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社保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是多少?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是多少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每月5000元。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或60000万元/年,工资范围以及税率:.1、工资范围在1至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零;2、工资范围在5000至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三;3、工资范围在8000至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十;4、工资范围在17000至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5、工资范围在30000至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6、工资范围在40000至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三十;7、工资范围在60000至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三十五;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四十五。
适用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十;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工资5000元以下的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具体如下:1、工资范围在5001元到8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2、工资范围在8001元到17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3、由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是按年征收、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而且需要减除费用6万元,减除免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如果年工资收入扣除专项扣除指的是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免税收入以后不超过6万元,则全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

社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起征点前的收入中扣除的一些费用的金额。
这些费用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税前扣除标准的设立是为了保障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并鼓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计算方式是根据收入的不同档次进行区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当前的税前扣除标准如下:1.社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如下:(1)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20%计算,最高不超过上年度我国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11%计算,最高不超过上年度我国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
(3)失业保险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0.5%计算,最高不超过上年度我国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
(4)工伤保险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0.2%计算,最高不超过上年度我国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
2.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标准: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目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比例为5%~12%不等,单位和个人按照应缴纳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扣除标准按照个人实际缴存金额进行计算。
税前扣除标准的设立对于个人和单位来说都有一定的好处。
对于个人来说,可以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增加可支配收入;对于单位来说,可以减少用工成本,提高员工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近年来,国家不断调整和完善社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力争使个人和单位都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福利。
这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健康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2022最新个人所得税政策是怎么样的

2022最新个人所得税政策是怎么样的大家都知道我们每个人每月拿到手的工资都是已经扣除掉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国家会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对相关政策进行整改,通过新个税政策的实施,满足条件的人员可以在现有基础上减少交税的额度。
那么2022最新个人所得税政策是怎么样的?下文我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2022最新个人所得税政策是怎么样的?1、子女教育费用支出的税金扣除。
如果已经有了子女且已经满了三岁,并在上学的话,那么你每月便可以抵扣1000元,全年则可抵扣1万2千元。
抵扣方式方面,可以选择夫妻双方中的一方100%扣除,也可以夫妻各自承担50%扣除。
2、继续教育费用支出的税金扣除。
如果纳税人本人在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那么也是在抵扣范围内的,如果属于国内的学历教育的话,每月可扣除400元;如果是技能教育的话,则在取得相应证书的当年进行全年累计扣除,可扣除3600元。
3、大病医疗费用支出的税金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的扣除条件要求比较高,除掉报销部分以外,个人支出超过了1.5万的话,才进入抵扣的门槛。
4、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税金扣除。
如果拥有首套住房,且支付月供的话,那么可以享受到该项政策,可按1000元/月的标准扣除。
不过强调的是,这项政策只对首套房有效,第二套及以上套数的住房则不能享受该政策。
5、住房租金支付的税金扣除。
如果当前没有住房且租房住的话,那么可以享受到该项政策,政策中针对不同的城市设定了不同的抵扣额度标准。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社保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社保扣除标准个税社保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提供将社会保险费用支出税前扣除相关政策综合归纳梳理,以期帮助纳税人规范社会保险费财税处理,充分运用社会保险费税收优惠政策,规避不必要的社会保险费涉税风险。
企业社保税前扣除标准税事1: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允许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各地标准不一,存在差异。
其判断标准是,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以内的,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以北京市为例,养老保险缴费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 ),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税事2: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可以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其具体范围和标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上海四金基数、四金缴纳比例、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额、所得税比例

