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规定(修订稿)
招生考试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招生考试涉密人员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招生考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参加招生考试工作的人员,包括考试工作人员、监考人员、阅卷人员、招生录取人员等。
三、涉密人员分类1. 核心涉密人员:在招生考试工作中,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秘密的人员。
2. 重要涉密人员:在招生考试工作中,负责处理、传递、保管国家秘密的人员。
3. 一般涉密人员:在招生考试工作中,接触、使用国家秘密的人员。
四、选拔任用1. 选拔涉密人员,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政治素质过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熟悉招生考试业务,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招生考试工作。
2. 涉密人员的选拔任用,应经过以下程序:(1)报名申请;(2)资格审查;(3)面试考察;(4)公示;(5)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
五、保密教育1. 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掌握保密知识和技能。
2. 涉密人员在岗期间,应定期接受保密教育和考核,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六、保密责任1. 涉密人员应自觉履行保密责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2. 涉密人员离岗时,应将所知悉的国家秘密资料、设备等清退,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七、脱密期管理1. 涉密人员辞职、调动或退休,应按照规定办理脱密期手续。
2. 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具体期限根据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和所接触的秘密程度确定。
八、监督检查1. 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涉密人员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保密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公正,维护国家利益和考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教育考试,包括但不限于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等。
第三条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四)技术保障,强化监督。
第二章保密内容与范围第四条考试安全保密内容包括:(一)考试大纲、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二)考试组织方案、时间安排、考场设置等内部信息;(三)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录取信息等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四)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考试安全保密范围包括:(一)考试命题、审题、制卷、阅卷、评卷等环节;(二)考试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环节;(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信息采集等环节;(四)考试招生录取等环节。
第三章保密责任与分工第六条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招生院校等应当明确责任,落实保密措施。
第七条考试安全保密责任如下:(一)考试机构:1. 制定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计划,明确保密内容和范围;2. 组织实施考试安全保密措施,确保保密工作落实到位;3. 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4. 对泄密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责。
(二)招生院校:1. 制定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制度,明确保密责任;2.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强保密管理;3. 对涉及招生考试保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4. 对泄密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责。
(三)考生:1.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泄露考试内容;2. 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考试内容;3. 对泄密行为进行举报。
第八条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实行分工协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招生院校等应当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四章保密措施与要求第九条考试安全保密措施包括:(一)建立健全考试安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二)加强考试命题、制卷、阅卷等环节的保密管理,确保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的安全;(三)对考试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保密,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四)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信息采集等环节进行保密,保护考生隐私;(五)对招生考试录取等环节进行保密,确保录取结果公正、透明。
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

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考试保密工作是学校和教育部门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其目的是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为了更好地实施考试保密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细则和规定。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考试保密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考试前的准备工作1.1 考试安排:学校要提前制定考试日程安排,确保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的准确性。
1.2 考试资料准备:学校要按照考试科目和要求,及时准备好试卷、答题卡等考试资料。
同时,要保证试卷的安全性,防止泄露。
1.3 考试监考人员培训:学校要组织监考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考试规则和保密要求,确保监考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二、考场保密工作2.1 考场设置:学校要根据考试科目和考生人数,合理设置考场,确保每个考生有足够的空间和良好的考试环境。
2.2 考场监控:学校要在考场内安装监控设备,监控考场内的一切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理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
