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案件的特点、成因及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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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集资诈骗犯罪是指通过虚构或夸大的宣传手段,以非法组织的形式,诱骗他人集资,并以此牟取非法利益的犯罪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在社会中的危害性非常大,不仅对个人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经济秩序和信任基础。

预防集资诈骗犯罪势在必行。

集资诈骗犯罪对个人和社会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

许多集资诈骗案件涉及的金额庞大,个人财产被骗取后往往难以追回,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困扰。

这些案件对社会经济的稳定也带来了极大的冲击,破坏了投资者的信心,阻碍了正常的经济发展。

集资诈骗犯罪破坏了社会的信任基础。

在一个社会中,人们必须相信彼此并相信自己的财产是安全的,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合作关系。

集资诈骗犯罪却打破了这种信任基础,人们对于投资和合作产生了疑虑,社会信任度大幅下降。

这不仅导致了人们对于经济活动的谨慎态度,也加剧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针对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预防措施。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高对集资诈骗犯罪的行为惩治力度。

还需要加强对集资诈骗犯罪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于此类犯罪的认知和识别能力。

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人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建立起健全的监管机制和信用体系。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涉及集资的机构和项目的监管,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要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对于有伪造、欺诈或其他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记录和公示,以警示他人,降低潜在风险。

提高公众的金融素质和风险意识。

公众应该关注自身的财产安全,了解相关金融知识,提高对于风险的辨识和防范能力。

要审慎选择投资项目,避免盲目追求高回报,减少受骗的风险。

集资诈骗犯罪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预防集资诈骗犯罪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提高法律法规的有效性,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信用体系,提高公众金融素质,才能有效预防集资诈骗犯罪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我国农村非法集资活动的成因及预防对策

我国农村非法集资活动的成因及预防对策

我国农村非法集资活动的成因及预防对策我国农村非法集资活动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农村居民对高收益的追求:在农村地区,经济水平相对较低,许多居民希望通过高收益的投资方式来增加收入,这就被一些及其
危险的非法集资者利用了。

2. 缺乏足够的金融服务: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较为缺乏,银行和
其他正规金融机构的网络覆盖较差,导致居民更容易被非法集资者
诱骗。

3. 缺乏监管:农村地区监管机构相对不足,一些非法集资者在
这种情况下更加容易逍遥法外。

为了预防农村地区的非法集资活动,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增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银行和其他正规金融机构需要加快
在农村地区的网络布局,提供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

2. 加强监管机制: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在农村地区的监管,防范
非法集资行为。

3. 提高居民金融素养: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居民的金融知识教育,让居民自觉地远离非法集资行为。

4. 加强合法渠道的建设:政府需要加大对农村经济建设的支持,扩大农村人民的合法创业途径,减少非法集资的冲击。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集资诈骗犯罪是指以虚假宣传、夸大宣传、隐瞒关键信息等手段,对公众进行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造成财务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一种犯罪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极大,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和人们的财产安全。

因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切实防范集资诈骗犯罪的发生。

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造成了人们的财产损失。

因为集资诈骗犯罪分子往往以高额的回报、低风险等承诺诱骗投资者,让他们无法抵御诱惑而掏钱出来。

当投资失败后,投资者便会遭受经济上的巨大损失,有的甚至破产。

其次,它破坏了社会经济的秩序。

集资诈骗犯罪分子的行为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它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集资诈骗犯罪分子利用虚假信息和承诺,骗取群众的钱财,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生命安全权等基本权益,导致社会人心惶惶、恐慌不安。

为了预防集资诈骗犯罪的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高民众风险意识。

要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禁止盲目跟风投资,学会慎重对待夸大事实宣传、虚假承诺等骗局,并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主动发现和举报集资诈骗犯罪分子。

二是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

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对于集资诈骗犯罪行为要事先进行预防,及时发现和处理,加大对集资诈骗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内外勾结、组织犯罪的要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处罚。

三是加强宣传和教育。

宣传教育是预防集资诈骗犯罪的重要手段。

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社会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和防范集资诈骗的方法,引导人民群众保护自身权益。

最后,要坚决打击集资诈骗犯罪,加大法律制裁力度,让犯罪分子付出应有的代价,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社会的和谐稳定。

