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格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格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格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质控(建)表4.1.10-1 共页第页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质量信息 项目部及时传递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到公司工程质量部。 (二)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由于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所以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有多种方法,但一般可按以下条件进行分类: (1)按事故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 1)一般质量事故指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或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或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指工程倒塌或报废;或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情况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在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混凝土拌合物产生离析现象仍浇筑入模等。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作技术上的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结构设计计算错误;地质情况估计错误;采用了不适宜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等。 2)管理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 事故。例如,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质量体系不完善;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力;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而失准;进料检验不严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引起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导致出现质量事故。例如,某些施工企业盲目追求利润而不顾工程质量,在投标报价中随意压低标价,中标后则依靠违法的手段或修改方案追加工程款,或偷工减料等等.这些因素往往会导致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必须予以重视。 (四)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采取逐级上报的制度。必须在2小时内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并通知有关领导及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安质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 处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通用版) (一)质量信息 项目部及时传递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到公司工程质量信息网。 (二)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的规定,向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

(3)直接导致试运营线路或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2)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 (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2)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报告.doc

一、工程实例分析 济南某五层砌体结构住宅楼位于小清河旁,平面呈“一”字形,东西长37m,南北宽9m,建筑面积1721m,采用无埋深筏板基础。在建筑场地平整后,先铺C10素混凝土垫层,厚100mm、在其上浇筑C20的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筏板厚300mm,在筏板基础上砌砖墙。当主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时,发现东起第五开间中部筏板基础南北向整块横向断裂。经检查,从勘察报告、设计(依据勘察报告)和施工中均找不到原因,而是未处理好地基勘察、基础处理和建筑总平面的关系。对该楼地基土层重新进行勘察,新查明的地基土层和历史变迁如下: (1)表层为杂填土,西半部厚度1.1~2.4m,东半部厚度2.4~5.5m。 (2)第二层为稻壳灰及淤泥层土,其中稻壳灰占70%~80%。淤泥极为弱:孔隙比高达e =2.12~2.60; 液性指数IL=1.57~2.47;天然重度很小,仅为γ=14.3~15.2kN/m3,标准压缩系数a1-2=2.05MPa-1,属于超高压缩性土,厚度2.0~2.9m,分布在场地西半部,杂填土下面。(3)第三层为淤泥层.厚度为1.3~1.5m。此淤泥层也分布在场地西半部,场地东半部无此淤泥软弱土层。 (4)第四层为份土及粉细砂层,场地内普遍分布,层厚4~5m,土质良好。 (5)经深入调查得知该场地原为一南北长70m、东西宽40~50m的水塘。附近餐饮业用户用稻壳作燃料后将稻灰倾倒在塘内,不久塘被填平,还曾用作烧砖窑场。该工程开工前半年多方平整场地修建住宅楼。由于该楼西半部置于原水塘内,东半部位于塘外岸上,塘内外土质突变是造成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受力不合理断裂,从而导致上部结构破坏的主要原因。本人参与下曾提供四个处理方案进行比较: 方案一,将住宅楼五层全部拆至四层,并在四层顶部,加设钢筋混凝土封闭圈梁。 方案二,在方案一的基础上,东半部场地土质较好,东部四间仍修复至五层。 方案三,保留住宅楼为五层,自上至下拆除基础开裂这一开间,将一幢楼房分成东、西两幢楼。这样处理后,减小了建筑物的长高比.相对增加建筑物的刚度;并使东西两幢楼可以自由沉降。 方案四,暂缓处理,待进一步沉降观测后,再分析处理。 上述四个方案各有利弊。经多次研究讨论,最后采用卸荷处理方案,即将原设计建造的五层住宅楼,全部拆至四层,即采用方案一。后又进一步卸荷,将住宅楼全部拆成至三层。在该住宅楼已使用多年,观察到该按原来筏板基础断裂的裂缝已经稳定,没有再继续发展。住户已放心,消除了忧虑。但由于这一事故处理,拆除两层楼房,损失建筑面积40%。如不用卸荷处理方案,改用锚杆静压桩加固场地西半部软弱地基,则可在保证住宅楼安全的前提下,保持住宅楼五层不变。 地基与基础质量,对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和耐久性影响甚大。基础或地基的质量事故,常常带来地面的塌陷、各种梁的拉裂、墙体开裂、柱子倾斜等。轻则使人对建筑有不安全感,重则影响建筑物的使用,甚至于危及人们的生命。 据有关单位对43起房屋过大不均匀沉降原因调查分析得知,属于设计不周者占21%,属于施工问题者占70%,属于使用单位管理不善者占9%。由此可见,尽管事故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注意施工质量,则是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由于多方面原因往往会出现一些裂缝,因此,鉴别裂缝、分析裂缝、控制裂缝的产生和发展,并对裂缝的产生进行有效的防治,对保证混凝土结构的整体性及正常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外荷载引起的裂缝:外荷载作用下产生的结构裂缝一般具有很强的规律性,通过计算分析就可以读出正确的结论。如:矩形楼板板面裂缝成环状,沿框架梁分布,板底裂缝成十字或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为加强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事故的范围及类别。 1、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2、严重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3、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1、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应于当天立即填报质量事故单,报送质量检验部门,不得隐瞒。质量检验部门收

