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培训资料
食品安全培训内容-2024鲜版

2024/3/28
02
储存
食品添加剂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的专用仓库中,避免阳光直射和
高温环境。同时,不同种类的添加剂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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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添加,不得超范
围、超限量使用。同时,应建立使用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添加剂的名称
、用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对不合格品进行明显标识,并 将其与合格品隔离存放,防止
误用或混用。
评估和处理
针对不合格品的性质和影响程 度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处 理措施,如返工、销毁等。
记录和报告
详细记录不合格品的处理过程 ,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以便追溯和改进。
预防措施
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采 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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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储存与运输安全
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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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储存条件及管理要求
仓库选址
仓库布局
应远离污染源,地势干燥、通风良好,具 备相应的防潮、防火、防盗等设施。
应根据食品的性质、特点和安全要求进行 分区、分类存放,设置合格品区、不合格 品区、待检区等区域,并明确标识。
储存环境
管理制度
应满足食品储存的温度、湿度等要求,定 期监测和记录仓库内的温湿度,确保食品 在适宜的条件下储存。
防止油脂或水分渗透导致食品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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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容器选择和使用注意事项
选择合适材质
根据食品的性质和包装要求,选择合适的包装容器材质,如塑料 、玻璃、金属等。
注意容器清洁
使用前应确保包装容器干净卫生,无异味、无杂质,避免对食品 造成二次污染。
控制包装环境
包装过程中应控制环境温度、湿度和洁净度,确保包装容器在适 宜的环境下使用。
《食品安全法》培训ppt课件

未来发展趋势及建议
法律法规持续完善
随着食品安全形势的变化和《食品安全法》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总结, 未来将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监管方式创新
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 率和精准度。
社会共治深化
进一步推动政府、企业、消费者和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的协同共治, 形成更加严密的社会共治网络。
禁止性规定与处罚措施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等。
处罚措施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原料等物品。
处罚决定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对违反《食品安全 法》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应当包括违法事 实、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等内容。
执行与监督
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履行处罚决定。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 保处罚决定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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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实施效 果及展望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 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政处罚程序与执行
立案调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 为,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应 当及时立案。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目录1、介绍1.1 食品安全的定义1.2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2、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概述2.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意义2.2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框架3、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细化3.1 食品生产领域法律法规3.1.1 食品生产许可3.1.2 食品生产设施与设备标准3.1.3 食品添加剂管理3.2 食品流通领域法律法规3.2.1 食品流通许可3.2.2 食品标签与说明3.2.3 食品召回与处理3.3 食品消费领域法律法规3.3.1 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 3.3.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3.3.3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4、食品安全责任的执行和监管4.1 食品安全责任的划分4.2 监督部门及其职责5、食品安全与企业风险管理5.1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5.2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5.3 食品安全风险应急预案6、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6.1 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6.2 食品安全培训方法和工具7、附件附件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表附件二、食品标签规范示范图附件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表格8、法律名词及注释8.1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法规,旨在维护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8.2 食品流通许可食品流通许可是指食品经营者按照相关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的经营许可证书。
8.3 食品召回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愿或被要求采取措施,将已经流入市场和消费者手中的具有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回收。
附件:附件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表附件二、食品标签规范示范图附件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8.1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法规,旨在维护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8.2 食品流通许可:食品流通许可是指食品经营者按照相关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的经营许可证书。
8.3 食品召回: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愿或被要求采取措施,将已经流入市场和消费者手中的具有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回收。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一、食品安全基本知识1. 食品安全的定义:食品安全是指人们在食用及食品接触过程中不会受到有害物质的危害,同时具备营养、健康、无公害等基本特征。
2. 食品中常见的有害物质:包括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添加剂等。
3. 食品卫生的重要性:保障食品安全是维护国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是国家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1. 食品安全法:制定了食品安全的基本政策和原则,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检验、监管等方面的行为。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制定食品安全的标准化技术文件,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检验等行为提供了依据。
3. 食品安全监管条例:对食品安全监管实施范围、职责、监管措施、处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4.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
5.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进行了规范,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风险管控的重要依据。
三、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 食品生产: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食品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GMP规范等行业标准。
2. 食品经营:经营者应对食品进行严格检验,保证其安全性,同时在销售过程中进行标签标识、贮存等方面的管理。
3. 食品流通: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配送、运输管理制度,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
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1. 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类:分为突发性、潜在性、逐年性三类。
2.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应急处理包括事件初期应对、应急处置、风险评估和后续管理等方面。
3.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技术和方法:包括抽检检验、抽检鉴定、监测等技术和方法。
总结:1. 本文档涵盖了食品安全基本知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内容详尽,是一份很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材料。
2.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有:- 食品安全法:制定食品安全的基本政策和原则的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范本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知识1.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概念及作用1.1.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定义1.1.2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作用和意义 1.2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体系1.2.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分类1.2.2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层级关系 1.3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1.3.1 国家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1.3.2 地方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1.3.3 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与要求2.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2.1.1 公开透明原则2.1.2 预防为主原则2.1.3 责任追究原则2.1.4 综合监管原则2.2 食品安全生产与经营的法律法规2.2.1 食品生产许可2.2.2 食品经营许可2.2.3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2.2.4 食品召回与处置2.3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的法律法规2.3.1 食品质量与安全标准2.3.2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测2.3.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2.3.4 食品污染物及残留物限量标准2.4 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2.4.1 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与发布2.4.2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投诉处理2.4.3 食品召回与退换货制度2.4.4 法律责任与赔偿机制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监管责任及执法程序3.1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职责3.1.1 国家级监管机构3.1.2 地方级监管机构3.2 食品安全执法程序3.2.1 监管执法的程序与要求3.2.2 执法文书的格式与内容3.2.3 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措施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与解读4.1 典型案例分析4.1.1 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案例4.1.2 食品经营者违法案例4.1.3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4.2 案例解读与启示4.2.1 案例的原因分析4.2.2 对案例的法律法规解读4.2.3 案例中的问题与应对措施本文档涉及附件:- 附件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全文- 附件2: 食品安全案例分析汇总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 食品生产许可:指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合法许可证书。
2024年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考试通关秘籍题库及答案

