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教师志愿者岗前培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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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培训管理制度

志愿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志愿服务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以及负责志愿者培训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志愿者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重视实效、注重创新原则;3. 因材施教、分类指导原则;4. 自愿参与、积极进取原则。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志愿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志愿服务理念:普及志愿服务精神,强化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2. 服务技能:传授志愿服务技巧,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3. 法律法规: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志愿者的法律意识;4. 心理素质:培养志愿者的心理素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5. 安全知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意识;6. 专业技能:针对特定志愿服务项目,开展专业技能培训。

第三章培训方式第五条志愿者培训采取以下方式:1. 线上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课程、讲座、研讨会等;2. 线下培训:组织集中培训、实地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3. 实践锻炼: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志愿者实际操作能力;4. 师徒结对:安排有经验的志愿者担任新志愿者的导师,进行一对一指导。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六条志愿者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第七条志愿者培训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志愿者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和内容;2. 组织开展志愿者培训活动,确保培训质量;3. 建立志愿者培训档案,记录志愿者培训情况;4. 对志愿者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不断优化培训体系。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管理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1. 建立健全志愿者培训师资队伍,确保培训师资质量;2. 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和设备,为培训提供良好条件;3. 加强志愿者培训宣传,提高志愿者参与培训的积极性;4. 对志愿者培训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为志愿服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

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

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管理工作,保证志愿者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汉办选派的志愿者。

第三条国家汉办负责志愿者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每年定期发布下一年度志愿者工作实施计划,国家汉办设立“志愿者中心”,专门负责志愿者工作。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部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选派单位”)受国家汉办委托,负责本地区和本学校志愿者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选派单位须与国家汉办签订《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执行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志愿者主要从在职教师、在读研究生、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中选拔。

优先派出具有教学经验人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

志愿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 无犯罪记录;(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三)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四)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五)年龄一般在22岁至50岁之间。

确属工作必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志愿者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志愿者选派单位应严格遵守《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执行协议书》中规定的选拔程序,认真做好选拔工作。

第六条志愿者派出前须接受综合能力培训和拓展训练。

培训工作由国家汉办直接或委托选派单位组织,参照国家汉办制定的《国际汉语教师标准》和《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大纲》,结合志愿者派往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实施。

培训结束后,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对志愿者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汉办颁发《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证书》。

第七条志愿者派出前,选派单位须与志愿者签订《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024年岗前人员培训规章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岗前人员培训规章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岗前人员培训规章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岗前培训的目的是确保新进出口员熟悉公司概况及规章制度,以加速新员工适应工作并遵守规定。

第二条所有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由本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具体执行将依据本制度进行。

第三条培训内容涵盖以下领域:1. 公司历史2. 公司业务运作3. 公司组织架构4. 公司管理政策5. 所承担的业务工作及业务知识第四条新员工将接受5至8天的初始培训,每两周进行一次。

第五条人事部门需事先制定培训日程表,记录培训进度,并设定工作技能评估标准。

第二章培训阶段第六条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分为三个阶段:1. 公司总部培训2. 主管部门培训3. 实地实习第七条公司总部培训应重点进行以下内容:1. 公司概况2. 参观各部门及未来工作环境3. 介绍岗位特点及跨部门协作方式4. 了解公司产品的性能、包装和价格5. 市场销售分析6. 对同类产品及制造商的了解7. 专业口才培训第八条各部门培训由新员工的直接主管和实地实习负责人负责。

第九条部门培训的重点是实践操作技术,包括:1. 日常工作及可能的临时任务2. 未来工作所需技能和工作方法3. 时间管理和时间规划4. 工作任务完成率5. 综合评估第十条部门培训负责人需具备丰富经验并掌握相关技术,强调与实地实习的紧密配合。

第十一条实地实习是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指导者应协助受训者完成工作,及时指出改进点和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公司将根据情况对指导培训的人员提供奖金,要求他们追求卓越,顺利完成指导任务。

第十三条应灵活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阶段的培训计划,以确保达到培训目标。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十四条培训内容可由各公司、部门根据自身特点自定,但必须涵盖:1. 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2. 规划与流程3. 工作态度与市场信息收集方法第十五条培训应确保新员工掌握基本知识,了解公司结构、目标、政策、经营策略、产品及其特性等,对公司的性质和发展有初步认识。

第十六条对所有新员工进行系统培训,培养他们的时间管理和计划能力,以有效协调工作,按既定流程实现工作目标。

志愿服务人员培训与管理规范

志愿服务人员培训与管理规范

志愿服务人员培训与管理规范志愿服务是一项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社会活动,它对于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而要确保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对志愿服务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与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志愿服务人员培训与管理的规范,旨在为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一、培训目的与意义(一)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培训,使志愿服务人员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二)增强团队凝聚力共同的培训经历有助于志愿者之间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和凝聚力。

