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退休返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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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退休返聘管理办法

1.目地

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继续发挥已达退休年龄人员的专长与经验,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退休返聘员工的管理。

3.概念

退休返聘:是指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已办理了退休等手续或年龄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无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返聘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使其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的一种用工关系。

4.职责

4.1总经理

4.1.1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退休返聘申请进行审批。

4.2人事行政部

4.2.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退休返聘相关办法,并负责推广实施;

4.2.2根据政策变化与公司发展的需要,定期收集退休返聘的相关意见,完成管理

办法的修订工作;

4.2.3负责公司退休返聘员工资料的审核工作;

4.2.4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

4.2.5负责对拟返聘人员的社会背景、工作经历等进行详细调查;

4.2.6负责退休返聘协议的签订工作;

4.2.7负责退休返聘人员的资料的存档。

4.3各部门

4.3.1负责对本部门退休返聘人员的用工提出书面申请。

5.返聘范围与对象

5.1返聘范围:退休返聘适用于公司战略发展所需特殊人才,包括财务类、技术类等岗

位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

5.2返聘对象:

5.2.1已与我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5.2.2与其他单位办理了退休或内退手续的人员;

5.2.3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6.返聘条件

6.1年龄要求:男性在70岁以下,女性在60岁以下;

6.2从事拟聘岗位工作十年以上,具有拟聘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在该专业有被公认的

特长;

6.3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病、高血压及其他心血管等疾病。

7.返聘程序

7.1外部公司退休人员的返聘程序

7.1.1空缺岗位需求分析:当返聘范围内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

部应会同用人部门从工作的角度出发,共同协商是否聘用退休人员。

7.1.2退休返聘申报:确定拟聘退休人员的,所在用人部门应填写《返聘人员需求

申请表》,报人事行政部。

7.1.3退休人员招聘:根据《招聘制度》,人事行政部对外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初

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并依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员。

7.1.4组织体检

7.1.4.1人事行政部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包括:五官检查、血压

心率检查、肝功能检查、结核检查;

7.1.4.2体检应在综合成绩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

7.1.5社会调查

7.1.5.1对于体检合格人员,人事行政部应对其进行社会调查。社会调查内容

包括:社会关系调查、工作经历核实、职称调查。

7.1.5.2社会调查应在体检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

7.1.6通知上岗:人事行政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上岗。

7.1.7签订返聘协议

7.1.7.1对于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人事行政部应与其签订《退休返聘协议》,

以明确聘用期间的工作岗位、福利待遇等权利与义务关系。

7.1.7.2返聘协议应在通知上岗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

7.2公司内部退休人员的返聘程序

7.2.1返聘申请:已与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的原正式员工,有意愿在公司继续工作的,

可向人事行政部提交《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

7.2.2返聘审批:《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其人

事行政部报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7.2.3组织体检:对于审批通过人员,人事行政部应组织其参加体检,体检项目

同7.1.4,体检应在审批通过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

7.2.4签订返聘协议:对于体检合格的人员,人事行政部应与其签订返聘协议,签

订时间要求同7.1.7。

7.2.5重新上岗:返聘协议签订后,人事行政部应在2个工作日安排返聘人员重

新上岗。

8.退休返聘期限:《退休员工返聘协议》聘用期限为1年。协议期满后视其工作业绩与身

体健康状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9.退休员工返聘待遇

9.1薪资构成: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年终奖金等三部份组成。

9.2薪资标准见《薪资管理办法》。

9.3社会保险: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

保险等社会保险。

9.4住房公积金: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住房公积金。

9.5商业保险:65岁以上返聘人员商业保险承保范围: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

险金、意外医疗保险金、航空意外保险金、火车及轮船意外保险金(地铁、轻轨)、

普通汽车意外保险金(含自驾)。

9.6补充医疗保险:只有在北京地区缴纳社会保险且正常退休人员能享受补充医疗保

险。

9.7其他待遇同公司正式员工标准。

10.记录与存档

10.1本办法产生以下记录:《人员需求申请表》、《退休返聘协议》、《退休员工返聘申请

表》。

10.2以上记录由人事行政部存档。

10.3存档期限见《档案管理办法》。

11.附则

11.1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1.2本制度执行部门为人事行政部。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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