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成因、特点及对策

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成因、特点及对策

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成因、特点及对策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成因(一)体制弊端在打破计划经济体制时,间接融资市场相对于急剧发展的经济规模而言显得过于狭窄,而国家为达到抑制财政赤字与通货膨胀目标,使资金供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市场创造商机,需求同时也诞生犯罪,转型期的经济体制为民间非法集资创造了一个市场。

(二)政策弊端尽管修订后的刑法对非法集资严惩不怠,但集资诈骗仍时有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受政策的影响。

我国目前实施以齿及消费的方式来拉动经济增长,银行存款利率不断下调,而通货膨胀的阴影在国人心中仍挥之不去。

在消费购买力尚很低的国人心态里,集资的高利率是防止纸币贬值的最好方式。

(三)历史残遗在中国经济行政化和抑商主意的夹缝中,民间经济力量一直作为官营经济的补充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这种民间力量往往获得官方的默认和国民的认可,其民众基础性不容轻视。

而中国古代,经济被政府多重压抑,融资行业也被政府取缔,“地下钱庄”、“抬会”等民间融资主体长期延续发展,它因给民众带来一定便捷性而获得了一定认可,因此,不难理解,当社会资金供需矛盾一出现时,会有如此多的民间非法集资活动且能蒙骗人们。

(四)泡沫经济中风险的双重性从计划经济解体到市场经济建构的过程中,经济发展往往都存在泡沫性,它常导致人们风险意识的丧失,经济的高速发展往往掩盖了危机意识。

非法集资案件中,诈骗者多许诺以高额利息,如“沈太福长城机电公司”非法集资案中,利息是24%,“吉林省宇全工贸总公司韩玉姬”诈骗案中,许以月息3%、6个月付息、1年后还本金高额回报。

其反金融原理性一目昭然,世界性银行存款利率最高不过年息15%。

但是,发生于泡沫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风险与危机意识往往被掩盖。

而金融的本质更加剧了这情形,“金融是双刃剑,既可掩盖危机、引发危机,又可治理危机。

”披着金融外衣的非法集资活动也在这种双刃性借口下,蒙骗国人,彰行其道。

(五)有一定社会性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收入增加,部分企业转制、重组过程中,给部分职工发放补偿金或买断工龄款,使社会上闲散资金大量增加;而目前社会投资渠道较少,大量资金滞留在群众手中,给这类犯罪活动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1. 引言1.1 什么是集资诈骗犯罪集资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公众集资等手段,通过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或者利用非法经营活动,实施欺骗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集资诈骗犯罪通常以虚构高额回报和低风险的投资项目为诱饵,通过种种手段迷惑受害人,使其轻信并投入资金,最终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集资诈骗犯罪具有隐藏性强、造成受害人巨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性严重等特点,给受害人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和不良影响。

集资诈骗犯罪在当前社会呈现屡禁不止、多发频发的态势,对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加强对集资诈骗犯罪的预防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

1.2 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集资诈骗犯罪是一种利用虚假承诺或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十分严重。

集资诈骗犯罪会导致投资者和群众的经济损失,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和流失。

受害者可能会失去他们的积蓄或甚至财产,给他们的生活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集资诈骗犯罪会破坏市场秩序,扰乱金融体系,影响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这些犯罪行为会导致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受到打击,影响正常的经济运作。

集资诈骗犯罪还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损害社会的信任和团结,导致社会的不安定和不安全。

必须加强对集资诈骗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工作,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发展。

2. 正文2.1 集资诈骗犯罪的定义与特点集资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各种手段向公众或特定人群集资并承诺高额回报,实际上并无真实项目或资金运作,最终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一种犯罪行为。

其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集资诈骗犯罪通常以虚假的承诺和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大量投资者参与。

犯罪分子往往通过美化投资项目、夸大收益、掩盖风险等手段,使投资者产生贪念,从而被骗入局。

集资诈骗犯罪多数以多层次传销、P2P网贷平台、虚拟货币等形式进行。

这些形式看似合法,实际上存在着较大风险,投资者难以分辨真伪,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
集资诈骗犯罪是指以名义设立虚假的集资项目,以欺诈手段骗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集资资金,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近年来,集资诈骗犯罪不断增加,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不可忽视。

