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应将其纳入工程管理的全过程,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
第四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是部门或单位档案全宗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其他门类的档案(文书档案、财会档案、设备档案等)一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五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家林业局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国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分管工程的负责人要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负全责。
第七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保证开展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所需资金、设施和设备。
有条件的地方应开展档案管理的电子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第二章档案管理制度第八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退耕还林工程特点建立健全工程文件材料的整理、保管、利用、保密、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
第九条档案管理制度要根据内容分别张贴于档案库、档案办公室、档案阅览室等墙上醒目之处,切实起到时刻警醒和对照标准的作用。
第十条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办事,规范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借阅方便。
第十一条要定期对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要制定奖惩措施,对于在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应予表扬;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档案材料失真、损毁或丢失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章档案管理人员第十三条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能力强、素质高的专(兼)职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并保证档案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

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生态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有效防止生态环境恶化,提高生态建设质量,推动可持续发展,必须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以便于对退耕还林工程的评估和监管。
步骤一:建立档案管理体系。
建立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并制定相应的文件和流程。
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分别建立项目档案、施工档案、验收档案、监管档案、维护档案、评估档案等,对每一个档案建立职责分工,确保档案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和标准化。
步骤二:档案归档。
对工程各项资料及材料要立即归档,分门别类,按照阶段顺序进行存储。
同时要在每份档案上标记项目名称、立项时间、实施单位等关键信息,以便于查找和复核。
建立档案借阅、整理、维护等程序,流程明确,建立档案回收和档案转移程序,并及时开展档案归档工作,以确保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步骤三:档案审核。
对每一个退耕还林工程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进行范围的划分,对于属于保密范畴的档案加强安全措施。
经过审核之后,这些档案可交给有关机关、组织或向社会公开。
定期对档案进行复查和更新,以确保档案管理的及时与准确。
步骤四:档案利用。
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后,要及时评估工程质量和成果,为生态环境保护、山村振兴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将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作为重要的科研、教学资源,加强档案利用与研究推广,总结和发掘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于今后的生态建设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之,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是推动生态建设和打造美丽中国的必要环节,也是加强生态监管和质量评测的重要手段。
希望广大工程实施单位能够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率,为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新政办[201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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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巩固建设成果,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令第36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和《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国务院批准的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生态效益优先,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坚持以人为本,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三)坚持因地制宜,遵循自然规律,科学选择林种、树种和造林方式,实行乔灌草相结合、人工造林和封育相结合;(四)坚持巩固成果、稳步推进,增强工程管理意识、提高工程质量;(五)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六)坚持依法推进退耕还林工程;(七)坚持地方政府负责制。
第四条自治区发展计划与改革委员会负责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的审核,计划的汇总和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规划的编制,下达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审核批复;自治区财政厅负责退耕还林工程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自治区林业厅负责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全区退耕还林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林业部分)项目年度任务安排方案、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自治区农业厅负责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农业部分)项目的年度任务安排方案,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自治区水利厅负责退耕还林相关水利设施建设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验收。
