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类合同通用条款(1)-最终报批

目录

1.定义 (2)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

3.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4)

4.合同转让与分包 (5)

5.工程师的权力 (6)

6.批准不免除责任 (7)

7.承包人负责设计 (8)

8.承包范围 (8)

9.质量标准 (9)

10.材料及设备供应 (9)

11.检验、测试 (11)

12.验收与移交 (11)

13.质量保修 (14)

14.开工、工期与节点工期 (16)

15.不可抗力 (18)

16.合同价 (20)

17.付款条件与方法 (21)

18.工程照管与成品保护 (23)

19.安全文明施工 (23)

20.风险承担 (24)

21.知识产权 (24)

22.保密 (24)

23.通知 (25)

24.发包人与承包人其它基本义务 (25)

25.违约责任 (27)

26.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 (30)

27.争议的解决 (31)

通用条款

1.定义

1.1在合同中下列词语,除特别说明外,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发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将工程项目委托给承包人完成的当事人。

(2)承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接受发包人委托并完成工程项目的当事人。

(3)协议书:发包人与承包人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通用条款所做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4)规范: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政府强制性标准、规范,以及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其它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

(5)图纸: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发包人负责设计时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时经发包人确认的所有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它技术资料。

(6)工程师:由发包人指定并根据其授权履行合同管理职责的人员。

(7)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完成的全部施工内容之总称。

(8)区段: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节点工期或约定先行验收、移交的工程任何特定部分。

(9)验收:对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结果进行评价,以判定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10)竣工:承包人履行完毕合同约定全部义务(质量保修义务除外)并经验收合格。

(11)完工:承包人完成协议书特别约定的任何区段的施工并经验收合格。

(12)开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履行合同的绝对或相对日期,协议书中约定由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确定开工时间的,则为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上指定的日期。

(13)竣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工程竣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4)完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完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5)节点工期: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从其开工日期起至该区段完工日期止的时间。

(16)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它场所。

(17)进场:承包人为履行合同义务而将人员、机械、材料组织进入现场。

(18)材料:将构成工程组成部分的,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切设备、制品、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建筑原料等各种主辅材料。

(19)发包人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委托发包人负责供应并委托发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材料、设备款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的材料及设备。

(20)技术资料:协议书中约定的,为保障设备的正常运作与有效维护,承包人应随同设备一起提供的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技术参数、线路图及其它相关资料。

(21)服务:协议书中约定由承包人所承担的工程质量保修、设备安装、调试及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义务。

(22)样板: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认的材料、施工方法及施工效果的验收标准。

(23)竣工验收资料:法律法规规定或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整理与提交的竣工图、施工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材料试验与检测报告、工程结算书等工程施工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开工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小结、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竣工图。

(24)合同价: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发包人所应支付的款项。下文所述“合同总价”是指采取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承包工程所约定的合同总金额,“合同暂定总价”是指采取固定单价包干方式、定额计价方式或其他非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承包工程所约定的合同暂定总金额。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除协议书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

(2)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图纸;

(6)规范、标准;

(7)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或工程报价单。

3.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3.1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质量、进度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其它违约事实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3.2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单方变更合同及3.1款规定情况外,对合同的任何其它变更,除非清楚地以书面形式并由各方签字盖章,否则不发生合同变更之效力。

3.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1)因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合同的继续履行违法的;

(2)因政府征收、规划调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因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条件的。

3.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的,合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3.5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承包人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或在合同履行期间资质变化无法满足工程相应需要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或欺诈行为的;

(10)承包人未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工程施工相关手续的;

(1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民工向发包人示威、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2)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3.6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超过30天,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连续停止施工超过30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7一方依据法律及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27条的约定处理。

3.8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的要求将承包人的所有人员、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和物料等迁离工地。

3.9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10除3.7款情况外,发包人与承包人任何一方欲解除合同时,均须事先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转让与分包

4.1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发包人与承包人均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4.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4.3发包人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坏、损害给发包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4.4承包人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和政府

主管部门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格,如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丧失相应资质或丧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格的,发包人有权撤销承包人的分包决定,从而使发包人因此蒙受损失,承包人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4.5当分包商就其所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承包人保证的质量保修责任期限超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时,承包人应在与发包人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结束后,将其对分包商的该项权利无偿转让给发包人。

