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接制度

工作交接制度
工作交接制度

《工作交接制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时间依据之一。同时,也作为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过程中,计算劳动者给单位造成的尚未处理完毕经济损失中应赔偿单位的数额,以及劳动者给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计算依据之一;还作为劳动者无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之一。

二、工作交接制度由《工作交接表》具体体现,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时就应受此约束。如劳动者拒签《工作交接表》,单位将采取不向其发放物品,拒绝其参与工程与项目等措施。

工作交接表中所列的财物的所有权皆为用人单位。

劳动者受尊重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同意将“本人到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签收有关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通知文件”,作为完成工作交接的内容。

三、工作交接完成的标准由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如不能就该标准达成一致,单位将不向劳动者发放物品,拒绝其参与工程与项目等措施。

四、劳动者掌握了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单件物品,或1个月内累计掌握了单价值为800元以上的多个物品时,应填写《工作交接表》。

五、如出现漏填《工作交接表》的情形,劳动者应配合单位补填《工作交接表》。

六、单位要求劳动者对给其造成各类损失进行赔偿也应体现在《工作交接表》中。如劳动者就此拒签《工作交接表》的,不影响劳动者在此的义务承担。

七、一般应理解为,凡是存在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灭失的可能时,以及用人单位在某个事项上的相关利益有受到损失的危险时,就应就此事项由单位与劳动者填写《工作交接表》。

八、《工作交接表》的“最终言论”由单位授权人力资源部门做出“尚未交接完毕”或“已交接完毕”的结论后盖单位法人章,并在作出结论当天向劳动者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如总经理就此填写“已经交接完毕”的结论并签字,其效力高于人力资源部门。

九、《工作交接表》格式如下:

《工作交接表》

十、劳动者存在未交接完成的情况下,如给用人单位造成

的单项损失不易量化,则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倍予以折算。

十一、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过程中,如《工作交接表》中存在工作交接标准未按期完成的情形,则视为劳动者存在给单位造成的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损失情形,以及给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情形,和劳动者无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上情形对应的赔偿数额以《工作交接表》中“应赔偿单位损失元”中的数额为准。

此外,给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情形还包括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寻找临时替代人员所支付的成本;单位向该临时替代人员支付的报酬减去单位本应向乙方在该时段支付的报酬;因劳动者违约不再向单位提供劳动,致使乙方所负责的项目未能实现的预期利益;在劳动者因过失迫使单位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其情形下(排除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解除的情形),单位为弥补或避免扩大劳动者造成的损害而付出的成本等。

十二、《工作交接表》一式两份,由人力资源部门与劳动者各执一份。如出现内容互不相符的情形,则以人力资源部门所持的文本为准。

十三、该《培训费用预审批准表》与《工作交接表》有同等作用。

十四、本《工作交接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十五、本《工作交接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讨论,

相互听取了意见与采纳彼此的方案,经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后,并向全体劳动者进行公示后已生效。

单位盖章

生效时间年

月日

工作交接制度

工作交接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工作交接程序,明确工作交接内容,确定交接双方的责任义务,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调动、晋升、离职 三、交接种类:资料、档案、资产、人员、工作 四、交接制度 1.档案、资料交接 本条所指档案包括人事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工作档案。 本条所指资料包括公司文件、外来文件、工作通知、各类请示、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策划方案、各类报表、图片、书籍音像材料、账册及各种凭证资料。 财务单据档案、证照交接给财务相关责任人存档,被交接的档案、资料应是已经办理完毕,应及时归档保存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交接应填写档案、资料移交清单,接收人员、监交人登记栏,清单必须一式两份,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应在清单上签字。 公司员工之间进行单份文件资料交接的,交接部门应分别填写《公司文件交接目录》,由移交人员和接收人员签字,签字后视为接收。《公司文件交接目录》应装订成册,分别置于各部门,以备后查 政府、党政机关文件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领取,逐级传阅。文件处理完毕后,应填写《公司文件交接目录》移交公司档案室。 2.资产交接 资产包括个人正在使用的电脑、桌椅、电话机、文件柜、工具书、订书机、计算器、电话卡、钥匙、证照、章证等耐用办公用品。 资产交接应以移交人员管辖范围及实际使用的物品为基础,对照行政部资产登记台账进行。 移交人员必须保证移交的资产完好无损,能够正常使用,接收人员负有检查验收的责任。 3.资源交接 资源包括与公司工作相关的供应商、客户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移交人员必须在离岗前将与工作有关的资源、业务资源基本情况书写清楚,将与资源有关的工作一并移交给接收人员。

