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一、引言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是用于规范和指导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以确保公平竞争、提高投标流程的透明度和效率。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二、招标文件的准备和发布1.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投标条件和要求、招标程序、合同条款等内容。

- 招标文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确保准确、清晰,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 招标文件的发布- 招标文件应及时发布,采取多种传播手段,如在定点网站、媒体等发布公告,并向潜在投标人发送邀请函。

- 招标文件的发布应注明开标时间、地点和要求的文件递交方式等信息。

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评标1.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资质、信誉记录、财务状况等,并经过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应公开、公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评判。

2. 评标- 评标应由专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 评标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权重进行,公正、公平,避免主观主义和不合理的评判。

四、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和合同签订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应及时公示,并予以确认。

- 对于未能中标的投标人,应及时告知不中标原因,并对其投标文件进行退还。

2. 合同签订- 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

- 合同内容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工期、施工进度、支付方式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五、履行合同和监督管理1. 履行合同- 中标候选人应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 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2. 监督管理- 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应接受相关监督机构的监督,确保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 执行中的工程项目也应定期接受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工程的质量。

六、结语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对于保障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的作用。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促进公平竞争,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和其他相关工程项目的招投标。

第三条工程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条招标单位、招标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招标单位的选择第五条招标单位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具备相应的工程建设能力,拥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

第六条招标单位应当具备清晰的项目需求和明确的建设目标,编制详细的招标文件,明确各项技术、质量、合同和经济条件。

第七条招标单位应当根据投标范围、内容和价格确定招标方式,并同时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确保公平竞争。

第三章投标人的报名第八条投标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具备相关工程经验和人员技术能力,具备供应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的能力。

第九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书及相关资料,确保投标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所需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和检验,确保投标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评审第十一条招标单位应当组织专门的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认投标人的资格和能力。

第十二条评审小组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分标准公正合理,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准确。

第十三条评审小组应当根据投标人的投标价、技术方案、施工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的中标结果。

第五章合同的签订第十四条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单位及时签订合同,并保证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的签订应当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明确工程范围、工期和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并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合同的签订应当依法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违约处理第十七条招标单位应当组织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部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的所有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施工承包、工程设计等。

第三条工程部招投标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全面组织、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招标委员会成员由工程部领导班子成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全面组织、监督和管理工程部的招标工作。

第五条招标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招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六条工程部在招标前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技术要求、合同条件等内容。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清晰、准确、完整,不得存在歧义或遗漏,确保所有招标人能够准确理解和参与投标。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技术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共同负责,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和合法性。

第十条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提交招标委员会审批,并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给招标人。

第三章投标评审第十一条投标评审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确保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投标评审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当尊重投标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存在任何不合理的情况。

第十五条投标评审结果由招标委员会审批,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给投标人。

第四章中标合同签订第十六条中标合同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签订,并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中标合同签订前,应当对中标人的资质和信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中标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保障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第十九条中标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上报招标委员会备案,并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国家和社会利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及其相关部门、社会团体等进行招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三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建设、货物购置、服务采购等领域。

其中工程建设分为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不同类型。

第四条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具体招标方式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定,确保公正公平。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五条招标程序包括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准备、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环节。

各环节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

第六条招标公告应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条件、评标标准、投标文件准备要求等内容。

应通过政府采购网、媒体等途径广泛发布。

第七条投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方案、施工进度安排、资金预算、技术标准等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

第八条开标评标环节应公开、透明,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评标标准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中标结果应及时公示,并告知所有参投单位。

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投标文件中的内容。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条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的部门和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暂停参与招投标活动等处罚措施,并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串通投标、行贿受贿、虚假投标等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返还不正当所得。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废止原有的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于未尽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解释。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财政部所有。

(完)。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五条招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具有招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能力;(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招标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三)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编制招标文件,并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前,将招标文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三章投标第九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二)投标报价;(三)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方案;(四)资格证明文件;(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十二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第十三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工程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投标活动必须公开进行,招标信息、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应当公开。

