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展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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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分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铁路分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铁路分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xxx铁路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分公司档案管理,更好地为分公司经营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管理办法》、《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均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三条按照国家集中统一管理各门类、载体档案的原则,分公司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并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任何人不得分散保存和拒绝归档。

第四条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档案工作应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分公司档案工作由副总经理负责分管,由总会计师分管会计档案工作,由总工程师分管科技档案工作。

第六条分公司档案工作应纳入分公司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分公司管理流程、质量管理考核中;纳入分管领导的岗位职责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中。

第七条档案部门的管理费用(如增添设备、购置用品等费用)应纳入各单位经费管理计划,确保档案业务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章档案术语与分类第八条档案术语(一)分公司档案:是指分公司自筹建以来在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基本建设和科学研究等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二)文书档案:是以记述和反映分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经理办公会、经营班子、党委会)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并按照归档制度作为历史面貌集中保管起来的文件材料。

(三)科技档案:是指记述和反映分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科学研究及设备、技术管理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并按照归档制度作为真实历史记录集中保管起来的技术文件材料。

(四)会计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类帐簿、原始会计凭证的档案。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1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护和利用档案,保障国家和公共利益,保证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信息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密级管理,便捷管理。

第3条铁路公司档案管理的任务是:依法保管、管理、利用铁路公司的各类档案,保护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信息安全,提高档案利用和服务水平。

第4条铁路公司的档案主要包括行政档案、技术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等,档案是铁路公司的重要财产,必须严格管理。

第5条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

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保管和利用公司档案;(二)规范管理。

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办理档案管理工作;(三)科学管理。

采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四)密级管理。

对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信息进行严格的保护;(五)便捷管理。

为用户提供便利的档案查询和服务,保证档案利用的快捷和高效。

第6条铁路公司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一)公司领导担任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档案管理的领导和协调工作;(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三)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按时、按序、按法律规范管理各类档案;(四)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护档案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严禁私自篡改或销毁档案。

第7条铁路公司档案管理的内容包括:(一)档案的整理、编目、归档等基本工作;(二)档案的保管和保存;(三)档案的利用和服务;(五)档案的销毁和转移。

第8条铁路公司档案的保管和保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确定档案的存放、保管期限,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9条铁路公司档案的利用和服务要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服务,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进步。

第10条铁路公司档案的送审和借阅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保密安全,确保真实;(四)科学管理,方便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铁路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指导、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四)开展档案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五)负责公司档案的保密、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各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公司重要会议、活动、决议、决定等文件材料;(二)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等;(三)公司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培训教育、安全生产等文件材料;(四)公司工程项目、设备购置、技术改造等文件材料;(五)公司对外交流、合作、招商引资等文件材料;(六)其他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装盒等要求进行整理;(二)档案材料应齐全、完整,无破损、褪色、霉变等现象;(三)档案目录、索引、检索工具等应规范编制。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二)档案材料应分类存放,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安全;(三)档案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遵守保密规定。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民的原则;(二)档案利用应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明确利用目的、范围、期限;(三)档案利用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档案内容。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提高档案利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公司内所有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1. 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2. 建立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

3. 围绕公司的业务活动和管理需要,合理设置、分类、整理和管理档案。

4. 采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严格保护档案的安全、机密性和完整性。

5. 发挥档案的利用效益,服务公司的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

四、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1. 档案管理部门铁路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部门对内设置档案管理科,对外形成档案管理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管理。

2. 档案管理员公司聘请专职档案管理员和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员具有专业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操作电子档案系统,能够处理各类档案管理问题。

3. 档案管理委员会公司设立档案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查和监督全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五、档案管理的分类和整理1. 档案的分类根据铁路公司的业务活动和管理需要,将公司的档案分为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技术档案、法律档案等不同分类。

并且每一类档案内部再根据文件的主题和性质进行细分。

2. 档案的整理公司设立专门的档案整理小组,负责对公司存放的档案进行整理。

整理工作包括对档案的清理、分类、归档和编目等工作。

同时,对档案的保护、修复和更新等工作也要得到重视。

六、档案管理的保护1. 保护的原则公司对档案的保护采取严格控制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机密性和完整性。

同时,对档案的合理利用和利用效益也要得到充分重视。

2. 保护的措施公司对档案的保护采取物理、技术和管理相结合的措施。

物理措施主要是对档案室和档案柜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不被损坏和丢失。

铁路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铁路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二)科学规范: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三)安全保密: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档案失泄密。

(四)服务为本: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企业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企业档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档案管理培训和考核。

(二)负责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销毁等工作。

(三)开展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四)监督、检查企业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五)建立健全档案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档案管理范围与分类第六条企业档案管理范围:(一)行政类档案:包括企业文件、会议记录、年鉴、大事记等。

