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皮书中文版)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87版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条款)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条款)《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条款)(一)一般性条款一般性条款包括下述内容1.招标程序。
招标程序包括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表、投标书、投标者须知、评标、授予合同、合同协议、程序流程图、合同各方、监理工程师等。
2.合同文件中的名词定义及解释;3.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和他们各自的职责与权力;4.合同文件的组成、优先顺序和有关图纸的规定;5.招投标及履约期间的通知形式与发往地址;6.有关证书的要求,7. 合同使用语言;8.合同协议书。
(二)法律条款法律条款主要涉及1. 合同适用法律;2.劳务人员及职员的聘用、工资标准、食宿条件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规;3.合同的争议、仲裁和工程师的裁决;4.解除履约;5.保密要求;6.防止行贿;7.设备进口及再出口。
8.强制保险;9.专利权及特许权;10.合同的转让与工程分包;11.税收;12.提前竣工与延误工期;13.施工用材料的采购地。
(三)商务条款商务条款系指与承包工程的一切财务、财产所有权密切相关的条款,主要包括:1.承包商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归属,重新归属及撤离;2.设备材料的保管及损坏或损失责任;3.设备的租用条件;4.暂定金额;5.支付条款,特别是(1)工程月报表;(2)每月的支付;(3)保留金的支付;(4)证书的修改;(5)竣工报表;(6)尾欠的结清;(7)支付时间;(8)付款地点。
6.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7.保函,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8.合同终止时的工程及材料估价;9.解除履约时的付款;10.合同终止时的付款;11.提前竣工奖金的计算;12. 误期罚款的计算;13.费用的增减条款;14.价格调整条款;15.支付的货币种类及比例;16.汇率及保值条款。
(四)技术条款技术条款是针对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材料检验及施工监督、检验测量及验收等环节而设立的条款,包括:1.对承包商的设施要求;2.施工应遵循的规范;3.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4.现场视察;5.资料的查阅;6.投标书的完备性;7.施工制约;8.工程进度;9.放线要求;10. 钻孔与勘探开挖; 11.安全、保卫与环境保护;12.工地的照管;13.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14.保持现场的整洁;15.材料、设备的质量要求及检验;16.检查及检验的日期与检验费用的负担;17.工程覆盖前的检查;18.工程覆盖后的检查;19.进度控制;20.缺陷维修;21.工程量的计量和测量方法;22.紧急补救工作。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范本模板】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引言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出版有下列四份合同标准格式: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
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2、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
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4、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
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适用。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条款)专用条款

Ghazi-Barotha Hydropower Project ME-03 Contract-zxl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常称为FIDIC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件引言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4版的各项条款已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出来,并被推荐广泛用于国际性招标的此类工程施工。
本合同条件同样适用于国内合同。
FIDIC 认为应以本合同条件的英文版本作为翻译的正式和可靠的文本。
通用条款已分门别类、单独成册,称为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这些条款已印成便于编入通常合同文件内的那种形式。
在制定本合同条件过程中认识到,尽管大量的条款是通用的,但有些条款必须考虑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所在地区给予必要的变动。
第一部分——通用条件与第二部分——专用条件一起构成了决定合同各方权利与义务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第二部分的标准格式尚未制定出来。
因而有必要为每一单项合同编一份条款以帮助编撰第二部分文件,这里的原则是通过给出可供在适合的情况下适用的、针对不同的条款进行自由的选择,以助于进行上述工作。
第二部分中的条款的出现可起因于一种或多种原因,以下是其中几例:(1)凡第一部分的措词中专门要求在第二部分中包含更进一步信息者,如果没有这些信息,合同条件则不完整。
如:1.1款(a)(i)及(iv)段及5.1(部分)、14.1、14.3,68.2、70.1诸款。
(2)凡第一部分中有说到在第二部分可能包含有补充材料的地方,但若没有这些信息,合同条件仍不失完整。
如第2.1款(b)段,5.1款(部分),21.1款(b)段及72.2款。
(3)工程类型、环境或所在地区要求必须增加条款。
(4)所在国法律或特殊环境要求第一部分所含条款有所变更,此类变更是这样进行的:在第二部分中说明第一部分的某条或某条的一部分予以删除,并根据具体情况给出适用的替代条款,或者条款之一部分。
在下面提到的条款中,尽可能详尽地给出了一些措词的范例。
然而,在某些条款中,只给出了一些供制订条款时用的备忘录在采用任何措词范例之前,必须认真核对以确保它完全适用于所处的具体环境,如若不然则需加以改写。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引言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出版有下列四份合同标准格式:1、施工合同条件(Co nditio ns of Con tract for Co nstructio n)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一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
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2、永久设备和设计一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 n-Build)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3、EPC/ 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 nditi ons of Con 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
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4、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
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一工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适用。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引言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出版有下列四份合同标准格式: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
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2、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4、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
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适用。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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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司 专业工程师
保险/担保
劳动力 材料
设备批发商
分包商
日常融资
设计公司 承包商
管理公司/ 发起人
项目融资
土地和政府 各种许可
最终用户 雇主/经营者
资金流向
设备制造商 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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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合同条件’合同文件之一,有若干套包括基 本条款和保证条款的一般和商业性条款 。
注:带*者,除“投标书附录”由雇主招标前填部分内容,其余由承包商投标时填写外,其他都由雇主招标前遍好。 2.不带*部分由承包商投标时填写和双方协议填写。
5
三、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保证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 (各分包和供应商)的实际工作满足合 同要求的过程。当工程使用多个承包商 时,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协调 各种承包商和供应商之间的联系。
20
FIDIC合同条件与项目管理