(三)保障服务质量确保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从而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四)传播志愿精神在培训过程中,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吸引更多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

二、培训内容(一)志愿服务理念与精神让志愿者深入理解志愿服务的内涵、价值和意义,培养他们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服务对象与需求了解服务对象的特点、需求和心理,以便能够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三)专业知识与技能根据服务项目的不同,传授相关的专业知识,如医疗急救、心理咨询、教育辅导等,以及沟通技巧、组织协调能力等通用技能。

(四)法律法规与伦理道德明确志愿服务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准则,保障服务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五)安全与应急处理教授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如何保障自身安全,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流程。

三、培训方式(一)集中授课邀请专家、学者或资深志愿者进行面对面的讲解和示范。

(二)实践操作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让志愿者在实践中掌握知识和技能。

(三)在线学习利用网络平台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方便志愿者自主学习。

(四)小组讨论组织志愿者进行小组讨论,分享经验和见解,促进共同成长。

四、培训流程(一)需求分析了解志愿者的背景、经验和期望,以及服务项目的要求,确定培训的重点和目标。

(二)制定计划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和师资等。

《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2024

《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2024

引言: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提升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工作质量和效果,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和义务,确保汉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进行详细阐述:招募与选拔、培训与指导、工作安排与管理、志愿者权益与保障、绩效考核与奖惩,并在文末进行总结。

正文:一、招募与选拔1.制定招募标准:根据汉语教学的要求和志愿者工作的特点,明确志愿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特殊要求。

2.多渠道宣传招募:利用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发布招募信息,吸引更多具有汉语教学热情和能力的人士参与。

3.选拔流程设计:设立选拔环节,包括面试、试讲、考核等,并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和流程。

4.籍贯与异地招募:将招募范围扩大至汉语使用地区以外,实现更广泛的招募和选拔。

二、培训与指导1.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志愿者的不同能力和经验,制定不同层次的培训计划,包括汉语教学知识、教学方法和跨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内容。

2.丰富培训形式: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如集中培训、在线培训、实地观摩、经验分享等,提高培训效果。

3.指导与辅导:为志愿者提供教学指导和反馈,帮助他们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提升教学质量。

4.交流与学习平台建设:建立志愿者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平台,促进相互之间的学习和成长。

三、工作安排与管理1.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根据志愿者的实际情况和教学需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教学任务,确保工作量的合理和公平分配。

2.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志愿者的工作责任和目标,划分教学任务和管理职责,形成科学的工作制度和分工合作机制。

3.监督与督导工作:建立完善的监督与督导机制,对志愿者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改进。

4.工作记录与报告:要求志愿者做好工作记录和汇报,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成果,为工作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志愿者权益与保障1.权益保障机制:确保志愿者的基本权益和工作条件,包括薪酬待遇、工作环境、保险福利等方面的保障。

2.解决问题机制:建立志愿者问题反馈与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志愿者提出的问题和困难,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教师普通话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普通话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我校教师普通话水平,规范教师普通话使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对象1.全体教师。

2.普通话水平测试未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教师。

三、培训内容1.普通话语音、语调、语流音变等方面的知识。

2.普通话教学技巧和教学方法。

3.普通话教学案例分析和研讨。

4.普通话水平测试技巧。

四、培训方式1.集中培训: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课程,邀请专家进行授课。

2.自主学习:鼓励教师利用网络资源、图书等途径,自主提高普通话水平。

3.小组研讨:组织教师成立学习小组,定期开展普通话学习研讨活动。

4.跟岗学习:选派优秀教师到普通话水平较高的学校跟岗学习,提高自身普通话水平。

五、培训时间1.每年至少组织两次集中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1周。

2.教师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安排自主学习时间。

3.跟岗学习时间为1-3个月。

六、考核与评估1.培训结束后,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普通话水平测试、教学案例分析和研讨等。

2.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3.建立教师普通话水平档案,定期对教师普通话水平进行评估。

七、奖惩措施1.对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普通话水平未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教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要求,否则将影响其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

3.对在普通话培训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优先推荐参加各类教学竞赛和评选。

八、附则1.本制度由学校普通话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提高我校教师普通话水平,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为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2024年志愿者培训制度(三篇)

2024年志愿者培训制度(三篇)

2024年志愿者培训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志愿者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并保证志愿者培训质量,从而提升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水平,促进志愿服务发展,根据公路志愿者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志愿者培训以提高志愿者志愿服务水平及促进志愿服务良好、健康、规范为最终目标。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志愿者是指在志愿者____登记注册并参与志愿服务培训自然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培训管理工作由志愿者____实施。

