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行政机关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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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第6章—第9章概括复习

行政管理学第6章—第9章概括复习

第六章人事行政①人事行政:是指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国家人事管理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人员进行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等管理活动。

注意:1、人事行政是特定的组织——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活动。

2、人事行政的管理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国家行政机关内的特定人事管理部门。

3、人事行政的管理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内的行政人员。

4、人事行政是依法的管理活动。

5、人事行政的目的在于选用合格的国家行政人员。

使他们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其业务能力水平,进而全面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人事行政与人事管理的区别与联系:人事管理:1、含义:管理实践的活动。

2、对象:企业中的工作人员。

3、权利来源:企业自行的权利,源于产权。

4、权威性:相对的自由选择。

5、性质:体现自利性。

6、法律范围:很大的自主权。

人事行政:1、性质:明显的公益性。

2、复杂性:更高。

3、权威性:一定的不对等性,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强制性。

4、法律范围:人力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法律规定。

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1、德才兼备原则2、适才适用原则3、公平竞争原则4、奖惩分明原则5、依法管理原则。

人事行政的地位与作用:1、人事行政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关键。

2、人事行政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因素。

3、人事行政是培养人才、深入开发人才资源的有效途径。

②人事行政的历史发展:1、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⑴雏形:禅让制。

⑵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官吏出现,世袭爵位制代替禅让制。

⑶封建社会:军功爵制(春秋战国)→察举征辟制(汉)→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科举制(隋唐)2、考核制度的发展:⑴秦汉之前:“上计”制度,考课制度化、法律化。

⑵魏晋南北朝:出现专门的考课机构。

⑶唐朝:内官外官分别考课。

⑷宋代:考课由审官院、考功院负责。

⑸明清:规模超历代,考课法律简练严明,方法增多。

3、人事行政监察制度的形成与发展:⑴秦汉时期形成。

秦代的御史演变为最高监察官。

汉承秦制,御史大夫。

9-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9-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4、登记。例如,房屋产权登记、户口登记 等 5、鉴证。例如,对文化制品是否合法的确 认
下列哪些“登记”行为属于行政确认( 下列哪些“登记”行为属于行政确认( ) A. 户籍登记 B.婚姻登记 C.企业注册登记 D. 税务登记 E. 不动产物权登记
如何看待行政机关授牌行为
2002年 2002年4月,葛锐到被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 葛锐到被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质监局” 授予“购物放心商场” 称“质监局”)授予“购物放心商场”荣誉称号的郑州 市金博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超市购物时, 市金博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超市购物时,发现该超市销 售给自己的商品是假货。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售给自己的商品是假货。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葛 锐以质监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锐以质监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令 质监局取消或收回2000年 15日颁发给超市的 日颁发给超市的“ 质监局取消或收回2000年3月15日颁发给超市的“购物 放心商场”荣誉称号。 放心商场”荣誉称号。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最 近作出裁定,认为质监局对商场颁发的“购物放心商场” 近作出裁定,认为质监局对商场颁发的“购物放心商场” 荣誉称号属于对商场的工作评价,对消费者是一种不具 荣誉称号属于对商场的工作评价, 有强制性的行政指导, 有强制性的行政指导,不直接侵犯原告的财产权与人身 一审驳回原告的起诉。 权,一审驳回原告的起诉。此案引出了许多我们平常不 甚注意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甚注意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有助 于推动中国公法理论与实践的完善。 于推动中国公法理论与实践的完善。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主要区别是: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主要区别是: 1.从目的上讲,许可是使相对人获得为某种行为的权 目的上讲 上讲, 利或资格;确认则是确定、 利或资格;确认则是确定、许可或证明相对人的法律地 位和权利义务。 位和权利义务。 2.从法律效果上讲,许可是允许相对人今后可以具有 法律效果上讲 上讲, 某种对一般人应禁止的权利和资格, 某种对一般人应禁止的权利和资格,其法律效果具有后 及性,无溯及力;确认是对既有事实的确定,对既有的 及性,无溯及力;确认是对既有事实的确定, 身份、能力、事实的确定和认可, 身份、能力、事实的确定和认可,其法律效果具有前溯 对今后仅是一种预决作用。 性,对今后仅是一种预决作用。 联系: 联系: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常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 个步骤,一般是确认在前 许可在后, 确认在前, 个步骤,一般是确认在前,许可在后,确认是许可的前 许可是确认的结果。 提,许可是确认的结果。它们皆可能影响行政相对人的 权利义务,皆是要式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推定力、确定 权利义务,皆是要式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推定力、 性和强制性。 性和强制性。