城镇社会保险将出现的变化生育保险将出台新的实施意见1、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5%调整为0.8%2、月生育津贴调整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每年2月份上报的用人单位缴纳基数,由社保计算得出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60%发放。
高于300%的,按300%发放。
淡化了原来“产假工资”的概念,无需补足3倍以上的差额。
3、已看到无文号的草拟稿,待文件正式下发后关注。
4、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5%城镇社会保险将出现的变化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保暂行办法1、上海原来2009年的外国人可以缴纳城镇社会保险(仅缴纳三金)要废除,外国人被强制缴纳社会保险。
2、有国际互免协议的可不缴。
目前仅有德国、韩国有互免协议。
港澳台也应有该协议。
3、不在上海就业,则个人帐户带走,企业缴纳部分进入统筹。
4、已看到无文号的草拟稿,待文件正式下发后关注。
高温费也要出台相关新政策,不再根据温度发放每天的津贴。
直接要求企业每月最低发放150元的高温津贴。
请大家关注文件的出台上海四金基数、四金缴纳比例、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额、所得税比例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五险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住房公积金。
一、来源:按照国家规定,五险一金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支付,定期上缴,存入以个人身份开设的保险账户或公积金账户,由相关社会职能部门统一管理。
“缴费工资基数”:一般来说就是你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对于第一年工作的就是当年月平均工资),不过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能超过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1.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8%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22%2.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2%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12%3.失业保险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1%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2%4.工伤保险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0.5%5.生育保险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0.5%6.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7%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7%二、用途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由本人提出退休申请,填写退休审批表,按规定报批后,按月核发退休养老金。
乌鲁木齐社保缴费标准

乌鲁木齐社保缴费标准乌鲁木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省会,也是新疆最大的经济中心。
在这里,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得比较顺利,既给当地居民以更多的安全保障,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而社会保险制度,也正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受政府保障的社会保险,也被成为社会保险制度。
针对乌鲁木齐的社会保险制度,国家社会保险局实施了一些相关的规定,以保障乌鲁木齐居民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主要包括参保人员的财产税收和个人所得税,以及工资薪金的社保缴费比例。
首先,参保人员需要根据财产价值来缴纳财产税。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每年应交纳财产税的缴费标准为:1)对未就业的参保人员,其最低年税收缴纳标准为13000元;2)就业的参保人员,其税收缴纳标准有以下三种:A、每月收入小于4200元的个人缴纳税收,比例为4%;B、每月收入大于4200元小于20800元的个人缴纳税收,比例为20%;C、每月收入大于20800元的个人缴纳税收,比例为35%。
其次,参保人员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缴费标准如下:级别t收入t税率t速算扣除数1t≤6000t3%t02t6000-30000t10%t2103t30000-50000t20%t14104t50000-80000t25%t26605t80000-200000t30%t44106t200000以上t35%t7160此外,参保人员还需要按照收入比例来缴纳工资薪金社保缴费。
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局规定,参保人员收入的比例缴费标准为:(1)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为8%,单位支付比例为12%;(2)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为0.5%,单位支付比例为1.7%;(3)工伤保险: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为0.2%,单位支付比例为0.6%;(4)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为0.6%,单位支付比例为2.0%;(5)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为2.0%,单位支付比例为4.0%;(6)住房公积金: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为9%,单位支付比例为12%。
杭州工资扣税标准