(二)技术类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设备、安全等档案。

(三)财务类档案:包括会计凭证、报表、审计报告等。

(四)人事类档案:包括员工档案、劳动合同、工资表等。

(五)其他类档案:包括企业荣誉、奖励、宣传等档案。

第七条企业档案分类:(一)按档案来源分类:分为企业内部档案和企业外部档案。

(二)按档案内容分类:分为行政类、技术类、财务类、人事类和其他类。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收集:(一)企业内部档案:各部门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规定及时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二)企业外部档案:通过购买、交换、捐赠等方式收集的档案。

第九条档案整理:(一)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规则,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总财(2015)45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总财(2015)45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总财(2015)4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铁总财[2015]4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公司所属各企业,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总公司,下同)有关文件等规定,结合总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企业。

本办法所称所属企业包括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由总公司直接出资的全资企业。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运输业务和非运输业务所用固定资产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含增值税)在5000元及以上,为铁路运输、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发挥效能,提高效率的原则。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应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经营,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及时处臵闲臵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效率。

(二)合理配臵,提高效益的原则。

所属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据总公司制定的规划,充分考虑固定资产的适量性,进行合理调配和充分利用,贯彻投入产出原则,对利用率不高的固定资产,其功能可通过业务外包解决。

(三)明确责任,归口管理的原则。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作为企业法人,对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按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各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归口管理。

(四)统筹调控,强化监管的原则。

铁路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铁路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规范铁路安全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铁路安全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为铁路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本制度。

第五条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第六条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内容第七条铁路安全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安全目标、考核办法等。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安全技术标准:包括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四)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检查记录、整改措施等。

(五)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事故统计分析等。

(六)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

(七)安全设施及设备管理: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检测、报废等。

(八)应急演练:包括应急演练计划、演练记录、评估总结等。

(九)安全文化建设:包括安全文化宣传、安全文化活动、安全文化成果等。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八条铁路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二)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档案资料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保密和安全。

(四)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整理和归档。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九条铁路安全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按照档案资料的性质和用途,确定档案资料的借阅、复制等权限。

(三)档案资料的借阅、复制等应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在铁路运输、建设、维护、管理、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治档,规范管理;(三)科学合理,安全保密;(四)便于检索,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铁路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是公司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并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收集各类档案;(二)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三)对破损、变质、霉变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或复制。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时间、内容等进行分类;(二)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卡片。

第九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类别、时间、内容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制归档目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归档时,应附上档案的来源、时间、内容等说明。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条件;(二)档案应分类存放,定期检查、整理;(三)档案的借阅、复制、销毁等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二)档案利用应尊重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三)档案利用应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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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展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海市档案工作条例》、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档案工作的具体任务
第一条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对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二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公司责对公司文书、工程和财务档案统一归档,集中保管,并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公司各部门设档案专管员,接受综合管理部统一的档案业务培训、指导和检查。

第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按年度或按项目对各部门管理的档案,进行集中统一归档、保管。

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审核、接收、整理、编号、保管和提供利用。

第四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及时准确地为档案的利用提供服务。

第五条落实档案库房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档案库房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按国家有关保
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档案工作人员和兼职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定期向档案室移交本部门在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处理完毕的具有参考价值的各类档案,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二章归档范围
第八条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1、本单位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的通知、纪要、报告、讲话,与议题有关的简报、材料等。

如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工作例会及各种重要专业会议的记录和相关材料。

2、本单位形成的文件,包括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批复、计划、总结、规定、办法、函等及内部资料、统计报表资料。

3、本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主管机关(如上海市、铁路总公司、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召开重要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

4、本单位机构设置、撤并、改变名称、启用印章、人事调配、奖惩等文件及出国审查、批准材料等。

5、本单位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协定、委托书,外事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立案调查处理已结案的人民来信及相关的文件材料。

6、本单位财产交接凭证、记录,档案交接凭证、记录及销毁报告和清册。

7、其他重要的文件材料,如上级单位对本单位请示的批复,对本单位重要事项及工程建设问题的决定、纪要,部、市领导的批示,与有关单位共同形成的会议纪要等。

第九条科技(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按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铁建设[2001]117号)的规定执行。

1、铁路运输档案。

铁路运输组织、计划和指挥中形成的列车运行图、列车运行时刻表,列车编组计划、机车交路图,车站技术作业能力和区间通过能力查定、技术组织措施、行车办法等。

2、基本建设档案。

(1)铁路线路(干线、支线、联络线、专用线)、站场,枢纽、桥涵、隧道、通信、信号、给水、电力、房建和客货运主要设备,在新建、改建、扩建、大修中所形成的设计任务书、设计说明书、预决算、各种原始计算资料、地质资料、地亩资料、构件设备材料合格证、各种隐蔽工程检查证、试验记录、工程日志、变更依据,交接验收报告、工程总结以及作为设计、施工依据和审批鉴定的文字材料,各阶段所形成的图纸。

