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23号令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正式名字,是中国公安部颁布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的法规文件。
下面是针对这个文件的1200字以上的详细解读: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1.年满18周岁(C1、C3、C4准驾车型除外);2.在中国境内的居民,必须具有合法居住证明;3.在国内有效期内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合格证明或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合格证明;4.在国内有效期内的身体条件合格证明;5.在国内有效期内的辨色力合格证明;6.有合法的住所或者单位地址。
二、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程序:1.申请人需要持上述条件的证明文件到本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3.申请人需要通过驾驶人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2.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暂时不携带,应事先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备;3.机动车驾驶证必须按照准驾车型和范围进行驾驶,不得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和范围的机动车辆;4.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其他规定;5.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饮酒、吸毒、服用麻醉药品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6.机动车驾驶人必须维护机动车驾驶证的完好,不得涂改、损毁或出借他人使用。
四、机动车驾驶证的注销和换证:1.机动车驾驶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将机动车驾驶证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销:(1)因吸毒、醉酒,累计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2)因重大交通事故逃逸,累计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3)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4)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5)违法驾驶力量车的。
2.机动车驾驶证的互换和补换,应当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全文_公安部123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四条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2019年整理】公安部123号令解读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时是否提交 身体条件证明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 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 但在办理有效期满换证和转入换证业务时, 还需要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 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降级制度是如何规定 的?
对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 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如何记分?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定证件。《道路 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 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 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驾驶证被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能不 能申请补证?
驾驶证被公安交管部门扣押、扣留或者暂扣,说明 驾驶人实施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饮酒驾车、醉酒驾车、事故逃逸等),此类 违法行为都是较为严重的,123号令明确规定驾驶 证在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 人不得申请补发。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被依 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 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据有 关规定除收回驾驶证外,还将对驾驶人处200元以 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驾驶机动车没有佩戴安全带的行为如何 记分
当汽车高速行驶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 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将驾驶人和乘客束缚在 座椅上,避免或减轻碰撞伤害。为督促驾驶 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 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 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对酒驾行为如何记分
酒驾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123号 令作出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的规 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 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
公安部123号令新交通法规中扣分新规则汇总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9、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1、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源自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1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1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4、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扣3分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的
公安部令第一23、124号一百问(1-65)

公安部令第一23、124号一百问(1-65)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二〇一二年十二月目录☆驾驶证申请☆- 5 -1.申请驾驶证对申请人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 5 -2.申请人有吸食或注射毒品行为的能否申请驾驶证?- 5 -3.哪种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终身禁驾?- 6 -4.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能否重新申请?- 6 -5.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有什么限制条件?- 6 -6.初次申请驾驶证可以申请哪几种车型?- 7 -7.持军队、武警驾驶证怎样换领地方驾驶证?- 7 -8.持境外的驾驶证怎样换领我国驾驶证?- 8 -☆驾驶人考试☆- 9 -9.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有什么主要变化?- 9 -10.科目一考试具体有什么变化?- 10 -11.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有哪些变化?- 10 -12.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 11 -13.科目三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 12 -14.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对里程有什么具体要求?- 12 -15.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期限有什么变化?- 13 -16.学员预约考试次数有什么新规定?- 13 -17.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是否计算?- 14 -18.学员预约考试的方式有什么变化?- 14 -19.123号令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 15 -20.考试合格后什么时间可以领到驾驶证?- 15 -21.严格驾驶人考试责任追究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 15 -22.严格对驾校培训工作的监督有哪些规定?- 16 -☆驾驶证使用☆- 17 -23.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17 -24.对小型汽车、摩托车等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17 -25.对驾驶人审验有哪些内容?- 18 -26.驾驶证转入换证时已审验的,记分周期结束后是否还需要再审验?- 18 -27.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123号令实施前的记分是否作为参加审验的依据?- 19 -28.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时是否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19 -29.办理哪些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19 -30.持有境外、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证的,是否纳入实习期管理?- 20 -31.实习期管理有哪些新规定?- 20 -32.新的实习期管理规定如何执行?- 21 -33.