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查明事故原因,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单位负责人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责任者,责成责任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规定在三天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内写出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保存。 2、质量事故调查 项目经理在事故发生的三天内,需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深入现场查清事实,分析质量事故发生原因。一般事故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技术、质量监察人员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严重质量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经主持单位同意后,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3、质量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工期,项目法人、主管部门及负责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4、质量事故处理 (1)质量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2)发生质量事故,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一般质量事故由经理部组织评审,技术负责人提出处置方案,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并组织实施备案。 (3)对工程中发生的严重质量事故,项目部质检员按规定上报上级部门,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调查、分析、评审、提出处置方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4)当发生10万元以上重大质量事故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执行。 (5)事故处理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需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需要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必须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定后实施。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3290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制度 Project quality and safety accident report investigation and handling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质量信息 项目部及时传递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到公司工程质量信息网。 (二)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的规定,向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 (3)直接导致试运营线路或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2)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 (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2)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四)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采取逐级上报的制度。必须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 分析 质量事故 项目经理 质量调查小组 事故调查报告 纠正预防措施 质量处罚单 一般质量事故 现场监理 安质部

1 目的 严肃质量事故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质量事故的处理。 3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事故划分标准如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2).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 (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2).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4 职责 4.1 项目部经理为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4.2 工程部负责事故处理的具体实施。 5 制度内容 (一)、发生轻微不合格事件时,由工地技术或质检人员进行评定和确定处理方案并实施。由质检人员验证,并在施工日记中做好记录。 (二)、故发生后,岗位人员必须及时口头或电话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或工程部、安质部。由安质部门组织,进行评定和确定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由安质部填写《质量台帐》,工程部负责整改措施。 (三)、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用电话或电传以最快的速度(不得超过12小时)上报局及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同时项目经理部应立即报业主及哈大质量安全监督分站等,通知设计、咨询、监理。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到集团公司安质部、工程部,并按以下处置: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安质部组织评审,经理分部领导主持,提出处置方案,上报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凡因测量错误、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偏差等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需作返工 加固处理、或造成人员死亡、财产损失,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为: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 故和特大事故。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①直接济损失 100万元以下; ②导致公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 公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一般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工程质量较大事故:2( ①直接经济损失 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 ②导致公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 公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较大影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 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②导致公路交通较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 公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很大影响。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及以上; ②导致公路交通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 全以及公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重大影响。 3.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各施工小组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在半小时内如实向项 目部报告,项目部必须在1小时内如实向项目经理部报告。 (1)事故单位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原因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事故报告单位等。 (2)发生事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虽然上报但有意缩小事故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视为隐瞒事故。对隐瞒事故者,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二条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1)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由交通部调查处理。 (2)工程质量重大重大事故由建设管理司调查,提出处理 意见报交通部批准。

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一)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 为确保项目部的质量和安全,项目部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组长:张羽副组长:陆勇、余世波、王忠廷 各部门负责人和成员为组员。 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部建立值班制度,设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 值班电话: 如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值班人员→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如图)。 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移动电话和对讲机。办公室、值班室室外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都了解,在应急时能快捷地找到电话报警求救。 2、应急电话的正确使用

为合理安排施工,通过气象专用电话,了解气候情况,掌握近期和中长期气候,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组织施工,既有利于生产又有利于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监理部主要联系人:袁雷电话: 业主联系人:卜达科电话: 救援相关部门电话: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公安部门:110 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2)、讲清楚伤者(事故)发生在什么地方,里程桩号、靠近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号码,以便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通过电话通讯联系。打完报救电话后,应问接报人员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如无问题才能挂断电话。通完电