2024年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考试通关秘籍题库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以下哪项是《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A. 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B. 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C. 维护食品市场秩序D. A、B、C都是答案:D2. 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时间是哪一年?()A. 2009年B. 2015年C. 2018年D. 2021年答案:A3. 以下哪个部门负责全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A.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B.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C.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D. 农业农村部答案:A4. 以下哪种食品不属于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A. 预包装食品B. 餐饮服务C. 食品添加剂D. 饮用天然水答案:D5. 以下哪个不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主要食品安全标准?()A.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B.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C.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D. 食品安全行业标准答案:C(以下题目省略解析,直接给出答案)6.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当遵循的原则不包括以下哪项?(答案:C)7. 以下哪种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答案:B)8.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以下哪项信息的真实、完整?(答案:D)9. 以下哪种食品生产经营者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答案:C)10. 食品广告中不得含有或者暗示下列哪种内容?(答案:B)11. 以下哪种食品不属于高风险食品?(答案:A)12. 食品召回的级别不包括以下哪项?(答案:D)13. 以下哪种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属于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答案:C)14. 以下哪个不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级别?(答案:B)15. 以下哪种食品不属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答案:C)16. 以下哪个不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答案:D)17. 以下哪种食品生产经营者不需要进行食品安全自查?(答案:B)18. 以下哪种食品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答案:A)19. 以下哪种食品生产经营者不需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答案:C)20. 以下哪种食品不属于保健食品?(答案:D)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21.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2024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03
通过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食品质量水平,增强消费者
信心,进而促进食品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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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4/1/27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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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法规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规定了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的基本要求和法律责 任,包括生产许可、原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 产品检验等方面的规定。
02
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制 定和执行
制定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加大对 食品中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的 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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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食品安全追溯制 度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实现食品生产、 加工、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信息共享 和追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和准 确性。
20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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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生产过程控制
遵守生产工艺规范,确保生产环境卫 生达标,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洗消 毒,降低交叉污染风险。
完善产品检验制度
建立产品检验实验室,配备专业检验 人员和设备,对每批产品进行严格检 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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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启动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企业应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人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明确了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审查、批准和监督 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3
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方法 等,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不会对消费者健 康造成危害。
2024/1/27
8
食品流通环节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内容(3篇)

第1篇一、培训目的为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本次培训旨在全面解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使参训人员深入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法律责任和监管要求,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培训对象本次培训对象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概述(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概念及分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分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2)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发展历程自20世纪以来,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多元的发展历程。
2.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1)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最高法律,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的基本制度、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对《食品安全法》的具体实施规定,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3)其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3. 食品安全监管职责(1)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①宣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政策;②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③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保障食品安全;⑤指导、监督下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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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培训资料一、“食品安全”得概念广义:数量安全,卫生安全,发展安全。
狭义:就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得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二、食品安全标准■第二十五条食品安全标准就是强制执行得标准。
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她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具有与生产经营得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得食品原料处理与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她污染源保持规定得距离;(一.)具有与生产经营得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得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得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与废弃物得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得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与保证食品安全得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得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贮存、运输与装卸食品得容器、工具与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得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得工作衣、帽等;(七)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得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八)使用得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九)法律、法规规定得其她要求三、食品生产经营■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得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得化学物质与其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得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得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她危害人体健康得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得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得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得食品;(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得食品、食品添加剂;(六)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得食品、食品添加剂;(七)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得食品、食品添加剂;(八)无标签得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九)其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过程控制■第四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得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得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十五条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得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得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得疾病】得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得工作.■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得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四)运输与交付控制。
■第五十条食品生产者釆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得许可证与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得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得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得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与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得,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五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得检验合格证与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得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五十二条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得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第六十三条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得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得,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得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并记录召回与通知悄况。
■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得包装上应当有桃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得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得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得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得其她事项(营养成分表)。
■第七十一条食品与食品添加剂得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得标签、说明书得内容负责。
食品与食品添加剂得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五、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得,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与违法生产经营得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得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得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得,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明知从事前款规定得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她条件得,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得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得,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与违法生产经营得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得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得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得,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得,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得,吊销许可证,并可以曲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得主管人员与其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得化学物质与其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得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明知从事前款规定得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她条件得,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得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得,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与违法生产经营得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得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得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得,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得,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她危害人体健康得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得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得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超范圉、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得食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朵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得食品、食品添加剂;(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得食品、食品添加剂;(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得,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得,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釆购得食品原料与生产得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与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与销售记录制度;(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五)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得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得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得工作;(六)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得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得,1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第一百三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与装卸得,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得,吊销许可证违反本法规定,对举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她方式打击报复得,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得规定承担责任。
■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得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得主管人员与其她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氏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得,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得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釆购得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得,可以免子处罚,但应半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得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她损害得,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得食品受到损害得,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得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得,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得,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