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确保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制定了以下办法:一、总则1、本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加强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2、国有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建立、完善和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1、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国务院对各类企业的分类管理规定,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算内容包括企业经营预算和资本支出预算。
2、国有企业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提出经营预算和资本支出预算,预算应当符合经营计划和经营指标,满足企业经营、建设、改造和技术改造等需要。
3、国有企业应当在编制预算时,重点考虑以下因素:(1)国家宏观经济目标,包括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结构调整等;(2)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3)市场供求情况和市场价格变化趋势;(4)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预测和分析,以便采取灵活应对措施;(5)技术发展的进展和新技术应用的情况。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1、国有企业应当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的科学合理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2、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整合机构,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审核。
资产整合机构应当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产规模等因素,研究并提出公允的预算。
3、审核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因素:(1)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2)预算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3)将国家元素资源和信息服务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1、国有企业应当结合经营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执行方案,并建立相应的预算执行机制。
2、国有企业应当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3、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优化预算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方式。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绵阳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2014年8月19日绵阳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维护国家出资企业出资人合法权益,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和《四川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及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下同)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入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第三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编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家出资企业的县(市、区)可暂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五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预算年度单独编制,从1月1日至12月31日,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主体;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下称财政部门)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或机构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预算单位(下称预算单位)。
陕西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陕西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监督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各级人民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
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以及其他具有国有企业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以下统称预算单位). 第四条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省本级和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成。
各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成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
各预算单位预算由其所监管或所属企业预算组成。
第五条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原则。
(一)统筹兼顾,适度集中。
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自身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适度集中国有资本收益,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 (二)相对独立,相互衔接。
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保持与政府公共预算(指一般预算)的相互衔接. (三)分级编制,逐步实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编制,根据条件逐步实施。
(四)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各级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规模进行安排,不列赤字。
第六条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本省有关规定,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非经相关程序,不得改变。
第七条本办法规定的企业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下同)。
第二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职责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是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审批主体,负责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审批事宜。
省人民政府审查省本级和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及省本级和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重大调整方案。
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使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下简称国有资本预算)资金是由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根据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家战略安全需要,用于支持中央企业发展的财政支出。
第三条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所属企业国有资本预算的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国有资本预算的支出范围可分为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一)资本性支出:向新设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向现有企业增加资本性投入,向公司制企业认购股权等支出;(二)费用性支出:弥补企业改革成本等支出;(三)其他支出:中央企业的其他支出。
第五条公司负责组织所属全资、控股企业申报国有资本预算。
申报工作应按照财政部文件的统一部署,遵循公司财务处的统一安排。
第六条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均可申报国有资本预算。
控股企业申报国有资本预算,应根据公司章程,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安排好资本输入后的股权结构。
公司参股企业原则上不可申报国有资本预算。
第七条申报资本性支出项目,应立足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遵循切实可行的原则,力争通过资金投入研发先进的产品,探索适当的赢利模式,形成稳定的现金流。
第八条申报费用性支出项目,应针对申报指南中重点扶持的方向,切实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改革发展。
第九条申报国有资本预算,应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做到方案可行、数据准确、测算科学,经项目承担企业充分论证后上报公司。
第十条公司以国有资本增值保值和企业发展为原则,审核、遴选国有资本预算项目,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确定年度国有资本预算的申报项目和项目排序,经董事会批准后上报。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监督检查等预算管理活动。
第三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歹0赤字。
第四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第五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中期财政规划要求,实行滚动编制。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对象包括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部门及其监管(所届)的中央企业,以及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央企业。
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央企业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国务院及其授权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金融企业(含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
