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的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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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思维规律

基本思维规律

事,也不听我的话,他说他只听白痴的话。 求求你好好劝劝我儿子吧!” 乙:……
三、排中律
(一)排中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 程中,两个相互否定思想不能同假。其形式是:
A或者非A
现代逻辑一般表示为:
A∨﹁A
违反排中律就会犯模棱两可(其实是模棱两不可) 的错误,往往表现为对两个具有矛盾关系的概念 或命题同时进行否定。
人案件进行二审判决。判决书最后几句是这 样的:“经审议,某某区人民法院判决案犯 ××死刑,是罪有应得、完全正确的。本院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请分析该判决书是 否存在问题? 亚里士多德的落体理论认为,重物体比轻物 体先落地。该理论在逻辑上能够成立吗?
实例分析3
甲对乙说:“近来,我儿子总做些不正常的
实例分析2
在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里,女主人公
波西娅有金、银、铜等三只盒子,其中一只 盒里放有波西娅的肖像。波西娅在每只盒盖 上各写一句话:
金盒:肖像在这只盒里。 银盒:肖像不在这只盒里。 铜盒:肖像不在金盒里。
波西娅向求婚者交底说,这三句话只有一句
为真。你认为肖像在哪只盒子里,为什么?
“你认识这个人吗?” 那人由于不知帷幕后面是谁,因而回答:“不认 识。” 欧布里德说:我已经证明,你不认识自己的父亲。
请问,欧布里德在玩弄什么把戏?
实例分析2
缅甸南部有个名叫缅尔古的群岛,这里的居民 计算年龄的方法很特别。婴儿一生下来,就算 60岁。以后每满一周岁,就减去1岁,活了60年,
甲、乙、丙、丁等四人讨论一块地种什么庄稼好。 甲说应该种小麦,但经过仔细考虑,他又说不应 该种小麦。 针对甲,乙说:“你的两种意见,我都不同意。” 丙说:“我看种小麦好。” 丁说:“我看还是种油菜好。” 针对丙和丁,乙又说:“你们两人的意见,我都 不同意。” 请分析他们四人的话语中有无逻辑错误。

逻辑学 思维形态的基本规律

逻辑学 思维形态的基本规律
同一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概念、命题都具有自身的同一性。
同一律要求人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概念、命题的运用都保持确定性,不把不同的概念、命题混淆起来,不随意地把一个概念或命题换成另一个不同的概念或命题。
二、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
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会犯以下逻辑错误:
(一)“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
第三章
在上一章中我们了解了关于概念、命题和推理的一些一般知识,在这一章中我们将介绍了对这些思维形态起作用的几个基本规律,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这些规律为人们运用概念、命题和推理提供了起码的准则,也为逻辑学研究思维形式提供了出发点和基础,因而也被称为逻辑基本规律。
第一节
一、同一律的内容和要求
(2)卖小狗的姑娘
(3)遇难船员
(4)小干部
(5)世界奇闻
(6)人世间的经典
(7)悬殊不大
(8)刑警队长
(9)雪山飞狐
(10)射雕英雄传
(11)看相的
三、要正确理解和运用矛盾律
矛盾律的作用是保证思维的一致性、无矛盾性。思维的一致性、无矛盾性,同思维的确定性一样,也是正确思维所必须具备的。无论是日常思维,还是科学理论,都不允许有自相矛盾。在论证中,人们常常通过揭露矛盾来进行反驳。
违反了充足理由律的要求,会犯以下逻辑错误:
(一)虚假理由
“虚假理由”即以虚假的命题作为理由。
例:
(1)宇宙的中心
(2)呆气
(二)预期理由
“预期理由”即以真假尚未确知的命题为理由。
例:
(1)气功治癌
(2)飞碟
(三)推不出
“推不出”是指理由与推断之间无逻辑联系或无充分的逻辑联系。
例:
(1)澄子寻衣

