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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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浙江省优秀教学论文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3年浙江省优秀教学论文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3年浙江省优秀教学论文的通知各位教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水平,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我校特向广大教师发出评选2023年浙江省优秀教学论文的通知。

一、评选目的:本次评选旨在鼓励广大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深入研究,促进教学方法、教学理念的创新,以及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为浙江省高等教育贡献更多的优秀教学论文。

二、评选对象:所有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都可以参加评选。

每位教师可以提交1篇自己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完成的优秀教学论文。

三、评选标准:1. 学术水平:论文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能够突出反映教学实践的深度和广度,或者在教学理论方面有一定的创新性;2. 实践效果:论文所提出的理论、方法或策略在教学实践中能够得到验证,对学生的研究效果有一定的积极影响;3. 文章质量:论文要求形式规范,条理清晰,语言流畅,逻辑严谨。

四、评选流程:1. 教师提交论文:每位教师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论文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交至教务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2. 学院初评:学院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初步评审,初选出优秀论文;3. 校级评审:学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学院初选出的论文进行再评审,确定最终评选结果;4. 表彰通知:评选结果将在校内公示,并向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同时将优秀论文推荐至浙江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

五、奖励政策:1. 校级奖励:评选出的优秀教学论文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并在个人档案中进行记录;2. 浙江省级奖励:被推荐至浙江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的优秀论文,获奖者将获得一定的奖励和荣誉。

教师们,这是一次展示自己科研与教学成果的机会。

请大家相互鼓励,积极参与,展现我校教师的风采和实力。

希望所有参评教师都能有所收获,为浙江省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务处2023年1月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参与评选2010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参与评选2010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参与评选2010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1.06•【字号】陕发改办〔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参与评选2010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各处室、委属各单位: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关于评选2010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陕政研发[2010]11号)文件精神,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将开展2010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我委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范围凡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由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处级)撰写的调研报告,并且已经发表,或形成文件的,均可列入参评范围。

二、推荐条件(一)思想性强。

参评调研成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理论创新,反映我省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新思路、新见解、新经验。

(二)针对性强。

参评调研成果必须是结合实际、着眼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

(三)对策性强。

参评调研成果必须有情况、有见解,能够在科学分析和综合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操作性、创新性强的对策建议,对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四)文风朴实。

参评调研成果必须主题突出,层次清楚,文理顺畅,文字表达准确、鲜明、朴实。

三、具体要求(一)参评的成果必须是经过实地调查,反复研究的调研报告(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理论宣传文稿、各种规划、方案均不在评选之列),篇幅应在5000字以内,按现行规范格式(每页500字,20行/页,25字/行),用A4纸打印一式16份,文章中不得署作者单位及姓名,每篇文章前必须装订参评成果简介(见附表1),并附电子版。

优秀论文评选教研活动(3篇)

优秀论文评选教研活动(3篇)

第1篇一、活动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育质量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研究热情,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我校于近期开展了优秀论文评选教研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评选优秀论文,激发教师研究教育教学的热情,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活动目的1. 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2. 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教育教学新方法。

3. 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4. 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三、活动内容1. 论文征集(1)论文主题:围绕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方法创新、课程建设、教育技术、学生发展等方面。

(2)论文要求:内容充实、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语言规范。

2. 论文评选(1)评选方式:设立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论文进行评审。

(2)评选标准:论文质量、创新性、实用价值、学术规范。

3. 优秀论文表彰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4. 优秀论文交流邀请优秀论文作者进行论文交流,分享研究成果。

四、活动组织1.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组织与实施。

2. 设立评审小组,负责论文评选工作。

3. 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流程、时间安排等。

4. 宣传动员,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论文征集。

五、活动实施1. 论文征集阶段:通过校内公告、教师会议等形式,广泛征集教师论文。

2. 论文评选阶段: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论文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论文。

3. 优秀论文表彰阶段:对优秀论文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4. 优秀论文交流阶段:邀请优秀论文作者进行论文交流,分享研究成果。