4.6 承包人有义务禁止分包人再行分包。

5.工程师的权力

5.1工程师既可为发包人委托的独立监理公司人员也可为发包人之员工,具体人员名单与分工在协议书或由现场管理代表向承包人出具的授权书中明确。现场管理代表可随时单方对前述授权进行变更或解除,此种变更或解除自通知到达承包人后即时生效。

5.2发包人与承包人一致同意,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师享有下述权力:

(1)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2)巡视和监管现场;

(3)纠正承包人的错误施工方法;

(4)判定检验批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

(5)隐蔽工程的验收;

(6)各区段完工后的施工质量验收;

(7)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对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任何部分进行拆除、整改;

(8)指令承包人对现场施工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等进行整改;

(9)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行相关方案与计划;

(10)指令承包人制定或执行相关的赶工措施;

(11)验收承包人进场材料、设备并批准或拒绝其进场使用;

(12)指令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将不合格材料、设备予以更换;

(13)组织召开合同履行相关会议并指定承包人参加人员;

(14)指令承包人向在现场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配合条件;

(15)指令承包人完成与承包人合同义务相关的各项零星工作。

5.3除5.2款中所明确的权力外,工程师还可行使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而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工程师就下述事项所做出的决定或签署之意见,如未经发包人现场管理代表的书面认可,对发包人不发生效力:

(1)签发开工令、停工令与复工令;

(2)审核与批准或变更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3)工程进度与结算付款审核;

(4)指令承包人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施工人员或班组;

(5)竣工验收;

(6)变更图纸;

(7)工程的计量签证。

5.4以下事项如未经发包人认可,对发包人不发生效力:

(1)免除、减轻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

(2)变更承包人承包范围、数量或标准;

(3)变更合同价或计价方法;

(4)同意承包人的任何索赔主张;

(5)批准分包;

(6)工期顺延签证;

(7)延长合同工期。

5.5工程师依据合同行使管理权力或发出各种指令时,承包人必须服从并遵照执行,否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6.批准不免除责任

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或工程师对承包人所提交图纸、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材料采购与进场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它文件等的任何批准与认可,不免除承包人依据合同与法律所应向发包人或第三人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6.2除非发包人给予承包人顺延工期签证,否则,发包人或工程师无论以何种形式对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上的时间宽限,或对承包人所提出的延期完工、竣工方案的认可等,不影响或限制发包人所享有的依据合同追究承包人延误工期或进度滞后违约责任的权利。

6.3发包人或承包人一方对另一方违反合同所享有的索赔权利的放弃,不意味着对其将来违约所产生的索赔权利的放弃。

6.4发包人或工程师对工程的批准、认可和验收不免除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施工

小区临时围墙施工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小区临时围墙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XXX 项目中的XXX小区临时围墙委托给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时围墙; 2、工程地点:。 二、承包内容及材料 1、工程内容:修理临时围墙(部分围墙外侧须粉刷); 2、材料选用:灰沙砖; 3、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三、工期 经双方协商,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2、竣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3、总日历工期:XX天。 四、质量和安全要求 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工程技术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科学合理有序地组织施工,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格,并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若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承包的围墙,单价为每米100元,暂定总长为1000米。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总工程价款为10万元左右,该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等所有工程相关费用。 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负责提供所有灰沙砖,每块以0.15元价格,乙方完工后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进场开工三天后,甲方另付起动资金1万元,剩余工程款等乙方完工后验收20天后,一次性付清。 六、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地结算完毕后自行废除。本合同受到法律保护。 九、另加从基础到顶1米8高,做到工程50%付8000仟元整,如果在施工带来影响,由甲方付乙方人工费和生活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doc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示范文本)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示范 文本)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4297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示范文本)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

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分为两个部分:协议书和通用条款。下面是具体内容,由出国留学网整理提供,欢迎查阅。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计价方式与签约合同价格 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万元人民币 ________ (小写) 7.组成合同的文件

7.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施工类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目录 1.定义2?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 3.合同的变更与解除4? 4.合同转让与分包5? 5.工程师的权力..............................................................................................................66.批准不免除责任 (7) 7.承包人负责设计········································································································8 8.承包范围 (8) 9.质量标准··························································································································910.材料及设备供应·········································································································911.检验、测试11? 12.验收与移交?11 13.质量保修·····················································································································14 14.开工、工期与节点工期1?6 15.不可抗力18? 16.合同价························································································································2017.付款条件与方法21? 18.工程照管与成品保护 (23) 19.安全文明施工 (23) 20.风险承担···············································································································2421.知识产权24? 22.保密?24 23.通知25? 24.发包人与承包人其它基本义务 (25) 25.违约责任··················································································································27 26.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30? 27.争议的解决31?