工作交接制度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调岗离职时工作交接内容及程序,使工作交接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加强工作衔接,保持工作连续性,保证工作和经营活动正常运行,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职位晋升、降职、换岗)、辞职、辞退或调出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第三条 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公司主要领导对各部门负责人(中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第四条 移交人系指将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接交人系指将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监交人系指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及协调处理交接过程中矛盾和问题的人员。第五条 移交人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尽可能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剩余的工作内容及完成剩余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3.处理清楚往来帐目,归还或厘清借款和欠款,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4.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第六条 交接内容: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文件交接、人员状况交接(中高管)、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 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 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 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4.人员状况交接主要是指中高管离开现岗位需要向接交人介绍本部门人员、本职位分管部门负责人状况。 5.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主要是指经手款项及相关手续。 第七条 交接内容明细分类 1.公章类:公司公章、法人名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及其他各类公章。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干部(处级及以下)和员工因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前工作交接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 第四条工作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公司物品、人员状况。 第五条业务工作主要包括: (一)工作职责,即移交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 (二)业务流程,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三)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的工作事项。 (四)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账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五)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第六条公司物品主要包括:

(一)用品,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 (二)现金,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现金及其等价物,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现金及其等价物等。 第七条人员状况主要包括:移交人下属或与移交人与工作相关的同事的思想、性格、能力、以及其它需要特别交待的情况等。 第三章工作交接程序 第八条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由需移交人的上级领导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第九条移交人在开始工作交接前,应梳理好交接事项,填写《工作交接表》。 第十条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工作交接表》,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工作交接表》。 第十一条在监交人的主持下,接收人根据《工作交接表》,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工作和物品,三方共同确定应交接的工作和物品的当前交接状态(已交接或未交接),填入《工作交接表》。 第十二条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当接收人对《工作交接表》中工作和物品不清楚时,移交人应给予明确说明,监交人应监督交接过程直到交接双方认可。 第十三条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共同当面完成工作交接后,由三方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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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管理制度与规范1 信息系统岗位要求规范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海公司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公司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促进公司信息系统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满足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结合信息管理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系统管理是指公司管理工作中,运用通信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分析技术而建设和运行的能对有关数据进行收集、传送、 加工、处理、存储和管理的各种系统的总和。 第三条公司信息系统工作目标是:以供应链、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逐步建立全行业统一的、科学的、经济合理,并具备有辅助核算、支持决策和 办公自动化功能的网络系统。 第四条公司信息管理部负责全公司的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基本任务是: (一)研究制定管理信息系统发展规划,并有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根据公司领导新的需求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改进和 完善; (三)制定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四)组织和管理信息管理的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总结、交流推广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经验,指导各部门开展信息管理工作; (六)为公司决策层提供信息分析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七)建立公司“技术支持热线”,负责协调各种同信息系统相关的技术服务 和相关技术的解答工作。 第五条信息管理系统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各部门应充分重视这一工作,把它做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流程管理质量、满足决策需 求,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决策层、管理层提供高 质量的信息服务,要把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和其它工作相结合,逐步过渡 到以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和手段的工作方式中来,逐渐摆脱手工工作。 信息管理部要做好普及培训工作,使企业绝大部分人掌握各相关岗位的 信息管理系统。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在使用公司信息管理系统期间,应尊重公司商业机密,所使用的系统账号密码禁止外泄,公司商业信息不得外传,本管理制度实行 30个工作日内,涉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商业保密协 议》。 二、岗位及岗位责任

