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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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废弃物的处置方案

化学药品废弃物的处置方案

化学药品废弃物的处置方案化学药品废弃物是指药品生产、研究等过程中使用而产生的废弃物。

由于其中存在着许多有害物质,若不恰当地处理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合理有效地处置化学药品废弃物显得异常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化学药品废弃物的处置方案。

分类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化学药品废弃物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陈化的药品、过期药品与待处理的废品这类废弃物一般要求直接销毁,不得处理或回收。

第二类:称量残渣、滤渣、抽滤渣等产生的废弃物这类废弃物一般是可以回收或加工利用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三类:洗涤、清洁药品设备产生的废水和废液这类废弃物需要特殊处理,一般要求化学中和后再排放。

第四类:含有毒害金属、有机物等的固体废弃物这类废弃物需要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处理后再进行处置。

处置方案转运与收集化学药品废弃物在处置前需要进行转移和收集。

一定要保证这一环节的安全性。

在搬运和收集过程中,要做好防护装备,防止液体泼洒、气体泄漏等问题。

包装、标识与储存收集后的化学药品废弃物需要进行包装、标识和储存。

包装要求严密,不能渗漏。

标识要清晰明确,以便分类、回收和加工利用。

储存则需要考虑环境因素及危险程度,并进行分类存储。

处理方案对于不同种类的化学药品废弃物,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案。

对于第一类废弃物,一般采用直接销毁的方式,例如焚毁和填埋。

对于第二类废弃物,需要进行回收和加工利用。

回收后进行加工利用,可以降低化学药品废弃物的数量,同时也能对环境和资源起到积极保护作用。

对于第三类废弃物,一般需要进行化学中和,以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性。

化学中和过后,可再以安全的方式排放废水和废液。

对于第四类废弃物,一般需要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的处理后再进行处置。

具体的处理方式有物化处理和生物处理等。

结束语化学药品废弃物的处置方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经过专业人员的处理和监管,才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更具意义的效果。

相信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对于化学药品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将会越来越高效、安全和科学。

医疗废弃药品回收利用制度

医疗废弃药品回收利用制度

医疗废弃药品回收利用制度一、制度背景和目的医疗废弃药品产生的数量日益加添,其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共资源的挥霍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处理医疗废弃药品并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我医院特订立本《医疗废弃药品回收利用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废弃药品的回收利用工作,确保废弃药品的安全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节省资源,最大程度地保护医患和环境的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医院内产生的各类医疗废弃药品的回收利用工作。

三、制度内容 1. 废弃药品的分类与标识:(1)依据废弃药品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分为有毒废弃药品、有害废弃药品和一般废弃药品三类。

(2)对于有毒废弃药品和有害废弃药品,应在其容器外标明相应的标识,并在特定区域内集中存放。

(3)一般废弃药品应与其他医疗废弃物分开存放,并依照规定的方式进行标识。

2.废弃药品的回收流程:(1)医疗废弃药品回收操作由专职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2)废弃药品回收专职人员应依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收集、分类、封装等操作。

(3)回收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佩戴好相关防护装备。

(4)废弃药品应被封装在符合规定要求的集装箱或包装袋内,并进行密封确认。

3.废弃药品的运输和储存:(1)废弃药品的运输工作由特地的运输车辆和人员负责,确保安全、高效。

(2)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废弃药品泄漏,避开环境及人员受到污染。

(3)废弃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依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4.废弃药品的处理和利用:(1)废弃药品的处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当,如医药废物处理公司等。

(2)处理单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处理,保证处理过程的安全与环保。

(3)对于符合回收条件的废弃药品,医院可与有关单位合作,进行再利用或重新加工等工作。

5.废弃药品回收利用记录和报告:(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废弃药品回收利用记录和报告制度。

(2)废弃药品回收利用记录应包含废弃药品名称、数量、分类、回收时间、回收人员等信息。

医药公司药品废品管理制度

医药公司药品废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药公司药品废品管理,确保药品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品管理。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药品废品得到妥善处理。

第二章废品分类及定义第四条药品废品分为以下几类:1. 过期失效药品;2. 变质、污染药品;3. 退回药品;4. 废弃药品包装;5. 废弃药品生产原料;6. 其他废药品。

第五条各类废品的定义如下:1. 过期失效药品:指超过有效期、失效期或者药效降低的药品;2. 变质、污染药品:指因存储、运输等原因,药品质量发生变化,无法保证安全使用的药品;3. 退回药品:指因质量问题、患者投诉等原因,由患者退回的药品;4. 废弃药品包装:指因破损、污染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药品包装;5. 废弃药品生产原料:指因质量问题、生产计划调整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药品生产原料;6. 其他废药品:指除上述各类废品以外的其他废药品。

第三章废品收集与存放第六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废品收集点,并配备必要的收集容器。