人类思维的四种基本规律

人类思维的四种基本规律

人类思维的四种基本规律一、简化规律1. 复杂问题的简化人类思维的第一种基本规律是简化规律。

面对复杂的问题时,人们往往会倾向于将其简化成一个更容易理解和处理的形式。

简化问题可以帮助我们聚焦于核心要素,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

2. 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简化规律也体现在对整体和部分之间关系的理解上。

人们常常通过将问题或事物拆分成更小的部分,从而更好地理解整体。

这种分析和综合的思维方式对于解决问题和获取全面知识至关重要。

3. 使用启发式思维简化规律还涉及到使用启发式思维。

启发式思维是一种基于经验和直觉的快速决策方式,通过快速评估和简化问题,帮助我们在有限时间内做出较好的决策。

二、归类规律1. 根据共同特征进行分类归类规律是人类思维的第二种基本规律。

人们倾向于根据事物的共同特征将其进行归类。

对于复杂的知识体系和数据集,归类可以帮助我们理清思维逻辑,并使信息更易于理解和记忆。

2. 制定分类标准归类规律还要求我们制定分类标准。

分类标准可以是事物的属性、特征或功能等。

通过定义清晰的分类标准,我们可以更准确地将事物进行分类,从而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知识。

3. 比较和对比归类规律还涉及到比较和对比。

通过将事物进行比较和对比,我们可以揭示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从而深入理解事物的本质和特点。

三、关联规律1. 建立事物之间的联系关联规律是人类思维的第三种基本规律。

人们倾向于寻找事物之间的关联和联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解释事物。

通过建立关联,我们可以揭示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相互影响或时间顺序等重要信息。

2. 利用类比和隐喻关联规律还包括利用类比和隐喻进行思维。

通过将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进行类比,我们可以将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应用到新的问题或领域中。

隐喻则是通过将一个概念或思想与另一个有关联的概念或思想进行比较,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表达。

3. 推理和演绎关联规律还涉及到推理和演绎。

通过推理和演绎,我们可以从已知的前提出发,逐步推导出结论,从而加深对事物之间关系的理解。

《逻辑学》第11章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逻辑学》第11章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第一节 逻辑规律与思维规范
基本思维规律之所以能够规 范,是因为它们所反映的客观规 律有它的特点,以这个特点去要 求思维认识而又得到满足的话, 思维认识就成为确定的。
这些规范“虽不是所有的思 维认识都实际上遵守的,然而它 们是所有的正确思维认识所必须 遵守的。它们所规范的是思维认 识的确定性或一贯性。”
第一节 逻辑规律与思维规范
我们的主观思维和客观世界 服从于同样的规律,因而两者在 自己的结果中不能互相矛盾,而 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 统治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它 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 无条件的前提。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
第一节 逻辑规律与思维规范
• 与应当依据各种具体科学规律来制定 实践规范一样,也应当依据逻辑规律 来制定思维或认知规范。
• 逻辑规律与其他科学的规律又具有不 同的性质。逻辑学对于逻辑规律的把 握与思维规范的制定,均具有不同于 其他科学的独特性。
第一节 逻辑规律与思维规范
• 有些传统逻辑教科书把矛盾律、排中 律和同一律作为“逻辑思维的基本规 律”,通常归因于其普适性,着力论 证遵守它们的“逻辑要求”(即遵守 由它们决定的思维规范)是正确思维 的必要条件,其实在这一点上,它们 和其他演绎逻辑规律并无二致。它们 在许多现代逻辑系统中都表现为普通 的内定理。
(p→q) ∧ q → p xFx → x Fx • 这些普遍有效式所表达的都是经典演绎逻辑的 “逻辑规律”,都决定一定规范。
第一节 逻辑规律与思维规范
• 逻辑规律所刻画的是命题之间的真值 关联,因而逻辑学被称为求真思维的 “工具”。
• 但逻辑规律与其他学科所刻画的客观 规律一Βιβλιοθήκη ,也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 转移的。
矛盾律最直接地体 现“逻辑之所舍”,排 中律最直接地体现“逻 辑之所取”,而同一律 是“可能的可能,意义 的条件”。