公司交接管理制度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关键岗位交接规范。 第二章工作交接流程 第四条一般的工作交接流程如下图所示:

第五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资料、工作资产、工作关系交接等。 第六条工作交接使用表格包括(具体表格见附件): (一)工作关系交接表; (二)工作流程交接表; (三)往来账交接表; (四)资产交接表; (五)仓库库存交接表; (六)日常事务交接表; (七)其他。 第七条监交人和交接时间界定 第八条供应、财务、仓储、销售等岗位交接时须有财务人员同时担任监交人。 第三章责任划分 第九条移交人: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对于重要的资料,如往来客户的账务问题,应出具客户对账单,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条接收人:认真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材料,保证资产账实相符,对于特别重要的文件、资料、账目以及仓库库存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第十一条监交人:监交人必须认真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订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总经办:对交接过程进行检查,对于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特殊原因经核准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但交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原移交人承担。 第四章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 第十四条针对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当期可以处理,由移交人处理完毕后交接,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由移交人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第十五条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毕的,监交人应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订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 第十六条正常的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如应收账款的回收等),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继续处理。如果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额承担责任损失。 第十七条如果移交人故意隐瞒问题,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第十八条交接不完整,移交人离任后发现问题的,由三方共同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未完成各种交接手续的员工,不得办理离岗手续。 第二十条由于上级主管原因,未进行正常工作交接的,追究上级主管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为公司基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权归公司总经办。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试行三个月,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颁发日期: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员工工作交接内容与流程,加强工作衔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所有人员晋升、换岗、调动、离职、停薪留职等岗位变动皆适用。 3.权责: 3.1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 3.2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 3.3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监督责任。 4.定义: 移交人:要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 接交人: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 监交人: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的人员 5.交接内容: 交接内容包括: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以及文件交接。 5.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他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 5.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他人。 5.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6.规定细则: 6.1工作内容交接具体内容 6.1.1移交人需书面列出自己本岗位工作提纲以及详细的工作内容,可以按照岗位的关键点进行分类;要求工作内容表达全面、具体,不允许只简单的表达出工作的名称而没有具体的内容。再交由部门主管审核。 6.1.2移交人需给接交人讲解岗位工作职责中的内容,并结合日常工作中的实例阐述本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以便接替人能更快的进入工作状态。 6.1.3移交人需对本岗位具体的各事项相关流程作详细的讲解,包括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6.1.4移交人需详细的讲解本岗位的管理权限。 6.1.5移交人需按照时间进程详细的讲解本岗位年度、月度、每周及每日对应需要完成的工作。 6.1.6移交人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事宜需做详细说明,包括完成的进度、现已完成的状态、如何去实施、工作期限以及需要达到的效果等,必须交接清楚,不得遗漏。 6.2实物交接具体内容: 6.2.1移交人员需列出具体的物品清单,交由部门主管确认后,由移交人交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物品用途。 6.2.2无需交接的物品由移交人自己办理退库手续。 6.2.3相关部门,如项目部、财务部各岗位因涉及到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移交等重要交接事项,因此在办理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交接时,更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在部门主管的监督之下进行。 6.2.4实物交接时,接交人需仔细核查实物清单,核查无误后,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6.3文件交接具体内容: 6.3.1移交人需详细列出现岗位文件移交清单,交由部门主管确认后,由移交人交接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文件用途。 6.3.2接交人需仔细核查文件移交清单与实物是否符合。 7.交接程序要求: 7.1工作交接必须有相应的人员进行监督,可以是部门主管也可以是主管指定的人员。 7.2移交人应提前清理交接的事项,列出实物清单,编制好工作交接计划并注明具体的交接时间。 7.3在交接过程中,接交人如对所交接的工作有疑问或不明白的地方,移交人有义务负责答复。 7.4部门主管应起到监督的作用,保证交接的有效性,不得敷衍了事。 7.5交接完毕后,需移交人、接收人、部门主管在工作交接计划上签字确认。 8.其它事项; 8.1若在规定时间内,接交人未能到岗,现岗位的工作由部门主管接手,移交人向部门主管移交工作,由第三方人事行政部负责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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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岗位离职交接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第四条权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二)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董事长提交辞呈,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三)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清点。 (五)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五条原则 (一)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二)财务部员工离职,工资须压后一个月发放。 (三)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 (四)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五)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董事长确认签字。 第六条交接程序 (一)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见附表1)及《离职手续清单》(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 离职岗位/ 离职原因/ 入职、离职日期/ 部门意见/ 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钥匙、门禁卡/ 个人管理的公司现金、账务凭证/ 技术图纸、参数/ 客户资料、工作记录/ 车辆、设备及工具/ 制服、胸牌等公司资产财产。 (二)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审核《信息化设备的配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信息管理部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软硬件管理 第九条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编写《信息化配置需求计划》,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软件情况、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提交到办公室审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龙化公司采购计划审批程序。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公司权限内采购依据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购规定,硬件设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软件由申请部门会同办公室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部门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含软件)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xxx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xxx 有限公司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正确性和稳定性,确保工作的前后衔接,稳妥地过渡,有条不紊地进行,不因人员的变动受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各部门内部人员调动、岗位轮换、因故离职、职位代理、请长假时、休假期间的工作交接等。 第三条交接要求 : 1、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和剩余的工作内容。 3、交接需有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三方必须在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认真核对,经复核清单与实物无误后方可交接,三方签名认可。 4、财务、经营、预算、保管等岗位交接时须有财务主管人员

