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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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25-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25-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第一章总则第06.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第06.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06.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06.1.0.4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06.1.0.5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06.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06.2.1.2条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06.2.1.3条人防工程内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第06.2.1.4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06.2.1.5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第06.2.1.6条商场的营业厅、医院的病房、旅馆的客房以及会议室、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宜设置在地下一层。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一、前言随着国家安全意识的增强,人防设施建设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人防设计规范是保证人防设施建设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文件,本文将以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为例,进行详细的规范说明。

二、适用范围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适用于建筑物人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等各个环节。

建筑物人防设施包括地下避难所、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车库等。

三、设计要求1.设计基本要求建筑物人防设施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安全性要求:人防设施应具有防护、避难、生存、救援等功能,必须能够承受气压波、冲击波、辐射等袭击;(2)可靠性要求:人防设施应具有可靠性和连续性,必须能在袭击发生时及时启用并运行正常;(3)使用要求:人防设施应具有舒适性,必须能够提供合适的生活、工作、娱乐场所,以及必需的通风、照明、供水、排污等设施;(4)节能要求:人防设施应具有节能性,必须能够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能源消耗。

2.设计原则建筑物人防设施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应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要求;(2)应考虑建筑物的整体布局和结构形式,与建筑物的其他部分相协调;(3)应考虑人员疏散、进出口通道、物资储备、通风、照明、供水、排污等方面的问题;(4)应考虑防护结构、防护材料、防护设备等方面的问题;(5)应考虑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维护管理。

3.设计内容建筑物人防设施的设计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地下避难所的设计:地下避难所的设计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考虑到避难所的规模、布局、通风、照明、供水、排污等方面的问题;(2)防空地下室的设计: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考虑到地下室的结构形式、防护设备、通风、照明、供水、排污等方面的问题;(3)防空地下车库的设计:防空地下车库的设计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考虑到地下车库的规模、布局、防护设备、通风、照明、供水、排污等方面的问题。

四、施工要求1.施工资质建筑物人防设施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单位承担,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人防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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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建筑部分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属于下列抗力级别范围内的甲、乙类防空地下室以及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甲、乙类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设计。

1 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5级和6级(以下分别简称为常5级和常6级);2 防核武器抗力级别4级、4B级、5级、6级和6B级(以下分别简称为核4级、核4B级、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

注:本规范中对“防空地下室”的各项要求和规定,除注明者外均适用于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

1.0.4 甲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满足其预定的战时对核武器、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各项防护要求。

乙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满足其预定的战时对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各项防护要求。

3.1.6 专供上部建筑使用的设备房间宜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之外。

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2 穿过防空地下室顶板、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150mm;3 凡进入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注:无关管道系指防空地下室在战时及平时均不使用的管道。

3.1.10 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人员掩蔽工程和食品站、生产车间、区域供水站、柴油电站、物资库、警报站等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防空地下室,其顶板、临空墙等应满足最小防护厚度的要求;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甲类防空地下室还应满足防早期核辐射的相关要求。

3.2.1 防空地下室的室内地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不得小于2.00m其中专业队装备掩蔽部和人防汽车库的室内地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还应大于、等于车高加0.20m。

防空地下室的室内地平面至顶板的结构板底面的净高不宜小于2.40m(专业队装备掩蔽部和人防汽车库除外)。

3.2.2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防空地下室,其钢筋混凝土顶板应符合下列规定:1 乙类防空地下室的顶板防护厚度不应小于250mm。

人防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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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在分级上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安全性分级,又分为四级:第一级为完全安全,第二级为基本安全,第三级为基本不安全,第四级为完全不安全。

另一类是精确定位,把城市空间分为人防区、不安全区和恐怖主义敏感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设计措施。

三、设计原则
1、安全、可靠性:人防设计首先要考虑安全、可靠性,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以确保人们安全。

