13日萍乡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规程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管理,确保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取得实效,依照《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萍府办字〔2015〕143号)的规定,对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规程规定如下:一、本规程适用范围1.市规划部门确定的中心城区增长边界24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适用本规程;2.市本级建设项目按本规程执行,属安源区、湘东区、经开区管委会审批的建设项目参照本规程执行;3.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应参照本规程制定相应规程。
二、低影响开发技术条件给定新建的工程项目。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国有土地划拨、国有土地出让、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其他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申请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将项目低影响开发技术条件内容纳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三、低影响开发设计方案审查1.建设单位应根据给定的低影响开发技术条件在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阶段落实低影响开发内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机构在受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后,应将项目低影响开发平面布局方案提请市海绵办审查。
市海绵办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低影响开发设计审查意见,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机构不得出具审核报告,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需发改部门立项的工程项目。
萍乡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第一部分现状概述第一章规划背景萍乡市于1996年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萍乡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其中近期建设时限为1996-2000年)。
萍乡市人民政府依据该规划全面而有序地展开萍乡市的城市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总体规划的近期建设任务也基本完成。
根据200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指示精神,从端正城市建设指导思想,明确近期城市建设重点,加强规划规范性的高度,突出强调了近期建设规划工作和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重要性。
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为了促进并引导近期建设规划工作,建设部颁布了《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萍乡市人民政府为控制和引导萍乡市2005年以前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以上文件精神及江西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委托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在对《萍乡市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总结检讨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变化因素与现状城市建设状况,协调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动态修正与完善总体规划用地布局,编制《萍乡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第二章城市概况一、市域概况萍乡市位处江西省西部,素有“江西西大门”之称。
北毗湖南浏阳市,东接宜春市袁州区、吉安市安福县,南接吉安市永新县,西邻湖南醴陵市、攸县。
地理位置为东经113°15′—114°17′,北纬26°57′—28°01′,地处罗霄山脉的北段和中段,为赣湘水系的分水岭。
萍乡市现辖2区、3县、1个开发区,即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安源经济开发区(含萍乡高新技术工业园)。
市域国土总面积3827平方公里,2001年全市总人口174.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0.97万人,市域城市化水平40.62%。
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120.5亿元,三产比例为:12.7:56.0:31.3。
萍乡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联审联批表

年月日
国土部门
联审意见:
驻大厅首席代表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公共政务管理局
联审意见:
(公章)
年月日
萍乡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联审联批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法人代表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规费标准
元/平方米
规费
总额(元)
建设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
审
单
位
规划部门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收费标准
元/平方米
金额
(元)
联审意见:
驻大厅首席代表签字:
(公章)
年月日
环保部门
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
收费标准
元/平方米
金额
(元)联审意Biblioteka :收费标准元/平方米
金额
(元)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收费标准
元/平方米
金额
(元)
联审意见:
驻大厅首席代表签字:
(公章)
年月日
房管部门
白蚁防治费
收费标准
元/平方米
金额
(元)
联审意见:
驻大厅首席代表签字:
(公章)
年月日
气象部门
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费
收费标准
元/平方米
金额
(元)
联审意见:
驻大厅首席代表签字:
驻大厅首席代表签字
(公章)
年月日
人防部门
人防易地建设费
收费标准
元/平方米
金额
(元)
联审意见:
驻大厅首席代表签字:
(公章)
年月日
水务部门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萍乡铁路两边围墙工程招标

萍乡铁路两边围墙工程招标一、项目背景在现代城市化进程中,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扩大,铁路交通的建设越来越重要。
作为铁路基础设施的一部分,铁路两边的围墙工程也变得愈发重要。
本文将针对萍乡铁路两边围墙工程招标进行深入探讨。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地点萍乡市位于江西省中部,是该省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之一,铁路网发达。
该项目位于萍乡市内的一条主要交通干线上。
2. 工程规模该工程的规模较大,需要围墙长度超过数十公里。