另一方面,项目风险还没有构成硬约束,项目管理 仍停留在粗放阶段,还没有感觉到非学习FIDIC条 件不行。不少人以为FIDIC条件约束承包商的,与 业主关系不大,没有认识到FIDIC条件积极主动的 管理作用。
FIDIC条件实际上是为业主编写的项目施工阶段的 管理方法、步骤和程序。按照FIDIC条件管理项目, 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控制费用,减少风险, 实践性非常强。
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用于土木、建筑工程施工计量合同
18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源于英国土木工程 师协会(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 编制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引言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出版有下列四份合同标准格式: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
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2、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组合形式)。
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
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4、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
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适用。
[新红皮书全文] FIDIC施工合同条件(完整WORD版)
引言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现于1999年出版下列四份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的第一版:●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
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
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
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适用。
建议在国际范围内招标时使用上述格式作为合同基础。
(建筑工程管理)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引言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出版有下列四份合同标准格式: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
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2、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
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4、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
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适用。
FIDIC施工规定规定合同条件(新红皮书)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引言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出版有下列四份合同标准格式: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
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2、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
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4、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
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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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1.定义和解释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2.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3.转让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4.分包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5.合同文件的语言和法律及优先次序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6.图纸第一部分通用条件7.补充图纸第一部分通用条件8.一般义务第一部分通用条件9.合同协议书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0.履约保证金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1.现场考察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2.标书的完备性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3.按合同规定施工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4.进度计划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5.承包人的自监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6.承包人的雇员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7.放样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8.钻孔和勘探性开挖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9.现场环境第一部分通用条件20.工程照管第一部分通用条件21.工程和承包人设备的保险第一部分通用条件22.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和赔偿第一部分通用条件23.第三方保险第一部分通用条件24.对工人的事故处理和事故保险第一部分通用条件25.保险的完备性第一部分通用条件26.遵守法律、法规第一部分通用条件27.化石第一部分通用条件28.专利第一部分通用条件29.干扰第一部分通用条件30.材料与设备的运输第一部分通用条件31.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务机会第一部分通用条件32.保持现场的整洁第一部分通用条件33.竣工时的现场清理第一部分通用条件34.雇用劳务第一部分通用条件35.劳务和承包人设备的报表第一部分通用条件36.材料、工程设备和操作工艺的质量及有关费用第一部分通用条件37.检查和检验第一部分通用条件38.覆盖的工程检查第一部分通用条件39.承包人的违约第一部分通用条件40.工程的暂时停工第一部分通用条件41.开工第一部分通用条件42.延误第一部分通用条件43.竣工时间第一部分通用条件44.竣工时间的延长第一部分通用条件45.工作时限第一部分通用条件46.施工进度第一部分通用条件47.误期赔偿费第一部分通用条件48.工程接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49.缺陷责任第一部分通用条件50.承包人的调查第一部分通用条件51.变更、增加和取消第一部分通用条件52.变更工程的估价第一部分通用条件53.索赔及其程序第一部分通用条件54.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及材料第一部分通用条件55.工程量第一部分通用条件56.工程的计量第一部分通用条件57.计量方法第一部分通用条件58.暂定金额第一部分通用条件59.指定分包人第一部分通用条件60.支付证书第一部分通用条件61.工程的批准凭证第一部分通用条件62.缺陷责任证书第一部分通用条件63.补救措施第一部分通用条件64.紧急补救措施第一部分通用条件65.特殊风险第一部分通用条件66.解除履约时的支付第一部分通用条件67.争端的解决第一部分通用条件68.通知第一部分通用条件69.业主的违约第一部分通用条件70.费用与法规的变更第一部分通用条件71.货币限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72.兑换率第一部分通用条件菲迪克台同条款的修改第二部分专用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1.定义和解释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1.定义和解释定义1.1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和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下面所赋予它们的含义:(a)业主、承包人、分包人、工程师、工程师代表的含义(i)“业主”指在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提及的人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受让人(除非承包人同意)。
(ii)“承包人”指其投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受让人(除非业主同意)。
(iii)“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分包本工程施工的分包人或工程师同意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个人以及其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受让人。
(iv)“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在第二部分写明的人。
(v)“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人。
(b)合同、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投标书附录的含义(i)“合同”指合同条款(第一、二部分)、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如签订)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签订)中的更进一步的文件。
