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评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摘要】:随着社会主义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自国家颁布实施了《招标投标法》之后,对招标办的职责有了新的定位,并明确了招标办职责,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有了进一步的深入,直至今日,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体制一改往日的行政审批制为备案审核制。
相关的管理部门实行了一种新的监督管理体制,即“一登记,两备案”的管理体制。
在前期报建之后,对招标的准备情况进行登记,对中期的招标文件进行备案,然后在其后期做评标报告,及发放中标通知书。
工程招标备案制度实行之后,招标办不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而是完完全全的成为了裁判。
【关键词】:工程招标;职能部门;管理体制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建立以来,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工作阶段。
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许多变化也随之出现。
在《招标投标法》出台前,招标阶段的工作都是由招标办主持的。
国家的《招标投标法》出台之后直至现在,招标发包阶段的工作开始由工程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进行。
作为政府机构的职能部门,招标办在各个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作用及职能都发生了很多的变化。
特别是当今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待解决的问题和难题,更使招标管理职能产生了很大的变化。
下文将针对这些问题,以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现状为基础,展开讨论,探讨解决方案。
一、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现状简析我国现阶段的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招投标管理体制仍然未被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及时关注和正确的认识。
甚至还有人视负责招标管理的招标办为负责招标的机构,不能正确定位招标办的监督管理工作,还会对其带来不利的影响。
对招标办认识上误区的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建筑市场初期体制的不完善及发育的不完全,以致并没有产生招标代理中介机构。
招标办的日常工作就已经很繁重了,还要兼做市场中介的工作,举个例子来说明就是既要当裁判还要做运动员。
工程招标申请书、工程中标通知书、项目部资质、预审投资单位资格、评标的具体方案、招标文件内容、标底、评标委员会的成立、都是行政审批的内容。
目前监理招标评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前监理招标评标⼯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招标代理机构】⽬前监理招标评标⼯作中存在的问题1、资格预审时对投标⼈资格的审查流于形式资格预审是将长名单变成短名单的过程,是优化投标⼈的必备程序。
为什么业主或招标代理单位花⼤⼒⽓对投标单位进⾏考察,却往往流于形式,收效甚微呢?⾸要原因是事前准备⼯作不⾜、事中控制不严。
事前要将所要了解的信息详细列出,做到考察时,⼼中有数,处处主动,最⼤限度地获取信息,以供科学决策。
事中⽂审要细致,如察看资质证年检情况时,遇到“年检基本合格”,就要寻根就底,查清底细(是不是该单位注册⼈数或经营规模已不够资质要求?),如对⽂件真实性有怀疑,应通过要求投标⼈填写“类似⼯程业主联系⼈、联系电话”等各种线索,避开投标⼈,独⾃深⼊调查该企业信誉以便了解其真实业绩情况。
2、招标⽂件中盲⽬要求监理⼈员素质监理招标明显区别于施⼯招标的⼀点是:监理⼯作要求提供⾼智能技术密集型服务;监理⼯作质量很⼤程度上取决于实际组建的监理部的⼈员素质。
然⽽有的监理招标⽂件盲⽬要求注册监理⼈员数量,业主不切实际地要求达到100%。
导致投标单位为得到⾼分,假意拼凑拟派⾼级职称、注册监理⼯程师名单,⽽中标后,却⼀个也去不了。
其后果是业主抱怨损害了企业形象,⼜达不到招标⽬的。
当前监理⼈员流动性过⼤,素质良莠不齐,临时招聘现象严重,招标代理单位很有必要对拟派监理⼈员第⼆次把关。
具体办法是:在开标现场组织对各投标单位拟派监理组的现场考核。
起码应考核总监1⼈、专业监理⼯程师2⼈。
考核分⼝试及笔试。
⼝试侧重背景调查,考察其表达能⼒,组织能⼒、应变能⼒。
可出题:针对本⼯程,如何组织监理⼯作;笔试考察监理⼯程师基本职业技能,可出案例分析题、现⾏法规题等。
三个分别不同的权重,⼝试、笔试不同的权重,现场分开评分,并对中标的监理单位拟派监理组进⾏现场摄像,提交业主,以便监督中标单位的承诺。
3、开标评标透明度低(1)暗标不“暗”某招标⽂件规定:《监理⼤纲》做成暗标形式,规定了封⾯、封底固定格式、正⽂⽂字字体、字号、每⾏字数、每页⾏数,左右、上下边距、甚⾄装订线边距。
招标公司监理工作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招标行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招标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专业机构,承担着招标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在招标过程中,监理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总结旨在对招标公司监理工作进行总结,以期为今后的监理工作提供借鉴和改进。
二、监理工作概述1. 监理工作范围招标公司监理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核;(2)招标公告、公示及投标邀请书的发布;(3)投标文件的接收、审核与备案;(4)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5)招标项目的实施与监督;(6)招标项目的验收与总结。
2. 监理工作内容(1)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核: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编制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的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合规。