杭州工资扣税标准杭州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之一,吸引了大量人才前来就业。
而工资扣税作为每个员工都需要了解的重要问题,对于杭州的工薪阶层来说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杭州工资扣税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杭州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目前杭州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
也就是说,只有当月工资收入超过5000元的时候,才需要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杭州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分级征收的。
具体来说,月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至8000元的,税率为3%;在8000元至17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在17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在3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在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另外,杭州的个人所得税还有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
比如对于绩效工资、奖金收入等,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对于特定的行业和岗位,也可能会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具体参照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
除了个人所得税,杭州还有一些其他的税收政策需要大家了解。
比如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这些都是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的。
在杭州,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每种保险都有相应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具体标准可以咨询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当地社保局。
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杭州职工必须缴纳的,缴费比例为个人5%,单位5%,缴费基数为双方工资的合计,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上限。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装修、还房贷等,是杭州职工的重要福利之一。
综上所述,杭州的工资扣税标准涉及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多个方面,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进行合理规划和缴纳。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杭州的工资扣税政策,做好个人财务规划,合法合规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500元为起征点;
例:
每月工资6500元
应纳税所得额=6500-275.94(社保个人承担部分)-3500= 2724.06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2724.06*10%-105=167.41
社保:
2015.07.01起,基本社会保险的最低计算基数为2628(每年最低基数会进行调整),单位承担部分约按29.5%计算为775.26元(其中工伤按最低0.2%计算),个人承担部分按10.5%计算为275.94元,大病10元由个人承担,个人承担部分最低为285.94元(其中275.94元可在个税前列示扣除,10元大病保险不能个税前扣除),最低缴纳社保金额为1061.2元。
公司部分(29.5%)个人部分(10.5%)
养老保险: 19% 8%
失业保险: 0.5% 0.5%
医疗保险: 9% 2%
生育保险: 0.8%
工伤保险: 0.2%-1.9%
大病保险: 10元
2015年7月起南京市社保最低基数2628
公司部分2628*29.5%%=775.26
个人部分2628*10.5%+10=275.94+10=285.94
社保每月缴纳最低金额为1061.2元/人
其中275.94可税前扣除;10元大病保险为个人承担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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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社保扣除标准
2017个人所得税社保扣除标准
个税社保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提供将社会保险费用支出税前扣除相关政策综合归纳梳理,以期帮助纳税人规范社会保险费财税处理,充分运用社会保险费税收优惠政策,规避不必要的社会保险费涉税风险。
企业社保税前扣除标准
税事1: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各地标准不一,存在差异。
其判断标准是,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以内的,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以北京市为例,养老保险缴费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税事2: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可以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其具体范围和标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
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基本或补充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可在补缴当期直接扣除。
税事3:仅为部分员工缴纳的补充保险不得税前扣除
为全体员工缴纳的社保费才可税前扣除,而企业只为部分管理层员工缴纳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计入当期的费用中,并且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也没有进行纳税调整,违反相关税收政策法规。
企业如果不是为全体员工缴纳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那么,因此多列支的保险费用应该进行纳税调整,补征税款。
税事4:补缴以前年度社保费5年内可以追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税事5:外企为境内员工支付的境外社保费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雇员的境外保险费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01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有关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或者作为企业内部福利或奖励制度,直接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含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雇员)支付或负担的各类境外商业人身保险费和境外社会保险费,如向境外社会保险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支付的失业保险费、退休金、储蓄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该境外保险费作为支付给雇员的工资、薪金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税事6:补充保险不得变相用于职工其他开支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应与当地基
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药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税事7:未实际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不能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企业在汇算清缴时仍未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事8:社会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分险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即补缴日期为2011年7月(包含)之后的保险费时,按照补缴金额分险种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养老保险不再加收放大系数。
补交社保费滞纳金计算公式为:
(一)应补交社保费滞纳金=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0.05%
(二)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
(三)滞纳金计算起日期:按照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四)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按照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拓展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文件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第六条十三项规定:第十五行“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第一列填报本
纳税年度实际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第二列填报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第三列=第一至二列。
对此,有些纳税人提出疑问,不知当年提取但未缴纳的部分是否允许扣除,如果不准扣除该如何处理?
对于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九条曾规定: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可以扣除。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准备、风险准备或工资准备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五条规定:(一)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补缴的基本或补充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可在补缴当期直接扣除;金额较大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企业在不低于三年的期间内分期均匀扣除。
社保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国税发〔2006〕56号文件下发前,各地对社会保障性缴款税前扣除政策掌握不一,有的规定提取未缴部分可在税前扣除,有的则不准扣除。
综合上述文件,我们看出此次政策调整很显然对社会保障性缴款税前扣除作了限定。
也就是说,纳税人当期提取未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虽然财务上计入了当期费用,但在缴纳所得税时不得在提取当期予以扣除,而可以在实际缴纳时扣除。
同时,新文件还明确了纳税人在“应付福利费”中实际列支的符合税收规定标准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超过税收规定标准部分不得纳税调减)可作纳税调减处理。
当然,对于提取未缴纳的部分,要按照附表四《纳税调整
增加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第六条第十八项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2017个人所得税社保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