(ii订)“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技术规范和根据51条修改或增加的技术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经工程师批准的技术规范。
(iii)“图纸”指由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护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iv)“工程量清单”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并已标价和填好的工程量清单。
(v)“投标书”指中标通知书中所接受的,根据合同条款承包人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修复工程缺陷向业主提出的报价书。
(vi)“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其投标的接受信。
(vii)“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所指的合同协议书(如有的话)。
(viii)“投标书附录”指附在合同条款后的附件,它构成投标书的一部分。
(c)开工日期、竣工时间的含义(i)“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师根据41条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ii)“竣工时间”指从开工日期算起,在合同中规定的(或根据44条延期的)完成全部或任何段落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及通过对这些工程的竣工检验所需的时间。
(d)竣工检验、接收证书的含义(i)“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经工程师及承包人另行同意的,由承包人在业主接收全部某段或部分工程之前所做的检验。
(ii)“接收证书”指根据48条签发的证书。
(e)合同价、保留金的含义(i)“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ii)“保留金”指根据60.2(a)款由业主保留的全部款项的累计金额。
(f)工程、永久性工程、临时性工程、设备、承包人的设备、区段、现场的含义(i)“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ii)“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施工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iii)“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修复缺陷中所需的或有关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iv)“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性工程的一部分的机械、装置等。
(v)“承包人的设备”指所有为实施并完成本工程和修复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质的机械、机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性工程),但是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vi)“区段”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区段。
(vii)“现场”指为实施本工程由业主提供的场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现场的场地。
(g)费用、日、外汇、书面函件的含义(i)“费用”指在现场内外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所有正当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利润提成。
(ii)“日”指公历日。
(iii)“外汇”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
(iv)“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通知,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标题和旁注1.2本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合同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中也不应加以考虑。
解释1.3凡指当事人或当事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及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
单数和复数1.4仅表明单数形式的字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上下文要求而定,反之亦然。
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1.5除非另有规定,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应是书面执相应的“通知”、“证实”或“决定”等动词应作相应的解释。
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不应无理扣留或延误。
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2.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2.1(a)工程师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b)工程师可使用合同规定的或合同必然暗示的权力。
但规定:如果根据业主任命工程师的条款,要求工程师在履行其权力之前须征得业主的批准,这种具体要求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说明,否则,工程师行使的任何这种权力则应被视为已得到业主的事先批准。
(c)除合同明文规定外,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
工程师代表2.2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向工程师负责,并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按照第2.3款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工程师授权的权力2.3工程师随时可将自己的权力授权给工程师代表,也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
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副本后方可生效。
(a)工程师代表没有对任何工程、材料或设备提出否定意见,不影响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并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b)如果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函件有疑问,可向工程师询问,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函件的内容。
助理的任命2.4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但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
上述助理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验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这种指令应视为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书面指令2.5由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
但是,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无论在这一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被视为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含义。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工程师的指令。
这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条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工程师要行为公正2.6无论在何处,需要工程师根据合同行使他的职权:(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b)表示满意或批准;(c)决定价值;(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
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上述职权。
所有这些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决定价值和决定采取的行动均应按67条的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
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3.转让合同转让3.1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有1.5款规定,这种同意应由业主自行决定)不应将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任何收益、利益转让给他人,但以下情况除外:(a)按合同规定支付给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保险公司(假使保险公司人已清偿了承包人的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4.分包分包4.1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即使有工程师的同意,也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并应像对待承包人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人、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