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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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本厂工作票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有效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1、工作票种类本厂工作票分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共五个分类;2、工作票填用范围在生产设备、系统上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时,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使用热力机械工作票;在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使用热控工作票;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大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的,应根据消防规程和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动火工作票;3、工作票的使用工作票应使用统一格式,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但不得删减; 工作票一式两份,检修人员手执一份,运行人员留存一份;各单位应每年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安全规程、运行和检修规程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经厂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公布; 工作票应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与签发,由计算机生成的工作票可采用电子签名;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签发人审核、签发;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现场作业期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组成员;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工作票必须编号;要确保每份工作票在本厂内的编号唯一,且便于查阅、统计、分析;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值长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处置,但必须由运行班长或值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必须记在运行班长或值长的操作记录簿内;4、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术语,设备应注明名称及编号;票面需要填写数字的,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母线可以使用罗马数字;时间按24h计算,年度填写4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2位数字;“工作负责人”栏:工作负责人即为工作监护人,单一工作负责人或多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填入此栏;“班组”栏: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则班组栏填写检修单位;“工作班成员”栏:应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员”栏,超过10人的,只填写10人姓名,并写明工作班成员人数如等共人,其他人员姓名写入附页;“共人”的总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有监护人的应明确监护人; “工作地点”栏:写明被检修设备所在的具体地点;“工作内容”栏:描述工作内容,要求准确、清楚和完整;“计划工作时间”栏: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填写预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时间;“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填写检修工作应具备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周密、细致,不错项、不漏项;检修工作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以及采取隔断的安全措施,必须写入安全措施栏;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则在相应栏内填写“无”,不应空白;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根据“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中的要求,需要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的,由工作许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在相应栏内做“√”记号,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的,工作许可人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中填写“无”;需要检修作业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票填写人在相应的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工作负责人完成该项安全措施后,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内填写“检修自理”;“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包括:由于运行方式或设备缺陷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运行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运行设备安全的措施;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提出的安全措施;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如无补充措施,应在该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批准工作结束时间”栏:由值长根据机组运行需要填写该项工作结束时间;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检查核对安全措施执行无误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开始时间”并签名,然后,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工作票延期”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当班值长和工作许可人确认签名; “允许试运时间”及“允许恢复工作时间”栏:当班工作许可人填写并签名,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工作终结时间:”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确认;使用热控工作票时,“需要退出热工保护或自动装置名称”栏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同时填写主保护退、投申请单,履行审批手续,并将审批单附在工作票后;“备注”栏填写内容:需要特殊注明以及仍需说明和的交待事项,如该份工作票因故未执行,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接地线未拆除等情况的原因等;中途增加工作成员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每份工作票签发人和许可人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其中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时间、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工作票票面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签名或盖章;电气工作票的填用规定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一种工作票:a属于同一电压等级、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b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c全站停电;注1:交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可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注2:直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双极停用的换流变压器及所有高压直流设备,或单极运行时停用极的换流变压器、阀厅、直流场设备、水冷系统双极公共区域为运行设备;同一变电站包括发电厂升压站和换流站,以下同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不停电工作,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在同一变电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可填用一张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审核合格并批准的其他单位签发;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形式;同时停送电的检修工作填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完成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如检修工作无法同时完成,剩余的检修工作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在工作票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若无需变更安全措施范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应填用新的工作票;5、工作票的执行程序工作票的生成;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及所需安全措施选择使用工作票的种类,填写工作票或调用标准工作票;工作票的签发;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交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由工作票签发人对票面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工作票的送达;计划工作需要办理第一种工作票的,应在工作开始前,提前一日将工作票送达值长处,临时工作或消缺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送值长处;工作票的接收;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值班负责人应及时审查工作票全部内容,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安全措施的执行;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启停计划和值长意见,由值长安排运行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中如需由电气运行人员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时,热机运行人员应填写停、送电联系单,电气运行人员应根据联系单内容布置和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措施执行完毕,填好措施完成时间,执行人签名后,通知热机运行人员,并在联系单上记录受话的热机运行人员姓名,停电联系单保存在电气运行人员处备查,热机运行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做好记录;对于集控运行的单元机组,运行人员填写电气倒闸操作票并经审查后即可执行;严禁口头联系或约时停、送电;现场措施执行完毕后,登记在工作票记录本中;工作许可;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高温、爆炸和触电危险等,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开工后,严禁运行或检修人员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工作监护;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工作人员变更;工作班成员变更,新加入人员必须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学习,由工作负责人在两张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变更原因、变更人员姓名、时间并签名;工作负责人变更,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工作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值班日志;工作间断;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应符合工作票的要求,方可工作;当无工作负责人带领时,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工作延期;工作票的有效期,以值长批准的工作期限为准;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2h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申请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设备试运;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试运;检修设备试运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收回工作票,全体工作班成员撤离工作地点,由运行人员进行试运的相关工作;严禁不收回工作票,以口头方式联系试运设备;试运结束后仍然需要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按“安全措施”执行栏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工作;如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工作终结;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双方签名,工作方告终结;工作票终结;运行值班人员拆除临时围栏,取下标示牌,恢复安全措施,汇报值长;对未恢复的安全措施,汇报值长并做好记录,在工作票右上角加盖“已终结”章,工作票方告终结;6、工作票管理工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运行、检修主管部门应是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是工作票的监督考核部门,对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定期组织综合分析执行工作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已执行的工作票应由各单位指定部门按编号顺序收存,至少保存6个月;7、工作票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热力机械工作票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a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b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c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工作负责人a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b 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c 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a 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b 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c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值长a 负责审查检修工作的必要性,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b 对批准检修工期,审批后的工作票票面、安全措施负责;c 对工作票的许可至终结程序执行负责;d 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完备、正确执行负责;e 对工作结束后的安全措施拆除与保留情况的准确填写和执行情况负责;工作班成员a 工作前认真学习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和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规定、要求;b 参加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严格落实;c 遵守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他人和设备安全;电气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a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b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c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充足;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b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c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a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b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确认检修设备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c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间清楚,必要时应要求补充;a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b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c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a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b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c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8、工作票检查标准工作票的“静态”检查内容,具有下列情况或类似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内空白;工作票安全措施栏内全部出现“无”字样;工作票的“动态”检查内容,具有下列情况或类似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动火工作票”,没有按规定测量可燃气体浓度;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生产准备2016年4月18日。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是根据公司或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票的编制:规定工作票的编制程序,包括填写工作票的内容和格式、审批程序等。