第七条经法定程序批准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二章预算收支范围第八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中央部门及中央企业上交,并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一)国有独资企业按照规定应当上交国家的利润;(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三)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四)国有独资企业活算收入(扣除活算费用),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活算收入(扣除活算费用);(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第九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当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和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外,主要用于以下用途:(一)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二)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家资本注入,包括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保持国家对金融业控制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三)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10.11•【字号】青政办字〔2024〕39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字〔2024〕39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0月1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收支范围第四章预算编制和批复第五章预算执行与调整第六章决算第七章绩效管理与监督第八章附则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等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市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财政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以下简称预算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绩效管理、监督等事项。
本办法所称预算单位,是指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级部门(单位)。
本办法所称预算企业,是指预算单位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各类企业(即一级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其中,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是指党政机关所属实施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坚持全面覆盖、独立完整、统筹兼顾、收支平衡、讲求绩效原则,并加强与一般公共预算衔接,按规定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模版

技术有限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和重大项目的实施,争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下简称资本预算)资金支持,做好资本预算资金管理工作,依据《xx科技集团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xx财[2012]125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公司的资本预算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资本预算是指国资委主管的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国际化经营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部主管的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以及境外投资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四条资本预算管理遵循“逐级负责、归口管理、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资本预算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资本预算工作职责及组织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资本预算支出项目申报管理、资本预算支出项目执行管理、资本预算项目验收及后续评价管理等。
第六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资本收益上缴及资本预算支出计划纳入—E14-1—本单位全面预算管理,资本预算资金管理遵循国家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项目投资和大额资金收支等事项遵照公司“三重一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资本预算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资本预算工作职责及组织管理第八条资本预算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资本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资本预算项目支出计划申报、大额资金拨付及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公司资本预算项目管理采取归口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方式开展。
财务部是资本预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资本预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按要求组织对资本预算项目进行方案论证,并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计划推动项目实施,做好资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落实国有资本权益和项目配套资金,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合理、合规使用预算资金并配合完成项目支出执行情况报告;完成资本预算预决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完成项目的审计、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
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XXX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目录1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管理内容与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国有资本收益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投资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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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预算科管理制度
经营预算工作在建筑企业活动中起主导和率先的作用,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六公司经营工作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对内加强内部管理,对外开拓市场,充分调动经营人员、概(预)算人员的积极性,完善经营体制,理顺经营工作的运行程序,提高企业社会和经济效益,使公司经营走向发展的轨道,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职责
(一)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编制预算送达投标书。
(二)审核施工图预算并及时报送集团公司合同预算部进行审查。
(三)参与各项工程承包、发包、劳务合同文书,并在合同批准生效后监督其执行情况。
(四)配合有关部门增补洽商合同事宜。
(五)对经营文件、台帐单据及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
(六)竣工后,负责配合项目部与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做结算审核工作。
(七)配合经营经理审核每月任务单情况。
(八)参与公司对项目部每月的综合检查及成本检查。
(九)在公司的领导下探索新的经营渠道、运行机制和发展新的经营理念,努力拓展建筑市场。
二、经营管理方面
(一)、负责公司的工程业务接洽工作,积极掌握招标投标信息,了解市场行情,进行信息评审,筛选出有价值的信息报送主管领导,做好领导参谋,建立公司招标投标信息台帐。
(二)、经评审选定的工程,做好报名及资格预审。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努力提高工程的中标率。
(三)、熟悉上级有关文件、政策及定额等方面资料,及时掌握材料信息动态和有关经济签证方面资料。
三、工程招、投标管理
(一)接到招投标文件后经营科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图。
进行招标答疑。
(二)切实加强对招标工作的领导,根据概、预算人员提供数据,认真讨论、分析、提出报价方案,由集团公司及公司领导组织进一步研究报价决策,使之最后定案。
(三)按招标文件的时间,准时送报招标单位。
(五)投标书字迹要工整(用仿宋体),填写内容齐全,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要有目录,封袋要规范,要盖密封章,并派专人送达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之前办理完毕。
四、承包合同管理
起草施工合同,协助经营经理及公司合同预算部进行合同的修改、签定。
五、分包合同管理
(一)协助项目经理及经营经理选择管理水平较高,技术力量较强,资质合格证件齐全的施工队伍。
(二)分包、劳务合同必须由项目经理及经营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六、概、预算编制管理
1、投标预算: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开标时间,在主管领导规定的时间内提前1天做好投标预算,报审经理审核。
2、内控预算:项目部必须在工程正式开工两个月内做好基础、主体、装修三个阶段的内控预算。
3、督促项目部进行两算对比,及时控制项目成本。
七、竣工结算
(一)竣工结算是落实企业收入,决定工程成本的最终阶段,督促配合各项目部编制竣工结算、加盖预算员专用章,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送甲方。
(二)协助项目部审定结算。
八、台帐管理
为加强管理,设立以下台帐:
1、开具介绍信的管理台帐。
2、投标工程台帐。
3.工程合同台帐。
4.劳务(分包)合同台帐。
5.实物量台帐。
6.收发文登记台帐。
九、奖罚细则
(一)认真做好业内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由分公司年末按规定予以一次性奖励。
(六)由于工作失职,在工程招投标、竣工决算、合同签订中,给公司带来声誉和经济损失,处予责任人100-300元罚款。
(八)对出工不出力,不能及时、准确完成领导交与的任务,处罚责任人100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