2. 公平原则:招投标活动对所有投标人应当公平对待,不得歧视或者排斥任何投标人。

3. 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当公正执行,确保招投标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4. 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各方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招标投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2. 审批招标投标方案;3. 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活动合法、合规;4. 负责招标投标争议的调解和处理;5. 定期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招标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投标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招标投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编制招标文件;2. 发布招标公告;3. 组织招标投标活动;4. 审查投标文件;5. 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6. 签订合同;7. 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有关事宜。

第三章招标投标程序第八条招标投标程序分为以下阶段:1. 准备阶段: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等。

2. 投标阶段:包括投标人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

3. 评标阶段:包括开标、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结果公示等。

4. 定标阶段:包括中标通知书的发出、签订合同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工期等基本情况;2. 招标范围和内容;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格式;5. 评标标准和方法;6. 合同主要条款;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完整版)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本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招标和投标过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以下为详细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背景和目的1.1 背景1.2 目的第二节适用范围2.1 适用对象2.2 适用范围第三节术语和定义3.1 术语解释3.2 定义说明第四节总体要求4.1 公平性要求4.2 公正性要求4.3 公开性要求第二章招标准备阶段第一节招标文件编制1.1 相关要求1.2 文件组成1.3 技术规范和标准1.4 评标方法和标准1.5 投标保证金要求第二节招标公告发布2.1 发布渠道2.2 公告内容2.3 公告期限第三节技术要求和标准制定3.1 技术要求制定3.2 标准制定3.3 法律法规遵循第四节招标文件复印和发放4.1 复印要求4.2 发放渠道4.3 发放方式第三章投标阶段第一节投标准备1.1 投标申请1.2 申请材料准备1.3 投标保证金缴纳第二节投标文件递交2.1 递交时间和地点2.2 投标文件组织形式2.3 投标文件内容2.4 投标文件缴费第三节开标3.1 开标时间和地点3.2 开标程序和要求3.3 开标记录和结果第四节投标文件评审4.1 评审委员会组成4.2 评审方法和标准4.3 评审记录和结果第四章其他事项第一节投标保证金管理1.1 缴纳方式和金额1.2 退还条件和流程第二节投标咨询服务2.1 咨询机构选择2.2 咨询内容和方式第三节投诉和申诉处理3.1 投诉接收和处理3.2 申诉接收和处理3.3 处理结果通知第四节违规处理4.1 违规行为定义4.2 处理方式和程序4.3 处理结果公示第五节监督检查与考核5.1 监督检查职责5.2 考核内容和方式5.3 考核结果通报附件:1. 招标文件模板2. 投标申请表3. 开标记录表4. 评审记录表5.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指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发布采购需求的公告,邀请潜在供应商提供报价和技术方案的过程。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建和设备维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流程,规避经营风险,增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维修工程等的招投标,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招投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情况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工程管理处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组织和管理的部门,设备供应处、财务处、安全质量监管处、办公室、土建或设备维修项目部为工程项目招投标参与部门,审计处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

第五条工程管理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组织土建工程投标前的现场勘查、调研,将调研结果以书面报告公司。

3、负责土建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标底测算,工程预算编制,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标底进行研讨后报公司决策。

4、负责组织土建工程标书编制、装订、报送,陪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

5、组织公司工程项目招标比价工作,对招标比价统计数据进行积累,分析,对比价结果报公司审批,确定施工班组。

6、负责建立并丰富班组资源库。

7、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

第六条安全质量监管处负责对投标报价技术标中的安全、质量施工方案和管控措施进行审核,对班组招标单位的资质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核。

第七条设备供应处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前的现场勘查、调研工作,主要调研工程所在地主要材料价格,机械设备、周转材料购置情况和租赁情况。

第八条财务处主要负责工程投标工作中投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的核付,工程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审核。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提供投标时公司资质材料、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负责对招标比价施工班组企业资格材料审查工作。