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主要有哪些表现

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主要有哪些表现

⾏政机关滥⽤职权的主要有哪些表现滥⽤职权指⾏政机关具备实施⾏政⾏为的权⼒,并且其⾏为形式⼘也合法,然⽽⾏政机关⾏使权⼒的⽬的违反法律、法规赋予其该项权⼒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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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机关滥⽤职权的主要有哪些表现第⼀,不正当的考虑。

第⼆,故意迟延和不作为第三,不⼀致的解释和反复⽆常。

《最⾼⼈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案标准的规定》(⼀)滥⽤职权案(第三百九⼗七条)滥⽤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作⼈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民利益遭受重⼤损失的⾏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的,应予⽴案:1.造成死亡1⼈以上,或者重伤2⼈以上,或者重伤1⼈、轻伤3⼈以上,或者轻伤5⼈以上的;2.导致10⼈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作延误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民利益遭受重⼤损失的情形。

国家机关⼯作⼈员滥⽤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滥⽤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第9项规定情形之⼀的,按照刑法第三百九⼗七条的规定以滥⽤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管理学》第9章要点

《行政管理学》第9章要点

第九章行政管理方法(用什么工具管?之一,方法)第一节行政管理方法的特点与作用一、行政管理方法的含义与特点(一)行政管理方法的含义(即广义的行政方法)所谓行政管理方法,是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行政组织及其行政人员,为开展行政工作和实现行政目标所采取的各种管理措施、手段、办法、技巧等的总和。

(二)行政管理方法的特点1、实践性。

从实践中摸索出来,在行政管理实践中得到运用和检验。

2、针对性。

某种特定的方法往往是解决某一类行政问题的重要手段。

3、系统性。

一整套有效的方法。

4、技术性。

不断应用新的科学技术原理于其中。

二、行政管理方法的地位与作用1、行政管理方法是使行政管理思想变为现实状态的中间媒介。

2、行政管理方法是执行行政功能的重要环节。

3、行政管理方法是实现行政目标的途径。

第二节行政管理方法的基本内容(行政方法、经济方法、法律方法、行为方法)一、行政方法(狭义的行政方法,即行政指令方法)(一)行政方法的含义所谓行政方法(狭义的),又称行政指令方法,是指行政主体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运用行政手段,包括行政命令、指示、制度、规定、条例及规章制度等措施,按照行政组织的系统和层次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方法。

(二)行政方法的主要特征1.强制性;2.权威性;3.层次性;4.具体性;5.无偿性。

(三)运用行政方法的必要性1、行政方法是社会活动、经济活动发展的需要。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运用行政方法。

3、运用行政方法是行政管理本身的要求。

(四)行政方法的利弊分析1、好处:(1)能使国家政策、法律和上级意图快速向下贯彻,有利于行政管理系统的集中统一。

(2)上级可以针对下级的工作情况,及时、灵活地发出指令,使行政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尤其是对突发事件。

2、弊端:(1)长期依赖行政方法,容易压抑下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造成下级对上级的过分依赖。

(2)过分依赖行政方法,容易造成领导者个人专断,不利于参与式民主管理。

(3)行政指令以垂直方向传达,传达过程中容易忽略横向的协调,有可能造成条块之间的矛盾,反过来制约行政系统的高度统一。

《行政法学》第八章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学》第八章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5.社会养老保险金等。
下列何项属于行政给付?( )
A.民政部门对无劳动能力公民发放 的优待金
B.民政部门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的 抚恤金
C.有关部门对抗洪抢险有功人员颁 发的奖金
D.有关部门对征用土地给予的补偿 金
刘某系甲县人,当兵四年后回到甲县, 甲县民政部门将其安排在县某工厂工 作。县民政部门的行为属于何性质? ()
万元
婚纱照:8000-12000元 首饰:1万元 婚庆公司:1.5万元 酒席:2万-5万元 海外蜜月旅行:2万-10万元 生孩子=和睦家生2次孩子,还得是顺产 外资医院:北京和睦家顺产分娩:6万人民币 高档私立医院:北京美中宜和顺产套餐∶25000人民币 北京某三甲医院:3000元人民币
A.属内部行政行为 B.不属于行政行为
C.属行政给付行为 D.属行政奖励行为
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法定条件和
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 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目的是表彰先进, 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 极性与创造性
下列何项属于行政奖励 A 国家教育部对某高校教师的奖励 B 省妇联对某高校女教师的奖励 C 民政部对某高校教师发放的抚恤
行政合同
1.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中享有下列 何种特殊权利?( )
A.要求行政管理相对方实际履行合 同
B.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单方变更或解 除合同
C.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当事人有制裁权
D.要求行政管理相对方在合同约定 的期限内履行合同
2.下列合同中属于行政合同的是 哪一种?( ) A.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A.合同订立的目的不同
B.市人民政府在合同中的身份不同