本文将从社会危害和预防两方面进行讨论。

1. 侵害被害人利益
集资诈骗犯罪的最直接危害是侵害被害人利益,许多集资诈骗犯罪行为涉及高额集资资金,一旦骗取成功,被害人的经济利益就会受到极大的损失。

2. 损害社会信任
集资诈骗犯罪行为的显著特点是利用虚假承诺或利益来吸引被害人投资,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这种行为会对社会信任造成巨大的损害,许多人对投资和集资项目的信任度将大大降低,导致投资热情降低,经济发展受到阻碍。

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不仅仅体现在经济利益方面,更会在社会秩序方面带来灾难性后果。

一旦大量被害人的利益被侵害,就会产生各种维权诉讼,从而导致社会纠纷和不和谐。

1. 加强宣传教育
集资诈骗犯罪往往是由于被害人缺乏风险意识和相关知识而发生的。

因此,政府和社会应加强相关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和法人意识,避免被害人沦为犯罪嫌疑人。

2. 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应加强对集资项目审核和资金监管的管理,设立相应的投诉举报机制,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和打击。

3.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政府和社会应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公共法律素质,使公民学会依法维权,同时也可以让犯罪嫌疑人知道犯罪行为的危害和法律后果。

总之,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是极为严峻的,我们要加强相关的预防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防范侵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和谐的一切犯罪行为。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1. 引言1.1 什么是集资诈骗犯罪集资诈骗犯罪是指以虚构的项目、假冒的身份、夸大的收益等手段,吸引他人投资,并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常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使投资者轻信并纷纷投入资金,最终导致投资者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犯罪行为。

集资诈骗犯罪往往隐藏在看似合法的投资项目背后,通过花言巧语、虚假宣传等手段引诱投资者上当受骗。

集资诈骗犯罪之所以在社会上频频发生,一方面是因为犯罪分子利用了人们贪婪和投机的心理,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缺乏必要的监管和防范机制。

投资者缺乏对于集资诈骗犯罪的认知,容易被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所蒙蔽,进而陷入骗局之中。

对于集资诈骗犯罪,社会各界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警惕意识,防范犯罪分子的侵害行为。

只有当公众具备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风险意识,才能有效地防范和打击集资诈骗犯罪。

1.2 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集资诈骗犯罪是一种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十分严重。

集资诈骗犯罪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了国家政治稳定。

集资诈骗犯罪不仅会导致受害者经济损失,更会给受害者心理造成严重创伤,陷入绝望和痛苦之中。

集资诈骗犯罪也会影响社会信任度,破坏了市民之间的信任关系,使得社会环境变得不安全和不稳定。

集资诈骗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不仅损害了个人利益,也损害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警惕。

1.3 为什么需要预防集资诈骗犯罪集资诈骗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会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会破坏社会信任和稳定。

我们迫切需要预防集资诈骗犯罪的发生。

集资诈骗犯罪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许多受害者因此陷入经济困境,甚至导致家庭破裂。

集资诈骗犯罪还会使人们对社会公正和法治产生怀疑,丧失对他人的信任,从而导致社会关系疏远和矛盾激化。

集资诈骗犯罪还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稳定,因为它破坏了市场秩序,扰乱了正常的经济运行。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

浅谈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及预防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集资诈骗犯罪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逐渐增多,给社会和人们的生活带来了重大的危害。

集资诈骗犯罪是指以欺骗手段,骗取公众资金,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一种违法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不仅对受害人造成了财产损失,还对整个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本文将从社会危害和预防两个方面对集资诈骗犯罪进行分析探讨。

一、集资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1. 经济损失集资诈骗犯罪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高息诱惑等手段骗取投资者的资金。

一旦投资者受骗,不仅自身财产受损,还可能引发社会上的连锁反应,导致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遭受影响。

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大的集资诈骗案件,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导致一些投资者的资产被清零,从而对整个社会经济造成严重的伤害。

2. 社会信任危机集资诈骗犯罪的持续发生,使得公众对投资理财市场的信任度逐渐下降。

人们对于投资者和公司的信任受到了极大的挑战,这不仅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投资意愿,也损害了企业的声誉和社会信任度,从而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3. 社会稳定受影响集资诈骗犯罪给社会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层面的损失,还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