实习期驾车上高速公路的,陪同人员应持哪种驾驶证?- 21 -34.什么情况下实习期会被延长?- 22 -35.驾驶人涉毒被注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哪些?- 22 -36.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降级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22 -37.123号令规定的驾驶证降级制度包括哪些车型?- 23 -38.大中型客货车逐级降低准驾车型的规则是什么?- 23 -39.123号令实施前的违法记分和事故是否作为降级的依据?- 24 -40.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记满12分的如何处理?- 24 -41.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化为什么要备案,如何备案?- 24 -42.对老年人驾驶机动车有哪些要求?- 25 -43.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能否继续驾驶机动车?- 26 -44.驾驶证被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能不能申请补证?- 26 -☆校车标牌及驾驶人☆- 27 -45.申请校车驾驶许可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27 -46.如何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27 -47.公安机关对校车驾驶人有哪些严格管理措施?- 28 -48.如何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 29 -49.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和标牌时是否需要交验机动车?- 30 -50.校车标牌应当放置在校车的什么位置?- 31 -51.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损毁的如何补换领?- 31 -52.校车标牌签注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31 -53.机动车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应办理哪些手续?- 32 -54.对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报废监管等方面有什么特殊规定?- 32 -☆交通违法记分☆- 33 -55.在高速公路上驾车哪些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33 -56.驾驶营运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33 -57.对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34 -58.对驾驶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有什么特殊的记分规定?- 35 -59.对驾驶校车有什么特殊的记分规定?- 35 -60.对大中型客货车超速、超员交通违法记分是怎么规定的?- 37 -61.对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38 -62.对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如何记分?- 38 -63.为什么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39 -64.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可免予处罚吗?- 40 -65.对行驶在直行车道的车辆,遇路口时违法左右转弯如何处罚?- 40 -66.机动车遇有人行横道时可以加速通过吗?- 40 -67.对驾驶机动车时接打电话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41 -68.对驾驶机动车没有佩戴安全带的行为如何记分?- 41 -69.对机动车在路口抢黄灯通行的行为处罚吗?- 41 -70.闯两次红灯就会记12分吊销驾驶证吗?- 42 -71.对酒驾行为如何记分?- 42 -72.酒驾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42 -73.在道路上行驶未避让校车,如何记分?- 42 -74.校车在平时可以使用校车标志吗?- 43 -75.校车加油时应注意什么?- 44 -76.因审核的路线拥堵,校车是否可以绕行?- 44 -77.在校车不熄火、挂空挡时,驾驶人可以临时离开驾驶座位吗?- 44 -78.驾驶校车可以随意在路边接学生吗?- 45 -79.记分周期怎么计算?- 45 -80.一次违法处罚涉及两个以上违法记分,都要记吗?- 45 -81.记分周期内的分值会影响到下一周期吗?- 45 -82.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记分或者不罚款吗?- 46 -☆服务群众措施☆- 46 -83.在异地申请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有什么要求?- 46 -84.驾驶证丢失后补领需要多长时间?- 47 -85.在县级车管所能否参加驾驶证考试和审验?- 47 -86.如何查询办理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47 -☆高速公路驾驶机动车☆- 48 -87.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规定?- 48 -88.公安交管部门将如何检查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是否有陪驾?- 49 -89.实习期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陪同驾驶人员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49 -90.机动车因故障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算不算违法停车?- 50 -91.目前我国对公路限速是如何规定的?- 51 -92.雨雪雾天气时高速公路限速有什么特别规定?- 52 -93.大型车辆能在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行驶吗?- 52 -94.哪些车辆禁止上高速公路行驶?- 53 -☆法律责任☆- 53 -95.申请人在申领驾驶证中有隐瞒、欺骗等行为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53 -96.驾驶人违反实习期管理规定,有哪些处罚?- 54 -97.对伪造、变造驾驶证的有哪些处罚?- 55 -98.对采取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有哪些处罚?- 55 -99.交通警察违法违规办理驾驶证该如何追究?- 56 -100.对运输企业的监管责任有什么具体规定?- 57 - ☆驾驶证申请☆1.申请驾驶证对申请人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答:申请驾驶证最低年龄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18周岁,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电车为20周岁,中型客车为21周岁,牵引车为24周岁,大型客车为26岁。
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三是由记6分提高到记12分的记分项4项。机动车超速 50%以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疲劳驾 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 装机动车号牌,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由 记6分提高到12分。
四是调整表述的记12分记分项2项。将公路客运车辆超 员20%以上调整为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决定,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 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
三是制定奖励措施。规定持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 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年内没有记 分的免于当年审验,不必参加法规等学习和事故案例警示教 育,鼓励驾驶人安全守法驾驶。根据2011年数据测算,有 4703万无违法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可以免于审验, 占大中客货车驾驶人的76.95%。 四是简化身体条件证明手续。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以及 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 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 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
一是将原来发生死亡事故承担主要以上责任, 不得申请的限制条件修改为,有死亡交通事故负同 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增驾大 中型客货车。
二是明确有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 10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被吊销、撤销驾驶 证的情形,包括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逃逸、以 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均 属故意行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再次申请驾驶证时采 取更加严格的限制措施。
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 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 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 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 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 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 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 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 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 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 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公安部123号令解读.