逻辑三大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逻辑三大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逻辑三大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逻辑三大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逻辑三大基本规律一、内容:(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二、作为逻辑三大基本规律的原因:1、最普遍地适用于各种概念、命题、推理和论证;2、正确的思维应当具备确定性、无矛盾性和明确性,而三大基本规律集中反映之;3、逻辑规律是思维规律,逻辑三大规律是总结的结果;同一律:一、同一律的内容和要求:1、内容: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其自身是同一的;既“A就是A”;2、要求: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概念都要确定,并保持自身的同一,不得随意变更;二、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逻辑错误:1、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把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起来,并用一个概念代替已经使用的另一个概念;表现为:1)随表达需要而随意变更概念的内涵和外延;2)将同一词语在不同语境中表达的不同概念混为一谈;2、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改变原来的断定内同,或者用另一断定代替之;表现为:1)在思维中,用一个与原来相似但不同的命题代替原来的待断定命题;2)思考或谈论问题时,没有中心论题或者远离中心论题;三、同一律的作用及其运用时应注意的问题:1)只要求在一个思维过程中保持确定;2)并不否认思维的发展变化;3)仅仅在思维领域里起作用;矛盾律:一、矛盾律的内容和要求:1、内容: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既“非(既A又非A)”;2、要求: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不能同真的命题(矛盾关系、反对关系)同时加以肯定;二、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1、自相矛盾:同时肯定了互相矛盾的命题;2、悖论:一种特殊的逻辑矛盾,即通过一个命题的真,可以推假,而通过它的假,又可推真;三、矛盾律的作用及其运用时应注意的问题:1)仅对于一个思维过程,即同一个时间、地点的同一对关系;2)并不否认客观世界事物之间的矛盾;3)矛盾律对于下反对关系没有制约作用;排中律一、排中律的内容和要求:1、内容: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即“要么A要么非A”;2、要求: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不能同假的命题(矛盾关系、下反对关系)同时加以否定;二、违反排中律要求的逻辑错误:1、两不可:对于相互矛盾的命题同时不予肯定,或者含糊其辞;2、复杂问语的回答与排中律:回答复杂问语时可以通过否定前提同时加以否定;三、排中律的作用及其运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1)应对于一个思维过程,即同一个时间、地点的同一对关系;2)排中律陈述不可同假,矛盾律陈述不可同真;3)排中律并不否认事物相互转化的中间形态;之所以说因为矛盾律,就因为两个辩题是相互否定的,所以不可能同真;而作为辩题又不能有任意一个为必然真,所以只可能在某种层面上两个命题都假,只有在各自的不同角度和维度上才可能各自为“真”即如果辩题抽象为“P而非Q”vs“Q而非P”则,当A时、用A的眼光去看,P而非Q成立而当B时、用B的眼光去看,Q而非P成立(一)同一律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的自身必须是同一的。

第五章 逻辑基本规律

第五章 逻辑基本规律

逻 辑 规 律 概 述
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是思维规律,思维规律的形成离 不开客观事物,但它不等同于客观事物,客观事物本身并
不存在是否遵守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的
问题。所以,不能把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混同于客观事物 的基本规律。 2.逻辑规律、规则不同于交通规则、体育比赛规则。 3.逻辑规律的发现是人类在长期的实践中对思维活动的概
1
请问:主教使用了什么手法?
要求和违反同一律的逻辑错误
3.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保持语境自身的同一。 引用言论,应保持语境的同一,不得随意改变。违 反这一要求的逻辑错误,称为混淆或偷换语境。
同 一 律
4.应注意的问题——规律的基本内容和它的逻辑要求的
关系。 规律的基本内容是指规律自身的客观内容,是人们 在思维中的反映。规律的逻辑要求是人们根据这些规律 的内容为保证思维的正确性而提出了。两者既有联系,
矛 盾 律
2.矛盾律的应用
(1)发现并排除科学理论中的逻辑矛盾,是推进科 学理论发展的重要途径。 (2)根据矛盾律揭示对方的逻辑矛盾,是驳倒谬误 的重要手段。
(3)矛盾律是间接反驳的逻辑基础。
(4)不否认辩证矛盾、修辞矛盾
【思维训练】在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里,波西 娅有三只盒子:金盒、银盒、铅盒。其中一只里有波 西娅的肖像。每只盒盖上各有题词一句,她在盒子上
思 考 题
是乙的名字。
【思维训练题3】在某次税务检查后,四个工商管理人员有
如下结论: 甲:所有个体户都没纳税。 乙:服装个体户陈老板纳了税。
思 考 题
丙:个体户并非都没有纳税。
丁:有的个体户没纳税。
如果四个人中只有一人断定属实,那么以下哪项是真的? A.丁断定属实,陈老板未纳税 B.丁断定属实,但陈老板纳了税 C. 丙断定属实,陈老板纳了税