行政机关组织法

行政机关组织法

行政机关组织法行政机关组织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责,保障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加强行政管理能力,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是依法行使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

第三条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应当依法保持政令畅通,确保公正执法,加强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众对行政机关的满意度。

第四条行政机关根据从事的具体工作分为国家级行政机关、省级行政机关、市级行政机关、县级行政机关等。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职责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机构设置,并报请上级机关批准。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确保权责清晰、层级分明。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内设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配备专业化、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提高行政工作水平。

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和利用。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提高办事效率,简化行政程序,便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行政机关的设置和职责第十二条国家级行政机关由国务院设立,负责各项国家政务。

第十三条省级行政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负责所辖地区的行政事务。

第十四条市级行政机关由市、地区政府设立,负责所辖地区的行政事务。

第十五条县级行政机关由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政府设立,负责所辖地区的行政事务。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实施有关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二)制定和实施公共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三)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行政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四)提供公共服务并保障公共利益。

第十七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配备专门机构,负责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监察工作等。

第三章行政机关的组织第十八条行政机关的组织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作战、扁平高效的原则。

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作业3(第7-9章,权重25)

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作业3(第7-9章,权重25)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小题,20分)
1.《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没有规定组织听证义务的是()。

A.数额较大的罚款
B.责令停产停业
C.警告
D.吊销营业许可证
【答案】:C
2.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行为罚的是()。

A.责令停产停业
B.暂扣许可证
C.吊销营业执照
D.没收财物
【答案】:D
3.下列行政处罚种类中,属于人身自由罚的是( )。

A.吊销营业执照
B.降低资质等级
C.没收财物
D.行政拘留
【答案】:D
4.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一般由()的行政机关管辖。

A.地方人民政府所在地
B.行政相对人住所地
C.行政机关所在地
D.违法行为发生地
【答案】:D
5.关于行政处罚的具体量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B.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D.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答案】:A
6.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惩戒措施是()。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分
C.行政司法
D.行政强制。

温家宝签令公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全文)

温家宝签令公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全文)

温家宝签令公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全文).txt48微笑,是春天里的一丝新绿,是骄阳下的饿一抹浓荫,是初秋的一缕清风,是严冬的一堆篝火。

微笑着去面对吧,你会感到人生是那样温馨。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站内检索: 标题全文【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温家宝签令公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全文)2007年04月29日 06:26 来源:综编--------------------------------------------------------------------------------中新网4月29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95号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5 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已经2007年4月4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七年四月二十二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

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定,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度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本条例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