2. 工作票的编号和记录:规定工作票的编号方法和管理记录,确保工作票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3. 工作票的管理责任人:明确工作票的管理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包括工作票的审核、分发、监督等。

4. 工作票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明确工作票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确保工作票的正确使用。

5. 工作票的保管和销毁:规定工作票的保管方法和期限,以及销毁程序和要求。

6. 工作票的变更和撤销:明确工作票的变更和撤销程序,包括变更和撤销的申请、审批和记录等。

7. 工作票的安全性管理:规定工作票的安全性管理要求,包括工作票的查验、使用人员的权限和身份验证等。

8. 工作票的监督和评估:规定工作票的监督和评估要求,包括工作票的效果评估和问题整改等。

以上仅为工作票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管理规定会根据不同公司或组织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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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一、总则为确保工作安全,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和管理。

二、工作票1. 定义工作票是指对工作过程进行安全控制和管理的文书,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工作期限等要素。

2. 分类(1)第一种工作票:适用于变电站、线路、电缆等电力设施的停电、送电、检修、试验等工作。

(2)第二种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

(3)临时工作票:适用于临时性、小规模的工作。

3. 使用和管理(1)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式两份,由工作负责人和指定的监护人各执一份。

(2)工作票应提前送达工作地点,并由工作地点负责人审核、签字。

(3)工作票应在工作开始前送达工作负责人,并在工作结束后收回。

(4)工作票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5)工作票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一年。