逻辑学的三大定律

逻辑学的三大定律

逻辑学的三大定律在逻辑思维规律中,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是三个最基本的规律。

他们所表现的是逻辑思维的确定性、不矛盾性和明确性,在逻辑思维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确定性要求命题所采用的概念、判断必须是与命题自身同一的,不矛盾性要求思想前后要的一贯性,不能自相矛盾,明确性要求命题必须排除中间的可能性,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遵守这三条基本规律,是保障我们思维确定性、不矛盾性和明确性的基本条件,是正确是思维逻辑的最起码的要求。

同一律内容: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命题始终如一。

公式:A是A含义:在公式中,A可以是任何思想、任何概念、任何命题。

如果说定义了这个概念是A,那么在同一个逻辑推论中,必须遵守A是A这个基本原则,即概念是确定的,前面所引用的概念,和后面所采用的概念,是同一个概念。

如果是A,那么就是A,如果在论述过程中,更该了概念的内涵,或者是扩展了概念的外延,前后讨论是概念在定义上出现了不一致,那么这个命题是无效的。

矛盾律内容:同一个思维中,一个命题不可能既是真的,又是假的。

公式:A必不非A含义:在这个公式中,A和非A,是矛盾的、对立的,基本观点是相反的,如果A是对的,那么必然非A就错了;如果非A是对的,那么必然A就错了。

这个命题不能同时认为A和非A都是正确的,也就意味着任何一个思维和辩论中,对于同一对象不能同时做出完全相反的两个判断,不能既肯定它,又否定他。

思想前后必须是一贯的,不矛盾的。

在逻辑思维中,一个观点不可能即得对地,同时又是错的,否则论点自相矛盾。

排中律内容:同一个思维中,一个命题不可能既不是真的,又不是假的。

公式:A或者非A含义:在这个公式中,A与非A表示两个互相矛盾或者具有反对关系的两种意见,如果认同A,那么必然要否认非A。

如果认同非A,那么必然要否认A。

对于同一个问题的判断,不能同时认为他是对的,也是不对的。

在是非、真假、肯否之间,要么对,要么错,必然也只能做出二选一。

在逻辑思维中,一个观点,不能既不是对的,又不是错的,否则观点模棱两可。

人类思维的四种基本规律逻辑学

人类思维的四种基本规律逻辑学

人类思维的四种基本规律逻辑学人类思维是人类智慧的体现,不同于机器的冷冰冰逻辑,人类思维具有情感、联想和创造力等特质。

但是,人类思维也遵守着四种基本规律,这些规律被称为逻辑学,是人类思维的基础。

本文将介绍这四种基本规律,为您解读人类思维的奥秘。

第一种规律:同一律同一律是指同一命题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有一个真值。

换句话说,同一个概念只能有一个确定的意义。

例如,我们不能同时认为“天空是蓝色的”和“天空是红色的”两个命题都是真的。

这个规律是人类思维的基础,它保证了思维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第二种规律:排中律排中律是指命题或概念在同一时间只能有真和假两种可能,不存在第三种情况。