(2)招标公告、公示及投标邀请书的发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发布招标公告、公示及投标邀请书,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3)投标文件的接收、审核与备案: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接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对备案投标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
(4)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组织开标会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5)招标项目的实施与监督:对招标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
(6)招标项目的验收与总结:对招标项目进行验收,总结招标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为今后招标工作提供参考。
三、监理工作总结1. 监理工作成效(1)提高了招标活动的透明度: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方式,使招标活动更加透明,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招标活动的信任。
(2)规范了招标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有效遏制了招标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3)提高了招标效率:通过科学、规范的招标程序,缩短了招标周期,提高了招标效率。
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专项法规, 用以调整监理工作所涉及领域 的法律关系 。
22 .加大对设计阶段 的投入
阶段 , 监理工作型 同虚设 , 由于没有配套 的设计 阶段监理规 范 , 造成这一阶段 的监理工作无章可循 , 于形式 。 流
资金融通人才和法 律咨询人才 。由于人才不配套 , 绝大多数监理 人员只能运用技术对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行控制 ,而难 以对 工程项 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创新意识不强 , 这对接受 国 际不断出现的工程管理方面的新理论 , 新思维 , 新作法不利。
从 18 9 8年建设领域实施监理制度 以来 , 我国已初步建立 了
1存在 的问题
11 . 现行工程建设监理法律制度不完善
现有 的工程建设 监理法律 、法 规在立法层次和范 围上不能
2解 决的对 策
21 . 加强监理法规建设
加快我 国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立法工作。健 全监理 的法律
满足监 理实践 的需要 。在建设 领域 四项基本制度 中, 招标投标 、 合 同管理等制度都有独立 的立 法 ,但是建设 监理至今 没有 自己
《 问・ 学 科教探 索》 2 第 4卷 第 2 4期
科技探 索◎
工程建设 监理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
刘 庆 志
( 开滦( 团) 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 蔚县 0 50 ) 集 蔚 770
摘 要 :本文对 当前工程 建设监理存在 的一 些问题及原 因 进行 了分析 , 并对解决这些 问题的策略做 出初步探讨 。 关键 词 : 程 建设 监 理 问题 对 策 工
查, 迫不得 已或搞虚假委托或仅 委托质量控 制 , 而不愿放 弃投 资 控制权。从而忽视 了对工程实行质量 、 进度 、 资的全面控 制及 投
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素 影 响一些 建设单 位不 愿 意通 过 公 开 招投 标 选 择 承包 单位 , 甚至还 规避 招标 。暗箱 操 作 , 私 下交 易 的现 象 时 有发生。 2 、 招投标的预算定价还不够成熟 。招投标 的核心 是 价 格竞争 。工程招 标采 购 价格 的确 定是 有 效 实 施 工 程 招 投标 的 前 提 。 由于工 程 建 造 的 特 殊 性 , 工 程 造 价 的预算是一项 比较有难度的工作。由于在这方 面还存 在 一 定技术 问题 , 导致 了一 些工 程 投 招标 变 相 走 形 式 。 工程 定价 不合 理 , 缺 乏对 实践 的指 导 。 3 、 承包 单位 转包 现 象严 重 。一些 获 得 投 标 资格 的 承包商为了降低工程成本 , 把获得 的项 目以更低 的价 格转包给其他 工程施工单位 , 甚 至出现了转二手甚至 转三 手转 四手 。层 层 转 包 , 最 终 项 目被 承 包 给 一 些 技 术条 件薄 弱 的工程 队施 工 。“ 转包 ” 现 象 的存 在 是 现今 “ 豆腐渣工程” 存在的一个根源。 4 、 招 投标 的 评 标 体 现 还 不 够 科 学 , 专 业 水 平 有 待 提高 。招 投标 的过 程 是 需 要 很 多 科 学 的参 数 做 依 据 。 对于招投标的参与者的资质 审核是最 为关 键的环节。 但 目前 国 内招 投 标 项 目评 标 标 准 方 面 的 定 义 还 不 完 善, 只是 给予 一个概 念参 考 , 没 有 详 细 的科 学 数 据指 标 指 导招标 的进 程 。 5 、 一 些投 标 单 位 暗箱 操 作 , 相 互 串标 。工 程 项 目 公开 招投 标 就是 充 分 利 用 投 标 者 之 间 的竞 争 关 系 , 实 现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 借助市场经济 动 力, 寻找 最优 的合作 单 位 。然 而在 现 实 中 , 有 一 些人 投 标单位相互勾结 , 通过 串标妄 图控制 招投标 结果。表 现为 : 部分投标人投标之前 相互约定 , 轮流 坐庄 , 故意 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 以排斥其他投标人进入 , 获取高 额利 润 。或者 投标 人之 间 就标 价 之 外 的其 他 事 项进 行 串通 , 以排挤 竞争对 手 。 6 、 建 筑行 业 中 国有 企 业 比例较 大 。国有 企 业受 历 史条 件影 响 , 自身 负 担 过 重 难 以平 等参 与 竞 争 。一 些 地方政府出于社会稳 定或利 益保护 的考 虑, 政策方面 倾斜 。一些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还有计划经济时代 的 思想 残 留 。在 市 场 竞 争 机 制 引人 方 面 还放 不 开 , 过 多 的行 政 干预 限制 了招投 标 的有 效 进 行 。难 以有 效发 挥 招投 标 制度 的优势 。 7 、 各招标代理 中介机构发展较慢 , 招标水平不高。
工程招投标代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