(6)工作票的延期、取消、变更等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三、操作票1. 定义操作票是指对设备操作过程进行安全控制和管理的文书,包括操作任务、操作步骤、安全措施、操作人员等要素。

2. 分类(1)第一种操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电力设施的启动、停机、试验等操作。

(2)第二种操作票:适用于变电站、线路、电缆等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等操作。

3. 使用和管理(1)操作票应由操作负责人或操作票签发人填写,一式两份,由操作负责人和指定的监护人各执一份。

(2)操作票应提前送达工作地点,并由工作地点负责人审核、签字。

(3)操作票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4)操作票应在工作开始前送达操作负责人,并在工作结束后收回。

(5)操作票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一年。

(6)操作票的延期、取消、变更等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四、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1.引言为了确保作业安全,保障工人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管理部门制定了本工作票管理规定。

本规定基于国家劳动安全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公司工作的人员。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维修、改造、试验、勘探等各类工作。

3.工作票的种类根据作业过程的需要,工作票分为保养工作票、维修工作票、改造工作票、试验工作票、勘探工作票等几种类型。

不同类型的工作票需要包含的内容也有所不同。

4.工作票的编制4.1 工作票的申请工作人员需要在作业前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工作申请,包括作业种类、施工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工具、作业方法和作业人员。

主管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该工作申请。

4.2 工作票的编制根据工作申请的内容,负责人会编制相应的工作票,包括作业名称、作业地点、作业方式、作业人员、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

4.3 工作票的审核工作票编制完成后,需要进行审核,并由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确认内容包括作业内容、工具设备的准备、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等。

4.4 工作票的抄送审核完成后,工作票需要进行抄送,抄送对象包括地方劳动保障监督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

5.工作票的使用5.1 工作票的下达工作票下达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措施。

5.2 工作票的保管工作票必须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阅,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备份。

5.3 工作票的终结作业完成后,必须对工作票进行总结,并将工作票送交主管部门进行归档。

6.工作票的修改和作废6.1 工作票的修改工作中如有需要修改工作票内容,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重新审核。

6.2 工作票的作废工作票在未使用前可以被撤销,如果工作票已使用,需要进行作废处理。

作废前,必须通知所有与该工作有关的作业人员,并进行相关记录。

7.工作票的检查和评价为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工作安全,主管部门会定期对工作票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一、引言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本文对工作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说明。

二、工作票管理的概念工作票是一种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由有关管理人员按照安全措施进行审批,并由作业人员根据工作票上的规定进行操作。

通过工作票管理,可以避免工作中出现安全问题。

三、工作票管理的原则1.安全第一。

对于要进行的所有作业,工作人员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认真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2.依法合规。

工作票的发放和审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相关规定。

3.紧急情况。

在出现突发状况时,应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工作票并上报相关领导。

四、工作票管理的步骤1.作业计划。

将要进行的作业计划报送至相关领导并获得审批。

2.工作票编制。

由工作人员在预先制定的工作票模板上,根据作业计划填写相应内容,转交给作业上级进行审核。

3.审核批准。

由审核人员对填写工作票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批准。

4.作业执行。

由作业人员根据工作票上的规定进行操作。

5.审核确认。

作业结束后,由审核人员对作业情况进行确认并记录在工作票上。

五、工作票管理的注意事项1.工作票上必须填写详细的安全措施,包括作为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设备使用安全措施、环境安全措施等。

2.工作票必须一条龙服务,即从作业计划、制定工作票,到作业操作和审核确认,整个过程必须一气呵成。

3.工作票必须经过审核人员认真审核批准,不能有遗漏。

六、结论严格管理工作票,对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提高作业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抓好工作票管理对于维护公司利益以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建立完善规范的工作票管理,将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和发展的基石。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规定工作票操作票是一种常用的工作管理工具,用于规范和指导操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确保工作的安全和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发放和填写、审核和批准、使用和归档等方面的规定。

