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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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6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6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项目部,下同)员工。

第三条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伤管理职责第四条各项目部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项目部分管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办公室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

各项目部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伤管理事务。

第六条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项目部工作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工伤范围第七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____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____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原在军队____,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____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本条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5篇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5篇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5篇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5篇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下面给大家分享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与适用范围1.1目的为认真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员工合法权益,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在职职工。

2.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五号) 2.2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4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5《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2.6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3、部门职责3.1事故当事人或安全员及时按要求报告事故;3.2生产部负责事故情况的核实工作,并向生产主管安全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发生工亡或重大工伤事故应及时向地方安全管理行政部门报告;3.3综合办公室负责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情况4 、管理要求4.1综合办公室按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核定的费用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2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单位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向公司安全环保科报告或公司领导报告。

生产部负责受伤员工抢救协调工作,同时与当地县医院联系进行救治工作。

4.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按照工伤处理:4.3.1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进行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等部门验证确诊的;4.3.2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4.3.3在工作时间,参加由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竞技和文娱、体育比赛等活动而受到意外伤害的;4.3.5受用人单位指派在出差期间因基本生活必需受到意外伤害的。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范本(5篇)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范本(5篇)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工伤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减少工伤事故对企业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企业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工伤管理工作,并向员工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和知识普及,促进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提升。

第五条本制度的遵守与执行是所有员工的义务和责任,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工伤认定和赔偿第六条若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其工伤认定和赔偿由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条员工应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据,配合企业进行工伤认定。

第八条若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事故,员工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待遇,企业将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时支付相应的赔偿款。

第九条若员工因工伤需要休息和治疗,在治疗期间享受工伤津贴待遇,企业将予以补足工资差额。

第十条企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对于工作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改正,确保员工的工作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安全防护和培训第十一条企业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材,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使用和保养的培训,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及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知识竞赛、演习和培训,提升员工的应变和自救能力。

第四章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第十四条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工伤事故责任的归属,企业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确保事故的善后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4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4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引起的损失,维护公司员工权益和公司稳定运营,制定本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将依法依规购买工伤保险,为员工提供法定保险待遇。

第四条公司将做好员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及时受理和处理员工工伤申报事宜,并积极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参加工伤保险投保工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配合公司对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伤保险申报程序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员工如需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应提供以下材料:1. 事故发生证明: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相关资料。

2. 医疗证明:包括医院诊断、治疗记录等相关资料。

3.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调职证明、复工证明等相关资料。

4. 其他相关资料:如事故照片、报案材料等。

第八条公司将依法责任认定工伤及时进行,对于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案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九条如员工对公司对工伤申报结果存在异议,可以提出申请进行复审,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将按照程序进行复审,并及时作出复审结论。

第十条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伤申报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员工个人隐私。

第三章工伤保险理赔程序第十一条员工如需申请工伤保险理赔,应依法提供以下材料:1. 工伤保险申请书: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工伤情况。

2. 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医疗证明: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鉴定证明、残联评残证明等。

第十二条公司将依法责任认定工伤保险理赔及时进行,对符合工伤保险理赔条件的案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理赔款项。

第十三条如员工对公司对工伤保险理赔结果存在异议,可以提出申请进行复核,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工伤保险基金管理1. 工伤保险基金由公司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2.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差别费率,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

3.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康复费用、工伤取证费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四、工伤认定及待遇1.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公司应在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 职工工伤认定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以下待遇:a. 医疗费用: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b.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按月本人工资支付。

c.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

d.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

五、工伤预防与康复1. 公司应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3. 职工发生工伤后,公司应及时组织工伤康复,帮助职工恢复劳动能力。

六、责任追究1. 公司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2. 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加滞纳金支付。

3. 职工故意造成工伤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规范员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工作,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本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和与本公司有劳动关系的合作单位人员。

三、员工工伤保险1. 本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并将全额承担员工工伤保险费用。

2. 员工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因工作导致的意外伤害、职业病等。

3.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告,并填写工伤申报表。

4. 具体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以及赔偿程序,将由保险公司和公司人事部门进一步制定,并及时向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 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额将根据行业风险和员工岗位确定,并将全额承担保险费用。

3. 公司将组织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如员工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伤害,应及时报告并填写保险理赔申请。

五、保险理赔申请1. 员工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应第一时间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告,并填写保险理赔申请。

2. 公司人事部门将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员工伤残情况进行评估,并协助员工填写保险理赔申请表。

3. 员工伤残评估结果将作为理赔的依据,保险公司将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理赔。

4. 如有与理赔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需提供,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及保险公司的工作。

六、管理和责任1. 公司人事部门将负责员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购买、报案和管理工作。

2. 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事部门的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3.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减少工伤和事故的发生。

4. 如有故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工伤或意外伤害的,将按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4篇)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4篇)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第三章工伤保险的基本权益和待遇第四章工伤保险的申报和认定第五章工伤保险的支付第六章工伤保险的管理和监督第七章罚则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同时,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辖分支机构及办事处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工伤保险的投保事由范围包括员工因工作原因所导致的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的疾病。

第四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工伤保险,并确保保费按期足额缴纳,以保障员工权益。

第二章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第五条公司的员工均适用工伤保险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人员:1. 全职员工2. 兼职员工3. 劳动合同期满后正式录用的实习生和临时工4.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学员。