2.3 考生身份验证:学校要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核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确保考生的身份真实性。
三、试卷印制和分发3.1 试卷印制:学校要选择可靠的印刷厂家印制试卷,严格控制试卷的印刷过程,防止试卷泄露。
3.2 试卷密封和分发:学校要将试卷密封,确保试卷在分发过程中不被篡改。
同时,要确保试卷的准确分发到指定考场,防止试卷丢失或错发。
3.3 试卷回收:学校要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回收试卷,并进行统一封存,以备后续的审查和评分工作。
四、考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4.1 考试纪律:学校要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的教育,明确考试规则和禁止行为,严禁任何作弊行为的发生。
4.2 监考人员的职责:监考人员要全程监督考试过程,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同时,要及时处理考生的问题和异常情况。
4.3 考试异常情况的处理:学校要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
五、考试结果的处理和公布5.1 试卷评阅:学校要组织专业的教师对试卷进行评阅,确保评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

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考试保密工作是教育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目的是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为了保障考试的安全和保密,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考试保密工作的实施细则,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一、考场安全管理1.1 考场布置- 合理布置考场座位,保证考生之间的距离,减少作弊机会。
- 安排监考人员,确保考场的安全和秩序。
1.2 考场监控- 在考场内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测考场情况。
- 监考人员应随时注意考生的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作弊行为。
1.3 考场门禁管理- 设置考场门禁系统,只允许考生和监考人员进入考场。
- 对进入考场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只有合法人员进入考场。
二、试卷印制与保管2.1 试卷印制- 试卷的印制应在保密的环境下进行,印刷厂必须具备保密资质。
- 试卷的印刷过程应严格监控,确保不会泄露试题内容。
2.2 试卷保管- 试卷在印制完成后,应妥善保管,确保不会被非法获取。
- 试卷的保管地点应设有安全措施,如保险柜、防火系统等。
2.3 试卷分发- 试卷在分发前应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相关章印。
- 分发试卷的人员应经过严格的背景调查和培训,确保其诚信和保密意识。
三、考试过程监控3.1 考生身份验证- 考生进入考场前,需经过身份验证,核对身份证件和考生信息。
- 使用身份验证设备,如人脸识别技术,确保考生的身份真实可靠。
3.2 作弊防范- 在考场内设置监控设备,监测考生的行为。
- 监考人员应随时观察考生,发现可疑行为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
3.3 考试答卷管理-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考生答卷,并进行密封和标记。
- 答卷的保管和管理应严格,防止答卷的遗失或被篡改。
四、考试成绩处理4.1 成绩统计- 考试结束后,成绩统计工作应在保密的环境下进行。
- 统计人员应具备保密意识和专业能力,确保成绩统计的准确性。
4.2 成绩公示- 成绩公示前应进行审核和审查,确保公示的成绩准确无误。
招生考试保密规章制度范本

招生考试保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招生考试保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各类招生考试,包括统一招生考试、专业考试、校园招聘考试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是保障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进行,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考试的正常秩序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所有参与招生考试的人员,包括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监考人员等,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管理,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第二章招生考试内容保密规定第七条招生考试的试题、答案、考生名单等信息属于保密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泄露。
第八条招生考试试题、答案的编写、印刷、分发等工作必须在严格的保密环境下进行,考试委员会拥有对试题和答案进行保密管理的权利。
第九条参与试题编写、印刷、分发等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核,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保密培训。
第十条在考试过程中,任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试题、答案等信息,不得与考生有不正当的交流。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工作合同等。
第三章考生考试秩序保密规定第十二条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设备、资料等进入考场。
第十三条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抄袭、抄袭、作弊等,一旦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并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考生在考试结束后不得私自泄露试题、答案等信息,不得有不正当的交流。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考试秩序保密规定的考生,将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录在案,影响其今后的招生或就业资格。
第四章监考人员保密规定第十六条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考守则,确保考试安全、公正、公平进行。
第十七条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不得私自泄露试题、答案等信息,不得有不正当的行为。
第十八条监考人员必须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制止考试作弊等行为,防止考试秩序混乱。
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条例

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条例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和试题的保密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根据《保守秘密法》及教育部关于《试卷保密室、试卷印制、试卷保管等管理办法》的精神,按照XX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保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考试的专业课的自行命题工作。
第三条研究生部承担自行命题的试卷印制、试题保密工作。
