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XXX(以下简称“公司”)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参保管理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制度的拟定与执行;2、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按时缴纳和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的代扣代缴;3、公司关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预算管理。
4、负责公司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第五条参保范围;(一)公司现有在岗正式员工(不含返聘、借调、兼职人员及临时工);(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三)变更人员及临时工经由过程考查究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新入公司员工经由过程试用期考核,人力资本部办理交纳“五险一金”手续,并通知需参保人员。
第七条新参保员工需提供相关材料(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寸白底彩色电子照片)后,XXX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五险一金”手续,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公司调入员工经由过程考核期录入为正式员工后,由调入员工填写五险一金的转移申请,报人力资本部考核后上报总经理批示。
人力资本部按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申请人员供给相关资料。
第十条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金额缴清,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公司不负责补缴。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办法一、引言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定的制度,对全体在职员工进行保障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公司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公司社会保险工作,制定了《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以及临时工等。
三、社会保险范围公司社会保险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养老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政策,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确保员工退休后能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2. 医疗保险:公司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确保员工在生病就医时可以获得报销和医疗费用补偿。
3. 失业保险:公司按照国家标准,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以应对员工在失业期间的经济困难。
4. 工伤保险:公司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确保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或患病时能够获得相应的康复救治和经济补偿。
五、社会保险管理1. 缴费责任:公司承担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用的责任,并按时足额缴纳,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2. 缴费方式:公司采用代扣代缴的方式收取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将员工的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合并缴纳给相关保险机构。
3. 缴费基数: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标准,确定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及时更新。
4. 员工权益保护:公司保障员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权益,如员工在享受相关保险待遇时遇到问题,公司将积极协助解决。
六、违约责任1. 若公司不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2. 若员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社会保险权益受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若员工擅自挪用社会保险资金,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七、附则1.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 如本办法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结语通过制定《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办法》,公司能够更好地管理和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同时也使得公司能够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员工社保管理办法

员工社保管理办法员工社会保险(五险)管理办法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加强员工社会保障,提高员工向心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本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一、内容公司可为员工办理缴纳五险,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种保险。
二、五险办理条件1.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兼职或临时工除外)。
2.非本单位员工但需在公司代缴社会保险的人员,须经董事长批准,按批示执行。
三、办理流程XXX根据员工转正情况,于员工转正次月为其办理五险手续。
四、缴纳基数及标准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公司相关规定确定缴费基数。
2.根据每年7月份国家调整最低缴纳金额缴纳。
五、缴纳比例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从个人当月工资中代扣。
六、管理细则1.在原单位已加入社会统筹的新入职员工符合条件的可为其办理社会统筹关系转移至公司账户,缴费基数按公司划定的标准执行,如不肯降低原缴费基数标准,超越标准部分由个人承当。
3.符合国度及公司相关划定享受婚假、产假、病假的员工,社会统筹正常缴费。
超越考勤制度划定日期按照第2条处置惩罚。
4.当月工资额低于个人应承担缴费部分的,须在每月15日前以现金形式将差额交集团财务部门(也可一次性缴纳数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否则,给予报停。
5.员工自愿放弃办理社会保险的,须由本人提交签字确认的《员工自愿放弃证明》,交人力资源部存案。
6.凡员工自愿放弃办理社会保险的,公司不再以任何方式补贴。
7.各子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委托公司统一办理社会统筹,按公司划定费用由所在单位自行承当。
8.离职的员工,按以下条款对应执行:A、以正式离岗之日起计算,当月20日(不含)前离职的,当月报停,当月20日(含)后离职的次月报停。
B、上月20日(含)后离职,当月5日(含)之前离职的,五险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并从上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当月5日(不含)之后离职的,单位应缴费用由公司承担,个人应缴费用从其工资中扣除。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正式员工及合同制员工。
三、社会保险种类我单位为员工缴纳以下社会保险:1. 基本养老保险;2. 基本医疗保险;3. 工伤保险;4. 失业保险;5. 生育保险。
四、缴纳比例1.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20%,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8%。
2.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9%,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2%。
3.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0.5%,员工个人不缴纳。
4.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0.5%,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0.5%。
5.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0.7%,员工个人不缴纳。
五、缴纳流程1. 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员工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联系方式等,并报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根据人事部门提供的员工信息,计算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 财务部门每月底前将社会保险费用汇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账户。
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底前将社会保险待遇发放至员工个人账户。
六、社会保险待遇1. 员工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 员工患病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 员工失业后,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 员工生育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七、监督检查1. 人事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2.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3. 单位定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某某实业集团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及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列入集团及所属各公司正式编制(含试用期)的员工。
第三条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公司员工保险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规定的员工社会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社会保险第四条集团及所属各公司依法为员工建立并按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五条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其调整一、员工实际薪资水平低于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则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最低工资标准。
二、员工实际薪资水平虽高于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但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其实际薪资水平。
三、员工实际薪资水平高于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
