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条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留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留样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安全留样是指对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食品进行样品留存,以备查验、检测和追溯。
第四条食品安全留样应遵循科学、规范、真实、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留样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留样要求第六条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或食堂)供应的食品成品实行留样,并由专人负责。
第七条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
第八条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摄氏度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
第九条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第十条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第十一条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上锁。
三、留样管理第十二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留样管理制度,明确留样职责、操作规程和责任人。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对留样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留样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对留样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留样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对留样食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留样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留样档案,记录留样食品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责任人等信息。
四、监督与责任第十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留样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对企业留样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企业应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留样监督检查,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第十九条企业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食品安全留样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食堂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所有食品样品的留样工作。
三、留样要求1. 食堂必须对每餐供应的所有菜肴进行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按照规定时间、品种、数量进行分类保存。
2. 留样食品应使用专用容器,容器需清洗、消毒后使用。
容器内不得混放不同品种的留样食品。
3. 留样食品应在加工完毕后2小时内冷却至室温,然后用保鲜膜密封,放入专用冷藏柜内保存。
4. 冷藏柜温度应控制在0-6℃之间,保持冷藏柜内外卫生清洁,不得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5. 留样食品应按早、中、晚三餐分别盛放,并在容器上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时间、餐次、菜名、留样人等信息。
6. 留样食品保存时间为48小时,时间满48小时后方可处理销毁。
四、留样管理1. 食堂应设立专人负责留样工作,负责留样食品的采集、保存、记录等工作。
2. 留样人员应定期对冷藏柜进行检查,确保留样食品处于良好状态。
3. 留样人员应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时间、餐次、菜名、留样人等信息。
4. 食堂管理员应定期对留样工作进行抽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五、特殊情况处理1. 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暂停供应相关食品,并报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
2. 食堂应将相关留样食品提交至相关卫生部门进行检验,协助调查处理。
3. 留样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提供留样食品和相关资料。
六、监督检查1.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堂留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留样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堂留样管理制度文库

一、总则为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留样原则1. 食堂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进行留样,留样数量不少于125克。
2. 留样食品应涵盖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包括主食、菜肴、汤品等。
3.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
4. 留样食品应在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等。
三、留样人员及职责1. 食堂应指定专人负责留样工作,负责留样食品的采集、记录、保存和销毁。
2. 留样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熟悉留样操作流程。
3. 留样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留样食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留样设施及要求1. 食堂应配备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摄氏0度至6度,并保持冷藏柜内外卫生清洁。
2. 留样冷藏柜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物品。
3. 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便于盛放与清洗消毒。
五、留样时间及保存1. 留样食品应在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的情况下,保存48小时以上。
2. 保存期满的留样食品,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不得食用。
3. 食堂应做好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等。
六、留样记录及管理1. 食堂应建立《食品留样记录表》,详细记录留样食品的相关信息。
2. 留样人员应认真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 食堂应定期检查《食品留样记录表》,确保留样工作的规范性。
七、监督检查1. 食堂应定期对留样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堂应接受上级部门对留样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食堂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食堂留样管理制度文库,旨在规范食堂留样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提高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为了保障食堂饮食的安全,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特制定本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一、留样食品的范围1、食堂供应的所有餐食,包括早餐、午餐、晚餐、加餐等。
2、重点留样食品包括:肉类、禽类、水产类、豆制品、凉拌菜、熟食品等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
二、留样食品的数量1、每餐每种食品的留样量不少于 100 克。
2、对于液体食品,如汤类,应留存不少于 100 毫升的样品。
三、留样食品的容器1、留样食品应使用专用的、密封良好的、不易损坏的容器进行盛装。
2、容器应经过严格的清洗和消毒,确保干净、无菌。
3、容器上应标明留样食品的名称、餐次、日期、时间等信息。
四、留样食品的时间1、留样食品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48 小时。
2、超过保存时间的留样食品应及时清理,并对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五、留样食品的存放1、留样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冷藏设备中,冷藏设备的温度应设置在 0 8℃之间。
2、冷藏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卫生。
3、留样食品应按照餐次、食品种类分别存放,避免混淆。
六、留样食品的记录1、建立详细的留样食品记录台账,包括食品名称、餐次、留样时间、留样数量、处理时间等信息。
2、记录应由专人负责,如实填写,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留样食品的处理1、在留样食品保存期满后,应及时进行处理。
2、处理方式应符合食品安全和环保要求,不得随意丢弃。
八、人员职责1、食堂厨师负责按照要求对食品进行留样,并将留样食品放入指定的冷藏设备中。
2、食堂管理员负责监督食品留样工作的执行情况,检查留样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食品安全负责人负责定期对留样食品进行检查,确保留样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九、违规处理1、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的相关人员,应给予警告和批评,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2、对于多次违反本制度或因未留样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无法追溯原因的,应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食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餐饮服务。
三、留样原则1. 所有食堂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均需留样。
2. 留样食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3. 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四、留样要求1.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
2. 留样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
3. 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贴好标签,标明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月、日、时、分)、留样人员等。
4. 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
五、留样管理1. 设立专人负责留样工作,负责留样食品的采集、存放、记录等工作。
2. 留样食品专用冷藏箱由专人管理,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3. 留样食品取样工具和样品存放容器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4. 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留样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等。
六、留样目的1. 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提供依据。