负责基本口粮田坡耕地水土综合治理工程。
第二章工程管理第五条加强退耕还林工程质量管理,严把种苗、整地、栽植、抚育、管护等关键环节,实行造林全过程质量管理。
林地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地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林地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林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林地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林地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二)依法管理原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林地档案管理工作。
(三)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林地档案的安全保护,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四)高效利用原则:提高林地档案的利用率,为林地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林地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林地权属、登记、发证、变更、注销等文件材料;(二)林地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监测等文件材料;(三)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监督等文件材料;(四)林地争议、纠纷、查处等文件材料;(五)其他与林地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林地档案收集方式:(一)及时收集各类林地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档案资源共享;(三)通过数字化手段,对档案进行收集和整理。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林地档案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三)编制档案索引,方便档案的检索和利用;(四)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七条林地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配备专用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存放;(二)按照档案保管规范,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三)加强档案室的安全管理,防范火灾、水灾、盗窃等风险;(四)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八条林地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依法为林地管理工作提供档案服务;(二)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三)规范档案借阅手续,确保档案的安全;(四)加强对档案利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为林地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

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背景介绍退耕还林工程是中国近年来推行的重要生态建设项目,旨在改善生态环境,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为加强对该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文档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文档范围本文档将对退耕还林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介绍,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方案和建议。
档案管理原则档案管理是退耕还林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标准进行管理。
工作人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完整性原则:对工程过程中的所有活动进行记录,不留任何遗漏。
•及时性原则:档案应当在活动完成后及时整理、归类、归档,避免堆积过多。
•明确性原则:档案应当保证记录的信息准确无误,叙述清晰明了。
文件分类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到的文件比较多,需要对文件进行分类。
一般来说,向要进行管理的文件可以进行如下分类:1.项目准备阶段的文件:包括立项申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等。
2.实施阶段的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施工图、报验记录等。
3.收尾阶段的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结算单、运维手册等。
档案管理步骤对档案的管理需要遵循规范的流程。
一般而言,退耕还林工程的档案管理流程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档案统计:根据工程涉及到的文件,对档案进行统计,确定归档目录和档案类别。
2.档案整理:根据归档目录和档案类别,对文件进行整理,将同一类别的文件放在一起,整理好目录和索引。
3.档案审核:对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档案入库:经过审核后,将档案放入库中,做好相应的标识和保管工作。
实践案例1. 案例一某县退耕还林工程,工程档案较为复杂,涉及的文件种类繁多。
经过档案人员的努力,成功地进行了档案管理。
在档案管理中,一定要注意对文件的分类,不能混淆不同类别的文件。
同时,在整理文件时,一定要注意目录和索引的准确性。
2. 案例二某市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档案审核和入库中出现了失误。
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
因此,在档案管理中一定不要马虎,一定要认真审核每个文件,确保文件的准确性。
浅谈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

2018年九年级物理全册16.2浩瀚的宇宙练习(新版)北师大版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2018年九年级物理全册16.2浩瀚的宇宙练习(新版)北师大版)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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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的宇宙一、选择题1.关于粒子和宇宙,下列认识正确的是()A.地球是宇宙的中心B.电子的发现说明原子是可分的C.质子带正电荷,中子带负电荷D.在电子、质子和原子中,尺度最小的是质子2.关于宇宙的奥秘,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意大利学者布鲁诺指出宇宙根本就没有中心B.美国科学家哈勃指出所有河外星系正在离我们银河系而去,其退行的速度与它们离我们的距离成正比C.银河系之外还有数以10亿计的类似星系D.太阳是宇宙的中心3.世界上第一个乘飞船进入太空的人是()A.加加林B.杨利伟C.阿姆斯特朗 D.齐奥尔科夫斯基4.晴朗的夜空,天上高悬着月亮,从人们对天体的分类上,月亮属于( )A.恒星类 B.星系类C.卫星类 D.行星类5.发动天文学领域革命,创立“日心说”理论的科学家是()A.托勒密 B.哥白尼C.哈勃 D.伽莫夫6.目前,大多数科学家对宇宙的起源和形成原因普遍认同的是()A.宇宙急剧膨胀 B.板块的分裂移动C.混合气体的凝聚 D.一开始就具有的二、填空题7.1948年物理学家伽莫夫提出,宇宙起源于一次“____________",爆炸生成的“原始火球”不断膨胀而逐渐冷却下来,形成了今天还在________着的宇宙。