同时担任监交人。财务部主管、员工,其它部门分管领导,重要岗位的员工进行离岗前交接的,必须报经主管领导审批。 5、电脑移交不得卸载系统软件、专业软件,不得删除业务资料,不得拷贝公司相关业务资料信息等。 6、移交人因移交不彻底、泄露公司信息等给本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力。 第四条工作交接内容 : 1、公章类:公司行政公章、法人章、部门专用章及其他各类公章。 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银行帐户密码等。 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年终报 表、经济合同、借款合同、统计资料、会议材料、贷款担保书、检

工作交接制度及表格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子(分)公司员工离岗使用包括不仅限于调岗或离职使用。 3、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关键岗位交接规范。 第二章 工作交接流程 1、一般的工作交接流程如下图所示: 2、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资料、办公用品及资产、工作关系交接等。 3、工作交接使用表格包括(具体表格见附件): 1)工作关系交接表; 岗位:移交人和接收人 1、移交人办理离职手续 2、接收人开展工作

2)工作流程交接表; 3)往来账交接表; 4)资产交接表; 5)库存交接表; 6)日常事务交接表; 7)其他。 4、监交人和交接时间界定 5、财务、仓管、销售、总监及各公司高层等岗位交接时须有财务人员同时担任监交人。 第三章责任划分 1、移交人 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对于重要的资料,如客户回款、佣金等问题,保证各项工作的准确性。 2、接收人 认真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材料,保证资产账实相符,对于特别重要的文件、资料、账目以及仓库库存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3、监交人 监交人必须认真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

和接收人拟订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部门。 4、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特殊原因经核准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但交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原移交人承担。 第四章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 1、针对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当期可以处理,由移交人处理完毕后交接,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由移交人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2、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毕的,监交人应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订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 3、正常的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如应收账款的回收等),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继续处理。如果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额承担责任损失。 4、如果移交人故意隐瞒问题,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5、交接不完整,移交人离任后发现问题的,由三方共同承担责任。 6、未完成各种交接手续的员工,不得办理离岗手续。 7、由于上级主管原因,未进行正常工作交接的,追究上级主管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1、本制度为公司基本制度,解释和监督权归优艺综合部。 2、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试运行,完善后正式颁布实施,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试运行日期: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公司信息沟通管理制度_范文