围墙高度约为2-3米,材料以混凝土为主。
3. 工程要求项目要求围墙的质量可靠,能够承受一定的外力,同时具备防护、美观、环保等功能。
工程周期为一年。
三、工程设计1. 围墙的功能设计为了满足不同需求,围墙需要具备以下功能:•防护功能:对于外来物体和人员的安全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防止事故的发生。
•美观功能:围墙需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仅能够起到保护作用,还能够增添城市的美观度。
•环保功能: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选用环保材料,并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污染。
2. 围墙的结构设计围墙结构设计需要考虑以下要素:•材料选择:围墙主要采用混凝土材料,具备强度高、耐久性好、施工方便等优点。
•基础设计:围墙的基础需要稳固,可以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或桩基础,以保证围墙的稳定性。
•抗风设计:由于铁路两边通常存在较强的风力,围墙的设计需要考虑风载荷,采取相应措施增加固定力。
•排水设计:围墙需要考虑排水系统,以防止水的积聚对围墙造成不良影响。
四、施工方案1. 施工流程该工程的施工流程如下:1.土壤调查与分析:根据土壤特性,确定围墙的基础设计方案。
2.基础施工:根据基础设计方案,进行围墙基础的施工,包括清理场地、浇筑混凝土等工作。
3.围墙建设: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围墙的建设,采用模板施工、浇筑混凝土等工艺。
4.后期加固与维护:围墙建设完成后,进行加固与维护工作,以保证围墙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
2. 施工注意事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施工人员的安全: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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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现状概述第一章规划背景萍乡市于1996年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萍乡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其中近期建设时限为1996-2000年)。
萍乡市人民政府依据该规划全面而有序地展开萍乡市的城市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总体规划的近期建设任务也基本完成。
根据200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指示精神,从端正城市建设指导思想,明确近期城市建设重点,加强规划规范性的高度,突出强调了近期建设规划工作和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重要性。
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为了促进并引导近期建设规划工作,建设部颁布了《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萍乡市人民政府为控制和引导萍乡市2005年以前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以上文件精神及江西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委托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在对《萍乡市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总结检讨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变化因素与现状城市建设状况,协调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动态修正与完善总体规划用地布局,编制《萍乡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第二章城市概况一、市域概况萍乡市位处江西省西部,素有“江西西大门”之称。
北毗湖南浏阳市,东接宜春市袁州区、吉安市安福县,南接吉安市永新县,西邻湖南醴陵市、攸县。
地理位置为东经113°15′—114°17′,北纬26°57′—28°01′,地处罗霄山脉的北段和中段,为赣湘水系的分水岭。
萍乡市现辖2区、3县、1个开发区,即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安源经济开发区(含萍乡高新技术工业园)。
市域国土总面积3827平方公里,2001年全市总人口174.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0.97万人,市域城市化水平40.62%。
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120.5亿元,三产比例为:12.7:56.0:31.3。
萍乡是我国南方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是江西省重要的工业城市。
萍乡于三国吴宝鼎二年(公元267年)置县,距今已有1700余年历史。
1949年7月解放,1960年撤县设市。
1970年升格为省辖市。
萍乡自上世纪初开始规模开采煤炭,以煤炭工业为基础,逐步形成冶金、建材、机械、电力、家用电器、电瓷、化工、造纸、纺织、烟花鞭炮等工业门类齐全的工业生产体系。
城市经济健康发展,城市规模逐步扩大,是我省重要的工业城市。
其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规模均位列全省十一个设区市之前列。
萍乡的原煤产量占全省1/3强,生铁产量约占全省1/2,电瓷产品及客车在全国均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量。
萍乡位处江西省西部,处于国家京九、京广、浙赣经济发展轴带形成的“H”型中间地带,东接江西省经济中心——昌九景城市群,西连湖南省经济中心——长株潭城市群,而以新、宜、萍为复合中心的赣西经济区已经成为江西省与湖南省经济发展的“内陆桥梁”和“经济纽带”,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内在活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重点已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市场经济体系已初步建立,国际化进程逐步加快,其产业结构高级化,将推动成熟产业和传统产业逐步向内地扩散和梯度转移。
江西省处于承接沿海地区经济梯度转移的前沿阵地。
随着区域交通条件的改善,萍乡市地方交通组织易于纳入区域大交通网络,城市经济可以融入大区域经济分工,从而推进萍乡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
二、市区概况萍乡市区由安源区、经济开发区和湘东区组成,位处萍乡市域中部、萍水河中游,国土面积1090km2。
2001年市区总人口44.57万人(含湘东镇10.8万人),市区(含湘东)国内生产总值45.09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787元/人,三产比例6.2:56.7:37.1。
市区交通便捷,浙赣铁路、320国道、319国道、沪瑞高速公路均从市域经过。
市区距湖南长沙黄花国际机场1小时车程,距南昌昌北机场2小时车程。
萍乡市历年发展统计一览表三、城市建设概况萍乡市城市建设按“一城二组团八片区”展开建设。
中心组团为萍乡市政府及安源区政府、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建成区人口33.8万人。
湘东组团为湘东区政府所在地,现状建成区人口约为8.3万人。
中心组团以中心片区为核心呈“花瓣式”七片区展开建设。
现状建成区面积29.6km2,城区人口为33.8万人(其中户籍人口32.4万人,暂住人口1.4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87.73m2/人。
其中:中心片区:是萍乡市行政、商贸、文化中心和对外交通中心,主要的居住集聚地,同时也是周边片区、矿区的生活服务中心,现状建成区10.1km2。