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完成版)

通用条款 1.定义 1.1在合同中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发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将工程项目委托给承包人完成的当事人。 (2)承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接受发包人委托并完成工程项目的当事人。 (3)协议书:发包人与承包人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通用条款所做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4)规范: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政府强制性标准、规范,以及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其它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 (5)图纸: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发包人负责设计时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时向发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它技术资料。 (6)工程师:由发包人指定并根据其授权履行合同管理职责的人员。 (7)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完成的全部施工内容之总称。 (8)区段: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节点工期或约定先行验收、移交的工程任何特定部分。 (9)验收:对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结果进行评价,以判定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10)竣工:承包人履行完毕合同约定全部义务(质量保修义务除外)并经验收合格。 (11)完工:承包人完成协议书特别约定的任何区段的施工并经验收合格。 (12)开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绝对或相对日期,协议书中约定由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确定开工时间的,则为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上指定的日期。 (13)竣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工程竣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4)完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完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2011-3-10 10:5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合同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第1.5 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 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 2.2 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 2.3 发包人代表: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代表。 1.1. 2.4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17版住建部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 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 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 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 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 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 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 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 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 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 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 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 2.5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 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 2.6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 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 2.7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 的人。 1.1. 2.8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 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1.1. 2.9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通用条款)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 发布者:社区管理员阅读:177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 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 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 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 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

员对工程进行的监 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 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 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 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 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围墙施工承包合同

围墙施工承包合同 围墙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建围墙约 1100米长,基础深0.6米(实际为准)、宽0.67米,围墙高2.3米,其中:砖柱2.3米、铁艺栏杆1.5米、铁艺栏杆下部砖墙0.8米、每6米一立柱。双面墙及砖柱做沙浆抹面,外墙粘面砖、柱子粘三面面砖、内墙二遍白水泥。 3、乙方在完成围墙施工后,要做好围墙的排水系统,保证围墙的正常使用。 4、承包形式:本工程范围包含围墙施工中的基础开挖、基础施工、材料、人工、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利税。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按图施工,要求线条顺直,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3、乙方所承包围墙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若因乙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本工程包工包料元/米(含开税票),具体以甲方验收工程量为准。总工程价款为万元(暂定),该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所有工程相关费用(施工企业管理税除外)。 2、甲、乙双方均已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一切风险因素,承包单价今后不作调整。 3、工程结束以实际工程量计算工程总价,本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现场实际工程量确认必须由甲方签字认可并盖公章方可生效。 五、付款方式 1、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十五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结算工作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80%;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发包人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发包人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发包人》是合同范本网施工合同栏目为您精心准备的,更多精彩内容请收藏本站(ctrl+D即可)!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 (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足额地支付合同价款; (2)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

场地以及基础资料,并使其具备施工条件; (3)发包人应获得由其负责办理的批准和许可,并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证明和批准文件; (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和发布指示,并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5)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颁发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接收证书、解除工程担保、返还质量保证金; (7)发包人应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8)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2 现场进入权

2.2.1 提供现场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将现场提供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获得占用现场的权利。 如果专用条款未确定提供现场的时间,则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按本合同第7条[进度与工期]约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将现场提供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获得占用现场的权利。 2.2.2 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

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包括: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道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将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并使该通道达到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标准或要求;以及,将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设施提供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 2.2.3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详析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详析 ————多视角解读(2013年9月17日浙江省建筑业协会2013版合同宣讲培训班授课内容节选) 主讲人:黄伟 【前言】嘉兴市建筑业经过短短数年的发展,其增加值目前已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7%,一跃成为我市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在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的背景下,加强法制的要素保障作用,不可或缺;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出台,适逢其时。本文以该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本身、行业管理理念以及司法、仲裁的裁判思路等为视角,展开多方位解读;本文在推举该施工合同中倡导的理念和先进条款的同时,也对需完善之处,作了具体阐述。 ☆以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身为视角 与1999版施工合同相比,2013版施工合同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增加了8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2013版施工合同借鉴国内外相关合同文本的成功经验,在通用条款中增加了双向担保制度、合理调价制度、缺陷责任期制度、工程系列保险制度、商定或确定制度、索赔期限制度、双倍赔偿制度、争议评审解决制度。具体为: (1)双方互为担保制度。 在通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解读:上述合同条款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履约保证做出了互相对应的规定,也就是实现了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互为担保,改变了原来承包人劣势状况,然而客观地说,并未彻底,主要体现在发包人仅提供“提供资金来源证明”,与承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属完全不对等的履约保障,而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对等担保,目前条件并不成熟,故对施工单位而言,该条款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其次,实际操作中,对发包人提供的银行保函,施工单位应注意其措词,尤其是索赔所附加的苛刻条件,避免陷入最后无法实际得到索赔的境地。 ●下面介绍的是一个对保函出具银行极为有利而对受益人不利的保函示范文本: 预付款退款保函 编号: 致受益人***公司: 鉴于***公司(下称"保函申请人")与你方签订了编