第十条项目部需参加工程投标前的现场勘查、调研工作,主要调研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情况,周边人文、地理环境等情况,参与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项目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规范招投标活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招投标范围凡公司所有土建、安装工程发包和材料、设备的采购以及各专业工程分发包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章招投标原则所有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第四章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凡公司开发建设工程项目估算价值在50万(含50万)以上或材料设备采购项目10万元以上的,必须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商或供应商;凡公司开发建设工程项目估算价在50万以下或材料设备采购项目10万元以下的可以议标方式确定承包商或供应商。

二、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公司所有招投标工作在招投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公司其它有关人员.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为副组长。

招投标小组成员人数为5,7人(公开招标,招投标小组成员人数为7人;议标,招投标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三、公司招投标工作实行集体讨论、各抒己见、择优录取的原则.四、公司招投标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四分之三以上参会人员签署意见方才有效,否则视为无效,参会人员不得以委托方式不参加会议.五、公司招投标会议由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组长不在,由副组长主持,组长、副组长至少有一人参加,否则,招投标会议将更期举行.六、建筑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日常工作由工程管理部负责,造价部密切配合.七、根据招标项目规模,如需进行资格预审,工程管理部与造价部按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八、公司内部招标工程项目由工程管理部和造价部密切配合编制招标文件,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发售或发送。

九、造价部编制标底,以及有效报价区间,并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批,在招标工作结束前参与招标工作人员均不得泄露机密。

十、公司内部招标工程项目由工程管理部与造价部牵头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进行多方考察,将考察的情况书面汇报给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复核后最终决定入围的投标单位(通常5家以上,议标不少于3家)。

十一、公司内部招标工程项目由工程管理部与造价部负责编制评标办法,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

十二、公司内部招标工程项目由公司招标评标委员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一家为中标单位,同时另选一家作为备选单位.十三、工程管理部密切配合造价部和公司领导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并由造价部起草合同,按公司有关规定进入合同审批程序。

第五章招投标工作操作流程一、提前立项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将需要进行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事宜形成单独报告,报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立项。

各项招标依据项目总控计划各节点要求周密安排,提前10天完成全部工作.二、公告招标信息通过有关媒体或其它形式公告招标信息。

1、媒体类招标发布媒体:成都商报、华西都市报、公司网站。

工程项目:50万元以上设备材料:10万元以上2、其它形式招标邀请函、电话等。

工程项目:30,50万元设备材料:5,10万元三、资格预审工程管理部会同造价部按规定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预审条件见附2)。

四、考察由工程管理部牵头,造价部配合,对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单位进行考察,以书面形式汇报给公司招标领导小组。

五、考察复核公司副总经理会同行政部对重要招标项目考察情况进行复核.六、决定投标单位由招标小组决定投标单位(通常5家以上,议标不少于3家)。

七、编制、发售招标文件1、工程招标由工程管理部编制招标文件及技术标评分计分标准,造价部编制商务标评分计分标准,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见附件3)。

2、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管理部须参照附件3(招标文件),根据材料、设备所需要求编制具体的招标文件以及技术标评分标准,造价部编制商务标评分标准,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并发售招标文件。

八、编制、报批标底造价部编制标底及有效报价区间,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九、接收投标文件工程管理部或招投标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接收投标文件.十、开标1、开标会议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人员及邀请的专家参加,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自行开标可不需要邀请投标单位参加).2、开标地点和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的资格。

3、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派出一名代表或招标人邀请的公证人员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当众开标。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视为自动弃权。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5)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标书;(6)有明显标示的投标文件.6、开标时,招标人应检查投标书及附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并宣读投标人名称、以及宣布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经验证是否有效。

十一、评标1、评标原则:公正、公平、科学、择优。

2、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人员组建。

3、评标方法:工程项目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为中标人。

(1)评标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技术部分;第二部分为商务部分。

(2)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的评定,一般包括施工组织机构、施工方案和工艺、质量控制措施、工期及进度计划、施工机械配备、劳动力安排计划、安全文明措施等(见附件4)。