在一些集资诈骗案件中,受害者可能返贫,甚至筑巢于社会底层,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1.加强监管为了遏制集资诈骗犯罪的发生,必须要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和措施。

各级监管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对集资诈骗犯罪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打击集资诈骗犯罪行为,提高违法成本,降低犯罪成本。

2.加强宣传教育对于投资者来说,要提高金融投资意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了解各种投资产品的特点和投资风险。

同时要警惕高回报、高返利等虚假宣传,增强辨别真伪的能力,不轻易相信高额回报的投资计划。

3.加强法律制裁对于集资诈骗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对其实施收缴违法所得、判处刑罚等手段,加大对集资诈骗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让犯罪分子付出应有的代价。

4.加强行业自律各个行业也应当积极主动的加强自身的监管和自律,提升信用度,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公开度,防范集资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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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案件的特点、成因及防范对策近几年来,集资诈骗案件发案大幅上升,这类案件严重危害我国的金融秩序,损害投资人的利益,并易引发群体性上访,是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繁荣,构建和谐社会,应当依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犯罪。

一、近年来集资诈骗案件呈现的特点
(一)金额巨大,涉及面广,社会危害性大。

从发案地域来看,遍布全国各省市,近几年,江浙沪尤其突出,正从城市扩展至乡村,涉及的地域迅速蔓延,形势严峻。

从涉案行业来看,主要波及房地产、医疗保健、金融证券、商贸、农业等行业。

从受害群体来看,人员多,少则几十人,多则成百上千人,主要以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和中老年为主。

从危害后果来看,涉案金额巨大,且基本上都无法追回,从近几年案发的集资诈骗案件来看,涉案金额少则几百万,多则几亿元,近期南京发生的“润在”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40多亿元。

(二)作案形式多样,手段不断翻新。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投资需求,编造各种名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群众资金,其手法多样,不断翻新。

如以返租、放养或者代养,许诺高额汇报的方式骗取资金;以国家对农业方面采取的鼓励政策为幌子,许以优厚汇报,通过联合开发农业形式非法集资;利用股票或者债券等有价证劵,或者成立“投资咨询”或者
“投资担保”等类型的公司,通过金融工具的形式吸收客户资金,进行诈骗;以及利用“拉人头”传销、变相传销等方式非法集资。

(三)合法掩护,编制光环,隐蔽性强。

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社会公众对单位的信任度,在非法集资过程中成立公司,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成立完整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执行等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积极开展公益捐款、举办公益讲座、创办文化节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进行广告宣传、投资大的经营项目以及开办分公司、子公司,以貌似合法的经营活动,骗取公众的信任,掩盖其违法犯罪的目的。

(四)组织结构严密,犯罪职业化突出。

非法集资犯罪成员从预谋犯罪到设立公司、招募人员到具体实施犯罪,都是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涉案公司、企业内部有着严密的组织分工,组织结构具有很浓的传销组织的色彩。

首犯大多隐藏在幕后,异地遥控操纵指挥,下设若干分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多为先期投入获利后出局者,有这些分公司对投资人进行传销式的授课宣传,有时还聘请专业引资中介人,利用他们的三寸不烂之舌,积极在群众中大肆宣传,拉拢不明真相的群众到公司集资,分公司负责人及引资中介人等再根据集资款分得提成。

二、近年集资诈骗案件高发的原因分析
(一)金融市场不够发达,投融资渠道不顺畅。

一是金融市场不完善。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不够成熟,金融市场还
不够完善,金融机构还处于创新开发或者探索实践阶段,相关配套机制不到位,相关金融衍生产品欠缺,投资渠道还不够顺畅,尚不能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

二是社会公众投资渠道不丰富。

持续低迷的股市、微薄利息的存储,以及我国金融机构远远没有能够消化上千亿民间资本的能力,规模庞大的民间资本在面临“投资无门”的尴尬局面下总要找到一个出口,寻求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犯罪分子因而采用召开投资理财讲座,散发诱惑性宣传材料等手段,诱使社会不特定公众参与投资。

(二)投资者自身对犯罪的识别能力不强,防范能力弱。

投资者缺乏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缺乏防范心理,对非法集资者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够,贪婪和幻想使其放松了警惕、忽视了常识,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错误的认为自己参与集资活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快速致富的方式,部分投资者心态具有很大的投机性,缺乏理性,幻想“一夜暴富”,也有少数人明知是投资陷阱,仍抱有侥幸心理,冒险参与,还有的人为了获取优厚提成,甘愿充当犯罪嫌疑人的帮凶,害人害己。

