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税税制要素设计的立法思考
【中翰环保税】税务部门遇上环保税:环境保护税征管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中翰环保税】税务部门遇上环保税:环境保护税征管中几个问题的探讨来源:广东地税微刊作者:孙涛(广州市地税局税政一处)中翰环保税服务团队中翰首席环保税专家刘伟老师批注本文章是《广东地税微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孙涛老师的文章,虽然是发布于实施条例之前,但仍有一些内容值得我们关注,跟进与理解、推动。
站在税务的角度来看环保税,与站在环保的角度来看环保税,可以让我们多层级的在实施层面推动环保税的开启与征管完善。
-正文-环境保护税(以下简称环保税)具有独特的技术规范和征管特点,2018年环保税开征在即,笔者在开征实施准备过程中总结了相关的几个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环保税征税范围与排污费征费范围是否一致从大的分类讲,排污收费项目和环保税的税目都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征收范围基本一致,但也存有些差异,两者范围并不完全重合。
环保税和排污费对应税(费)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范围的规定基本一致,都是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排放口的前三项大气污染物征收排污费或环保税,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排污费或环保税,而且每类污染物种类也都一致。
但是2015年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实行挥发性有机物(属于大气污染物)排污收费试点,而挥发性有机物种类较多,征收管理比较复杂,最后没有将其列入环保税税目,但挥发性有机物中的苯、甲苯、二甲苯等成分已经在税目之中。
阿伟理解:(1)什么是挥发性有机物?是指特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
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含氧有机化合物(醛、酮、醇、醚等)、卤代烃、含氮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
(2)挥发性有机物要不要征收环保税?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一种有毒有害物质,具有致癌性,是生成细颗粒物(PM2.5)、臭氧(O3)大气污染物的主要前体物质,在复合型大气污染形成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
浅谈我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方面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我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方面的问题及建议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
为了保护环境资源,中国政府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环境保护税法。
环境保护税是指政府为减少和防治环境污染以及促进环境保护而征收的税金。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方面涉及到许多问题,本文将从税率、实施难度、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浅谈,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税率问题环境保护税的税率是衡量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
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税率相对较低,对企业来说缴纳环保税比污染治理的成本更低,这无疑会对环保税的征收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应该加大对环保税的税率监督力度,逐步提高环保税的相关税率,以此来督促企业更好的进行环境治理,并推动环保保障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实施难度问题环境保护税的实施,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些企业在环保税的征收过程中,可能会采取规避、逃避的方式,这会增加环保税的征收难度。
另一方面,环保税的征收对于地方政府也存在一定的压力,如何做好环保税的征管,提高环保税的征收效益,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应该整合资源,加强对环保税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企业和公众对环保税政策的认识度。
切实加强环保税收的监管力度,保障征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监督管理问题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需要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面的参与,这就对环保税的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开展全方位的监测和评估,完善环保税收政策实施的监管机制,减少漏税、逃税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对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监管,同时也要加强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建议环境保护税作为重要的环保政策,对于促进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推进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1. 建立健全的环保税法制和政策体系,提高环保税的管理水平,确保环保税能够顺利的征收和使用。
2. 加强对环保税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企业和民众对环保税的认识度,推广节能、环保等新型的经济模式。
《2024年环境保护税税收征管研究》范文

《环境保护税税收征管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其中包括通过实施环境保护税等政策工具来激励企业和个人对环境保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税收征管是税收管理的核心环节,因此对环境保护税的税收征管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环境保护税的税收征管问题,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环境保护税的背景与意义环境保护税是一种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税收制度,其目的是通过税收手段来引导企业和个人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实施环境保护税对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如何有效地进行税收征管,确保税收的有效征收和使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环境保护税的税收征管现状及问题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税税收征管面临着诸多问题。