第七条各部门应按照以下要求收集药品废品:1. 按类别分类收集,分别存放;2. 收集过程中,应避免污染环境;3. 收集容器应密封、标识清晰。

第八条药品废品存放要求:1. 废品存放场所应通风、干燥、阴凉,避免阳光直射;2. 废品存放场所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误用;3. 废品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

第四章废品处理第九条药品废品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首先考虑回收利用,降低环境污染;2. 对于无法回收利用的废品,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条药品废品处理流程:1. 各部门将收集到的药品废品运至公司指定的处理场所;2. 处理人员对废品进行分类、称重、记录;3. 根据废品种类,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焚烧、化学处理、生物降解等;4. 处理完毕后,将处理记录存档备查。

废弃药品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处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废弃药品的处理流程,确保安全、环保和高效,保护患者、员工和环境的健康与利益,订立本《废弃药品处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科室、药房等涉及废弃药品处理的相关人员。

三、定义及分类1.废弃药品:指过期、损坏、剩余或其他原因无法使用的药品。

2.不安全废弃药品:指具有毒性、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药品。

四、废弃药品处理流程1.废弃药品的收集与分类1.1 医院设立药品废弃收集箱,各科室定期收集废弃药品。

1.2 废弃药品依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分为普通废弃药品和不安全废弃药品。

1.3 废弃药品应在放置收集箱时,被包装密封、标注上药品名称、剂量、生产批号和日期等信息。

2.废弃药品的短时间存放2.1 收集箱应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防止混淆和误用。

2.2 不安全废弃药品应在专用储存柜中存放,并定期进行检查清理。

3.废弃药品的转运3.1 当收集箱中的废弃药品实现肯定数量或肯定时间时,由专人将其装入专用的废弃药品箱,并及时关闭箱门。

3.2 废弃药品转运至医院指定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并确保过程中不泄漏、不堵塞、不破损。

4.废弃药品的处理4.1 由医院指定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对废弃药品进行安全、环保的处理。

4.2 废弃药品不得随便弃置或与其他垃圾混合处理。

4.3 不安全废弃药品应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处理。

4.4 废弃药品处理完毕后,需要由废弃物处理中心出具《废弃药品处理证明》,并交由医院进行备案。

五、责任与义务1.医院管理负责人1.1 负责订立和落实本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1.2 确保医院各科室、药房等相关人员熟识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2.科室主任/药剂科负责人2.1 负责科室内废弃药品的分类和收集工作。

2.2 监督科室内的废弃药品存放和转运工作。

2.3 帮助医院供应废弃药品处理相关数据和报告。

3.相关人员3.1 应严格依照本规章制度执行相关工作。

医院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和流程

医院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和流程

医院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和流程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管理,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造假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的通知》(卫政医函[2012)681号)等有关法律规章,制订本制度。

一、定义药品废弃包装包括药品包装、标签、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

药品废弃包装仅指医院内使用的药品废弃包装,不包括发给门诊和出院带药患者的药品包装。

二、处置原则1.麻醉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等有关规定,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甑瓶、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2.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对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能(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要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3.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对于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废弃药品包装以外的、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处理前毁形,不易毁形的要做好破坏性标记,并将此类废弃药品包装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三、处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药学部为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的主要责任部门,承担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制度的制订、工作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后勤保障部、护理部和医务部协助管理。

各药房的组长及各临床科室、门诊部的护士长为各科室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科室的药品废弃包装毁形、登记工作,交后勤保障部由专人收342医院药事管理制度集。

各药品使用部门应设置专用登记本记录处置事项,后勤保障部门与医院指定的废弃包装收集人签订协议,并要求其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工作,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废弃药品包装指药品使用过后产生的包装物,包括但不限于纸盒、塑料瓶、玻璃瓶等。

第四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和经济可行性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履行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处置。

第二章废弃药品包装产生和收集第六条生产药品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措施降低药品包装的使用量,减少废弃药品包装的产生。

第七条销售药品的单位应当对药品包装进行合理的分类和包装,提供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

第八条使用药品的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废弃药品包装,并根据相关要求分类存放。

第九条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对废弃药品包装进行专门收集,设置合理的存放点,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准确收集。

第十条废弃药品包装应当与废弃药品进行分开收集、分类处理。

第三章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方法第十一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方法包括回收利用、环境处置和资源化处理。

第十二条回收利用是指对可循环利用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定期回收,清洗消毒后进行二次利用。

第十三条环境处置是指对不可回收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

第十四条资源化处理是指对特定材料制成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专门处理,将其转化为可再生资源。

第四章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和责任第十五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处置。

第十六条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应当委托合法合规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进行处置,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得到有效处理。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1、建立废弃药品的包装管理和处置流程,涉及部门须落实到人,责任人应负责
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