例如,“这个苹果是红色的”和“这个苹果不是红色的”这两个命题只有一个是真的,不存在这个苹果既是红色的又不是红色的情况。

排中律也是人类思维的基础,它保证了思维的确定性和可靠性。

第三种规律:矛盾律矛盾律是指一个命题与自己的否定命题不能同时为真。

例如,“这个苹果是红色的”和“这个苹果不是红色的”这两个命题不能同时为真。

矛盾律保证了思维的一致性和正确性,它是人类思维的基础。

第四种规律:归纳律归纳律是指从个别的实例推断出一般的规律。

例如,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多个苹果发现它们都是红色的,从而得出“苹果是红色的”这个概括性结论。

但是,归纳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局限性,因为通过有限的实例得出的结论不一定适用于所有情况。

总结以上介绍的四种规律是人类思维的基础,它们保证了思维的连贯性、可靠性和正确性。

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都会不自觉地运用这些规律,例如在判断事实、推理论证等方面。

但是,我们也需要注意规律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避免错误的推论和结论。

逻辑学是人类思维的重要分支,它不仅对我们的思维能力有很大的帮助,也是我们认识世界和创造新知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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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思维的基本规律1、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逻辑思维各条规律的内容、要求以及违反逻辑规律的错误。

2、教学重点: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的实质、内容、要求;分析违反逻辑思维基本规律的逻辑错误3、教学难点:矛盾律和排中律在实际思维中的应用4、计划学时:6第一节概述思维形式是受逻辑规律制约的。

逻辑规律中,有的是关于某种思维形式的特殊规律,有的是适用于一切思维形式的普遍规律。

例如,三段论的规则,只适用于三段论推理,不适于性质判断对当推理和判断变形推理,也不适用于各种复合判断的推理,更不适用于有关概念和判断的问题。

而逻辑基本规律是对于一切思维形式普遍有效的,即是说,它们是概念、判断、推理和论证所要共同遵守的。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同一律保证思想的同一性,矛盾律保证思想的无矛盾性,排中律保证思想的明确性。

而同一性、无矛盾性和明确性则是思维有确定性的不同角度的表现。

在现实的思维过程中,思维的确定性即同一性、无矛盾性和明确性是人们正确思想的最超码的要求,所以,这三条规律在各类逻辑思维形式中普遍起作用,成为最基本的逻辑规律。

逻辑规律尽管只是思维规律,它不同于事物本身的规律,但是思维规律既不是先验的,也不是约定俗成的,它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规定性经过人们亿万次的实践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有其客观基础的。

千变万化的客观事物,在一定时间和一定条件下,总是具有质的规定性,这种质的规定性反映在人类思维中,就表现为思维的确定性。

逻辑基本规律恰恰是从不同角度表现了思维的确定性。

所以,客观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就是逻辑基本规律的客观基础。

第二节同一律一、同一律的内容与要求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自身具有同一性。

可用公式表示为:“A是A”,即“A→A”。

它表示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词项、每一判断都必须是确定的,都必须与自身保持同一。

根据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我们可以将同一律的基本要求归结为以下两点:1、在同一思维过程,我们表达思想时所用的词项,必须保持其确定的内涵和外延。

即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词项,原来指称什么对象就要一直指称这一对象,而不能随意变更。

这样,运用概念和判断进行推理的时候,才能保证思想内容的确定性,否则就会发生思维混乱并引起行动上的错误。

2、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仅要保持词项内容的确定性,而且还必须保持判断的确定性。

即是说,一个判断陈述什么就陈述什么,并且其前后的陈述应当一致。

同样,一个判断是真的就真的,是假的就是假的,也不能随意变更,否则也会发生思维混乱。

例如,“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个判断的内容是确定的,我们运用它进行推理、论证的时候,必须保持其同一性,而不能时而认为它是这样的内容,时而又认为它是那样的内容;也不能一会儿说它是真的,一会儿又说是假的。

在引论中,我们曾举出古希腊有名的“半费之讼”的例子。

在这一例子中,普罗达哥拉斯最终陷人两难的境地。

究其根源,就在于为了使自己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随意变更判定胜败的标准,即是说没有保持判定胜败标准的同一性。