六、活动成果1. 提高了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了教师专业成长。

2. 推动了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了教育教学新方法。

3. 促进了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

4. 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七、活动总结本次优秀论文评选教研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通过活动,激发了教师研究教育教学的热情,提高了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推动了教育教学改革。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省民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省民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省民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0.11.10•【字号】鄂民政发[2010]55号•【施行日期】2010.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民政厅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省民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鄂民政发〔2010〕55号)各市、州、县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年初工作安排,为倡导和鼓励广大民政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出优秀调研成果,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省民政厅和省政策研究会决定联合开展2009-2010年度全省民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评选活动由省民政厅和省政策研究会共同举办,由省民政厅办公室具体承办。

邀请省委政研室、省委宣传部、《中国民政》、《政策》杂志社等单位的领导,组成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二、参评对象参加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对象是:全省民政系统的集体或个人的调查研究成果。

第一作者限报1项成果。

副厅级以上领导和厅办公室干部的调查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活动。

三、申报条件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予受理;2、申报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3、申报成果产生时间必须在2009年1月1日至今。

四、申报办法以市州和处室为单位,于11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向厅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1、2009-2010年度全省民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一式2份;2、调研报告各1份;3、调研成果获奖、报刊杂志刊发、领导批示、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并将上述情况备注在调研文章的文尾;4、为保证评选公平公正,厅办公室将对各地各处室报送的调研文章的文头、文中和文尾,作适当文字处理,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按报送顺序随即编号后,报送专家评委评选。

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方案

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方案

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方案
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调研人员的工作成果,展示调研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同时提高全体员工的调研意识和能力,公司决定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

二、参评条件:
1. 参加本次评选的调研成果必须是由本公司员工完成的,且调研时间在过去一年内完成;
2. 调研成果必须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和推广性,能够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3. 调研成果必须经过实践证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业务效益。

三、评选方式:
1. 经过初步筛选,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2. 评选过程采取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由评审委员会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定;
3. 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评审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奖项设置:
1.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2.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
3.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4. 优秀奖:5名,奖金1000元。

五、参评流程:
1. 参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研成果,并填写参评表格;
2. 经过初步筛选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定;
3. 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公司年度表彰大会上公布并颁发奖励。

六、注意事项:
1. 参评成果必须是原创性的,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2. 参评成果必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其词或虚假宣传;
3. 参评成果必须具有实际应用价值,不得是纯理论性的调研报告。

以上是本次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方案,希望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展示自己的成果。

同时,也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注重调研工作的开展,为公司的业务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市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市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市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10•【字号】宁委办发[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市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1号)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全市调查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调查研究服务决策、推动工作的水平,市委办公厅(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将于近期对全市2009-2010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进行评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1、围绕宁委办发〔2009〕15号、〔2010〕16号文确定的全市重点调研课题所形成的调研成果;2、市委、市政府领导安排的专项调研课题形成的调研成果;3、市委办公厅(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安排的其他重要课题形成的调研成果;4、各区县和市各部门、各单位自定重点课题形成的调研成果。

二、评选条件1、2009-2010年度在市委办公厅(政研室)《南京调研》、《南京调研(内参)》和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领导参阅》、《调查研究报告》上发表的调研成果;2、2009-2010 年度完成并在市级以上有关刊物(含市级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调研成果。

3、参评成果的内容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实准确,观点鲜明;4、选题具有战略性、超前性和针对性,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创新精神,能提出新见解、新思路、新举措,对全市、本地区和本部门科学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5、符合调研报告文体要求,内容详实,逻辑严谨,条理清晰,文字表述较好。

6、市级领导同志署名的调研报告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办法1、申报:由各区县、市各部门、各单位推荐优秀调研成果,每个单位推荐数为 3 篇(承担宁委办发〔2009〕15号、〔2010〕16 号文全市重点调研课题不计在内),统一填写申报表,并附调研成果一式5份(其中要有一份发表在有关刊物上的原件,另外 4 份不要署单位名称或作者姓名),于今年2月10日前报送市委办公厅(政研室)调研处。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经信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经信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经信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07•【字号】•【施行日期】2023.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经信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提升调研工作水平,促进优秀调研成果转化,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湖北经信答卷,经研究,拟进行2022年度全省经信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参评对象为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请武汉市经信局报送调研报告2-3篇,襄阳市、宜昌市经信局报送调研报告2篇,其他市州经信局、各处室报送调研报告1篇,各直属单位视情况可各报送1篇参评,每篇调研报告主要完成人员署名不超过4人。