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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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行政规划的确定程序的规范形态
▪ (1)宪法中规定的;(2)法律中规定的;(3)法规(法令)中规定的;(4 )政府(行政)规章中确定的。(5)一般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6)纲要性 文件中附带规定的;(7)政府工作中长期形成,并惯常运用的。
▪ 3、主要行政规划的确定程序
▪ (1)确定规划主体和规划对象;(2)调查情况、收集信息、汇总资料和数据 ;(3)考虑直接有关的利益因素和比较分析相关因素、数据;(4)拟订草案 并准备规划的背景说明及有关参考资料。(5)通过官方文件和有关传媒发出 预告、以征求意见。(6)由各个方面提出意见。(7)由行政规划制定机关负 责向公众说明理由和解释疑问。(8)召开公听会;(9)择纳合理意见,修改 草案;(10)对有关期日加以规定;(11)经有关机关审批;(12)正式公 告。
第四节 行政确认
➢ 一、行政确认的概念与特征 ➢ 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特定法律
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甑别和确证,并以法定 方式予以宣告的行政行为。 ➢ 行政确认具有的特征: ➢ 1、法律性;2、独立性;3、复合性,4、多样性
▪ 二、行政确认的分类 ▪ (一)依职权的行政确认和应申请的行政确认; ▪ (二)对身份的确认、对能力的确认、对事实的确
▪ 二、行政协议的功能与分类 ▪ (一)行政协议的功能 ▪ 1、扩大行政服务领域; ▪ 2、代替行政干预手段; ▪ 3、增加平等性; ▪ 4、提高效率 ▪ 5、减小风险和成本 ▪ (二)行政协议的分类 ▪ 1、国家订货合同;2、公共征用合同;3、行政委
托合同(科研合同);4、国土使用权有偿出让合 同;5、国企承包租赁合同;6、公共工程合同。
▪ 一、行政检查的概念与特征 ▪ 广义包括作为行政调查手段的检查活动。 ▪ 狭义是指行政监督检查,行政主体依法单方面强
制实施了解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或者履行 法定义务情况的活动。 ▪ 行政检查具有三个特征: ▪ 1、法定性;2、强制性;3、独立性
▪ 二、行政检查的分类 ▪ (一)独立检查和联合检查 ▪ (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 (三)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 (四)对人的检查、对物的检查、对场所的检查
第二节 行政指导
➢ 一、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 ➢ 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
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 际强制力的行为。 ➢ 具有的重要特征: ➢ 1、非强制性; ➢ 2、主动补充性 ➢ 3、主体优势性 ➢ 4、相对单方性 ➢ 5、行为引导性 ➢ 6、方法多样性 ➢ 7、实质合法性 ➢ 8、事实行为性
认; ▪ (三)认定、证明、登记、鉴定。
▪ 三、行政确认的原则 ▪ (一)依法确认原则 ▪ (二)客观公正原则 ▪ (三)行政效率原则
▪ 四、行政确认制度 ▪ 促进行政确认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必须完善
行政确认制度,尤其需要完善行政确认设定制度、 行政确认实施程序制度。 ▪ (一)行政确认设定制度 ▪ 国家机关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创设行政确认活动。 ▪ 行政处罚、许可、强制等立法创制的行政设定制度 的原理、内涵等,可以适用于行政确认的设定。 ▪ (二)行政确认实施程序制度 ▪ 1、管辖与启动 ▪ 2、审查与调查;3、确认与证明;4、异议与救济
不甚明确;6、救济缺乏力度。 ▪ (三)通过程序立法增强行政指导力度 ▪ 通过程序立法做出制度安排,如听取意见、协商、听证等。
第三节 行政协议
➢ 一、行政协议的概念与特征 ➢ 行政协议也称行政合同、行政契约,指行政主体与
行政相对人之间为执行公共事务,实现行政管理目 标,适用行政法规则,依据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设 立权利义务,且有较多特殊性的履行机制的协议。 ➢ 具有特征: ➢ 1、必有一方是行政机关;2、双方当事人地位不 同;3、目的在于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目标;4、双 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5、行政机关 享有行政优先权;6、采取多种法律救济手段。
第五节 行政调查
➢ 一、行政调查的概念与特征 ➢ 行政调查是行政主体依法了解信息、收集证据,
以确定行政行为事实依据的活动。 ➢ 行政调查具有的特征: ➢ 1、行政性;2、法律性;3、附属性;4、多样性。
▪ 二、行政调查的分类 ▪ (一)依职权调查和应申请的调查; ▪ (二)损益行为中的调查与授益行为中的调查 ▪ (三)强制性调查与非强制性调查 ▪ (四)对人的调查、对物的调查、对场所的调查
▪ (二)行政规划的适用范围
▪ 国防规划、防灾规划、城市规划等。
▪ 四、行政规划的确定与实施
▪ (一)行政规划的确定程序
▪ 1、行政规划的确定程序的概念
