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讲_第一章考情、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渊源(1)

合集下载

行政法知识点

行政法知识点

第一章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一般是指特定主权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政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及法律解释等行政主体(必考):在我国,行政主体通常被定义为依法享有行政职权(或负担行政职能),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行政职权且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第二章比例原则:主要用以规范裁量行政,协调行动目标与行政手段之间的合理关系,最初起源于德国,初始只适用于警察行政领域,后被扩充至行政诸领域,被视为宪法和行政法上的原则。

根据德国的法制经验,比例原则具体由三个子原则构成: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衡量性原则法律保留:在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为法律保留的领域,在民意代表机关没有制定法律授权的情形下,行政机关不得染指该等领域的事务自作主张、擅自行动。

信赖保护:由传统法理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法律安定性原则以及人民基本权利保障原则等综合演化而成,它是指人们基于对国家公权力行使结果的合理信赖而有所规划或举措,由此而产生的信赖利益应受保护。

第三章行政授权:指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管理,并承担法律后果的制度。

行政委托:指行政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依法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行为,其后果归属于委托的行政机关。

试述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区别?(行政授权行政委托概念也要写)答:1权力来源不同:行政授权是源于法律法规的授权,行政委托是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不是立法直接授权。

2对外行使权力的名义不同:经行政授权的组织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管理,并独立承担其法律责任。

行政委托中受委托组织是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对外行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

3法律后果的承担上不同:经行政授权的组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受行政委托的组织其法律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第四章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古老的人事分类制度。

公务员的品位分类根据公务员个人所具备的资历、学历、职业、身份等条件来确定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和工资福利待遇。

行政法的基本原理

行政法的基本原理
学生违反学校用电规定,擅自在宿舍 内使用电炉,学校对其“罚款”,是否 属于公共行政?
第一节 行政法的概念
一、行政的概念 1、概念: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 政机关以及法律规范授权的组织对社会公共 事务的组织管理。又被称作公共行政。 ◆从行政主体上讲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
依法享有行政权的组织;
解◆从读行“政行范政围上”讲定,义既的包困括境管理国家事务,
尼克松被指控参与水门事件
哈尔滨市离休教师翁文辉在 哈医科大附二医院(三甲医院) 住院67天,光住院费就花去了将 近140万。
n 揭开“水门事件”之谜 的记者们
n 尼克松像
题里题外 【法官柯克】
“的确,上帝赋予陛下丰富的知识和非凡的 天资,但是陛下对英格兰王国的法律并不精 通。涉及陛下臣民的生命、继承、动产或不 动产的诉讼并不是依自然理性来决断的,而 是依人为理性和法律的判断来决断的;法律 乃一门艺术,一个人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和 实践才能获得对它的认知。法律是解决臣民 诉讼的金质魔杖和尺度,它保障陛下永享安 康太平。”
第二 层次
宪法 行政法
民法
(宪法救济)(行政法 (民事救济)
救济)
第三 层次
刑法 (刑事救济)
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别
比较内容 性质
与行政法 的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法律 关系,体现了国家的意 志,由国家强制力作保 障。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 调整的结果
内容范围
范围比行政关系窄小, 但内容层次较高。行政 法律关系必然是行政关 系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如何行使和运用的法
控权法 包括实体规则也包括程序规则
救济法 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

行政法基本原理概述.pptx

行政法基本原理概述.pptx

四、行政与法治国家
1.现代民主制度的发展趋势:参与制 民主的兴起。(从代议制民主到代议 制民主与直接民主相结合发展)
2.现代法治的发展趋势:从静态法治 到动态法治的发展。
3.行政法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家形成 的基本条件.
五.行政法
(一)中外行政法的一般定义
大陆法系认为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 国内公法。
普通法系认为,狭义的行政法是关于行 政活动程序的法律,广义行政法是是控 制政府行为的法律。
(二)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 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行政法 的内容)
(1)行政管理关系(最基本的行政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由行政管理关
行政权与公权力 行政权与政权 行政权与行政职权 行政权与权利
公权力的分类
公权力
国家公权力 社会公权力 国际公权力
行政权 立法权 司法权
2.行政权的分类
根据所辖范围,分为内部行政权和外部行政权
根据权力内容,分为国防权、外交权、经济管 理权、社会文化管理权等
根据权力形式,分为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 行政处理权、行政司法权,行政监督权,行政 强制权,行政处罚权、行政指导权等
2、领会本章核心问题:行政法的基本范 畴—行政, 行政法的核心内容—行政权,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以及行 政权与行政法的相互关系。
3、了解行政法学体系、行政法学与其他 学科的关系。
4、理解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行政法的学科旨趣,在于检讨行政如何受到法的拘 束,以确保人民的基本权利。
行政法基本原理
内容简介
有关行政主体的法律制度 有关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 有关行政程序的法律制度 有关行政责任的法律制度 有关行政救济的法律制度 参见下图:

(完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

(完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

第一章绪论问题1、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和问题2、行政法有哪些渊源?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各项立法的依据。

2、法律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他法律。

3、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包括各部、委、行、署和直属机构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称部门规章。

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由于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程序简便,应变性较强,这就使得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数量远远超过了法律,成为行政法的重要的渊源。

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的经济特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宪法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地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