Page 4ຫໍສະໝຸດ 便民服务措施 科目考试合格当日可领驾驶证 123号令还推出6项便民服务措 施。 其中,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 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群众在驾 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 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 方便群众驾车出行。同时,对于申 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 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 驾驶证。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 2年延长至3年。
为什么机动车闯红灯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违反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 通秩序,不仅危害大,而且导致交通事故 的几率和导致人员死伤的几率高,一直以 来是公安交管部门管控的重点交通违法行 为。据统计,2012年上半年,全国公安 交管部门共查处因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交通 违法数量比2011年上半年上升32.5%。 2011年,全国因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 共4768起,造成1175人死亡。按照《道 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 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 以下罚款,同时予以记分。为进一步提高 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123 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 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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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途中接打手机 如何处理
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保持高度的 注意力,及时发现和处置路面 出现的状况。而接打电话会分 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影响发现 和判断、处置能力。 对此,123号令规定,驾 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 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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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记满12分5年禁领大客车驾照
公安部123号令解读
讲课:郑惠明
核心内容: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 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 简称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 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 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 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 项。下面详细介绍。 除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 外,123号令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 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1-65)

公安部令第123、124号⼀百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〇⼀⼆年⼗⼆⽉⽬录☆驾驶证申请☆- 5 -1.申请驾驶证对申请⼈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 5 -2.申请⼈有吸⾷或注射毒品⾏为的能否申请驾驶证?- 5 -3.哪种违法犯罪⾏为将被终⾝禁驾?- 6 -4.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能否重新申请?- 6 -5.申请⼤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有什么限制条件?- 6 -6.初次申请驾驶证可以申请哪⼏种车型?- 7 -7.持军队、武警驾驶证怎样换领地⽅驾驶证?- 7 -8.持境外的驾驶证怎样换领我国驾驶证?- 8 -☆驾驶⼈考试☆- 9 -9.机动车驾驶⼈考试有什么主要变化?- 9 -10.科⽬⼀考试具体有什么变化?- 10 -11.⼤中型客货车科⽬⼆考试有哪些变化?- 10 -12.⼩型汽车科⽬⼆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 11 -13.科⽬三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 12 -14.科⽬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对⾥程有什么具体要求?- 12 -15.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期限有什么变化?- 13 -16.学员预约考试次数有什么新规定?- 13 -17.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是否计算?- 14 -18.学员预约考试的⽅式有什么变化?- 14 -19.123号令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 15 -20.考试合格后什么时间可以领到驾驶证?- 15 -21.严格驾驶⼈考试责任追究⽅⾯有什么具体规定?- 15 -22.严格对驾校培训⼯作的监督有哪些规定?- 16 -☆驾驶证使⽤☆- 17 -23.对⼤中型客货车驾驶⼈审验有哪些规定?- 17 -24.对⼩型汽车、摩托车等驾驶⼈审验有哪些规定?- 17 -25.对驾驶⼈审验有哪些内容?- 18 -26.驾驶证转⼊换证时已审验的,记分周期结束后是否还需要再审验?- 18 -27.⼤中型客货车驾驶⼈在123号令实施前的记分是否作为参加审验的依据?- 19 -28.⼤中型客货车驾驶⼈参加审验时是否提交⾝体条件证明?- 19 -29.办理哪些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体条件证明?- 19 -30.持有境外、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证的,是否纳⼊实习期管理?- 20 -31.实习期管理有哪些新规定?- 20 -32.新的实习期管理规定如何执⾏?