▪ 行政规划的程序大致分为行政规划的确定程序、实施程序、监督程序三大类。 其中最为主要的是行政规划的确定程序,是指行政规划主体作出行政规划行为 ,所必须遵循的方式和步骤的总和,属于特别要式程序。
荐、推广;(4)鼓励、激励、勉励。
▪ 四、行政指导的程序 ▪ (一)行政指导的一般程序 ▪ 1、依职权发动方式和依申请发动方式; ▪ 2、确定有无进行行政指导行为的必要性; ▪ 3、进行技术指导类的行政指导时,向专家和专业部门咨询论证; ▪ 4、与有关相对人进行商谈、协商; ▪ 5、时机的规定和做法; ▪ 6、目的、内容、负责人员的告知和说明; ▪ 7、提供与该指导行为的有关的文件、资料、数据; ▪ 8、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9、利害关系人辨明理由、提出意见; ▪ 10、重大行政指导行为,举行听证会、专题审议会。 ▪ (二)行政指导程序的缺陷 ▪ 1、行为不够透明;2、动机不尽纯正;3、关系尚未理顺;4、保障变为强制;5、责任
▪ 三、行政检查的原则 ▪ (一)依法检查原则; ▪ (二)公开公正原则 ▪ (三)合乎比例原则 ▪ (四)特别保护原则
▪ 四、行政检查程序 ▪ 1、立案管辖 ▪ 2、告知说明 ▪ 3、陈述申辩 ▪ 4、说明理由 ▪ 5、行政救济
▪ 1、向公民和组织提示行政目标
▪ 2、明确行政机关履行指导服务职责的工作方向
▪ 3、引导、联系和协调其他行政手段和综合手段
▪ 4、通过达成共识和协调政策提高行政活动效果
▪ 三、行政规划的主要类型与适用范围
▪ (一)行政规划的主要类型
▪ 根据制定规划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中央政府的国 家规划、中央部委的行业性规划、地方政府的区域 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内容可以分为经济规划、开发 规划、教育规划、产业规划等;根据时间可以分为 长期、中期、短期规划;根据规划的事项范围分为 综合规划、专题规划;根据适用的地域分为全国规 划、大区规划、省规划等。
▪ 行政规划的特征: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用于实现一定政策的手段和工具;(2)它是实现行政目标 的一个过程;(3)在时间上,它具有动态展开的要素,具有一定 的持续性。(4)行政规划的内容具有非完结性,并留有一定余地 ;(5)可以有具体的法律依据也可以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
▪ 二、行政规划的功能
▪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行政规划的功能是设定指 标性的行政目标来引导公民和组织以及行政主体的 自身行为,因此它日益受到重视,并且被广泛应用 ,成为非常重要的行政调控手段。
▪ 二、行政指导的功能与构成 ▪ (一)行政指导的基本功能 ▪ 1、补充和替代功能 ▪ 2、辅导和促进功能 ▪ 3、协调和疏通功能 ▪ 4、预防和抑制功能 ▪ 5、动员和号召功能 ▪ (二)行政指导的构成要件 ▪ 1、指导主体;2、指导对象; ▪ 3、指导内容;4、指导方式;5、指导后果
▪ 三、行政指导的依据与分类
▪ 三、行政调查的原则 ▪ (一)依法调查原则; ▪ (二)职权调查原则; ▪ (三)客观公正原则; ▪ (四)参与协助原则; ▪ (五)调查保密原则。
▪ 四、行政调查程序 ▪ (一)表明身份; ▪ (二)告知说明; ▪ (三)陈述申辩; ▪ (四)时限制度; ▪ (五)行政救济。
第六节 行政检查
▪ (二)行政指导的基本分类
助成性指导技信术息帮服助务型型指指导导 行政指导规制性指导前直置接程规序定型型指指导导
调停性指导协积调极纠能纷动型型指指导导
▪ (三)行政指导的形式 ▪ 1、抽象行政指导行为 ▪ (1)指导性规划、指导性计划; ▪ (2)导向性行政政策、行政纲要 ▪ (3)发布信息、公布实情 ▪ 2、具体行政指导行为 ▪ (1)指导、引导、辅导、帮助; ▪ (2)劝告、劝导、劝诫、劝阻、说服; ▪ (3)告知、指点、提醒、提议 ▪ (4)商讨、协商、沟通 ▪ (5)斡旋、调停、调和、协调 ▪ (6)问题约见、事件回访。 ▪ 3、抽象具体两可型 ▪ (1)建议、意见、主张;(2)赞同、支持、表彰、提倡;(3)宣传、示范、推
▪ 三、行政协议的权利与义务 ▪ (一)行政主体的适度主导性权利以及相应义务 ▪ 1、行政主体的主导性权利 ▪ (1)对协议履行的指导与监督权; ▪ (2)对不履行协议义务的相对一方的直接强制执行权; ▪ (3)作为制裁手段的直接解除协议权; ▪ (4)对严重违约构成违法的相对方处以行政制裁措施的权利; ▪ (5)在情势变更情况下,单方变更与解除协议的权利; ▪ (6)对行政协议的解释权。 ▪ 2、行政主体的义务 ▪ (1)向协议他方兑现应给与的优惠和照顾;(2)给付价金;(3)给
予单方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害赔偿。
▪ (二)行政协议相对一方的权利与义务
▪ 权利:
▪ 1、获得报酬权;2、享受优惠或照顾的请求权;3 、给予物质损害赔偿或补偿请求权;4、必要的额 外费用偿还请求权;5、不可预见的意外和特殊困 难补偿请求权;6、“统治者行为”的补偿请求权。
▪ 义务:
▪ 1、履行协议;2、接受监督和指挥等。
▪ 四、行政协议的订立与实施 ▪ (一)订立行政协议的基本方式 ▪ 1、招标;2、协议 ▪ (二)订立行政协议的基本程序 ▪ 1、共同协商;2、听证方式;3、书面形式;4、公开信息;5、说明理
由;6、参与保留;7、保护第三人。 ▪ (三)行政协议的救济制度 ▪ 1、司法外救济途径 ▪ (1)协商或由政府出面调处;(2)仲裁;(3)行政复议 ▪ 2、司法救济途径 ▪ 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行政协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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