第四条研究生部主任为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XX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部要指定试题专管员,负责从命题开始直至阅卷结束期间的试题保管和保密工作。
第六条研究生招生考试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
凡涉及研究生招生考试各保密环节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保密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接触试题人员(包括命题教师)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提高责任心。
第七条研究生部和各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命题工作的领导,对参加命题的教师及相关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确保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和规定的贯彻实施;使相关工作人员增强保密责任感,树立保密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
第八条研究生部设立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试卷保密室。
第九条保密室由XX市考试院和有关部门验收。
第十条保密室由两名试题专管员负责;共同管理,试题专管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进入保密室,二名试题专管员必须同时在场,不得以任何理由独自进入保密室。
第十一条参加命题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招生考试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暴露自己身份、工作内容、命题方式和地点,研究生入学考试开考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与试题相关的内容,不得参与考生的考前辅导班或接待个别考生的咨询。
第十二条命题教师对试题的内容、符号、公式、图表、文字、每题的分数等项目必须认真核对,防止差错,保证命题的质量。
招生信息保密与安全管理
防止信息泄露与滥用
防止信息泄露
招生信息中包含大量敏感信息,如学 生成绩、家庭背景等,一旦泄露可能 会被不法分子利用,因此,保密措施 可以有效防止信息泄露。
防止信息滥用
招生信息滥用是指未经授权的情况下 ,将招生信息用于商业目的或其他不 正当用途,保密措施可以有效防止信 息滥用。
02
招生信息安全风险
要点一
总结词
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招生信息保密与安全 管理面临的挑战。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信息安全机构、国际组织等的合 作,共同研究招生信息保密与安全管理的新趋势、新挑战 。同时,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分享经验和技术成果, 推动全球招生信息保密与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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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人员违规操作是招生信息安全风险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可能源于内部管理不善或员工意识不足。
详细描述
内部人员违规操作包括未经授权访问招生信息数据库、私自拷贝或传播敏感信息等行为。这些行为可 能是出于个人目的或误操作,但都可能导致招生信息的泄露或损坏。因此,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员工 安全意识对于防范内部人员违规操作至关重要。
某高校成功防范网络攻击的案例分析
事件概述
某高校招生网站遭受网络攻击,黑客试图获取考 生个人信息,但学校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应 对。
处理结果
成功防范网络攻击,确保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 未发生信息泄露事件。
应对措施
及时发现并隔离攻击源,加强防火墙和入侵检测 系统部署,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和加密处理。
经验教训
03
招生信息保密与安全管理 的措施
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
01
制定严格的招生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保密与安全管理的责 任和要求。
考试工作保密承诺书
考试工作保密承诺书本人_____,在参与具体考试名称考试工作期间,深知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和保密性,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现郑重作出如下保密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考试组织单位制定的各项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
二、对在考试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严格保密,不泄露给任何无关人员。
三、不参与、不协助任何形式的考试作弊行为,不传播与考试有关的虚假信息或误导性言论。
四、妥善保管考试相关的文件、资料、试卷、答题卡等物品,不擅自复制、留存、转借或丢弃。
五、在考试前、考试中及考试结束后的各个环节,严格遵守保密流程和要求,确保考试信息不被提前泄露或在考试结束后不当传播。
六、不利用职务之便获取或试图获取未公开的考试内容、答案等信息,不参与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违规活动。
七、对于涉及考试保密的计算机系统、网络设备和存储介质,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和使用,确保数据安全和保密。
八、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立即主动报告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九、若因本人违反上述保密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分、民事赔偿、刑事责任等。
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考试工作结束后的一定期限内(如具体期限)仍然有效。
考试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发展。
作为考试工作的参与者,我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
我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以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在考试工作中,可能会面临各种复杂的情况和诱惑,但我会坚守自己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
例如,在接触试卷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人试图打听试卷内容,或者以各种利益诱惑我透露相关信息,我都会坚决拒绝,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同时,我也会积极配合其他工作人员,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保密环境。
在与同事交流工作时,严格注意言辞,不涉及任何敏感的保密信息。
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