公司信息沟通管理制度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公司信息沟通管理制度,感谢您的阅读! 为了加强市场信息沟通工作,对市场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公司对市场的动态变化做出迅速反应,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一、市场信息沟通方式 信息沟通管理工作由市场部负责,销售分公司协助完成。市场部及销售分公司要严格执行信息反馈制度。销售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到市场部,以便公司针对市场动向做出迅速调整。 (一)日常情况:口头、电话、传真。 (二)紧急情况:口头、电话。 (三)定期沟通:依照《销售人员信息反馈表》、《顾客意见征询表》、《客户回访记录表》填写相关内容。 二、信息反馈制度 1、《销售信息反馈表》 针对整个市场的调查,由销售分公司协助市场部完成。分为周、月、季度进销售信息反馈。营销人员在各阶段中定期进行数据整理统计及信息搜集,如实填写相应表格,按要求送交市场部。市场部在一周内将信息分析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下达上级批示的执行意见。 2.《顾客意见征询表》 针对一般顾客的调查,由销售分公司协助市场部完成。每季度进行一次。在各季度中不定期进行调查,并于每季度末前一星期内送交市场部。(重大问题须随时报告)。专卖店及商场销售人员将以书面或口头提问的方式知道顾客填写《顾客意见征询表》后传递给市场部。市场部在一周内将信息分析汇总,填写《顾客意见处理报告》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下达上级批示的执行意见。 4、《客户回访征询表》 针对代销商以及酒店客户的调查,由市场部完成。每季度进行一次。定于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月末5日内完成。市场部人员可以通过登门、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对客户进行回访,填写《客户回访征询表》,并在一周内将信息分析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下达上级批示的执行意见,填写《客户意见处理报告》。

研发人员工作交接管理规范

研发人员工作交接管理规范 1 目的 为了保证研发部门技术资源、技术成果得到有效保护,保证研发工作的连续性,制订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研发部门离职及到岗人员工作交接的全过程控制。 3 职责划分 3.1 离职人员应将自己的工作过程中所有相关技术资料、技术文档及所有相关产 品设计方案,设计程序等进行整理,交研发部相关人员接收,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说明,形成书面性的交接文件。 3.2 技术主管负责对所要交接的工作及相关资料进行监控。 3.3 部门经理负责对工作交接情况进行审核。 3.4 部门经理负责对离职及到岗人员工作交接资料及情况进行存档备案。

4 工作流程 4.1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控制流程

4.2 到岗人员工作交接控制流程 5 工作内容 5.1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控制流程 5.1.1 相关人员提出离职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如不同意,则返回意见;如同 意则交人事部/总经理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开始工作交接。 5.1.2 如已有相应工作人员接替工作,则将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文档转交接替 工作人员;如暂无人员接替工作,则将相关资料移交技术主管、经理或行政部门。主要内容如下: 1、在职期间的工作报告。包括进入部门以来所从事的所有工作,每项工作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完成情况; 2、工作报告中涉及的本人所承担工作的技术报告包括:设计方案、体系结构、工作原理、关键问题、解决措施、实施手段、获得效果、注意事项等。必要时配以图、表、公式、代码等可以充分说明的内容; 3、相关技术资料包括:上述技术报告中所涉及的所有装配图、零件图、原理图、布线图、流程图、框图、源代码、可执行文件等,必要时辅以充分说明;

工作交接制度

工作交接制度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工作交接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工作交接程序,明确工作交接内容,确定交接双方的责任义务,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调动、晋升、离职 三、交接种类:资料、档案、资产、人员、工作 四、交接制度 1.档案、资料交接 本条所指档案包括人事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工作档案。本条所指资料包括公司文件、外来文件、工作通知、各类请示、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策划方案、各类报表、图片、书籍音像材料、账册及各种凭证资料。财务单据档案、证照交接给财务相关责任人存档,被交接的档案、资料应是已经办理完毕,应及时归档保存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交接应填写档案、资料移交清单,接收人员、监交人登记栏,清单必须一式两份,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应在清单上签字。 公司员工之间进行单份文件资料交接的,交接部门应分别填写《公司文件交接目录》,由移交人员和接收人员签字,签字后视为接收。《公司文件交接目录》应装订成册,分别置于各部门,以备后查