一、工作票操作票的发放和填写管理规定1.工作票操作票的发放应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进行,由专人负责进行统一发放。

2.发放工作票操作票时,相关人员应核实接收人员的资格和掌握的操作技能,并记录在发放记录表中。

3.工作票操作票的填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包括工作内容、工作顺序、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4.在填写工作票操作票的过程中,应仔细核对填写的内容,确保准确无误,同时要注意遵循规范和标准。

二、工作票操作票的审核和批准管理规定1.工作票操作票的审核应由专人负责进行,确保填写的内容符合工作实际和安全要求。

2.在进行审核时,应对工作票操作票的内容进行全面和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或补充。

3.审核无误后,由专人对工作票操作票进行批准,签字确认,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审核和批准人的姓名和时间。

4.对于复杂或特殊工作任务,需要经过部门负责人或安全主管的审批方可执行。

三、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和归档管理规定1.工作票操作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使用,操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前,必须携带有效的工作票操作票。

2.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4小时,超过期限需要重新填写和审核。

3.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妥善保管工作票操作票,严禁私自丢弃、涂改或私自转让,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4.完成工作任务后,工作票操作票应尽快进行归档存档,按照预定的归档规定进行分类和整理,方便后续查阅和追溯。

5.工作票操作票的归档时间一般为一年以上,归档后应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可靠,并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销毁。

以上是关于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内容,通过合理的发放和填写、严格的审核和批准、规范的使用和归档,可以确保工作票操作票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提高工作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是指在工作过程中,为了保证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对工作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

下面是一些工作票管理的规定:
1. 工作票应根据工作的性质和要求进行编制,包括工作内容、操作程序、安全措施等。

2. 工作票必须由专业人员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才能使用。

3. 工作票的填写要准确无误,包括工作时间、地点、工作人员等信息,必要时还要附上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4. 工作票必须按工作顺序进行填写和领取,不得跳过任何环节。

5. 工作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安全监督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等。

6. 工作票应按时交回相关部门备查,不得私自留用或私自销毁。

7. 工作票管理应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责任明确,有关部门应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除了上述规定,还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作情况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票管理措施,确保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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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一、工作票执行规定1、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安装工作,必需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要求执行工作票制度,包含外来施工人员的工作。

2、工作票执行程序:填写工作票——签发工作票——送交工作票——接收工作票——工作票审批——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工作票许可(开工)——工作监护及负责人更改——工作延期——工作(试运)结束。

3、工作票填写必需完全符合生产实际,有双重名称的设备系统必需使用双重名称,无双重名称的设备系统命名必需准确唯一,操作必需使用正规术语。

4、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长(调度)必需严格履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对各项检修工作必需认真负责,必需层层审核把关。

5、接收工作票的许可人必需对票面填写严格审查(包含措施、术语、人员资格等),并对接收工作票的合格与否负责。

6、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只能持一张工作票,一次只能执行一个工作任务。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担负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7、检修、试验、安装工作在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需会同许可人再次检查全部措施执行无误,并在检修现场签字许可。

8、工作负责人必需在检修现场向参加检修人员讲清安全注意事项和技术要求,明确参修人员分工;参加工作成员全部在不安全点交底栏签字后方可开工。

9、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全面检查并组织清理工作现场(包含工作面参修人员清理、卫生杂物清理等)之后,联系许可人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才略办理结束手续。

对没有清理检修现场的工作票,运行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结束手续。

10.1在运行方式变动较频的设备系统上进行检修工作(如皮带系统的检修工作),隔夜间断期间必需将相关检修工作票回押到运行值班人员手中,既证明检修人员已间断检修工作、撤出工作现场,又便于运行人员拆除安全措施及时转变运行方式。