工程招投标代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摘要:随着我国社会建设的大力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呈现出繁盛的发展态势。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规模大、影响要素多等特点,由此而产生的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综合调动法律、政策、技术等资源实现建筑工程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招投标环节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建筑质量和企业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
以下在实践的基础上对招投标代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升招投标代理工作水平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代理问题及措施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 A前言当前我国正处于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建筑工程领域也得到了极快的发展,成为促进我国社会建设,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建筑工程通常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方以及其他实施实施细节,科学规范的招投标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工程成本、提升建筑质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但是由于市场自由化程度加深以及监督管理存在缺陷,招投标市场存在很多不和谐因素,给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一、加强招投标代理工作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法制建设重点关注的对象,近些年我国出现的一系列施工安全事故和建筑质量问题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害,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操作,我国颁布了《招标投标法》等促进市场的规范化。
综合来讲,促进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质量的提升能够打破行业垄断、保证公平公正竞争,对于避免由于招投标腐败造成损失能够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改进建筑工程招投标代理工作的管理有以下意义:1、促进建筑市场的规范化操作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的攻坚期,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理念仍具有一定的影响,表现在建筑工程领域就是施工垄断现象的发生。
通过改进招投标管理,能够将建筑产品进行商品化处理,使投资方和施工方能够在一定的制度规范下完成交易。
2、提升工程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招投标代理工作管理能够促进施工单位之间的公平竞争,并在竞争不断改进自身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成本,从而促进整个建筑市场的优化。
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在招投标过程和监管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甚至有的地区更甚,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侵害正规企业的利益,惹民冤。
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1:部分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
1、是存在走过场现象。
少数项目未严格履行基建程序,前期论证工作不充分,在对市场价格未深入调研、施工图纸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就急于招标。
招标时将部分内容,如主要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水电施工等项费用,以暂定价纳入独立费用。
个别工程招标时不能向投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和工程量实物清单,不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工程主体入场招标后,建设单位再以自主招标、议标或竞价谈判等方式,对暂定价的内容再重新定价或直接发包,使工程主体招标走过场,导致招投标工作缺乏严肃性和约束力。
2、是自主招标未申报备案。
如有一项294万元的装饰工程,建设单位内部招标前未向招投标管理部门申报,实施过程中分四次进行内部竞价,选择了10个单位多头承包施工。
3、是工程结算时未严格履行合同,多结算工程款。
如有一项工程招标文件已明确为四类级别的工程,结算时却按三类结算,仅此一项就多结算工程款10多万元。
2:有的地区专项工程和咨询服务事项大都未招投标。
建设项目中少数专项工程如供水、供电、路灯和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服务事项,多数建设单位采取定向议标、邀请招标和费率竞争等方式,选择各专业工程和咨询服务单位,基本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
有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审核把关不严,有的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的标底和招标文件质量不高,编制的内容较为粗糙,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出入较大,评标细则考虑不全,影响了招投标文件的科学性、公正性。
如某招标代理公司在编制的市中医院门诊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直接将300万元的制剂楼单项工程,纳入门诊楼工程以独立费招标。
浅析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招标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一个艰难的推行与发展历程。