第六条受聘于本公司的员工,在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应视为工伤保险范畴: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遭受工伤;2. 在出差、外勤等工作任务中遭受工伤;3. 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作条件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导致意外伤害的;4. 因履行工作职责和职位要求,与他人产生纠纷或发生斗殴等行为导致的工伤。

第七条临时工和实习生在工伤发生时,应当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并及时报案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公司聘请的劳务派遣工、临时工、实习生等,应由派遣单位负责购买该员工的工伤保险。

第三章工伤保险的基本权益和待遇第九条受保员工在遭受工伤后,享受以下基本权益和待遇:1. 医疗待遇:受保员工应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2. 伤残待遇:受保员工因工伤致使基本劳动能力减少或丧失的,按照工伤程度、失能程度等因素给予相应的伤残待遇;3.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受保员工因工伤需要休养或随工伤去世,给予一次性工伤补助金;4. 职业病待遇:对于职业病患者,给予相应的治疗和护理,同时补偿因职业病带来的经济损失;5. 工亡家属抚恤金:工伤造成受保员工死亡的,给予工亡家属一定程度的抚恤金。

企业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企业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工伤事故风险,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管理职责1.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企业内部工伤保险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伤保险政策。

3. 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工伤保险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四、工伤保险待遇1. 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2. 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五、工伤认定与鉴定1. 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2. 工伤认定后,企业应协助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最终结论,企业应按照鉴定结果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六、工伤事故处理1. 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2. 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工伤事故,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 企业应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七、宣传与培训1. 企业应定期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提高员工对工伤保险的认识。

2.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工伤保险工作负直接责任,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将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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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

第三条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伤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

各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伤管理事务。

第六条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单位工作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工伤范围
第七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本条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九条公司职工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四章工伤报告处理
第十条各部门须办理工伤者必须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3日内将完整的事故报告及事故分析报安全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各一份(时间、地点、受伤经过、部位必须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

特别情况应在10日内完成报告手续。

第十一条需鉴定的工伤问题,必须由部门写出申请报告及完整的相关材料,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监批准,否则不准上报。

第十二条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由安全员或带班组长在当班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其他人员不准代替),登记人员要严格把关,并逐级报告领导,经领导签字、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办理工伤。

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签字、安全环保部经理签字、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批准。

第五章工伤管理
第十三条员工在作业场所因工负伤,所在单位必须在8小时内到安全环保部登记。

超过规定时间,按迟报事故处罚事故单位当班带班组长、安全检查员各500元。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安监部门或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所有上报调查的事故不论是否有工伤,都必须于第二天认真进行事故追查,原因清楚、
责任明确。

准确记录有关技术数据。

各种登记、报告、分析必须存档。

第十五条工伤休息三个月以上人员,经鉴定后复工的,由鉴定委员会报名单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原受伤人员旧病复发,伤者本人可提出恢复工伤申请,经鉴定机构鉴定确诊,认定确是因工伤引起的旧病复发,方可办理工伤待遇。

第十六条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工伤鉴定,对鉴定确诊休息的员工应安排治疗,对不具休息的工伤应及时安排复工。

第十七条工伤复工员工要求重新住院及转院治疗,必须经鉴定机构鉴定,方可办工伤相关手续。

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工伤手续。

第十八条工伤经鉴定复工人员一律回原岗位。

因严重“三违”造成的工伤复工前应经安全培训班进行岗前培训后,经有关领导评定后复岗。

第十七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补办工伤的,必须是6个月以内发生的工伤,超过6个月,一律不予补办。

补办工伤必须履行调查证等手续,有调度登记、事故追查分析记录、调查报告、医院病志必须经过科学仪器诊断的部位,然后提交安全环保部,经工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八条补办工伤部位者,必须是在30天之内发生的工伤,如超过30天,一律不予补办,补办工伤部位必须有足够证据,并履行调查取证等手续,有事故追查分析记录、有调查报告、有经过医院科学仪器诊断部位完整的记录。

然后交安全环保部讨论、经工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九条精神异常者、有脑外伤引起精神障碍者需住院,必须有市级以上的医院颅脑损伤完整病志复印件、负伤的原始材料、社会调查材料、直系亲属有无精神病史证明材料,需住院治疗者必须有人力资源部出据的脑外伤工伤证明,需经公司指定到省级一医院鉴定后,方可住院治疗,鉴定与工伤无关的精神病患者,一切费用自费。

第六章工伤调查
第二十条发生事故安全环保部有关人员和安全环保部经理必须参加事故调查。

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

发生轻、微伤事故由安全环保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织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调查事故必须本着“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防范同类事故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调查工伤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经济损失;必须确定事故责任者;必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必须写明事故经过、原因、教训、处理意见、今后措施,由安全环保部经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安全环保部、工会讨论后,作出处理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必须按事故调查组、安全环保部的处理意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积极组织处理整改。

凡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从重追究单位领导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三条凡对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指使他人提供假证、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从重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部门、项目部用不正常的手段私自了结工伤的,公司概不负责,发生上访的给予发生事故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给予从重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依法保护员工举报和控告工伤违纪行为,并对其举报和控告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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