丹江片区:建成区面积3.2km2,主要为化工、机械工业基地。
安源片区:建成区面积2.6km2,为安源镇所在地,煤炭生产基地及生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青山片区:建成区面积3.2km2,为建材工业基地。
苏家屋片区:建成区面积 5.3km2,主要以安源经济开发区及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建设为主,建成区基本与中心片区连为一体。
白源片区:现为高新技术工业园东区,建成区面积 2.4km2,为城市新兴工业基地。
硖石片区:建成区面积为2.8km2,主要以居住为主。
现状城市建设用地平衡:现状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属国家城市建设用地Ⅱ级标准,基本符合工矿城市片区式发展的用地特征。
各单项指标中,居住用地指标31.75m2/人,超过国家标准(18.0-28.0 m2/人),主要是由于城市边缘农村居民点较多,用地分散,集约度低造成的。
工业用地指标27.55 m2/人,超过国家标准(10.0-25.0 m2/人),与工矿城市性质是相符的。
道路广场用地指标7.21m2/人,符合国家标准(7.0-15.0 m2/人),但偏低。
绿化用地指标4.77m2/人,低于国家标准(≥7m2/人),今后仍需在生态环境建设加大投入。
现状城市建设用地一览表注:2001年底中心城建成区人口为337704人。
四、现状城市建设存在问题1、城区道路交通系统不完善。
2、城市环境污染严重、公共绿地较少。
3、文化、体育设施不健全。
4、老城区开发强度高,人口密集,10.1km2建成区集中了约21万人口,生活环境质量较差,亟待疏解人口。
第三章城市总体规划简介一、规划期限:近期1996—2000年远期2001—2010年二、城市性质:1、萍乡市城市性质:赣湘边境区域的中心城市,发展新兴工业和改造传统产业相结合,二、三产业并举的现代化综合性城市。
2、中心城城市性质:赣湘边境区域的中心城市,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二、三产业并举的现代化综合性城市。
三、城市规模1、人口规模:近期32万人,远期43万人。
2、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远期34.4km2,人平80m2/人。
四、城市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以320国道、319国道为骨架,组织放射状路网,采用组团式布局结构展开总体布局。
组团之间保留较大的绿地空间,充分利用自然山水条件,使城市与自然有机地结合。
中心组团:为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第三产业发达的商业服务中心及对外交通中心,中心城的主要居住用地。
规划用地面积17.3km2,安排居住人口22万人。
丹江组团:是以机械、化工为特色的工业组团。
规划用地面积 6.3km2,安排居住人口6万人。
安源组团:是煤炭生产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观光旅游区。
规划用地面积1.5km2,安排居住人口2万人。
青山组团:是以煤炭、建材工业为特色的生产生活相配套的独立组团。
规划用地面积4.8km2,安排居住人口5.5万人。
苏家屋组团:是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特征的相对独立的组团。
主要安排一类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
规划用地面积3.1km2,安排居住人口6万人。
硖石组团:是具有教育、娱乐、休闲、居住、高新技术产业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组团。
规划用地面积1.8km2,安排居住人口1.5万人。
五、总规实施情况评价1、总体评价:1996年以来,萍乡市人民政府依据总体规划要求有序地展开城市建设。
总体规划确定的近期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城市基础设施逐步进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日趋完善,生态环境建设得以加强,城市投资环境大大改善。
2、由于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骨架的拉开,现状中心城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已达到和突破总体规划预测的相应时限规模。
3、由于受区域大交通建设的牵引,以及经济开发区、高新工业园区的超常规发展的影响,城市重点向东北方向发展。
4、由于城市建设资金投入有限,为使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达到共建共享目的,城市未能按总规要求组团式均衡展开建设,而是以加强中心组团旧城改造为基础逐步向边缘地带扩张建设。
同时突出建设安源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工业园区,该片区建设规模已超出总规苏家屋组团的远期规模,并与中心组团连片展开布局,而外围其他组团基本未进行规模型开发与建设。
六、近期建设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1、面对城市发展现实,分析城市发展趋势,根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萍乡市近期发展的目标与任务。
2、策应区域大交通建设,协调城市与大交通的关系,明确城市近期重点区域和发展方向。
3、合理有序地展开工业区建设,努力培植城市经济增长极,推动城市化、工业化“双轮驱动”战略。
本着“以人为本”、“保护生态”的原则,按类分区展开工业用地布局,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
4、完善城市功能,突出中心城市职能,配套完善建设公共服务设施。
5、本着“容量适度超前,设施逐步跟进”的原则配套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努力改善城市投资环境。
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好山水文章,构筑城市绿地系统,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实现城市园林化目标。
7、以“经营城市”的理念,本着“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有序展开新区建设,协调各片区职能,实现城市建设量的扩张和质的突破。
8、健全房地产市场,加强房地产开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针,有序推动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整治。
第二部分近期建设规划第一章概述一、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1、正确处理城市经营与规划控制、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容量、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的关系。
2、坚持城市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本着符合资源环境财力的实际情况,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原则安排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3、基础设施建设应配套完善,并适度超前安排,以满足改革开放、招商引资需求,改善城市投资环境。
4、完善并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完善城市综合功能,突出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增强城市的区域辐射力和凝聚力。
5、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注重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市园林化目标。
6、以最佳的城市空间结构为导向进行用地布局,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原则,合理组织城市社区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