围墙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围墙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范围及内容: 1、乙方承建甲方位于地块的施工围墙工程。 2、该围墙的具体做法见乙方提供的施工图。 3、由于本地块地质原因,乙方必须对围墙基础进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以保证围墙的安全建设和使用。 4、该围墙的验收标准以做为基准点,墙体为240mm墙。墙身高度为600mm,墙柱高度为2150mm,每6000mm为一跨墙,围墙及柱全采用粘贴面层。 二、工程质量: 1、乙方按图施工,要求外形美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3、乙方所承包围墙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 三、工期: 严格按照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随工期需要搞好料具计划,备足料具,组织好技术力量确保业主、监理以及总承包合同条款内容所要求的工期按时、质保、安全完工,该工程从年月日开始进场,年月日前完工。 四、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所承包的围墙,单价为每米元,暂定总长为米。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总工程价款为万元左右,该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等所有工程相关费用。 2、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清全款(按照实际施工量结算)。 四、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乙方对完成的分项工程负有监护人的责任; 2、乙方对损坏的成品及半成品负有维护、恢复的责任,其经济损失概由自己承担。乙方在施工中若损坏其它分项工程产品应照价赔偿。 3、若因甲方或其他(非乙方)原因给乙方已完工程成品及半成品造成损坏,应由甲方自行负责处理;若甲方需要乙方处理,则甲方应根据所损坏程度给乙方签字认可所需费用(材料、工时费和其他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费),乙方方可进行维修处理。 五、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施工条件并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工期等,并提出整改的权利; 3、做好各工序的统筹安排; 4、甲方为乙方解决图纸错误与变更等技术问题,并办好签证。 5、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等设施,并对其安全性负责。 六、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为加强现场管理,其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甲方保持联系。 2、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 3、在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时,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完整版施工类合同通用条款

24. 发包人与承包人其它基本义 务 25.违约责任 .... 5.工程师的权力 6.批准不免除责任 9.质量标准 10.材料及设备供应 12.验收与移交??… 13.质量保修 .... 14. 开工、工期与节点工 期 15.不可抗力 .... 16. 合同 价 18. 工程照管与成品保 护 19.安全文明施工??… .. 2 ... 3 ... 3 .... 4 .. 5 ... 6 ... 9 ... 9 .. 9 ... 10 ... 11 ... 11 (13)

5.工程师的权力通用条款 5.1 工程师既可为发包人委托的独立监理公司人员也可为发包人之员工,具体 人员名单与分工在协议书或由现场管理代表向承包人出具的授权书中明确。现场 管理代表可随时单方对前述授权进行变更或解除,此种变更或解除自通知到达承包人后即时生效。 5.2 发包人与承包人一致同意,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师享有下述权力: (1)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2)巡视和监管现场; (3)纠正承包人的错误施工方法; (4)判定检验批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 (5)隐蔽工程的验收; (6)各区段完工后的施工质量验收;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对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任何部分进 (7)行拆除、整改; (8)指令承包人对现场施工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等进行整改; (9)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行相关方案与计划; (10) 11) 12) 13) 14) 指令承包人制定或执行相关的赶工措施;验收承包人进场材料、设备并批准或拒绝其进场使用;指令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将不合格材料、设备予以更换;组织召开合同履行相关会议并指定承包人参加人员;指令承包人向在现场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配合条件;指令承包人完成与承包人合同义务相关的各项零星工作。 (15) 5.3 除5.2 款中所明确的权力外,工程师还可行使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而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工程师就下述事项所做出的决定或签署之意见,如未经发包人现场管理代表的书面认可,对发包人不发生效力: (1)签发开工令、停工令与复工令; (2)审核与批准或变更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3)工程进度与结算付款审核; (4)指令承包人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施工人员或班组;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争议的解决(合同示范文本)