首先,由于税法法规的不完善,导致部分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等问题。
其次,环保税收管理系统的信息化程度不足,难以满足大数据背景下税务部门的需求。
再次,企业环保意识的提升速度相对滞后,影响了税收政策的执行效果。
此外,监管体系不完善,环保执法部门之间缺乏协调等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环境保护税的税收征管策略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策略:1. 完善税法法规:建立健全的税法法规体系,明确环保税的征收范围、税率等规定,提高税收政策的可操作性。
2. 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环保税收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税务部门的数据处理能力和监管能力。
3. 增强企业环保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环保意识,增强他们主动遵守环保税收政策的积极性。
4. 加强监管和执法:完善环保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大对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5. 推广第三方监管: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环保税收征管工作,如审计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等,以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五、环境保护税的税收征管实践与成效在实施上述策略的过程中,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开征环境税及其相关问题的构想

开征环境税及其相关 问题 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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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征 环 境 税 , 在 必 行 。 本 文 就 结 合 我 国 国情 , 对 环 境 税 各 税 收 制 度 的 要 素 进 行 分析 , 时 , 我 国 其 他 相 开 势 针 同 对 应 税 种 有 关促 进 环 保 问题 的 税 收 做 简要 探 索 。 关 键 词 : 境 税 ; 境 保 护 ; 关税 收 问题 环 环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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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税法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企业节能环保,采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尽可能让 征税范围不够全面,税种不够完善。
企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损害;在流通过程中,为了促进产业结构
2.2环境保护税间接增加消费者负税负担
调整,逐步完善“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进出
不管是什么产品消费,所征收的税有一部分是由消费者承
口税收政策;在消费中,运用消费税、车船税等,合理引导消费者 担的。环境保护税是谁污染谁就要缴纳税款来弥补污染带给环
不仅可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 虽然环境保护税不在最终的消费环节征收,但消费者在购买产
还可以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的绿色发展理念。 品时,或多或少都会承担一部分的环保税。若一个企业的环境保
环境保护税法基本上是环境保护“费”改成环境保护“税”, 护税较高,所缴纳的税款多,必然会给企业支出增加资金负担,
环境保护税法第四章第 15条规定了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以 制,可以将环境主管部门与税务机关进行内部计算机联网,保障
及工作配合机制,主要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建立和 数据实时共享,而不是定期移交,确保双方可以及时准确地掌握
维护。此条规定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的相关工作。环 相关信息。双方可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处理征税过程中出
发展的基础就是良好的绿色生态环境,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才 了实现特定的环境保护目标,筹集环境保护所需要的资金,也就
能实现社会的永续发展。
是说,只要和环境保护有关,都应该纳入环境保护税收的范围;
我国的环境保护税法历经两次审议,现已表决通过,于 2018 狭义的环境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是各种不利于生态环境的行为,
即从原来的排污费制度改成现在的环境保护税收制度,这项改 增加产品的生产成本,产品销售时的成本价提高,消费者购买时
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思考

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思考目录一、内容综述 (2)1. 背景介绍 (2)1.1 环境保护税概述 (3)1.2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 (4)1.3 研究意义与目的 (5)2. 文献综述 (6)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8)2.2 研究不足之处 (9)二、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理论基础 (10)1. 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界定原则 (11)1.1 环境污染防治原则 (12)1.2 经济可持续发展原则 (13)1.3 公平原则 (14)2. 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构成要素分析 (15)2.1 污染物种类与排放标准界定 (16)2.2 税基与税率设定依据 (17)三、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必要性分析 (18)1. 环境污染治理需要重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问题 (19)1.1 挥发性有机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1)1.2 挥发性有机物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 (22)1.3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紧迫性体现 (23)2.