2、灵活性:人防设计要考虑多种情况,形成一套灵活多变的设计方案,以应对不同类型的灾害和恐怖活动。

3、抗灾能力:人防设计要求实施抗灾措施,以提高人们对自然灾害的抗击能力。

4、防护力:人防设计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降低人为破坏和恐怖主义活动对人们的伤害。

四、设计要求
1、在建筑设计上,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人们的伤害;
2、在城市规划设计上,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人防等级分类,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在消防系统设计上,应考虑建筑物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灵活性,采取有效的防火设施,防止火灾和灾害;
4、在应急救援系统设计上,应制定一套可行的应急方案,以确保在灾害发生时有一套可靠的救援系统。

五、总结
人防设计规范是为了有效减少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或恐怖活动等等而对人体的强烈影响而形成的实施技术和处理措施的系统性标准。

它旨在为城市社会提供全面、可靠的安全保障,把城市空间分为人防区、不安全区和恐怖主义敏感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设计措施,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使人防设计能够有效应对各种灾害,从而更好的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

常用规范介绍(五)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内容提要:1. 人防工程分类2. 人防主体设计3. 人防口部设计4. 实例讲解5. 自由提问一、人防的分类1. 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 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3. 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 八个等级,其中5 级人防抗力为0.1Mpa,6 级人防抗力为0.05Mpa.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 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 ,适用于上海市5、6 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 沪防-562 ;(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 人防工程设计步骤: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1. 防护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8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2配套工程≤2400m.2. 抗爆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面积,在防护单元内划分抗爆单元;(2)抗爆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400m2;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1000m2;2配套工程≤1200m2;(3)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可不划分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多层建筑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高层建筑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位;(4)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连通口处设置抗爆挡墙,可在临战时砌筑。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人防工程设计规范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的,用于指导和规范人防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

人防工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抵御和抵抗战场上的威胁和攻击。

以下是人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1. 人防工程设计依据:人防工程设计应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以及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为依据。

2. 人防工程的功能要求:人防工程应能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抵御战场上的直接和间接威胁和攻击,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人防工程的基本要求:人防工程应具备适度的防护能力和可操作性,并能提供适宜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建筑材料应具备防火、阻隔烟雾和防爆的特性。

4. 人防工程的设计原则:人防工程的设计应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安全需求,并参考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选择建筑材料和技术措施。

5. 人防工程的结构设计:人防工程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防护要求,选用适宜的结构形式和材料。

6. 人防工程设备设计:包括通风、照明、消防、供水排水、电力等设备的设计和配置,设备应满足功能和防护要求,并具备可靠性和易操作性。

7. 人防工程的消防设计: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的设计和布置,满足火灾防控和疏散要求。

8. 人防工程的室内设计:包括内部空间划分、逃生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的设计和布置,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

9. 人防工程的施工与验收:人防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程技术能力。

验收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10. 人防工程的运营与维护:人防工程的运营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人防工程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

以上是人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通过遵循这些规范,能够提高人防工程设计的质量和可靠性,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一、前言人防工程是指在战争或其他紧急情况下,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建造的防护设施和设备。

建筑物人防设计是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化程度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

本文将针对建筑物人防设计进行详细介绍。

二、建筑物人防设计的基本原则1. 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全为首要原则;2. 严格按照国家人防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3. 充分考虑建筑物的使用目的和地理环境特点;4. 考虑建筑物的可持续性,尽可能降低人防工程的成本。

三、建筑物人防设计的分类按照建筑物用途的不同,建筑物人防设计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住宅建筑人防设计;2. 公共建筑人防设计;3. 工业建筑人防设计;4. 商业建筑人防设计。

四、建筑物人防设计的要求1. 建筑物人防工程应符合国家人防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 建筑物人防工程应与建筑物本身的结构形式相协调,不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3. 建筑物人防工程应具有足够的地下空间和地上空间,以满足安全疏散和人员集结的要求;4. 建筑物人防工程应具备防空防护和生命支持等功能;5. 建筑物人防工程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应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五、建筑物人防设计的具体要求1. 地下室的设计地下室是建筑物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设计:(1)地下室的地面高度应不低于2.2米,地下室的顶部应符合防空要求;(2)地下室的结构应具有一定的承载力和抗震能力;(3)地下室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以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4)地下室的出入口应设置在建筑物外侧,以便疏散人员。