二、违反同一律的要求产生的逻辑错误在思维过程中,如果违反同一律的要求,就会出现以下逻辑错误:1、混淆概念与偷换概念混淆概念是无意识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把不同的概念当成同一个概念来使用所犯的逻辑错误。

这种逻辑错误主要是由于思想模糊、认识不清或缺乏逻辑素养,不善于准确使用概念来表达思想而造成的。

混淆概念的错误常常在词义相近或一词多义的情况下发生。

如果说混淆概念是由于无意识违反同一律而发生的逻辑错误,那么,偷换概念则是故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将不同的概念当作同一概念来加以运用。

偷换概念是辩论中论敌经常使用的诡辩手段之一,其目的在于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使人上当受骗。

比如,在刑法中,“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也是确定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往往故意混淆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并最后用“正当防卫”偷换“防卫过当”达到逃避罪责的目的。

从以上我们混淆概念和偷换概念的分析可以看出: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违反了同一律对于概念确定性、同一性的要求;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无意与故意,混淆概念是无意识,偷换概念是故意,二者在性质上有所不同。

2、转移论题与偷换论题按同一律的要求,在人们的同一思维过程中,不仅要保持概念的同一性,而且要保持论题的同一性,不能随意改变论题,否则也同样会发生逻辑错误。

转移论题是指无意识违反同一律的要求,使议论离开论题所犯的逻辑错误。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些人非常喜欢发议论,但是由于缺乏逻辑训练,所以在发议论的时候,往往东拉西扯,使人不知所云。

与转移论题不同,偷换论题是故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用某一论题暗中代替另一论题而犯的逻辑错误。

比如,一个青年犯了罪,他的母亲包庇他,就采用了偷换论题的方式。

下面是公安人员与她的对话:问:“你儿子犯了罪,你有什么说的?”答:“我希望政府释放我儿子。

”问:“贩毒是不是违法?”答:“还有人在贩!”这个母亲的最后一句偷换了论题。

因为公安人员的问题是“贩毒是不是违法”,她不回答公安人员的问题,而是答非所问,说“还有人在贩毒”。

很明显,“贩毒是不是违法”与“还有人在贩毒”并不是同一个论题,并且,证明还有人在贩毒并不等于证明她儿子贩毒不违法,同时,还在贩毒的人尚未受到处罚也不能说明她儿子贩毒不应受到处罚。

这种答非所问就是一种偷换论题的诡辩。

三、同一律的作用同一律是逻辑学的一条最基本的规律,也是人们正确思维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它是人们保持思维确定性的前提。

概括起来说,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遵守同一律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必要条件。

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总是离不开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概念、判断、推理构成人们的基本知识和知识体系并进而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

如果我们不能在确定、同一的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就无法形成对于事物的正确认识。

第二,遵守同一律有助于人们正确地交流思想。

在日常交际和交流思想的过程中,必须准确地表达思想,这就要求人们遵守同一律,保持所使用的概念和判断的确定、同一。

如果违反了同一律,就会造成概念混乱,思想模糊,从而无法有效地进行思想交流。

第三,同一律是反驳谬误和揭露诡辩的有力武器。

谬误和诡辩最主要的表现是思想模糊、概念混乱,或故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掌握同一律、运用同一律就可以从思想的同一性方面反驳谬误,揭穿诡辩。

第四,在法律工作中,遵守和运用同一律也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在立法工作中,同一律是保证立法严肃性的重要工具。

因为法典的制定是一门科学。

法典应当是体系完整、结构严密的体系。

这必然要求其所使用的概念和判断必须含义确定、清楚明确,以便于人们掌握和执行。

在法律的解释中,也要求任何法律解释都要与法律自身含义保持同一。

在执法过程中,为了保证法律自身的同一性,也不允许按照个人的理解解释法律和安照个人对法律的体会办案,而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原意执法。