10.2在隔夜间断以后连续进行检修工作或设备试运不合格时,运行值班人员必需依据回押工作票重新布置安全措施、重新许可开工,同时要求运行值班员必需将工作票号、工作内容、开工时间、许可人、负责人详实地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动火工作票也执行以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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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管理规定展开全文第八条工作票的填写内容规定:(一)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较多的,可以使用“安全措施附页”,但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安全措施附页”的张数,“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可以手书;(二)“工作班人员”栏的填写以工作班成员姓名填满为止,若不够填时,应把各小组的负责人姓名全部填入;共有人数不包括工作负责人;(三)工作任务内容填写应具体,工作地点明确。

电气工作票中设备应有电压等级和双重名称;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如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离措施时,必须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液源等)可靠地切断;(四)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

凡“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运行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打“√”,并由执行人签名后,方可工作;(五)工作票“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如无补充,应填写“无补充”;(六)“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才生效;(七)工作票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或下方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扁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

但对设备名称、编号或编码、动词不得涂改;(八)工作票如附有措施票,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措施票的内容和编号,否则应填写“无”。

(九)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如涉及需要由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时,工作许可人通知继保、热控人员执行安全措施,并由继保、热控人员在由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栏内填写,执行签字。

(十)计划工作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时间为限,其中包括工作票开工前的操作及布置安全措施,以及设备检修后的试验和恢复运行的操作时间。

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如事先不提出说明者,当日(计划开工时间后24小时内)不开工的工作票作废。

(十一)运行人员(具备工作许可人资格)在接到工作票并审核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完整无误后,应在工作票上签名,以示该工作票已接收。

(十二)工作许可人在确认现场安全措施完成后(如有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还应待其安全措施完成,执行人、监护人签名),必须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确认安全措施确已完整、正确地执行,并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注意事项,然后分别在工作票上书签全名及记下许可开工时间。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十三)在不变更或不增设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若需扩大工作票的工作任务,可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填入扩大的工作项目。

扩大的工作任务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则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十四)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

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经双方及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后执行,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变动原因和变动安全措施的内容及执行情况。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必须在备注栏签名。

(十五)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并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将变更情况记录在工作票备注栏内并双方签名;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则应由工作票签发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的变动栏内,两位工作负责人应做好交接。

(十六)工作票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如需再延期,则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十七)工作票工作结束后,工作班成员应清扫、整理现场。

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工作许可人说明所修项目完成情况、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十八)工作票工作任务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在通知和许可继保、热控人员恢复安全措施时,应签名,许可开始恢复由其执行的安全措施,继保、热控人员方可持票开始恢复工作票上由其执行的安全措施,恢复完安全措施后,执行人和监护人应在工作票上签名。

(十九)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电气工作票,应分别盖上“已终结”、“已复役”或“作废”印章;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热力机械工作票,应分别盖上“已终结”、“已复役”或“作废”印章,由许可单位收回并妥善保存12个月(从次月算起)。

第九条工作票许可开工、工作负责人变更、延期、检修设备试运和终结时所涉及人员签名,必须手签。

第十条在每月初前应将上月的工作票(包括“作废”工作票)由安监部门分别进行评价,评价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不合格工作票应简要注明原因,检查人应签章,以示负责,退回所属部门学习。

第十一条每月应统计出工作票合格率。

厂安监部门应对各部门的工作票进行抽查,如抽查的合格率低于该部门上报的合格率,则应按抽查合格率考核。

外包工程工作票工作终结后,委托部门应负责收回。

工作票合格率计算方法: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的票数月(年)合格率= ×100%该月(年)执行的总票数式中:该月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第三章电气工作票的管理第十二条一份电气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一个电气单元中,其中间用刀闸或开关与其他电气设备作截然分开的部分。