20余年来,招标工作已经深入固定资产投资的各个领域,为改革开放与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但就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招投标也暴露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势必影响与阻碍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因此,如何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维护公平竞争,保障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一、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几年来,由于加强了对工程建设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工程建设市场逐渐趋于规范,有效促进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但由于各种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项目业主单位规避招标规避招标行为主要有下面三种情况:一就是将工程进行肢解。
建设单位将造价大的单项工程肢解为若干个小工程,各小工程的造价低于招标限额,从而规避招标。
二就是压低预算价。
想方设法将工程造价降低到招标限额以下,确定施工单位后,再进行项目调整,最后按实结算,最后工程结算造价往往大大超过招标价格。
三就是中标后改变工程量。
比如说有的单位先将主楼工程拿出来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再明确工作内容不仅仅就是主楼,同时还增加一些附属建筑,规避了附属建筑工程的招标。
(二)量身定做,排斥她人一些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了使内定好的施工队伍顺利中标,在招标文件上暗做手脚,量身定做,制定倾向性条款,为意向的投标单位开绿灯;或就是提高招标资格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利其意向投标单位。
(三)投标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有的投标企业弄虚作假,挂靠高资质企业,伪造经营业绩,骗取中标;有的用贿赂手段来谋取中标,有的投标人对建设单位领导、工程负责人、参与评标的专家评委、甚至招投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事先都买通做好工作,有这些人千方百计帮助她中标;有的投标人相互串通,组成临时联盟,尤其就是“围标”、“陪标”与“串标”现象严重,围标人联合多个承包商哄抬行业价格,提高报价进行合谋围标,承包商挂靠多家施工企业进行围标,以多个施工企业名义进行投标承揽工程;有的企业中标后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从中收管理费或赚取差价,以至一级企业中标,而实际施工的队伍可能连三级资质都没有;有的投标企业先就是以低价中标,然后采取行贿等手段,通过在变更设计、附属工程直接发包上做手脚,增加项目、增加工程量以谋取暴利;有的签订合同时偷梁换柱,合同的价格并不按中标价签订,使得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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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探讨文章编号:1009-9441(2009)05-0047-02
监理招标评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张昌智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广州 510100)
摘 要:分析了目前监理招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应对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监理招标;监理评标;服务招标
中图分类号:T U712 文献标识码:B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管理的渐趋成熟以及建设工程招标制度的建立,监理招标评标工作已成为建设市场亟待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文分析了目前监理招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监理招标的有效方法与途径。
1 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监理招标中介机构对招标项目理解不够,招标文件只是照套照搬,因而存在着编制的招标文件东拼西凑、内容越来越多、顺序越来越乱、逻辑关系不明、用词不当或不准确等问题。
具体表现在:
(1)相关内容要求前后矛盾。
例如已在前面出现了招标文件封标、封面、人员要求以及监理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而后面再次出现新的要求,致使投标单位为处理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需要翻遍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才能理解其大概。
(2)招标要求的逻辑关系混乱。
例如在某工程招标文件中,投标书编制要求的第1部分是工程概况,第2部分是监理人员组织机构及人员投入计划,在第3部分又突然出现了监理大纲。
其主要问题:一是监理人员投入及进场计划应属于监理大纲的组成内容;二是将关键工序视为监理大纲的惟一组成部分令人费解;三是关键工序的监理要点可以写出来,但关键工序的监理程序如何编写,令人无从下手;四是关键工序的监理方法、措施、手段、要点等概念如何区分清楚,因为这些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相互交叉的。
(3)招标文件过于追求形式。
监理招标文件的编制应体现出工程的具体特点与要求,而在目前的一些招标文件中,一些无关大体的要求写得很多。
例如对招投标文件的包装与密封要求过于讲究,其实只要包装不破损、封条贴好,并在开标前经招标人、公证人确认标书未被启封,包装上注明了投标单位与投标项目即可。
但有的招标单位在此项目上除了上述要求外,还要求必须有投标法人签字盖章,必须是内外两层包装,并表明内层是什么内容,外层又是什么内容,在形式上过于繁琐。
(4)招标要求抓不住关键。
表现为招标时不知道要求投标文件应重点编制什么?到底需要哪些内容?而是一律统一为:工程概况、工程特点、监理范围及内容、监理目标、监理工作程序、监理依据、总监理人选及资格、监理机构组织、关键工序及措施、监理投入设施及设备清单、提供优质监理服务的措施、安全与文明施工措施、监理廉政建设、招标投标与造价、证明投标人能力材料、投入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文凭、职称证等。