- 21 -33.实习期驾车上⾼速公路的,陪同⼈员应持哪种驾驶证?- 21 -34.什么情况下实习期会被延长?- 22 -35.驾驶⼈涉毒被注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哪些?- 22 -36.⼤中型客货车驾驶⼈降级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22 -37.123号令规定的驾驶证降级制度包括哪些车型?- 23 -38.⼤中型客货车逐级降低准驾车型的规则是什么?- 23 -39.123号令实施前的违法记分和事故是否作为降级的依据?- 24 -40.⼤中型客货车驾驶⼈实习期记满12分的如何处理?- 24 -41.机动车驾驶⼈信息变化为什么要备案,如何备案?- 24 -42.对⽼年⼈驾驶机动车有哪些要求?- 25 -43.驾驶⼈⾝体条件发⽣变化能否继续驾驶机动车?- 26 -44.驾驶证被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能不能申请补证?- 26 -☆校车标牌及驾驶⼈☆- 27 -45.申请校车驾驶许可需要满⾜那些条件?- 27 -46.如何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27 -47.公安机关对校车驾驶⼈有哪些严格管理措施?- 28 -48.如何申请校车使⽤许可和校车标牌?- 29 -49.申请校车使⽤许可和标牌时是否需要交验机动车?- 30 -50.校车标牌应当放置在校车的什么位置?- 31 -51.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损毁的如何补换领?- 31 -52.校车标牌签注内容发⽣变化需要如何办理变更⼿续?- 31 -53.机动车不再作为校车使⽤的应办理哪些⼿续?- 32 -54.对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报废监管等⽅⾯有什么特殊规定?- 32 -☆交通违法记分☆- 33 -55.在⾼速公路上驾车哪些违法⾏为⼀次记12分?- 33 -56.驾驶营运车辆有交通违法⾏为如何记分?- 33 -57.对超速⾏驶违法⾏为如何记分?- 34 -58.对驾驶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有什么特殊的记分规定?- 35 -59.对驾驶校车有什么特殊的记分规定?- 35 -60.对⼤中型客货车超速、超员交通违法记分是怎么规定的?- 37 -61.对疲劳驾驶交通违法⾏为如何记分?- 38 -62.对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如何记分?- 38 -63.为什么机动车闯红灯违法⾏为记分由3分提⾼到6分?- 39 -64.因树⽊或⼤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可免予处罚吗?- 40 -65.对⾏驶在直⾏车道的车辆,遇路⼝时违法左右转弯如何处罚?- 40 -66.机动车遇有⼈⾏横道时可以加速通过吗?- 40 -67.对驾驶机动车时接打电话违法⾏为如何记分?- 41 -68.对驾驶机动车没有佩戴安全带的⾏为如何记分?- 41 -69.对机动车在路⼝抢黄灯通⾏的⾏为处罚吗?- 41 -70.闯两次红灯就会记12分吊销驾驶证吗?- 42 -71.对酒驾⾏为如何记分?- 42 -72.酒驾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42 -73.在道路上⾏驶未避让校车,如何记分?- 42 -74.校车在平时可以使⽤校车标志吗?- 43 -75.校车加油时应注意什么?- 44 -76.因审核的路线拥堵,校车是否可以绕⾏?- 44 -77.在校车不熄⽕、挂空挡时,驾驶⼈可以临时离开驾驶座位吗?- 44 -78.驾驶校车可以随意在路边接学⽣吗?- 45 -79.记分周期怎么计算?- 45 -80.⼀次违法处罚涉及两个以上违法记分,都要记吗?- 45 -81.记分周期内的分值会影响到下⼀周期吗?- 45 -82.轻微违法⾏为可以不记分或者不罚款吗?- 46 -☆服务群众措施☆- 46 -83.在异地申请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有什么要求?- 46 -84.驾驶证丢失后补领需要多长时间?- 47 -85.在县级车管所能否参加驾驶证考试和审验?- 47 -86.如何查询办理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47 -☆⾼速公路驾驶机动车☆- 48 -87.驾驶⼈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速公路有什么规定?- 48 -88.公安交管部门将如何检查驾驶⼈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速公路是否有陪驾?- 49 -89.实习期驾驶⼈在⾼速公路发⽣事故后,陪同驾驶⼈员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49 -90.机动车因故障在⾼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算不算违法停车?- 50 -91.⽬前我国对公路限速是如何规定的?- 51 -92.⾬雪雾天⽓时⾼速公路限速有什么特别规定?- 52 -93.⼤型车辆能在⾼速公路最左侧车道⾏驶吗?- 52 -94.哪些车辆禁⽌上⾼速公路⾏驶?- 53 -☆法律责任☆- 53 -95.申请⼈在申领驾驶证中有隐瞒、欺骗等⾏为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53 -96.驾驶⼈违反实习期管理规定,有哪些处罚?- 54 -97.对伪造、变造驾驶证的有哪些处罚?- 55 -98.对采取隐瞒、欺骗⼿段补领驾驶证有哪些处罚?- 55 -99.交通警察违法违规办理驾驶证该如何追究?- 56 -100.对运输企业的监管责任有什么具体规定?- 57 -☆驾驶证申请☆1.申请驾驶证对申请⼈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答:申请驾驶证最低年龄要求:⼩型汽车、⼩型⾃动挡汽车、残疾⼈专⽤⼩型⾃动挡载客汽车、轮式⾃⾏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18周岁,城市公交车、⼤型货车、电车为20周岁,中型客车为21周岁,牵引车为24周岁,⼤型客车为2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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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3号令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再给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诈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
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型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
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火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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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