政府、党政机关文件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领取,逐级传阅。文件处理完毕后,应填写《公司文件交接目录》移交公司档案室。 2.资产交接 资产包括个人正在使用的电脑、桌椅、电话机、文件柜、工具书、订书机、计算器、电话卡、钥匙、证照、章证等耐用办公用品。 资产交接应以移交人员管辖范围及实际使用的物品为基础,对照行政部资产登记台账进行。 移交人员必须保证移交的资产完好无损,能够正常使用,接收人员负有检查验收的责任。 3.资源交接 资源包括与公司工作相关的供应商、客户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移交人员必须在离岗前将与工作有关的资源、业务资源基本情况书写清楚,将与资源有关的工作一并移交给接收人员。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资源信息负有保证信息真实有效的义务,接收人员对接收的资源信息负有查对核实的责任。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适应分公司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保证信息安全,遵循总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信息资源是分公司的重要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基础,必须加强管理,使信息的采集传输、日常维护、信息平台建设、信息整合、信息共享各方面,以股份公司信息化建设“五统一”原则为指导,不断提高信息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水平。 1.3 本管理办法所涵盖的信息资源范畴,主要是指分公司内部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以下称内部信息)。[CJH1] 管理的对象主要是由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使用计算机编制的信息、专业系统采集的原始信息等,包括各类文本信息、数据库信息、WEB页面信息、图形图像信息、多媒体信息等;印刷品作为信息的主要载体之一,尽可能进行电子化的处理,也纳入信息资源管理之内。 2 管理体系 2.1 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依照信息化管理“一个整体,两个层次;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方针建立,信息中心归口管理,各业务部门专业管理。

2.2 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是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 的最高层次,负责审定分公司有关信息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 2.3 信息中心是分公司信息资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资源的组织、协调、采购、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主持信息平台、信息整合等系统建设工作,负责有关技术支持工作。信息资源管理业务工作接受股份公司信息系统管理部的指导。 2.4 各级业务部门既是信息资源的使用单位,也是专业信息资源的主要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有关信息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同信息中心全面开展信息资源的管理工作。 3 内部信息的管理 3.1 信息中心负责分公司内部信息的管理,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内部信息的需求分析,各业务部门依据业务职责提出各种内部信息需求,并分别按本部门形成和管理的信息(下称“部门内自管信息”)、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分别汇总,确定信息内容、信息提供时间和信息提供方式等。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重要信息由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审核确认。 3.2 信息中心组织汇总各业务部门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并进行归类,对各部门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归纳为部

岗位交接班制度

岗位交接班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岗位交接班,保证岗位人员在岗位交接班中交清接细,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公司岗位交接班要求;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倒班班组间的交接班。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 八交 八交:交指示,交质量,交设备,交安全环保和卫生,交问题,交经验,交工具,交记录。 3.2 五不接 仪器设备不好不接,工具不全不接,操作情况交待不清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不好不接。 4 职责 4.1 接班班(组)长负责组织岗位交接班,各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交接班。 4.2 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交接班会,负责及时协调处理交接班中的问题。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交接班时间原则上为早上8:00点和下午18:30,接班时间到时接班人员未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本岗位;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参加每天早上的班组交接班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5.2 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小时打扫岗位卫生,填写《交接班日志》。《交接班日志》详细记录本班工作情况和交班情况。内容主要包括: (一)本班情况: 1.本班设备维护人。 2.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3.设备维护情况、设备故障及异常情况(要具体说明故障点及异常状况)、设备检修情况(要具体说明检修完成情况)、设备操作情况(如切换机泵等)。 4.工艺调整情况。