该部分无论引伸到发电厂的其他什么地方,均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第十三条电气工作票“安全措施”栏的填写规定如下:(一)电气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部分允许打“√”,但“应(已)装接地线”栏中仍应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已装设或已合的接地线或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并注明地点和编号;(二)电气工作票“应拉开关和刀闸及熔丝,以及热机隔离措施”栏应包括电压互感器熔丝和开关、刀闸的控制和合闸电源,热力系统采取的隔绝措施,以及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和工作的需要要求悬挂标示牌、设安全遮栏等内容;(三)电气工作票“挂牌”栏的填写,工作许可人在悬挂标示牌后应打“√”或注明标示牌的编号(如系不同的工作,但都要在同一地点设备挂牌,则应重复挂牌);(四)电气工作票“运行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一栏,只能补充二次系统的安全措施(如取下二次熔丝等)和悬挂标示牌、设安全遮栏等,一次系统的安全措施不能补充。

如无补充,应填写“无补充”;(五)电气工作票填写安全措施时,设备必须有双重名称;(六)检修电机或开关时的工作票,退(押)票时检修联上有试验人员测量的绝缘数据记录和签名,值长(运行班长)应认可,并在运行保存联的票上复制签名。

第十四条电气工作票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时,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盖“工作终结”印章。

电气工作票“工作终结”后,运行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拆除该票要求装设的所有接地线,收回标示牌,恢复遮栏,由运行值班负责人在留存运行处的电气工作票上签字,盖“已复役”印章,该工作票方告结束。

第十五条电气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工作票的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第四章热力机械工作票的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热力机械工作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的填写规定如下:(一)热力机械工作票填写安全措施时,应写明必须停电设备的名称(包括应断开的开关、刀闸,应拉出的小车开关和抽屉开关以及应取下的熔丝)。

(二)需要关闭或开启的阀门必须填写双重名称。

第十七条热力机械工作票中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执行栏目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部分可以打“√”。

第十八条热力机械工作票安全措施涉及6KV、380V等电机拆、接线,必须在措施栏的最后注明,电气专业必须再开一张电气工作票对其电机拆、接线,机务工作负责人必须通知电气拆、接线,机务应待电气工作票退后,方可退(押)票。

第十九条热力机械和电气工作票中涉及热工强制信号和电气改接二次线时,由值长(运行班长)口头通报对应的专业工程师,由专业工程师根据热控(电气)的专用申请单办理申请后,由热控(电气)人员强制相关逻辑或信号及改接线。

退(押)票时(含试转),仍由值长(运行班长)口头通报对应的专业工程师,由专业工程师根据热控(电气)的专用申请单办理申请后,由热控(电试)人员强制相关逻辑或信号。

第二十条热力机械工作票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时,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盖“已终结”印章。

运行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收回标示牌,恢复安全措施,由值班负责人在留存的热力机械工作票上签字,盖“已复役”印章,该工作票方告结束。

第二十一条外委检修工作,一个员工可以担任多项检修工作的联系人;而本班的内部检修工作,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负责一张工作票所包含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检修工作完毕后对于需要试转(试运或试投)和验证的,工作票必须交回值长(运行班长)处;由于试转和验证条件不具备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记录日志上和工作票备注栏中作好说明,可以退(押)票;试转和验证条件成熟时检修应配合。

第二十三条工作票中牵涉挂接地线时,必须注明所挂地点和接地线编号,并且必须用手填不能用计算机填写;工作票终结时必须有接地线拆除情况。

第五章工作票的考核第二十四条凡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关于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有关条文及本办法的,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第二十五条工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统计为不合格票:1.工作票丢失;2.工作票无统一编号;3.工作班人员与实际不符;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明确或不符,电气工作票中设备未填写电压等级或双重名称,热力机械工作票中阀门未填写双重名称;5.安全措施不完整。

如:已装设接地线无编号、接地点不明确;没有按规定装设遮栏和挂标示牌;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指明;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未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液源等)可靠地切断等;6.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未办手续;7.办理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开关、接地刀闸)拆除未填写;8.字迹模糊不清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9.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本规定要求或漏签姓名;10.第一天开工,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按本规定要求办理许可手续;许可手续未办完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转移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有关安全事项;工作现场没有工作票;工作现场没有监护人;工作现场随意变动安全措施。

11.其他违反本规定的工作票均应考核为不合格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有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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