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考试保密工作是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考试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保密责任1. 考试主办方负责制定保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 考试组织人员应具备保密意识和责任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考场保密1. 考试前,考场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考场内外没有任何可能泄露考试信息的设备或者物品。
2. 考试期间,考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通信工具和电子设备的使用。
3. 考生进入考场前,应接受身份验证和物品检查,确保不携带任何可能泄露考试信息的物品。
4. 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做弊行为,不得与他人交流。
5. 考试结束后,考场内的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应即将采集并密封。
四、试卷印制和分发保密1. 试卷的印制和分发应由专门机构负责,确保过程安全可靠。
2. 印制试卷的印刷厂应具备安全保密措施,并签署保密协议。
3. 试卷的分发应采取多层保密措施,确保试卷不被泄露。
五、监考人员保密1. 监考人员应接受保密培训,了解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操作流程。
2. 监考人员在考试期间应保持警惕,防止考生做弊行为。
3. 监考人员不得泄露任何与考试相关的信息。
六、信息系统保密1. 考试信息系统应具备安全可靠的技术措施,保障考试信息的安全性。
2. 考试信息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具备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 考试信息系统的访问权限应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惟独授权人员才干访问。
七、保密违规处理1. 对于发现的保密违规行为,应即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进行调查核实。
2. 对于严重的保密违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赋予相应的处罚。
八、保密工作评估1. 考试主办方应定期对考试保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评估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人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九、附则本细则的解释权归考试主办方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以上为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细则,可以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考试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密级文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密级文件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涉密文件、涉密资料、涉密设备等。
第三条学校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保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二)安全保密原则;(三)责任到人原则;(四)教育防范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学校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三)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四)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五)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学校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二)对本部门、本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的保密宣传教育;(四)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密级文件管理;(五)及时报告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密级文件分类与定密第八条学校密级文件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九条绝密文件是指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文件。
第十条机密文件是指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文件。
第十一条秘密文件是指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文件。
第十二条密级文件的定密工作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定密标准参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
第四章密级文件的管理第十三条密级文件的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密级文件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密级和保密期限。
(二)密级文件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借阅、复制、传播。
(三)密级文件应当在规定的保密场所存放,不得擅自携出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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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规定(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全国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研究生招生自主权的不断加大、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增长,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速度加快,招生专业不断增多,自主命题的考试科目也在不断增加。
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命题组织和试题保密等工作,保障研究生考试制度的有效实施,使研究生招生的命题、考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的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涉及考生的切身利益,所有涉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规章,违犯者一律要追究责任。
第二章保密范围
第三条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范围包括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试题、试卷(含初试、复试)、参考答案、命题小组成员名单、命题时间、试题印制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评卷人员名单、评卷时间地点、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等。
试题、参考答案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本。
第四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命题人员、审题人员、试题印制人员、评卷人员、管理人员均为涉密人员。
第三章保密机构和责任人
第五条研究生部为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管理机构,负责命