5.现场各种工艺操作与流程的动改情况(完成的程度及状态)。 6.操作异常或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处理情况(应记录时间)。 7.产品质量不合格,记录改不合格线及合格改线时间,具体调整方法。 8.巡回检查情况。 9.公司指令完成情况(要记录指令人及具体完成情况)。 (二)交班情况: 1.设备情况(故障设备情况、检修状态等,要具体说明)、润滑油柜情况。 2.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及注意事项。 3.原料储存情况。 4.产品走向。 5.本班未完成工作。 6.工具情况:对讲机、测温枪、F扳手及其它。 7.车间下发各种材料及指令。 5.3 接班人员应在交接班会前10分钟进行预检,查看《交接班记录》中的交班情况,逐一核实确认,如有异常,应在《交接班记录》中“接班情况”的“其它情况”栏中注明,并请交班人员确认。 5.4 接班人员和交班人员应按“八交”、“五不接”的规定,到岗位对口交接,交接清楚后,交接班人员应在交接班记录中对《交接班记录》内容进行确认。 5.5 接班班(组)长主持交接班会,并按时组织交接班会,交接班班组人员参加交接班会。 5.6 交接班会程序:交班班(组)长汇报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接班班(组)长询问岗位接班情况→接班各岗位人员汇报预检情况,向交班班(组)长指出接班预检时发现的问题→接班班(组)长组织班前会→交班班(组)长组织班员召开班后会。 5.7 交班班长汇报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主要包括:生产情况、设备情况、安全情况及其他情况等。 5.8 接班各岗位操作员向交班班(组)长指出的接班预检时发现的问题,交班人员应尽力处理后方可下班。 5.9 交接班中提出的问题应记入《交接班记录本》,这些问题由交班班组负责,交接班中未提出而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班组负责。

技术管理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技术管理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掌控项目部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因休假、调离、辞职等情况对技术管理工作的影响,保证工作的延续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实现标准化、正规化、制度化管理,更好地组织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二十一号线15标项目经理部全体施工技术管理人员。 三、工作交接流程 1、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况 (1)、因工作需要调离、轮岗、换岗、晋升等原因造成岗位变动者;(2)、因休假、事假、婚假等超过2天以上者; (3)、因个人、家庭或其他原因提出辞职者; 2、工作交接内容 (1)、工作资料:所负责区间/站技术资料,如工程日志、检验批报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图纸、技术交底资料、试验及相关测量记录、施工台账、计算资料、材料计划、工程数量统计表、设计变更文件、图纸审核记录表、验工计价、重要会议纪要;施工规范、标准、以及与甲方或设备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文件、安全协议等。 (2)、知识移交:所负责区间/站工程进度、施工台账编制情况、材

料计划提取情况、计算及交底情况、设计交底情况、图纸审核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测量仪器仪表情况;主要工作概述、日常的工作流程、卡控重点、在岗位从事技术管理工作时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3)、工地情况:施工现场存在的遗留问题,如现场某处基坑开挖、支柱立整、支持结构安装、承导架设、设备安装等存在每种技术问题,明确技术问题是设计问题还是施工问题;现场急需解决和尽快测量、指导的技术问题。 3、交接流程图 四、工作交接责任划分 1、移交人:要按照《移交清单》(见附件)逐项进行移交,处理遗留

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汇编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和发展战略,以信息化带动管理现代化,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四条综合部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 (二)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 (三)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 (四)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0A系统)建设、运营、

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 (五)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六)负责公司硬件、网络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的职责是: (一)保证公司信息化工作任务在本部门的执行; (二)上报本部门年度信息化需求; (三)负责本部门所使用的信息化设施日常维护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 理工作。 第七条信息化人员管理: (一)对信息技术管理机构实行定岗、定编、定责,明确各岗位的人员素质要求; (二)建立重要岗位的双人负责制,并加强对单人单岗的监控; (三)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重要岗位应签订保密协议书; (四)建立信息技术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 第三章信息化系统管理