8.1929年,美国科学家哈勃在天文观察中发现:“所有的河外星系正离银河系而去,其退行速度与它们离我们的距离成正比。
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探讨

提供依据 ,利 用退耕还林档案资料可化解许 多上访案件。
2 东辽县退 耕还林档 案管理 成果
通过退耕还林 实施的 1年 ,东辽 县的档案管理 已初见 0 成果 。我们还建立 了微机档案 管理 系统 ,大大地提高 了档
案管理的效率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的社会系统工程 中,产生 了大量档案 ,做好退耕 还林工程 档案管理工作尤 为重要。它不仅可以为 工程 管理 工作的有
[] 侯伯鑫, 1 程政红, 曾万 明等. 国杉木阴沉木资源的分布和利用 我 [] 中南林业调查规划, 0 2 2 () 5- 0 J. 2 0 , 1 I :8 6 . [] 陈绍林, 2 孙云逸, 余致武 等. 星斗 山自然保护区水杉阴沉木 的分 布及保护对策 []林业实用技术,0 8 () 3 — 6 J. 2 0 , 9 :5 3 .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 党中央、 国务院着 眼于 经济与社
会可 持续 发展做 出的全局性 重大决策 ,东辽县于2 0 年正 02 式启动退耕还林工程 ,截止 2 0 年 已完成66 .7 m 09 3 6 6 h 的退 耕还 林任务 ,其 中退 耕地造林 5 3 . 3 m 9 3 3 h ,荒 山配套造 林4 3 3 h 。涉及 8 国营林场 ,2 4 3 .3 m 个 8 个村 ,1 8 个组 , 26 9 6 户 ,退耕 农户人 口2 3 0 。该工程是一项庞大的 系统 21 7 8人 工程 ,涉及面广 ,操作程序繁杂 ,政策性 强 ,退 耕农户资 料众 多,在 E常管 理上存在很大的难度 。在 实施这项复杂 l
O E E HR U TR B T A T Hl S O Tl L U E A S R C S N C
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探讨
镇巴县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

镇巴县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作者:李文秀来源:《现代园艺·下半月园林版》 2015年第12期李文秀(镇巴县林业工作站,陕西镇巴723600)摘要:论述了镇巴县退耕还林基本情况、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和退耕还林档案分类,对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如何规范管理、利用提出了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镇巴县;退耕还林;档案;管理1 镇巴县退耕还林基本概况退耕还林工程从1999 年10 月启动实施,到2014 年底,累计完成退耕还林34187hm2,其中惠民工程退耕地还林还草14793 hm2,荒山荒地造林12633 hm2、封山育林1800 hm2、补植补造4960hm2,任务完成率100%、成活率99%、保存率100%。
2003 年,正式被列为全国退耕还林工程试点示范县,退耕还林工程在全县21 个乡镇、222 个行政村、54000 多户农户中实施。
县乡镇都建有退耕还林档案室,均有专人管理。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15 年来,县级档案室共形成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作业设计档案45 卷:其中退耕地退耕还林还草作业设计档案9卷、宜林地荒山荒地造林作业设计档案15卷、封山育林作业设计8 卷、补植补造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共计13卷。
退耕还林到户作业设计表册共计68 卷,累计完成兑现资料原政策和完善政策400 多卷。
2 退耕还林档案管理的重要性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参建单位多、涉及面广、群众参与面广、建设周期长、政策性强、兑现时间长和操作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大量的文件材料,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各镇作业设计、检查验收报告、面积计算表、验收表、分户建卡花名册等相关资料繁多,因此,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
退耕还林档案是退耕还还林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实施中形成的各种原始资料,它是工程检查验收和国家兑现的直接依据,是工程式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也是工程建设项目取得的直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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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退耕还林工程的档案管理,更好地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是指在退耕还林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包括图、表、卡、册、声、像、计算机存储介质等)的原始记录。
第三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应将其纳入工程管理的全过程,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
第四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是部门或单位档案卷宗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其他门类的档案(文书档案、财会档案、设备档案等)一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五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家林业局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国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集中保管本部门的全部工程档案,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人员与职责
第六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程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退耕还林工程档案领导责任制,分管工程的负责人要对工程档案工作负全责,并保证开展工程档案工作的所需资金、设施和设备。