2、药品“外包装”指批量包装或用物流箱包装,一般利用纸质材料。

对有温度
控制要求的常利用发泡聚苯乙烯装箱,内放冰袋。

药品“中包装”指单位基数包装。

小包装指规格包装。

药品拆零指小包装,所有注射剂和部分特殊类口服制剂须拆零配发,并应回收包装材料。

3、外包装或物流箱应集中定点堆放,设有专门的房间并上锁,由专人负责。

中包
装由药房人员处置,毁形致包装无法修复。

小包装按药品的类别处置:普通药品附包装配发;拆零药品不附包装盒或瓶,必须另外使用药品袋包装填写后核发,其原附的包装应收集存放,统一申报登记后销毁。

4、废弃药品包装外延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

5、麻醉、精神、贵重、易制毒、高危、运动员慎用等药品的废弃包装应按特殊
药品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分类处置。

空安瓿或废贴须回收。

申报后统一销毁。

6、输液瓶(袋)、注射器、安瓿或西林瓶、容器等包装材料,使用后须回收,分类集
中堆放,待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用废弃物回收服务公司负责回收处理。

一次性锐器使用后须立即销毁。

7、物流箱、保温盒及药品包装盒(瓶)、标签、说明书等接触药品的材料销毁废
弃后,待具有资质的废品回收机构处理。

8、废弃药品的包装管理应有监督机制,责能部门落实到人,防范以废弃药品包
装谋利等行为。

同时确保卫生安全,消除隐患。

9、定期组织培训和操作演练,提高法律法规意识。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2012年8月31日一.总务科负责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药剂科、各临床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废弃药品包装的登记、收集交付或处理工作。

二.废弃药品包装分为以下三类,分类管理: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有空安瓿、贴剂废贴;2。

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有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3.其它废弃药品包装,有非医疗污染的药品小包装、中包装、外包装用盒、箱等;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的回收、核对、记录和销毁处置工作,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及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和废贴回收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及空安瓿、废贴报损和销毁程序"的规定,由药剂科专门负责全院各科该类废弃药品包装的收集集中和处理。

四.属于医疗废物的废弃药品包装,临床科室应有专人进行收集管理,毁形后交总务科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五.属于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药剂科、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将此类废弃药品包装由科室指定的专人统一收集后,交由总务科统一处理.六.贵重药品的废弃包装,药房、临床科室应有专人进行登记,药剂科根据贵重药品的发放记录,定期追踪检查贵重药品废弃包装的处理程序。

药房发放贵重药品时,药师应当向病区取药护士做出该药品属贵重药品的明确提示。

附注:因贵重药品没有统一的规定,根据我院用药实际,我院贵重药品的定义是指,口服剂型以最小包装、注射剂以一支计单价超过六百元以上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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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药品废弃包装(包括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外包装盒等)处置管理,协助打击制售假药行为,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管理
医院成立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
组长:兰征科(院长)
副组长:邓雪萍(分管副院长)、罗红(分管副院长)
成员:侯小兰(医务科长)、刘茂琼(护理部主任)、马燕(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王明跃(药剂科科长)、刘彬(总务科科长)、宋洪清(后勤社会化管理科科长)
二、职责要求
1、总务科、药剂科负责具体处置工作,全院指定地点统一收集暂存,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处理,做好回收交接记录。

2、各药房、药品库房、药品使用部门负责人及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为各
科室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科室的药品废弃包装毁形、收集、登记及移交工作。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该项工作督查,同时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的培训工作。

4、医务科配合,药剂科、护理部负责具体监管工作,总务科、后勤社会化管理科负责院内集中暂存。

三、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要求
1、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医疗废物分类进行规范处置。

2、对于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上述以外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按可回收生活垃圾处理,各科统一收集后,交医院指定地点暂存。

对于贵重药品(单价高于150元)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

住院患者所用药品的内包装盒由各科护理人员在配药前拆除并毁形,门诊患者所用药品的包装盒,由药剂科工作人员在发药时以不可擦除印记标注,做到隐形毁形。

3、各药品使用部门有专用登记本记录处置事项,移交的所有药品包装盒(瓶)由总务科专人负责管理,交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回收、销毁、处理,各科室不得擅自处理,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处置流程
药品使用部门统一收集本部门的药品废弃包装→本部门负责贵重药品包装的毁形,确保包装无法修复使用并登记→本部门专人送至医院指定暂存点→与暂存点工作人员做好移交记录→暂存点工作人员定期交有资质机构回收,并做好移交记录。

五、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
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

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匚2005)438号)等有关规定,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六、监督管理
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要加强对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和考核各科室药品包装毁形和回收情况,与各科室月考核挂钩。

发现存在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对科室保洁人员有违法违规出售药品废弃包装谋利等行为的,要严肃查处,追罚新港主管及科室处置负责人10倍违规所得并全院通报。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0一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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