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24)一、内容综述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一种重要的环境污染物,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为了有效减少VOCs排放,保护环境质量,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将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本文旨在对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思考进行探讨,分析其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本文将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定义、种类及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进行简要介绍,以便为后续讨论提供基础。
本文将分析将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可能带来的政策效果和社会影响。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探讨实施该政策可能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如税收征管、成本分担、技术手段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这些挑战和困难,本文将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以期为我国环境保护税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参考。
1. 背景介绍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其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对空气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中国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
十九大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改进生态环境放在重未有过高度。
近年来,中国治理环境污染的力度在逐步增大,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依旧非常明显。
实施环境保护税是为了改善环境减少污染,促进经济绿色发展。
本文主要探讨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过程的问题,分析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问题产生原因并提出优化解决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完善前言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环境保护问题已成为世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环境保护税改革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环境保护税的正式法案,通过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方式从而帮助我国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污染,推动绿色经济建设。
但由于我国是第一次实行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具有特殊性和专业性,征收管理过程中没有可以依靠的经验可循,因此在征收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研究环境保护税法实施过程的现状并从中发现问题,分析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概述1.1 环境保护税的概念中国的环境保护税是对直接在我国境内或者管辖范围内造成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污染、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征收税款的税种,污染物排放量和污染物浓度是其计税依据。
1.2 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发展历程为了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荷兰是早期开始出台环境保护税的国家之一。
在环境保护税目下创立了燃油税、噪音税、污水排放税等其目的是为了改善环境污染推动经济绿色发展。
其税收政策得到了大多数发达国家的认可,许多国家纷纷效仿。
此外,1984年,意大利出台了废物回收费,用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将其作为政府处理废物支出的资金来源,法国征收了毁林税,为防止森林面积减少以此保护环境,使其不被破坏,欧盟征收了碳税,预防全球变暖,推动经济绿色发展。
环境保护领域税法制度思考

环境保护领域税法制度思考作者:程菲菲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13年第01期摘要:从古到今,人类的生产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环境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这种影响引发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我们的一道难题。
全球变暖、印度洋海啸等环境灾害带来的巨大损失,更是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将环境保护与税收法律制度相结合也是针对当前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因此环境税的确立也是非常有益于环境的保护。
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完善环境税收制度,已成为迫切需要我们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法制度;环境税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10149021环境保护和税收的概述1.1环境保护概述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环境的损害也是日趋严重,环境的破坏有经济、技术、社会、政治等诸多原因。
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够大,也是造成环境问题的根源之一。
我国现有的一些制度不仅没有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激励,反而很大程度助长了危害环境的行为。
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够大,也是造成环境问题的根源之一。
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们迫在眉睫的任务。