( 施工合同)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64913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争议的解决Settlement of disputes on general term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争议的解决(合同 示范文本)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争议的解决》是合同范本网施工合同栏目为您精心准备的,更多精彩内容请收藏本站(ctrl+D即可)! 19 争议的解决 19.1和解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工程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19.2调解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第三方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19.3 提请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19.3.1 任命争议评审小组 双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请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如果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不采用争议评审机制的,以下条款将不适用。

提请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附件提供的格式各自选定一名争议评审小组成员,并共同选定第三名成员,第三名成员为争议评审小组的首席成员,成员需具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 19.3.2 获得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首先由申请方向争议评审小组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请报告,写明争议的事实及相关情况、提交争议评审小组作出决定的事项、申请方对争议处理的建议和意见等,并附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申请方还应将上述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被申请方和监理人。 被申请方在收到申请方申请报告副本后的28天内,向争议评审小组提交一份答辩报告,并附证明材料,被申请方应将答辩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申请方和监理人。不提交答辩报告,不影响争议处理程序的进行。 争议评审小组应当自被申请方答辩期满后14日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会议,调查争议细节,必要时争议评审小组可要求双方进一步提供补充材料。 在会议结束后的14天内,争议评审小组应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在争议处理期间,争议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执行。 19.3.3 未能遵守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争议评审小组裁决结果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4日内,由监理人根据裁决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如一方不执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另一方可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并在收到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后的14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

工地临时围墙工程施工合同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 工地临时围墙工程施工合 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临时围墙655米(其中砖砌体围墙410米,彩钢板围墙245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附后) 第四条工程造价:围墙每米单价,砌体围墙 310 元/米,彩钢板围墙 100 元/米。总造价(暂估):壹拾伍万元整(150000)(以甲乙双方审定的结算为准)。 第五条承包方式: 一、包工包料。工程所需材料、半成品由乙方自采自购,材差按现行省、市文件执行。 第六条工期:自合同签定日起 30 天内竣工。 第七条工程质量:按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评标准施工及验收,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第八条结算方式:单价按合同固定,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九条工程类别及企业等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双方事宜及违约职责:

1、派定工地代表,负责与乙方工地代表进行工作联系。并对设计、施工技术、经济等事宜办理相应手续。 2、由于甲方要求停、缓建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失,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二、乙方: 1、按承包工程设计图纸或甲方具体技术、使用要求组织施工。 2、乙方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偷工减料,如发现偷工减料行为,经甲方工地代表签字后有权不付款或付部分款。 3、施工中注意安全,遵守甲方厂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4、如果没按期完工,每延误一天按总价千分之一的价款处罚,按延误天数累计处罚。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一、工程竣工后甲方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评标准、设计图纸和甲方具体技术、使用要求及实完工程量进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及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 一、预付备料款:按合同总价(或预算)的 30% 拨付。 二、工程进度款:按完成工作量的 70% 拨付。 三、竣工结算款: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累加不超过 90% 。 四、保证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尾款。

201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 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 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 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 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主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日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水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l.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 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 互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

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3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5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地 1.16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8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0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 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1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2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3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围墙施工承包协议书范本通用版

围墙施工承包协议书范本通用版General version of enclosur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greemen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围墙施工承包协议书范本通用版 前言: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 (建设单位) 和承包方 (施工单位) 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本文档根据施工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围墙施工承包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丙方作为监管方,就乙方承包甲方位于经济开发区的**内陆港项目透视围墙施工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价款:单价为----元/米,工程量约为----米, 工程总价为:----元, 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壹仟肆佰玖拾元整。

价款含材料、人工、机械、安全防护等全部费用,一次性包死。结算时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甲方将工程款付至丙方账户,由丙方负责监管; 2.工程开工时,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剩余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 3.总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工程完工经历一个雨季后,确认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四、施工标准 1.开槽宽60cm、深30cm,基础以下15cm灰土夯实。 2.正负零以下30cm砖基础,2层50墙、2层37墙、1层24墙,砌筑砂浆为M10. 3.正负零以上50cm二四砖墙,M10水泥砂浆砌筑。 4.内外墙1:3、1:2水泥砂浆抹平压光。 5.砖墙以上按透视墙要求立1.5m规格水泥柱。 6.水泥立柱栽入墙内15cm,水泥砂浆填充抹平压光。 7.围墙内外立面按甲方要求喷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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