6、国际条约和协定我国参加或批准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如果其内容涉及我国行政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法人的权利与义务,这些条约同样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问题3、行政法有何特点?与民法、刑法等其他部门法相比,行政法具有以下五个显著特点: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的内容十分广泛3、行政法是一个数量众多、形式多样、效力等级不同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4、行政法规范的变化性较强5、行政实体性规范与行政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问题4试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简述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行政法的基础和最高法律渊源。

宪法中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活动方式等,为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宪法依据。

2.法律:法律是行政法的主要渊源之一。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涉及到行政管理方面的内容,都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其他形式的行政法规范。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5.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权限范围内,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6.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7.其他规范性文件:除了上述渊源外,还有一些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也可以作为行政法的渊源,例如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等。

总之,我国行政法的渊源多种多样,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

这些渊源共同构成了我国行政法体系的基础。

行政法基础理论

行政法基础理论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力的法(事前控权); 如:《行政强制法》等。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实施的法(事中控权);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等。 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法(全程控权); 如:《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事后控权); 如:《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01
该规定违反了行政合法性原则
02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法规、单行条例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政府
基本法律
一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各部委
法律位阶图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的渊源理论,( )属于行政法规。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6
必须对受委托组织的行为加强监督,并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委托和行政授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行政授权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文规定为依据,行政委托不需要法律、法规或规章上的依据 行政委托通常是要式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口头委托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是行政机关而是行政主体 行政授权的法律后果由授权方承担,行政委托的法律后果由被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国家机关——职权行政主体
01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授权行政主体
02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不具行政主体资格
03
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重要知识点】2018年司法考试讲义行政法:行政法的渊源

【重要知识点】2018年司法考试讲义行政法:行政法的渊源

【重要知识点】2018年司法考试讲义行政法:行政法的渊源2018年司法考试讲义行政法:行政法的渊源。

(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

宪法确认了一系列行政法规范和原则,涉及行政权力的取得、行使以及对其监督等根本性问题。

如国家行政权力的来源和行使权力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在国家机构中的法律地位和行政体制、行政组织和职权、公民权利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及处理原则等。

(2)法律法律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法律即一般法律。

前者,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企业所得税法》等;后者,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

法律中涉及行政权力的取得、行使及对其加以监督补救的规范,均为行政法律规范。

这些法律不仅规定了行政权力的范围界限、行使程序,而且规定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对受害人的补救等内容,它们都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渊源。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作为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规调整着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广泛的行政社会关系。

行政法规的数量是很大的。

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法律,高于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不是行使国家立法权,而是行使行政立法权。

既包括依职权进行立法活动,也包括依授权法进行立法活动。

前者,如国务院根据《行政复议法》制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后者,如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等。

行政法规作为行政法的渊源,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行政法规从属于宪法和法律,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二是行政法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制定公布。

(4)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行政法基本原理概述.pptx

行政法基本原理概述.pptx
普通法系认为,狭义的行政法是关于行 政活动程序的法律,广义行政法是是控 制政府行为的法律。
(二)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 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行政法 的内容)
(1)行政管理关系(最基本的行政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由行政管理关
内部行政关系既是行政管理科学的问题,也是行政法学的问题。
法律如:
《宪法》
甲行政机关
《国务院组织法》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与地方政府组

织法》

《公务员法》
和 监
乙行政机关
平行关系
丁行政机关



所属关系
某司
丙行政机关 某派出机构
某处 某科
工作人员
2.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行政法的 实质)
(1)为什么需要控制与规范行政 权
(三)行政法学是一门正在发展的法学学 科
本书体系
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二节 行政法的法源
一.概述 (一)行政法法源的含义 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亦即行政法法律规
范的来源、出处。
(二)国外行政法法源简介 法国 德国 美国 日本
二、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
(一)宪法和法律 (二)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三)行政立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
我国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其他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
织;公民;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和外国人。
上述不同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是不同
的,处于管理一方的主体称为行政主体,处于被管理
一方的称为行政相对人。
行政主体 职权与职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考点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掌握)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1.存在合法: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
2.行使合法: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实质合法性原则)
1.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2.合理性原则包括:
(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全面考虑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后果);
(3)平等地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
(4)行政行为应保持适度,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损害最小、措施与目标匹配);
(5)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道德,符合人类理性和公平正义观念。

三、行政应急性原则(合法性原则的例外)
1.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2.应急性原则并非排除任何法律控制,不受任何限制的行政应急权力同样是行政法治原则所不容许的。

3.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下列条件:
(1)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或危害(不能是道听途说);
(2)非法定机关不得行使应急权力,否则无效,除非事后经有权机关作出特别决定予以追认;
(3)行政机关作出的应急行为应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尤其是权力机关的监督;
(4)应急性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考点总结】
3.行政法规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其效力仅次于宪法、法律,高于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2)既包括依职权进行立法活动,也包括依(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进行立法活动。

【提示】依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授权立法,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被授权机关在授权期满前6个月,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情况。

4.部门规章
(1)制定机关: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记忆口诀】部委行署、直属机构
(2)禁止行政权随意侵犯公民权: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自行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5.地方(政府)规章:省级、设区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6.地方性法规:省级、设区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提示】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7.其他渊源
除上述渊源外,行政法的渊源还有: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际条约和国际协定中涉及国内行政管理的部分、对行政活动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解释、行政机关制定和经公告公布的规范性文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