我们务必要保护好环境,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更好的生活。
我们应该尽量减少对环境的不必要的破坏,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空间,环境保护已是全民的共识。
环境的保护需要普遍环境教育,要让全民意识到破坏环境带来的危害,唤起全民对环境保护的关注。
认真学习环境保护的知识,同时要积极地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努力促进环境改善,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1.2税法制度我国加入WTO之后,面临着种种挑战,迫切需要构建以税收法为核心的完整的税法体系。
税法就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意义在于征税机关进行税收征管和纳税人保护自己的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税法要遵循税收法定和税收公平的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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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税税制要素设计的立法思考
当前,排污收费制度逐渐显露出其弊端,环境税立法的需求日渐显现。
基于对自身生存环境的考量,社会上呼吁通过环境税立法有效遏制环境污染的呼声越来越高。
本文根据作者的一些思考,拟提出环境税相关税制要素设计的一些构想。
标签:环境税;税制要素;设计
每个税种都有其固有的税制要素。
环境税的税制要素涉及的内容很多,本文拟从环境税立法的主要税制要素进行探讨。
1 税目
税目就是征税范围。
税目的确定,与纳税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从环境税的角度来看,税目越广,征收的力度就更大,纳税人的负担也会更重,同时,相应的对环境的整治力度会更大。
但是,从当前的大经济环境来看,也不能一味地追求税目扩大化,这样会让处于夹缝中求生存的实体经济雪上加霜。
因此,对税目的选择应该适中,在前期选择非征不可项目的基础上,再循序渐进地推进其他税目纳入征税范围。
具体来说,可以这样设计:一是排污行为。
主要包括:①污水。
污水排放对土地、水循环等的影响是最大的。
在污水税目设置上,可以通过“污水收费改税”,按污水排放数量进行征税。
②废气。
目前,废气是对我国环境污染影响最大的因素。
为体现国家对废气排放的重视,可以对废气排放设置更加宽泛的税目,主要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
③固体废弃物。
目前,固体废弃物侵占农田、土地,对土地、水流污染的现象比较普遍。
现在,环保部门也已经对固体废物进行收费,在固体废弃物税款的征收上,主要是进行“费改税”,设置固体废气物税。
④噪音。
汽车、飞机降落、工业以及建筑噪音等在日常生活中日渐多发,对居民的生活造成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在噪音税目设计上,要体现噪音量的大小。
二是污染产品。
为了与消费税相协调,中国污染产品税的具体品目可包括含磷洗涤剂物品、臭氧损耗物质、化肥、农药、一次性塑料制品、电池和不可降解的包装材料等。
三是自然资源开采利用。
具体税目中应包括七大类:①矿产资源,下面设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品目;②水资源,下设工业用水、农业灌溉用水和生活用水等三个子品目;③土地资源;④森林资源;⑤草原资源;⑥海洋资源;⑦湿地资源。
2 纳税人认定
环境税的纳税人,即对谁征收环境税。
一般来说,各税种的纳税人很明确,便于认定。
但是,环境税的纳税人有其特殊性,有时候是多事件造成一个环境污染事故,这时候认定纳税人就比较困难。
环境税纳税人的认定,总体上来说,应
该按照“谁污染谁纳税、谁受益谁纳税”的原则,凡在我国制造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是环境税的理论纳税人。
同时,在具体纳税人的认定上,可以引入损害结果与加害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法。
3 税基
基于环境税的实际情况,对税基的设定,应以污染物的排放数量为原则,辅之以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具体来说,根据环境税的不同税目,可以分别设定以下税基:水污染税可以先确定纳税人废水的排放量,然后根据其污染浓度换算成标准单位后再计算缴税,即以污染量为单位计税。
大气污染税根据对固定的大气排放源等进行定期监测,以监测到的烟尘和有害气体排放量及浓度的数据为依据,对小排放源则直接根据其所消耗燃料的含硫量、含碳量计征。
固体废气物可根据废弃物的体积和类型征税,有毒化学品可依据含毒量计征。
对开采的自然资源,以吨位等开采量为税基,计算应缴纳的税额。
4 税率
税率对纳税人的负担成正比例关系,税率越高,征税的程度越重。
基于我国环境税还处在起步阶段,对税率的设计更应该采取审慎的态度。
具体来说,应实行差别化的税率,对环境污染程度大,对资源的破坏程度深,对资源的掠夺程度大的,应设置较高的税率,反之,则应设置低税率,以唤醒纳税人的环保意识。
5 纳税环节
即在什么时候征收环境税。
按照税法的普遍规定,既有在生产环节征税的,又有在零售、消费环节征税的。
考虑到环境税的特殊性,应在产生环境污染的环节对纳税人进行征税。
6 纳税期限
从税法原理上来看,纳税期限共有按期纳税、按次纳税、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三种类型,从环境税的实际来看,对长期排放的固定企业,可以采取按期缴纳的方式,而对个别的一次性污染源,则应实施按次征税。
7 减免税
减免税设立的目的主要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对环境税的减免税,这个方面体现得更加明显。
不管对污染环境严重的行为征收环境税还是对减少排污行为的减免税,都是为了体现国家抑制环境污染的政策导向。
8 环境税征收管理的保障措施
8.1 环境税征管权限及税收收入划分问题
环境税一方面要考虑中央对整体环境保护的财力需求,同时也要考虑地方财政的资金需求和治理环境的积极主动性。
因此,按照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力已经较为集中,地方财力相对不足的现状,以及小税种一般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惯例,环境税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更为合理。
在环境税的级次划分上,可根据各级政府对社会治理污染的资金返还比例进行适度安排。
8.2 与环保部门的协同管理机制
环境税有着浓厚复杂的科技背景,排污行为等许多税收的征管往往都需要相应的技术支持力量。
针对这一问题,建议由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具体来说,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对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数据的监测,从而确定排污行为的計税依据,并根据排污主体的有关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具备给予相应税收优惠待遇的条件。
而税务部门则主要根据有关监测数据以及是否应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待遇等情况,来确定排污主体最终应当缴纳的税额,同时还对整个征管过程进行合法性和程序性监督。
这一做法既充分利用了环保部门在环境监测等技术上的强大力量,也有效发挥了税务部门在税务管理上的特长,是比较理想的选择。
陈作雄,男,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