其实有些内容完全没必要在投标书中反映。
例如工程概况、监理范围与内容、监理目标、监理依据、监理投入设施与设备等,这些都应该在招标文件中作为硬性的规定进行要求,所有的投标人必须遵守,在招标书中明确说明招标文件视为监理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可。
有些投标书的内容完全是与投入的监理人员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相关联的,也不必编入投标书中。
因为这些内容完全取决于所投标单位监理人员的素质与业务水平,例如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廉政建设、一些常见工程项目的关键工序及监理要点等,这些内容待中标后在工程监理细则中作出详细反映即可。
如果拟投标监理人员不到位,即使这些内容在投标书中写得再好也是枉然。
有些招标内容并不是每项工程都需要的。
例如重点工程、关键工序的监理措施,有的工程可能就是1栋很普通的房屋建筑,根本分不清哪些是关键、哪些是重点,而其每道工序都很关键或是重点,或是这些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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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技术与应用 5/2009
很常见,不需要在投标书中表述所谓的关键措施。
笔者认为,真正需要投标人详细表述的内容应当是:投标人对该工程特点的认识深度、投入监理人员的资格资质、关键工序的关键监理措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与承诺等。
2 招标评标及其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评标中过分注重标书内容。
其实投标书质量的好坏与中标后的履约兑现完全是两码事。
目前,各监理公司的投标书是由经营部门编制,总是以最高水平与最好的人员配置进行投标,而中标后进入现场的监理人员可能又是另外一回事,即投标书内容、承诺的好坏与实际履约状况严重脱节。
(2)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择中标单位的原则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一是投标串标问题。
目前社会上的一些监理单位已形成一种组织,这些组织约定在投标时互相帮助甚至相互勾结来影响监理招标工作;二是一些业主的违规操作,在招标前已内定了中标单位,而招标不过是流于形式,由1家拟中标的监理单位找几家陪标单位走过场而已;三是有针对性地限制了潜在的投标人;四是在评标组织上的漏洞。
目前,有的工程招标在评标前已被评委泄露出去,投标人会想方设法与评委疏通,干扰了评标的公正性。
(3)过分强调投标人此前的类似工程业绩与信誉。
其实一个项目监理质量的好坏几乎与单位的业绩无关,而主要是取决于所投入的监理人员的素质,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水平与技术素质。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是需要审查的,即投标人现场总监理办的管理制度与方法,特别是在经营方面的管理方法,这对于项目监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例如有的监理单位实行总监承包制度,经费包干,这种制度的本意应当是督促总监理工程师充分发挥其自身的能动性,来搞好监理工作,但很多监理单位实行此项制度的真正目的是从经营效益方面来考虑的。
个别的监理公司过分地压低承包价格,所提取的比例高达40%~60%,使现场监理几乎无利可图。
在这样的管理制度下,是无法搞好现场监理工作。
因此,对投标人现场监理组的管理体制进行考察评价是很有必要的。
3 应对措施与建议
(1)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按工程大类出台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对标书的封面、包装、内容等作出统一要求;强调实质性评价内容,例如监理人员的投入、监理组织机构、特殊工程和重点关键工程的监理程序、监控要点等实质性内容以及监理人员业绩、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等;而对于一些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反映,而只是在招标文件中必须予以明确说明的内容,如工程概况、监理内容、监理目标、监理依据、监理设施投入、监理旁站内容、抽检频率等,也应在范本中作出明确规定;对于一些选择性的投标内容,可要求选择使用,如监理程序、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格资质等;在评分比例分配方面也可作出统一要求,如扩大监理人员等硬性指标分值、减少软性指标分值,以强化评标的公正性。
(2)要求评标过程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已在各种法律法规中普遍强调,但在招标、评标组织和程序的衔接上仍应提出规范性要求。
例如评委是否需要业主参加、业主是否需要回避、评委库是否需要扩大等;评标采用何种方式,可否考虑暗评标方式,使评委也无法知晓所评对象等。
(3)进一步整顿监理市场。
一是加大对串标、挂靠的查处力度;二是加大对监理单位履约能力的考核,重点检查监理单位在册人员数量、质量,以及与其监理领域人才需求的符合性、拥有的设备设施、已完工程监理质量评价等,以此确定该单位年完成监理合同限额指标;三是应将技术管理人员的质量作为首要考察的指标,因为很多单位存在着人员注册挂靠的问题,要想检查此项在制度上是很容易做到的;四是尽快建立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的诚信档案体系。
(4)进一步整顿招标代理市场,加大对招标代理违法挂靠行为的查处力度。
建议推广上海市实行的招标代理师持证上岗制度。
(5)对监理报价管理也应在制度上进行规范,消除阴阳合同的怪胎。
可否考虑采用监理经费托管的形式,即在合同签定后,按合同费用由业主按期汇入政府部门指定账户,由政府部门或监理协会出面进行监督支付,使监理真正成为独立的第三方。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监理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促进监理市场的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张昌智(1976-),男,海南琼山人,工程师,现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
收稿日期:2009-03-03
(编辑 武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