第七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能力强、素质高的专兼职工程档案人员,并保证档案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第八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人员是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及其他待遇上享受与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九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人员应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退耕还林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前工程文件材料的提供利用及归档移交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的工程档案工作,并组织对工程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四)负责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与工作标准的制定、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保管期限与密级的调整、价值鉴定与档案销毁等工作。
第三章形成和整理
第十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将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与归档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及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与系统。
第十一条工程技术人员要随时收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材料,并及时交由工程档案人员保管、整理和提供利用。
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调动前,须将个人保存的文件材料悉数移交工程档案人员,不得擅自带离原单位或据为己有。
第十二条归档的工程文件材料要字迹工整、图样清晰、签字手续完备。
凡需归档的数据表格要填写完整,准确无误。
对于作业设计、检查验收和政策兑现等关键环节的档案,要注明编制人、调查人、验收人、粮款领取人、批准人及时间。
第十三条对于录音、录像、照片、计算机存储介质等非纸质材料,应按照存储介质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加工处理。
对于录音、录像和计算机存储介质等材料,应在每份介质上配以相应的目录和说明;对于照片和图片,则应配有简洁的文字说明,用以标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各介质与相关材料之间,要建立关联互见号。
第四章归档
第十四条按照行政级别,省级、地(市级)、县级、乡镇级林业主管部门分别建档。
在同一行政级别内,技术档案、文书档案、财会档案等不同门类自编档号,各成体系。
第十五条归档内容
(一)省级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主要包括:全省的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计划、省级实施方案,省级复查材料,各县自查汇总材料,各县种苗供应和政策兑现汇总材料,相关的效益监测及评估材料,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各地(市)上报及备案的各种文件,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材料、培训材料、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总结,各地(市)上报的有关材料,责任书,有关的会计报表及凭证,相关的图、表、卡、册、声、像资料等。
(二)地(市)级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主要包括:全市的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计划,各县自查汇总材料,各县汇总作业设计材料,各县种苗供应和政策兑现汇总材料,相关的效益监测及评估材料,国家、省级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各县上报、备案的各种文件,国家、省级和市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材料、培训材料、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总结,各县上报的有关材料,责任书,有关的会计报表及凭证,相关的图、表、卡、册、声、像资料等。
(三)县级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主要包括:全县的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各乡镇作业设计,县级自查材料,调查表,小班卡片,验收卡(存根),种苗供应的有关材料,各乡镇的粮款兑现材料,相关的合同书、责任书,林权证发放情况,效益监测及评估材料,各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各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材料、培训材料、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总结,有关的会计报表及凭证,相关的图、表、卡、册、声、像资料等。
(四)乡镇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主要包括:上级下达的计划,本乡镇作业设计及批复文件,调查表,小班卡片,验收卡,种苗供应的有关材料,粮款兑现花名册及发放的有关材料,合同书,责任书,林权证发放情况,效益监测及评估材料,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及有关的会议材料、领导讲话,相关的图、表、卡、册、声、像资料等。
第十六条归档门类
(一)技术档案:工程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工程施工、检查验收、政策兑现、后期管护等各环节所形成的报告、图、表、卡、册等原始材料。
(二)文书档案:各类文件、合同协议、会议材料、培训材料、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工作总结、有关案件的处理材料及其他文字材料等。
(三)财会档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第十七条归档时间
(一)技术档案:依据建设程序,按规划、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工程施工、检查验收、政策兑现、后期管护等程序分阶段归档。
(二)文书档案: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6月底前完成对上年度形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财会档案: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材料形成后的第3年归档。
第十八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3种保管期限。
其中,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5至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第十九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工程档案的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作为工程质量评估的依据之一。
对于工程档案没有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归档任务的工程,不得评为优质工程。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在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等各项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林业主管部门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档案材料失真、损毁或丢失的,林业主管部门应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