2. 地上建筑的设计地上建筑是建筑物人防工程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设计:(1)建筑物的外墙应具有一定的防护能力,以防止空袭和炮击;(2)建筑物的天花板应符合防空要求,能够承受一定的爆炸冲击波;(3)建筑物的门窗应具有防护能力,并且应设置在墙体内部,不得凸出墙面;(4)建筑物的屋顶应符合防空要求,能够承受一定的爆炸冲击波;(5)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应设置在墙体内部,通道宽度应符合国家标准。

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

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

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物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提供有效的保护和撤离机制而制定的一套规范。

本文将从设计、建造、维护等方面介绍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

一、设计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规范要求:1. 安全出口的设置: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使用人数,合理设置安全出口的数量和位置,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撤离。

2. 防火墙和防火门的设置: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防止火灾扩散。

3. 抗震设计:考虑建筑物所处地区的地震情况,采取抗震措施,确保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能保持稳定。

4. 紧急疏散通道的设置:为了应对各种紧急情况,建筑物内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包括楼梯、走廊等。

5. 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在建筑物内设置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获得必要的信息和指引。

二、建造规范在建筑物的施工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建筑物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1. 建筑材料的选择:选择符合相关标准的建筑材料,避免使用劣质材料,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固。

2. 施工工艺的控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筑物的各项工程符合要求。

3. 防水、防潮措施:合理使用防水和防潮材料,确保建筑物内部干燥,并预防漏水等问题。

4. 消防设备的安装: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使用情况,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备,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等。

5. 通风和排烟系统:合理设计和安装通风和排烟系统,确保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和排放有害物质。

三、维护规范建筑物人防工程的维护是确保其长期有效性的关键。

1. 定期检查和维修: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检查,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部件,保持建筑物的功能正常。

2. 紧急通道的畅通:保持紧急通道的畅通,不堆放杂物,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撤离。

3. 消防设备的保养: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

4. 定期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紧急疏散演练,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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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是指建筑物内外部的人防设施的设计要求和规范。

人防设施是为了保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置的一系列保护设备和措施。

下面将从建筑物内外部的人防设施的不同方面介绍人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外部的人防设施主要包括避难场所和防护工程。

避难场所是指在无法及时疏散撤离的情况下提供人们避难的安全场所,如地下室、防空洞等。

设计规范要求避难场所的布置要合理,面积要满足人员避难的需要,通风、照明和安全出口要符合相应的标准。

防护工程主要是指建筑物的结构和材料的防护设计,包括防空地下室和坍塌临时避难所的设计,要符合相应的抗击和安全性能要求。

建筑物内部的人防设施主要包括防空间的设置和安全出口的设计。

防空间是指建筑物内划定的供人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躲避的安全场所,如防空楼梯间、避难室等。

设计规范要求防空间的位置要布置合理,通风、照明和安全出口要符合相应的标准。

安全出口是指人员疏散和逃生时使用的通道和出口,设计规范要求安全出口的布置要合理,数量要足够,宽度要满足人员疏散的需要,出口通道的平整度和坡度要符合相应的标准。

此外,人防设计规范还要求建筑物内外部的人防设施要与电力、通讯等系统进行配套设计,保证人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获得救援和求助。

同时,人防设施要与城市的总体规划和消防设施相协调,确保整个城市的人防工作的一体化和系统化。

综上所述,人防设计规范是对建筑物内外部的人防设施进行设计要求的规范,包括避难场所、防护工程、防空间、安全出口等方面。

遵循人防设计规范,可以提高建筑物的抗击能力和人员疏散的效率,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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