二、申报条件(一)参评调研报告应是本单位(处室)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调研报告。

(二)参评调研报告符合调研报告的体例、格式要求,一般应包括问题分析和政策措施建议等方面内容。

工作总结和年度报告等其他文体不予参评。

要求语言精练、结构清晰、表述完整,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

(三)参评调研报告应对本地区、本单位(处室)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工作开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

评选过程中将对曾获上级领导批示、被采纳转化为领导决策、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调研报告酌情加分。

(四)参评调研报告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且无保密要求。

三、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于3月15日前向省经信厅综合处提交下列材料:(一)调研报告电子版1份,不注明起草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版式按以下格式编排:大标题,方正大标宋简体;正文,三号仿宋;一级标题,三号黑体字;二级标题,三号楷体字;三级标题,仿宋加黑。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首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首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首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9.25•【字号】晋人社厅函[2012]737号•【施行日期】2012.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首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2〕737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公共管理领域理论研究水平与业务实践能力,加大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公共管理领域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应用力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山西省行政管理学会联合组织开展“首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

本活动旨在关注公共管理领域的创新成果,活跃我省公共管理领域学术氛围,开发、推广公共管理领域在实践工作中形成的科研成果和基本经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公共管理领域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科研成果,申报材料分论文论著和科研成果两类。

第一类成果指近年内正式发表、公开出版的论文论著、译作以及工作中形成的调研报告等;第二类成果指经相关权威部门评审鉴定的科研成果。

二、提交材料要求1、参加论文评选的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

2、参加论著及译著评选的需提交封面、目录扫描件及500-800字的内容摘要。

3、提交调研报告的需提交报告全文。

4、提交科研成果的,需提交鉴定报告、学术报告等。

文稿一律用Word文档格式A4纸型打印,正文用四号宋体。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电子邮件)和纸质文档(可邮寄)各一份,并附50-80字的作者或项目负责人简介。

申报一类成果的需作者在纸质材料上签字,申报二类成果的需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事项申报时间:2012年9月15日-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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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县教育工会-教育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823-更新时间-2011-6-13
各基层教育工会: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教育工会调研工作水平,切实推动工会理论创新并指导实际工作,根据省、市教育工会的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全县教育工会优秀调研成果(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近年来我县教育系统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形成的调研报告和理论研究文章。

二、评选标准
调研报告选题围绕教育工会当前的重点工作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调查深入扎实,反映情况准确客观,分析合理深刻,对策建议有针对性、创造性和可操作性,篇幅不宜过长。

论文论题有价值,密切联系工会工作实际,观点鲜明正确、有创新,论述透彻、逻辑严密、结构合理、文字简练。

三、相关要求
1、各基层教育工会如有重大调研课题,可先将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课题实施方案等于6月25日前报县教育工会。

2、调研成果(论文)评选以基层教育工会为参评单位。

各基层教育工会在初评的基础上,选择质量较高的1-3篇文章报送县教育工会参评。

3、报送稿件首页标明“调研报告”或“论文”。

如已取得实际效果的,请附简短文字说明,于9月30日前发:176012495@。

4、调研报告、论文每篇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排版格式一律使用A4型版面,按照标题、单位名称、正文顺序行文。

标题使用2号宋体,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排版。

文章结尾须注明执笔人、工作单位、形成时间、详细通讯地址、邮编、主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表彰推荐
此次优秀调研成果(论文)评选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届时,县教育育工会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并择优向省教育工会推荐。

青田县教育工会
2011年6月13日附件:青田县教育工会优秀调研成果和论文评选参考课题
调研参考题目:
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农村教职工住房、医疗保障状况调查;
三、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状况及问题分析;
四、影响教职工创新积极性的因素调查;
五、民办学校工会、教代会建设情况调查。

理论研究参考课题:
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研究;
二、工会维护职工发展权益的路径及作用研究;
三、其他关于教育系统改革发展、职工权益保护、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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