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援车辆,同时把救援车辆进人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予以清除,以利救援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的形式同时向业主、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或安全监督站报告。在初步确定质量、安全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1、质量、安全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业主、监理单 位、质量监督站或安全监督站。 2、一般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监理,业 主。 3、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即时速报上级主管部门, 监理单位和业主,同时报告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 4、质量、安全事故书面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含事故现场照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签有监理驻地办意见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6)事故报告单位。 (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 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自从钢筋混凝土结构在建筑中广泛使用至今,国内外发生过大量的质量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 案例1xx公司综合楼底层为框架结构,层高为5.4m,2-5层为砖混结构,用作2个单元的多层宿舍,层高均为3.0m。在综合楼投入使用后,陆续发现墙体及2层楼盖框架梁出现裂缝。 案例2xx彩虹桥为中承式钢管混凝土提篮拱桥,桥长140米,主拱净跨120米,桥面总宽6米,净宽5.5米。该桥在未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的情况下,施工中将原设计沉井基础改为扩大基础,基础均嵌入基石中。主拱钢管由xx通用机械厂劳动服务部加工成8米长的标准节段,全拱钢管在标准节段没有任何质量保证资料且未经验收的情况下焊接拼装合拢。钢管拱成型后管内分段用混凝土填注。某日30余名群众正行走于彩虹桥上,另有22名武警战士进行训练,由西向东列队跑步至桥上约三分之二处时,整座大桥突然垮塌,桥上群众和武警战士全部坠人河中。 案例3xx重型机器厂计量处四楼会议室屋盖突然塌落,造成42人死亡、46人重伤,13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该厂在原建的计量办公楼三层楼上接层,扩建成四层。会议室位于接层部分的东侧,长21.85米,宽14.9米,面积为325.6平方米,整体建筑为混合结构,现浇圈梁,轻型屋架,钢筋混凝土空心预制板屋面,室内水泥地面。 案例4xx省某车站已建成三座灯桥,每座灯桥8个孔,灯桥跨越铁

路,桥下可停火车和其他车辆。桥面横梁为V型折板,是主要承重构件。V型折板上铺板仅起横向支撑作用,也起传递上部荷载的作用。折板 与盖板以分布筋连接,架设拼装后灌注混凝土而连成整体。某日有一 辆列车从灯桥下通过时,最东端的一孔灯桥折板横梁突然从一端塌落,并砸断了第二根立柱,从而连带第二孔横梁塌落,幸好该孔有一货车 车厢停放,大梁砸到车厢上后就阻住了,仅引起第三柱的倾斜而未引 起更多的连续倒塌。 1、工程事故原因统计分析 事故案例分析说明,建筑倒塌事故原因基本可归纳一下几类: 1.1设计原因(如案例1) (1)勘查失误。工程地质勘察失误,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或未查明不良地层特征,致使地基基础设计时采用不正确方案。导致结构失稳、 上部结构开裂甚至倒塌。 (2)设计计算方案失误。因任务急、时间紧、计算和绘图错误而 未认真校对;荷载漏算或少算;所涉及问题比较复杂,而作了不妥当的 简化;有的甚至认为原有设计有安全储备而任意减小断面,少配钢筋 或降低材料强度等级;设计时所取可靠度偏低等等。基础置于持力层 的承载力相差很大的两种或多种土层上而未妥善处理;如房屋长度过 长而未按规定设置伸缩缝等方案不妥的情况。 (3)对于结构构造细节处置不当。有些设计人员重计算、轻构造,认为构造处理不是很重要的,因而没有精心设计。如大梁下未设置梁垫;预埋件设置不当;钢筋锚固长度不够,节点设计不合理等等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对本工程项目质量问题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交付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置和管理。 3、质量问题(包括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凡因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偷工减料等,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等级不够、结构尺寸偏差等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工程所采用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分类分级按照工程类别执行国家、行业、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4、质量问题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5、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项目负责人负责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逐级上报。 2、各级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相应级别质量问题的处置,组织有关质量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原因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工程部门负责制定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由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必要时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安质部负责监督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保留监督检查的相应记录。 5、项目经理部质量领导小组根据质量事故等级,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6、安质部、工程部、物资部等部门对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三)处理程序 1、质量问题的报告 (1)发现质量问题的人员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立即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同时采取救援行动。因工程质量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应采用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好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 (2)发生一般质量问题未造成安全、工期、信誉影响的,项目经理部在24 小时内上报到公司、局成立的工程指挥部。 (3)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30 万元以内的质量事故,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立即报告公司 (4)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30 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30万元但严重影响到施工生产的安全和企业的信誉,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华侨城D3主楼与D2车库交界处后浇带 两侧模板拆模过早事件处理报告 一、事件调查背景: 2011年11月26日上午,经建设单位工程部领导潘总带队;工程部相关现场人员、监理部成员、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员等;参与了每天早晨集中现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施工单位在没有申报拆模的情况之下,将D3主楼与D2车库交界处后浇带两侧模板进行了拆模;且此时D3主楼侧砼龄期却只有10天。建设单位领导潘总知情后,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该部位的施工,事先采取了减轻上部荷载增加,以及将拆除的模板和支撑复顶到位的措施;控制了事态的发展,减少了事态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成立了此事件调查处理的工作小组,由工程部郭总担当组长,姜总担当副组长;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及工程部现场人员充当组员,指导、督促、协调此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在认清该事件原因及责任的情况之下,提出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 二、事件调查情况描述: 2011年11月26日上午,D3栋楼的木工班组在接到工程项目部拆除地下庭院挡土墙模板的工作指示情况之下;为了能够节省时间,贪图工人操作方便;私自拆除D2车库与D3栋交界处后浇带两侧的模板(轴线位置为○T~○S轴∕○8~○25轴处)。 三、事件将造成的严重后果及影响: 该处模板拆除后,将会使该部位梁、板的结构受力不按设计意图进行受力,形成后浇带两侧悬臂受力;且D3主楼侧砼龄