(三)民间金融监管不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政策,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聚集了大量的民间资本,相应的金融监管,存在着空白,民间金融管理者的缺位,使民间融资事实上处于管理上的真空,对于社会集资,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近年来基本上处于不审批、不出事不管、不控告不管的“三不”状态,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的经济实
力、资金用途和偿债能力缺少审核把关,公安对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难以掌握,缺乏打击、防范非法集资诈骗的主动性,等到案发时,公安机关才立案侦查,破案成本高,侦破难度大,挽回经济损失低,直接影响了打击处理的力度和效率。

新闻媒体对企业广告内容难以甄别,缺乏实质审查就大肆宣传报道。

(四)依法打击面临诸多制约。

司法实践中,对集资诈骗的打击面临诸多困难。

一是案件定性困难,集资诈骗一般以合法外衣做掩护,有些是合法成立的公司,有些是招揽拉拢亲戚朋友相互间借贷,真实利息口头约定,借据看似平常民间借款,容易与经济纠纷相混淆,罪与非罪难以界定。

二是取证追缴难。

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打击,对公司、企业的财务管理极不规范,账目凭证五花八门,记账方法简单粗糙,加之部分受骗人员希望犯罪嫌疑人能“出来”还钱,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这些都给案件的调查取证带来很大的困难。

有的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拆东墙补西墙,导致无赃可追或者追赃无据。

日常工作中,金融机构与公安机关、工商管理部门基本数据资源不共享,犯罪嫌疑人多以现金方式转移赃款,这都会导致追缴赃款线索中断,给追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三、集资诈骗犯罪高发的防控对策
(一)强化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投资防范意识。

公安、工商、银监、司法等部门应加强法制教育和典型案
例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了解非法集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同各种非法集资活
动做斗争。

(二)提高认识,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

非法集资犯罪涉及稳定问题,因此党委、政府各部门要从维护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风险意识,建立“党委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共同防控”的机制。

各级公安、工商、税务和银监、证监等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运行部门会商机制,促进金融监督、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间的有序衔接,构筑管、防、控、打一体化的大格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形成从根本上遏制民间非法集资犯罪的猖獗势头。

(三)切实做好集资诈骗犯罪的防范预警工作。

首先,对可能发生非法集资的业务领域和区域,要定期组织排查,特别是对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的行业,要主动开展风险排查,
防止风险进一步积聚,并将排查情况及时相互通报。

对可能发生的非法集资行为,要积极的采取管理、控制措施。

其次,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牢记“不介入是失职,介入了不作为仍然是失职”。

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应建立民间融资检测制度,将民间融资纳入日常检测范围,准确的判断其规模、利率、流向、特点等,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对大额资金的流向及动态随时掌握、及时监控,注意发现非法集资的苗头、倾向。

工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职能,把好企业注册定级和经营范围的核定关,防止犯罪分子利
用注册登记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活动,同时应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法律职责,发现有疑义的人或者单位,要及时转告或者送交公安机关受案处理。

治安部门,应及时把握经商集资的动态,同时对发现因非法集资等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苗头,积极的向党政部门汇报,防患于未然。

(四)公安机关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侦查破案。

公安机关要注意对此类犯罪的规律特点的调查研究,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广,领导关注的重大案件为主攻目标,力争快侦快破,摸清涉案资金的来龙去脉,最大限度的追缴赃款赃物,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五)完善金融制度,构筑合理、规范、诚信的集资管理秩序。

首先应构建民间金融准入、退出制度。

在承认民间融资合理法律地位基础上,应构建民间金融准入制度,在具体规制方面,应主要就民间金融准入最低资金、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规定。

构建民间金融退出制度也是规范民间金融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制度设计,应主要就退市情形、债权处理、投资者利益保护等方面进行规范。

其次应建立民间金融信息公开制度,民间金融经营主体应定期向利益关系者、监管机构公开有关信息,使特定区域内的利益关系者、监管者对其发展趋势、存在风险确立判断奠定基础。

再次应完善民间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通过建立信用担保体系,降低民间融资的风险,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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