四、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社会平均工资变化发生变化,由人力资源部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调整的次月统一对全体参保员工的缴费基数进行调整,报本公司及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社会保险交缴比例一、养老保险:北京市规定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基数的28%,其中员工个人负担8%。
公司补贴20%。
哈尔滨市规定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基数的30%,其中员工个人负担8%。
公司补贴22%。
二、医疗保险:北京市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基数的12%,员工个人承担2%,公司补贴10%;员工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3元/月,费用由个人承担,单独计算。
哈尔滨市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基数9.5%,员工个人承担2%,公司补贴7.5%;员工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2.5元/月,费用由公司承担,单独计算。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福利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以及其他特殊合同工。
第三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权益。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员工社会保险管理机制,确保员工享有社会保险权益,并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员工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提高员工对社会保险的了解程度,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社保制度。
第六条公司将加强与社保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社会保险政策变化,确保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七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章社保类型第八条公司向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九条养老保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提前退休、养老金和相关待遇的保险制度。
第十条医疗保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医疗费用报销和医疗补助的保险制度。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的医疗费用、残疾补助和一次性伤残补助的保险制度。
第十二条失业保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因失业而导致的失业救济金和相关待遇的保险制度。
第十三条生育保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生育津贴和相关待遇的保险制度。
第三章社保缴纳第十四条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缴纳比例,计算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五条公司将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并及时将员工个人部分及公司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至社保部门。
第十六条公司将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时足额缴纳,并定期向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第十七条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参加社保的,应提前向公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公司审核通过后,可暂时暂停社保缴纳。
第十八条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停止为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员工社保管理制度

---员工社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社保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及临时用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种类及缴纳第三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员工实际需求,为员工缴纳以下社会保险:1. 养老保险2. 医疗保险3. 失业保险4. 工伤保险5. 生育保险第四条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具体缴费比例及基数由公司根据员工工资及当地规定确定。
第三章社会保险缴纳流程第五条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六条每月,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资及缴费基数,计算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第七条员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四章社会保险待遇第八条员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以下社会保险待遇:1. 养老金待遇2. 医疗保险待遇3. 失业保险待遇4. 工伤保险待遇5. 生育保险待遇第五章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员工的社会保险档案,包括但不限于:1. 社会保险登记信息2. 缴费记录3. 待遇权益记录第六章内部管理与考核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社保工作进行自查,确保社保制度的落实。
第十一条完善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将社保缴纳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请注意,以上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3篇)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目的: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作性,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因公司相关制度不成熟,故此规定暂试行,如有修改再另行通知。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社会保险办理地点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所在地购买。
四、参保原则入职公司的转正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工作表现突出的(特殊情况除外)可由本人以《社会保险申请表》的形式提出或部门推荐为其申请办理养老保险。
五、审批核准员工办理社保的签批流程。
由个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行政部门考核意见━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六、相关制度:1、公司及时为在册符合条件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建立员工个人账户,并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2、公司行政部负责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并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报总经理批准。
3、参保。
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4、社保转入:员工养老保险必须转移到公司,不然无法享受公司养老保险福利;员工要求将以往所办的社保转入我司投保所在地的,经本人申请,由社保确认人到社保机构开具接收证明(须已在我司办理社保),交员工本人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注:参保员工(原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须补齐欠缴保费后方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5、如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单位转入本公司时,若原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应调整为公司同岗位级别缴费基数。
如不考虑调整,需沿用原缴费基数缴纳的,经行政部上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超出公司同级别缴纳的费用部分由本人承担。
6、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行政部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养老保险的停保手续。
7、行政部在办理减员(停保)手续。
原则上,离职日期在每月____日以前的,离职当月报减少;____日及以后的,次月报减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的运行体系的操作流程,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对公司社会保险管理规定如下:一、遵循原则
坚持员工自愿,公司同意的原则。
二、参保条件
1、年龄要求:
凡公司正式员工,女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男性不超过45周岁的。
2、入职时间要求:入职一年以上员工。
3、签订合同期限要求:
凡公司员工愿意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且愿意长期在公司服务的。
4、其它
属公司临聘人员的,原则上不考虑参保问题。
三、参保险种及缴费比率
社会保险缴纳的基数按照年平均工资标准进行核定。
四、参保办理流程
对符合参保条件要求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当月(5号)以前,由行政部为其办理员工参保相关手续。
五、具体管理办法
1、在职人员管理
(1)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由公司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公司缴纳。
(2)经办室专管人员需建立员工社保手册,并定期记录员工实际参保情况。
(3)经办室专管人员每年对公司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统一汇总报总经理,同时对下一年度社保政策和管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呈总经理。
2、离职人员管理
(1)员工在合同期内,擅自离岗离职的,在办理保险转出时,需向公司交纳1万
元违约金,并将历年公司所交纳的个人部分由财务部核算金额后,由本人一次付清后方才办理转出手续。
(2)员工离职需按公司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同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由本人到社保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3)离职员工未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的,公司暂按停保人员对待。
3、转入人员管理
(1)凡公司同意转入社保关系的员工,从转入之月起与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且愿意长期服务于公司。
(2)转入人员在办理转入手续之前,社保费用不得有欠费,公司从签订合同之月起为缴纳公司部分的社保费用。
4、其它
(1)每年年初经办室要拟定并完善公司社保管理办法,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对符合办理社保条件的,原则上一年办理一次参保手续,转入除外。
经办室
二零一零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