期只有10天,未达100%的强度设计值;提前承受荷载,会使砼内部形成结构受伤;易产生内部裂缝的缺陷。同时对地下室顶板的防水效果也有影响;如未提前发现和跟踪关注的话,将会造成严重的安全和质量隐患。 三、事件原因分析: 1、导致该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管理责任不明确,负责管理现场的楼栋组成员没有超前意识;在拆除模板时未提前进行制止或者指明后浇带周边模板不允许拆;起不到质量管理中的事前控制的作用,更谈不上能够通过PDCA循环循序渐进抓好工程总体质量的目标要求呢? 2、施工单位,未按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进行实施;野蛮施工,在没有进行申报拆模的情况之下;私自拆除模板,只考虑省工和节约成本;没有将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四大目标协调统一。 四、事件总结及问题思索: 针对上述事件我监理部督促施工项目部做出如下反思: 1、健全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工程质量建设施工程序及质量技术标准。 2、明确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使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力度,同时增加项目部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考核制度。 3、配备工程施工拆模的明细清单,做到有拆就有登记,有登记就有检查;有检查就有其实际责任人。 五、事件处理措施: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809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 Project quality accident report investigat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与调查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 1、事故的归口管理 (1)建设部归口管理全国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所属单位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内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3)一般质量问题,由地方质量监督机构督促处理。 2、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及时报告; (2)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