题工作的组织安排,试题册的印制、登记、封装、保管、寄送,试卷的接收、拆封、装订、加密、保管、评卷工作的组织;各院系为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具体实施机构,负责命题教师的选聘、命题任务的具体落实、试题原稿的审核、密封、保管、报送,对保密人员的教育等。
第六条学校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为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保密工作;研究生部主任负责具体落实各项相关工作。
第七条研究生部指定两名富有责任心、政治素质过硬的工作人员为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保密人员,负责从命题开始到评卷结束期间的试题、试卷保管和保密工作。
第八条研究生部配备保密柜等必要的保密设备,保险柜钥匙分别由两位工作人员保管,开启保险柜必须有两名管理人员同时在场,并接受校纪检人员的监督。
第四章保密教育
第九条所有涉及研究生招生考试各保密环节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保密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命题和审题人员的保密教育,促使他们增强保密意识,提高责任心。
第十条研究生部和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命题和审题工作的领导,对参加命题、审题工作的教师和相关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确保有关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使相关工作人员增强保密密责任感,树立保密、法制观念。
第十一条研究生入学考试是一项严肃和保密性很强的工作,从事和参与研究生入学考试及试卷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教育部颁发的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有关保密制度,严守机密,严禁不正之风。
涉及在工作中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向任何人私自泄漏,决不允许透露试题内容,对参加命题、审题的教师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造成泄密事故。
第五章命题和审题
第十二条研究生部负责命题的组织安排,命题工作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进行。
第十三条各院(系)应按学科专业成立命题小组,命题小组组长由各学科专业的首席导师担任,命题小组组长和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协商后选定命题教师,命题教师一般应是导师组成员,其他人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命题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第十四条命题和审题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暴露自己身份、工作内容、命题方式和地点;研究生入学考试开考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与考试有关的内容,不得参与考前的辅导,不得接待考生的咨询。
第十五条命题教师要对试题的内容、符号、公式、图表、文字、每题的分数等项目进行认真核对,以防止差错。
命题同时要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
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单独封装(不能和试题装在一起)。
命题完毕后,命题小组组长要亲自校对、审查试题内容,审查无误后装入试题专用信封,在封口骑封处贴上封条,并在封条上签字,交院(系)试题专管人员。
命题小组成员名单、命题教师姓名
及其它有关命题的信息不得向外泄漏。
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的封装要求与试题相同。
第十六条命题和审题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保留试题副本,试题命好后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以防泄题。
第十七条各院(系)试题专管人员要将收到的试题装入保密柜保管,并有两人分别执拿钥匙。
本院(系)全部试题收齐后,要在规定的时间交至研究生部,并与研究生部试题专管人员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研究生部试题专管人员将密封好的试题袋按规定程序立即存入保密柜。
第十九条凡本人或有亲属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教师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命题、审题或其它接触试题的工作。
本人应事先主动提出回避申请,不得隐瞒。
第二十条一名教师只能命一门考试科目的试题,每门考试科目须出A、B两套试题。
第六章试题印制
第二十一条研究生业务课试题的印制工作由研究生部组织实施,所有参与试题印制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循“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试题专管人员在印制试题前应认真校对题样,检查试题总分和试题完整性,防止出现缺字、缺行、缺列、缺页、缺图等问题,保证试题印制质量。
对试题印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好登记
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在试题印制、封装的过程中,应请校纪检人员进行监督。
试题专管人员在校纪检人员的监督下当场启封试题袋。
试题印制份数以当年报考研究生的业务课试卷份数统计表为准。
试题印制份数与数量要严格进行登记,多印或错印的试题要当场销毁。
试题印刷后要当场检查、装订、密封并放入保密柜。
第二十四条试题印制封装过程中应始终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试题印制工作间。
第二十五条印制完毕后的各科试题和试题底版必须及时撤离机器,放入保密柜。
对印制现场要及时进行清理,所有与试题有关的纸张、资料都应放入保密柜。
第二十六条我校自主命制的业务课试题在考前属国家机密级文件,在正式开考前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启封。
第七章试题、试卷的保管
第二十七条封装后的业务课试题由研究生部两名试题专管人员保管,保密柜钥匙由两人分别持有。
按照教育部及省招办的规定时间,由两人同时开启并一同用机要寄送到接受试题单位。
第二十八条考试结束后,返回的试卷要认真检查份数并进行登记后立即放入保密柜封存,钥匙同样由两人分别持有,阅卷开始时由两人同时开启。
第八章阅卷
第二十九条阅卷开始前,由研究生部试卷专管人员在校纪检人
员的监督下启封试卷袋,按科目装订密封并编密号。
第三十条试卷评阅工作由研究生部组织集中进行,评阅过程中,试卷由研究生部负责保管。
第三十一条试卷评阅规则由研究生部制定。
阅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阅程序。
规则,认真履行试题、试卷的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考试成绩处理阶段的一切信息均属机密,未经许可,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或提前对外公开。
第三十三条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变更考生的考试成绩。
第九章招生工作中有关信息的保密要求第三十四条未经许可,招生工作人员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各类内部招生信息、统计数据。
第三十五条未经许可,招生工作人员不得在考试成绩公布前私自查询考生成绩并提供给他人。
第三十六条未经许可,招生工作人员不得在正式录取名单公布之前将初步录取结果提供给他人,不得将内部文件向外泄露。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保密要求高,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保密教育,工作人员要以对考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学校依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