评定标准及分值分配根据各工程项目具体内容确定。

(3)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定,一般以评标标底作为报价评分依据的基准值,设定基本分,无标底时评标以招标人设置的有效报价区间最低价为报价评分依据的基准值;无论是以评标标底作为报价评分依据,还是无标底评标以最低报价为报价评分依据,招标人都必须设置有效报价区间,以此判别投标报价是否有效,防止低价恶意中标;同时,在有效报价区间内设置梯度得分区间和在该区间的具体得分值,报价得分=基本分+梯度得分(见附件5)。

(4)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评标计分后,按下式计算综合得分:P=K1?P1+K2?P2 其中:P1、P2为分项评分,详见下表:序号评分项目分项评分P 加权系数K 加权得分1 技术部分 P1 K1 P1K12 经济部分 P2 K2 P2K2分项评分和综合得分计算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分项缺项计为零分。

十二、起草协议工程管理部配合造价部和公司领导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造价部起草合同.十三、审批及签订合同按公司合同审批程序签订合同。

第六章招投标纪律一、所有参加招投标的人员不得向其它公司人员透露已获取招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它情况。

二、知道标底的人员,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员透露标底。

三、公司所有参加招投标的人员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

四、所有参加招投标的人员禁止受贿,禁止为他人谋取中标,杜绝人情标,禁止私下接触投标人。

五、标底及有效报价区间在开标前仅限于董事长、总经理、造价部经理掌握。

六、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任何人不得透露。

七、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八、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对于招投标不符合程序、不符合质量标准、恶意低价中标及存在违纪等现象,有权视情况中止该项招投工作,直至否决该项招投标结果,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九、对在招投标活动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者,根据违法违纪程度给予警告、罚款、降职降级、留用查看直至开除之处罚;构成犯罪的,公司保留对其移交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经济、刑事责任之权利.第七章附则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附件1招投标工作操作流程示意图工程管理部行政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造价部一、提前立项二、公告招标信息三、资格预审招投标领导小组行政部工程管理部、造价部六、决定投标单位五、考察复核四、考察工程管理部、造价部造价部七、编制、发售招标文件八、编制、报批标底评标委员会招标领导小组工程管理部十、开标十一、评标九、接收投标文件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造价部十三、审批及签订合同十二、起草协议附件2资格预审条件1、申请人的身份、组织机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执行类似工程的情况及联系人、电话、目前承担的工程情况说明;3、执行本合同所具备的主要施工设备的说明;4、管理和执行合同所配备的主要人员(包括现场内外)的资历和经验;5、申请人在过去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6、有关申请人目前和过去三年内涉及的诉讼的情况报告;7、执行合同的资金来源说明及资信条件(信用担保);8、反商业贿赂承诺。

附件3招标文件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规定工程名称:工建设地点:程1 1.1 结构类型:概层数:况建筑面积:要求质量标准:工要求工期:程招标范围:2 1.1要投标报价方式:施工图预算报价/工料单价法/综求合单价法承包方式:招发售招标文件:20 年月日时至时标地址: 3 时踏勘现场和标前会:20 年月日时间地址:表投标截止即开标:见栏号9 4 1。

2 投标人资格:5 9 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6 1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份(大写)投标文20 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7 14。

1件递交 ( 日时前在递交)投标截时间:20 年月日时分 8 14。

2止/开标地址: 9 投标有效期:(日历天) 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投标须知一、总则1 说明1.1 工程概况和工程要求工程概况和工程要求分别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1.2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凡收到投标邀请书、具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要求的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1.3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

2 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二、招标文件3 招标文件的组成3.1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4条发出的补充资料以及第9条所述的标前会议记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须知第一篇第二篇工程建设条件及技术规范第三篇图纸第四篇工程量清单及报价须知第五篇投标文件的各项附件要求3。

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人负责3。

3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工程建设条件及技术规范和图纸等所有要求。

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拒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