制作司法文书,也必须遵守同一律。

比如,判决书的罪名概念要与法律条文保持同一,笔录必须保持原话原意,不能用自己的思想代替,等等。

可见,同一律在法律工作中是有极为重要作用的。

当然,我们强调同一律的作用,并不等于要夸大同一律的作用。

我们必须明确,同一律只是一条逻辑思维规律,而不是世界观。

它只是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即在同一时间、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而言)中,人们所使用的概念和判断要保持同一,不得随意变换,如果否认这一点,就会导致形而上学。

第三节矛盾律一、矛盾的内容和要求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

可以用公式表示为:“A不是非A”,即“⌝(A∧⌝A)”。

从矛盾律的内容,我们可以引申出关于矛盾律的两点基本要求:1、在词项方面,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用两个相互否定的词项,“A”和“非A”指称同一对象。

比如,我们不能同时说张三既是“犯罪嫌疑人”,又是“非犯罪嫌疑人”;也不能同时认定某犯罪行为既是“抢夺罪”又是“抢劫罪”。

这样,就会出现逻辑矛盾。

2、在判断方面,矛盾律的要求是不能同时肯定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同真,必须肯定其中有一个是假的。

[例1] 李平是优秀律师。

[例2] 李平不是优秀律师。

[例3] 本案所有的材料都是可信的。

[例4] 本案有的材料不是可信的。

[例5] 本案所有的材料都是可信的。

[例6] 本案所有的材料都不是可信的。

[例7] 如果甲的陈述可靠,那么,乙是作案人。

[例8] 甲的陈述可靠,但并非乙是作案人。

上例中,[例1]与[例2]、[例3]与[例4]、[例7]与[例8]都是具有矛盾关系的判断;[例5]与[例6]是具有反对关系的判断,根据矛盾律的要求,都不能同时加以肯定。

二、违反矛盾律的要求所产生的逻辑错误违反矛盾律产生的逻辑错误就是“自相矛盾”。

需要注意的是,在现实的思维过程中,违反矛盾律的要求所产生的逻辑矛盾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赤裸裸的,两个互相否定的判断紧紧相连,有的常常是相隔甚远,需要经过推导才能发现。

比如,在基督教神学理论中,有一个基本的理论上帝创世说。

其基本内容是说,上帝在海边边走边想如何来创造世界,最后他命令一个小鬼沉下海去,从海底拿出一块泥土。

世界就是上帝用这个小鬼从海底拿来的这块泥土创造出来的。

从表现上看,这种理论并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如果作一些深入的分析,就会看出这种理论含有明显的逻辑矛盾:世界既然是上帝创造的,那么在上帝创造世界之前,世界是不存在的,海与泥土也是不存在的;但是,上帝又是用海底的泥土创造了世界,那就是说在上帝创造世界之前,世界已经是存在的,上帝创造世界是荒诞无稽的。

由此,我们必须对矛盾律有一个深入的理解,一方面在自己的思想,言论中尽量避免自相矛盾;另一方面善于运用矛盾律揭露他人思想和言论中的逻辑矛盾,三、矛盾律的作用矛盾律保证思维无矛盾性即思维的前后一贯性,从而是保证正确思维的必要前提。

矛盾律对思维无矛盾性的要求广泛地运用于一切科学领域之中。

任何科学理论都不应包含逻辑矛盾,遵守矛盾律是构造科学体系的起码要求。

科学也常常是在发现逻辑矛盾,逐步排除逻辑矛盾的过程中发展的。

第四节排中律一、排中律的内容和要求排中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思想不能都假,必有一真。

排中律可以用公式表示为“A或者非A”,即“A∨ A”。

从排中律的内容可以看出,排中律与矛盾律作为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二者是有其不同适用范围的。

矛盾律适用于不可同真的两个判断,即适用于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两个判断;排中律适用于两个不可同假的判断,即适用于具有矛盾关系或下反对关系的判断。

根据排中律的内容以及排中律与矛盾律的区别,我们可以将排中律的要求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1、在词项方面,排中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在用两个具有矛盾关系的词项指称同一对象的情况下,必须承认其中有一种情况是真的,而不能对两者都加以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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