(2)旧线复测中所形成的线路平面图、纵断面图、站场平面图、水准基点表、曲线表、坡度表、车站表,新旧里程对照表及其他技术图表。

(3)桥梁鉴定中所形成的基础挖验、水文资料,钢梁鉴定计算书及图纸。

3、设备仪器档案。

在生产建设、产品制造、养护维修、研究试验、测量化验等工作中购置、引进或自制安装使用和储备的各种机车车辆、机械动力设备、仪器仪表设备的图纸和说明书,在大修改造中产生的技术材料。

4、科技研究档案。

在科研、试验,技术交流、应用、考察、合作,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工作中形成的科技成果课题报告、计划任务书,方案论证报告、调研报告、协议书,研制计划、测试记录、专题总结,审批、鉴定、评议、推广中作为依据的文字材料及论文、著作、教育大纲、专刊等。

5、技术标准档案。

铁路生产建设、勘测设计、养护维修中的技术标准(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各种计量标准规程以及更改废止标准的文件,铁路局审批制订的标准文件材料。

第十条声像照片档案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十一条财务档案按财务法规规定及铁路行业要求归档。

第三章档案的接收
第十二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接收各部门在职能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类档案,包括文书、工程、声像等档案入库。

第十三条接收档案时间:公司各部门将处理完毕的各类文件材料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后,填写卷内目录、打印、编码、立卷后交综合管理部归档保管。

本年度的档案于下年度的4月前归档。

第十四条综合管理部对归档的文件逐一进行核对,如发现文件材料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修改、补充直至完善。

第十五条归档卷宗,应编制卷内目录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综合管理部和部门各执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六条本工程项目档案待竣工验收后,由综合管理部按铁路总公
司关规定,统一向上海铁路局档案馆及相关部门、单位移交。

第四章档案的分类
第十七条按照案卷的排列顺序编制卷号,以固定案卷位置。

在一册案卷目录内不得出现重复的案卷号。

各类档案编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明确(详见附件)。

第五章档案的保管
第十八条档案的保管须确保安全,库房要具备防盗、防光、防火、防潮、防霉、防尘、防虫等设施。

第十九条为便于调卷,需标注案卷存放类别、年份及示意图。

第二十条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如发现可能危及档案安全的情况,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保护。

第二十一条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积极提供档案利用和服务。

做好开发文档一体化工作,逐步把档案管理纳入办公自动化系统。

第二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将负责管理的档案状况和数量交接清楚。

第六章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积极热情地做好各类档案的利用和服务。

第二十四条档案要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专题卡片并提供其它
参考资料。

第二十五条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只能调阅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档案,并办理借阅手续;如调阅非本部
门工作范围内的档案,须征得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二十六条借阅档案要说明目的,并尽可能提供档案的作者、时间、内容,以便于及时调阅。

借阅档案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对到期未还
的档案应及时催还。

第二十七条外单位查阅档案,需由经办部门人员陪同方可查阅(复印),原则上不予外借。

第二十八条借阅的档案,不得转借、涂改、拆散、损坏、遗失。


发现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展有限公司档案全宗
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部档案为一个全宗,按照铁路档案管理的模式可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类别。

一、文书档案:为反映和记录本公司建设、生产经营和工作活动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党政工团文件、收文(上下级及外单位的来往文电)、重要会议材料、会议记录、人事命令等材料。

文书档案按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按机构排列。

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16-5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机构为公司目前编制机构:综合管理部、财务部、运输安全部、市场营销部。

文件编号由发文年度、保管期限、发文组成。

如有一份文件为2004年度公司综合管理部文件,保管期限是长期,它的编号为:2004长期*号文件。

二、科技档案:分运输(Y)、基建(J)、设备(S)、科研(K)、标准(B)生产(C)六大类。

其中基建档案(J)按线、专业、阶段分类。

阶段用数字表示:
专业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如铁路集装箱中心站路基专业竣工文件第一卷编号为:J·STJZ·5LJ—1。

竣工文件是基建档案的前身,一定要做好收集工作,达到齐全、完整、准确。

三、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公司在建设、运营、经营管理等过程中的重要经济资料和凭证。

会计档案按年度、保管期限、种类排列。

保管期限分:永久、3年、5年、15年、25年五种
种类:分凭证、账簿、财务报告(报表)、其他四大类,其中凭证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账簿有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和其他会计账簿;财务报告有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其他类有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清册、销毁清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会计材料。

四、声像档案:为反映本单位建设及日常工作面貌的照片、录音、录像材料。

声像档案种类、分类代号:
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展有限公司档案总目录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照片档案归档范围、分类及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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