第八条服务器管理 (一)公司所有信息化系统涉及到的服务器主机应按照国家服务器设备的管理标准,保障服务器主机在合适的环境中运行。 (二)信息化管理员对服务器主机的运行进行监控,依据服务器资源的占用情况,及时对服务器进行调整。在必要的情况下,信息化管理员对服务器主机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进行升级,安装补丁程序。 第九条计算机管理 (一)综合部负责公司各类计算机、工作站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升级管理。 (二)综合部每年初应根据需求,对存在故障无法解决、设备老化、市场无配件更换的老旧计算机设备进行集中统计并上报备案。 (三)在未经综合部许可的情况下,各计算机使用人不得随意更换、拆卸计算机内的零部件及网络设备。 (四)计算机设备出现故障,相关知情人员必须及时报告综合部,由综合部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处理并修复,对不能进行现场处理并修复的设备,由技术人员明确故障原因,出具鉴定结果,送相关外部机构进行维修处理。

技术工作交接制度(已改)

技术工作交接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掌控各项目部技术人员因辞职、休假、调离等情况对技术管理工作的影响,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实现标准化、正规化、制度化管理。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全体技术人员。 3工作交接流程 3.1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况 3.1.1因工作需要调离、轮岗、换岗、晋升等原因造成岗位变动者; 3.1.2因个人、家庭或其他原因提出辞职者; 3.1.3因休假、事假、婚假等超过3天以上者; 3.2工作交接内容 3.2.1工作资料:所负责管段技术资料,如工程日志、检验批报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图纸、技术交底资料、试验及相关测量记录、施工台账、计算资料、材料计划、工程数量统计表、设计变更文件、图纸审核记录表、验工计价、重要会议纪要;施工规范、标准、以及与甲方或设备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文件、安全协议等。 3.2.2知识移交:所负责管段工程进度、施工台账编制情况、材料计划提取情况、计算及交底情况、设计交底情况、图纸审核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测量仪器仪表情况;主要工作概述、日常的工作流程、卡控重点、在岗位从事技术管理工作时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3.2.3工地情况:施工现场存在的遗留问题,明确技术问题是设计问题还是施工问题;现场急需解决和尽快测量、指导的技术问题。 4、工作交接责任划分 4.1移交人: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所管范围各种技术资料,保证资料完整性,测量设备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情况,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对重要的技术文件资料进行保密,移交完毕进行销毁等。 4.2接受人:认真检查移交人所移交的技术资料,认真听取并记录移交人所移交的施工现场情况、设备管理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确认移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尽快适应工作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4.3监管人:必须认真审核移交技术资料情况,并督导接受人尽快适应工作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让技术管理工作继续开展。监督指导办理移交书面签字手续。

公司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反应我公司工作情况,做到信息报送对外统一、真实,对内规范、严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报送应以客观、真实、时效、适用为原则,应具有宏观性、政策性、广泛性和保密性的特征。 第三条信息报送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信息报送内容与要点 第四条贯彻落实上级决策的情况,包括贯彻执行决策的计划和措施,取得的成效,出现的情况问题和建议等。 第五条本公司的先进经验及好的做法,反映工作中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可防患于未然的预测性信息。 第六条重要工作动态,包括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作的进展、经验和问题;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第七条上级领导对某些具体问题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八条鼓励报送各部门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

行的深入调查研究,报告调查结果及提出的解决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对突发性事件应对紧急重要信息,及时用电话和书面材料等形式报送上级部门,并跟踪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情况及原因结果等。 第三章信息报送要点 第十条日常信息报送包括以下要点: (一)经营动态——时效性较强的动态类信息; (二)经营业绩——企业年度、季度、每月的业绩情况。 (三)工程项目——重点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合同签署和具体推进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四)经营创新——经营动态、营销模式等。 (五)业务拓展——走出去拓展国际或国内市场情况。 (六)合作交流——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间建立合作关系的情况。 (七)社会责任——企业回馈社会的情况。 (八)改革发展——企业合并重组、融资、组建新公司情况,年度和中长期规划。 (九)企业党建——企业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 (十)管理经验——管理动态、管理经验、成功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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