2. 为监管部门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进行调查处理提供样品。
3. 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提供保障。
七、监督检查1.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餐饮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留样制度的落实情况、留样食品的采集、存放、记录等情况。
3. 对未按规定留样或留样不规范的食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为了保障食堂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特制定本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一、留样目的食品留样的主要目的是在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时,能够及时对留样食品进行检测,为查明原因提供有效的证据,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留样食品范围1、每餐供应的所有主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米饭、面食、菜肴、汤品、糕点、水果等。
2、特殊供应的食品,如节日食品、自制饮品等。
三、留样要求1、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00 克。
2、留样食品容器上应标明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餐次、留样人等信息。
3、留样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留样冰箱内,留样冰箱应专用,不得存放其他食品,并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四、留样操作流程1、食品烹饪完成后,由厨师或指定人员负责留样。
2、留样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留样量,将食品均匀分成若干份,分别装入留样容器中。
3、填写留样标签,注明食品名称、留样时间、餐次、留样人等信息,并将标签粘贴在留样容器上。
4、将留样食品及时放入留样冰箱内保存。
五、留样记录1、设立专门的食品留样记录台账,对每次留样的食品名称、留样时间、餐次、留样人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
2、留样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
3、留样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六、留样食品的处理1、留样食品超过 48 小时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并对留样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2、清理的留样食品应按照餐厨废弃物的处理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七、监督检查1、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品留样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留样制度的落实。
2、检查内容包括留样食品的品种、数量、留样记录、留样冰箱的运行情况等。
3、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留样制度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
八、人员培训1、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留样制度的培训,使其了解留样的目的、要求、操作流程等。
企业食堂留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员工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食堂所有食品加工、制作、储存、留样等环节。
第三条企业食堂留样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专人负责: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确保留样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 完整留样:对食堂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进行留样,不得缺样。
3. 规范操作:严格按照留样程序操作,确保留样食品的保存质量。
4. 记录齐全:对留样食品的品种、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
第二章留样人员及职责第四条留样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熟悉本制度。
2. 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
3.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第五条留样人员职责:1. 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负责食堂留样工作。
2. 对留样食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留样食品的保存质量。
3. 对留样食品的品种、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
4. 对留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食堂负责人。
第三章留样要求第六条留样食品种类:1. 所有食堂提供的食品,包括主副食、饮料、糕点等。
2. 特殊人群食品,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患者的饮食。
第七条留样数量:1. 每份留样不少于100克。
2. 特殊食品,如糕点、凉菜等,留样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留样容器:1. 使用已消毒的食品留样盒。
2. 留样盒大小适宜,便于盛放与清洗消毒。
第九条留样保存:1. 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
2. 留样容器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等信息。
3. 将留样食品存放在专用留样冷藏柜中,温度设置为摄氏0-6度。
4. 留样食品保存时间为48小时。
第四章留样记录第十条留样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名称、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
2. 留样食品的品种、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
3. 留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学校食堂必须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现将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如下:一、留样范围1. 食堂供应的各类主食、副食、饮料、水果等食品。
2. 食堂自制的各类熟食、糕点、饮料等食品。
3. 食堂购买的各类预包装食品。
二、留样要求1. 每餐结束后,食堂必须将当餐供应的所有食品留样。
留样食品应分别盛放在密封容器中,并在容器上标明食品名称、加工日期、留样日期。
2. 留样容器应放置在清洁、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
留样冰箱的温度应控制在0-6℃之间,确保留样食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3. 留样食品应保留48小时以上。
在留样期间,食堂应定期检查留样食品的质量,如发现食品有异味、变色、霉变等情况,应立即废弃并进行原因排查。
4. 留样结束后,食堂应将留样容器清洗干净,避免交叉污染。
三、留样管理1. 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明确留样责任人和留样流程。
留样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食堂应定期对留样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留样操作能力。
3. 食堂应定期对留样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留样设备的正常运行。
4. 食堂应定期对留样情况进行自查,确保留样制度的落实。
四、监管与处罚1. 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的监管,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确保留样制度的执行。
2.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的监管,对未按规定执行留样制度的食堂,依法予以处罚。
3. 对违反食品留样制度的行为,学校应依法予以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食堂。
3. 学校食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可以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学校食堂应高度重视食品留样工作,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食品留样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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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条例
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条例
为切实保障宾客饮食安全,为有效查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可靠依据,应制定规范的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篇1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篇2
为切实保障宾客饮食安全,为有效查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可靠依据,根据《食品卫生法》、《部队餐饮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大型宴会、重要接待或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食品留样,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
留样食品应使用专用器具,留样冷藏柜由专人管理。
二、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经厨房加工后的所有主副食品,不得缺样。
三、餐饮单位须购置与留样食品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施及留样工具,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便于盛放与清洗消毒。
冷藏设备要贴有明显的“食品留样专用”标识。
四、留样主副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
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销毁时间、留样人等,并按早、中、晚餐的顺序分类保存。
五、每种主副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分别盛放在己清洗消毒的`专用留样容器内。
冷藏温度为0-10℃,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
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篇3
一、职工食堂每日每餐供应的每样食品必须留样;
二、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样食品取样时,必须在熟食间进行;
四、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五、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签上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七、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日期、餐次、食品名称量、留样人,便于检查;
八、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九、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