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如有人身伤亡还应向地方检察、劳动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事故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 (3)一般质量问题:由事故发生单位向地方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3、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书面报告内容 (1)重大或一般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参建单位名称; 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与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 (2)一般质量问题书面报告内容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 总则 1.1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严肃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减少和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279号令)、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 号)、成绵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办法》(中铁五安[2008]238 号)、《中铁五局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铁五安[2010]330 号)、《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中铁五安[2009]73 号),特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于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所有的工程项目发生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凡因测量错误、不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筑安装位置偏离等不符合设计文件或达不到该工程所采用的国家、铁道部及成绵乐客运专线质量标准,需作返工、加固补强或报废等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2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按其直接经济损失划分为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工程质量较大事故、工程质量一般事故、工程质 量问题。 2.1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及以上;或直接导致铁路交通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 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重大影响。 2.2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或直接导致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很大影响。 2.3工程质量较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或直导接致铁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较大影响。 2.4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不含)以下、5000 元以上;或直接导致铁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一般影响。 2.5工程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且对铁路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未产生影响。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单位工程一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为达到质 量要求需要整修、返工、报废、加固补强等产生的材料费、机械费及人工费等的总和(不包括停工、窝工或影响其他施工工序等间接损失费用)。 3 事故报告 3.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项目部或架子队)必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时停工),及时向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报告,各项目部同时向其上级主管单位报告;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质量信息 项目部及时传递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到公司工程质量信息网。 (二)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的规定,向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 (3)直接导致试运营线路或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2)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 (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2)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四)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采取逐级上报的制度。必须在2小时内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并通知有关领导及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安质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一般质量事故三天上报公司,提出书面报告。事故应在三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及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6、事故报告单位。 (五)项目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尽快成立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和原因;(2)组织技术鉴定; (3)xx事故性质、责任单位、责任人; (4)提出工程处理方案; (5)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 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与调查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 1、事故的归口管理 (1)建设部归口管理全国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所属单位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内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3)一般质量问题,由地方质量监督机构督促处理。 2、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及时报告; (2)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如有人身伤亡还应向地方检察、劳动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事故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 (3)一般质量问题:由事故发生单位向地方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3、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书面报告内容 (1)重大或一般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参建单位名称; 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与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 (2)一般质量问题书面报告内容 ①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质量问题发生单位及参建单位名称; ②质量问题情况:发现质量问题的时间和经过,质量问题现状,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如是否危及结构安全)和迫切性(不及时处理是否会出现严重后果); ③质量问题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④质量问题报告单位。 4、事故现场保护及取证 (1)重大或一般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及取证 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 (2)一般质量问题的现场保护及取证 一般质量问题发生后,质量监督机构接到质量问题报告应立即派人到现场勘察,对质量问题现场的重要物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必要时拍摄照片或录像作为证据。如芜湖市一道路工程排水施工中,使用废旧涵管,质监人员现场拍摄了照片作为证据。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的任务: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与其他事情处理一样,都要以实际情况和事实为依据,只有事故全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质量事故的范围。 凡在施工(调整试运前)过程中,由于现场存储、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永久性缺陷者。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10万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二、质量事故的分类。 1、重大质量事故。 (1)建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 (2)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构)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3)影响结构安全和建(构)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4)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5)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2、普通(一般)质量事故。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10万元。 三、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连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在24小时之内写出书面报告。 普通(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于5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报公司领导及质量部。 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随即向司领导及质量部报告。形制特别严重的事故,公司及其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重大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应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分析后5日内有质量管理部门写出《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质量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地点。(2)事故概况和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5)相关各种资料(有条件时) 2、接到报告后,公司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前往事故发生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3、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施工单位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参与事故调查,配合调查组工作。质量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是:(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3)组织技术鉴定。 (4)明确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和次要单位,承担经济损失的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 总则 1.1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严肃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减少和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年279 号令)、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 号)、成绵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办法》(中铁四安[2008]238 号)、《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中铁四安[2009]73 号),特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四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所有的工程项 目发生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凡因测量错误、不按设计 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筑安装位置偏离等不符合设计文件或达不到该工程所采用的国家、铁道部及成绵乐客运专线质量标准,需作返工、加固补强或报废等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按其直接经济损失划分为工程质量问题、工程 质量一般事故和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如有人员伤亡,从安全事故处理条款)。 2.1工程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5000 元以下。 2.2工程质量一般事故:5000 元至10 万元。 2.3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2.3.1工程质量四级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至30 万元。 2.3.2工程质量三级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 万元至100 万元。 2.3.3工程质量二级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至

300 万元。 2.3.4工程质量一级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单位工程一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为达到质量要求需要整修、返工、报废、加固补强等产生的材料费、机械费及人工费等的总和(不包括停工、窝工或影响其他施工工序等间接损失费用)。 3 事故报告 3.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项目部或作业队)必 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时停工),及时向指挥部安全质量部报告,各项目部同时向其上级主管单位报告;指挥部安全质量部12 小时之内填写质量事故单报告监理站、和成绵乐公司相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还应及时向检察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报告 3.2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3.2.1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 3.2.2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2.3原因初步分析; 3.2.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3.2.5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3.2.6事故报告单位。 3.3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 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妥善保存事故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并拍照或录像;凡影响下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事故,未经处理前应做出隔离标识,并不得继续施工,以免事故进一步扩大。监理站接到质 量事故报告后,随即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查看,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指挥部根据监理站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 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站,抄报项目部、项目管理室,并确定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