第五条志愿者培训采取自我培训与传授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针。

第六条志愿者培训遵循系统性原则、制度化原则、主动性原则、多样化原则和效益性原则。

(一)系统性志愿者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志愿者志愿服务始终的一个系统工程。

(二)制度化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把培训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保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

(三)主动性强调志愿者参与和互动,发挥志愿者的主动性。

(四)多样化1开展志愿者培训工作要充分考虑受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考虑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

(五)效益性志愿者培训是人、财、物投入的过程,是志愿者价值增值的过程,培训应该有产出和回报,应该有助于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第七条志愿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

(一)知识培训不断实施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理念及我国乃至世界志愿服务的发展状况相关的培训,使志愿者加深对“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的理解以及对当今志愿服务发展态势的全面了解。

(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实施对志愿者进行,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某些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如野外急救、应急通讯等专业技能的培训,以提升志愿者的专业技能水平。

(三)素质培训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的培训,增强志愿者的沟通交流,促进志愿者素质的综合提升。

第八条培训形式分为内部培训、外派专业培训和自我培训。

(一)内部培训1.新志愿者培训。

对新加入志愿服务队伍的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理念等相关的培训。

教师国语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国语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教师国语水平,促进国语教学的普及与提高,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目标1. 提高教师国语发音、语音、语调等方面的准确性;2. 提升教师国语教学能力和课堂管理能力;3. 增强教师国语文化素养,提高教师综合素质;4. 推动国语教学在学校的普及与发展。

三、培训对象1. 全体教师;2. 非国语专业教师;3. 国语教学效果不理想的教师;4. 学校认为需要参加培训的教师。

四、培训内容1. 国语发音、语音、语调等方面的规范与训练;2. 国语教学理论与方法;3. 国语课堂管理技巧;4. 国语文化素养与交际能力;5. 国语教学评价与反馈。

五、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教师参加;2. 在线培训:利用网络平台,教师自主学习;3. 实地观摩:组织教师到优秀国语教学学校观摩学习;4. 交流研讨: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国语教学经验交流与研讨;5. 个性化辅导:针对教师实际需求,提供一对一辅导。

六、培训时间1. 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天;2. 在线培训:根据教师需求,每月至少安排1次;3. 实地观摩:每年至少组织1次;4. 交流研讨: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5. 个性化辅导:根据教师需求,随时进行。

七、培训考核1. 集中培训:通过签到、课堂参与、课后作业等形式进行考核;2. 在线培训:通过在线测试、作业提交等形式进行考核;3. 实地观摩:通过观摩记录、心得体会等形式进行考核;4. 交流研讨:通过发言、讨论、总结等形式进行考核;5. 个性化辅导:通过辅导记录、效果评估等形式进行考核。

八、培训成果运用1. 对培训成果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 将培训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提高国语教学质量;3. 对培训效果不佳的教师,给予重点关注和辅导;4. 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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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教师志愿者岗前培训管理规定
(2018年5月修订)
为规范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岗前培训的管理工作,根据《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承办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汉办”)志愿者岗前培训(以下简称“培训”)的单位,以及自愿报名且通过汉办选拔考试的志愿者储备学员(以下简称“学员”)。

第一条汉办负责组织培训,并委托国内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培训单位”)具体承办;培训相关费用由汉办承担。

第二条培训单位接到汉办通知后一周内,需按照《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大纲》以及汉办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学员所学专业、赴任国别、任教国语言等制定培训方案、经费预算、师资名单、课程表,报汉办审批。

第三条培训单位需在培训开始前至少1周通知学员报到,及时统计退出学员情况并反馈汉办;在培训报到当日向学员宣讲培训规定和纪律要求。

第四条培训单位需在培训开始1周内组织学员在符合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要求的机构进行体检,并及时向汉办反馈结果。

第五条培训单位需配合汉办做好培训期间的调研工作,根据调研反馈情况及时调整课程、师资等相关安排。

第六条培训单位需在培训结束后1周内向汉办报回总结报告;在培训结束1个月内向汉办报回经费决算。

第七条培训为全日制、半封闭式储备培训,汉办根据学员结业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和平时表现确定志愿者派出名单。

第八条培训结业考试为笔试,百分制,由汉办统一命题,培训单位评分;平时成绩为各门课程的考核、作业和考勤成绩,百分制,由培训单位评分;平时表现主要考察学员奉献精神、纪律意识、课堂表现、生活能力、组织能力、团队意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由培训单位评分。

第九条学员结业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平时表现任一项不及格或不合格者,取消志愿者资格。

第十条学员接到培训通知后,须按时报到参加培训。

未按规定报到或未经请假迟到的学员,平时成绩扣10分。

第十一条学员须按时参加教学活动,不迟到、早退、旷课。

迟到或早退一次平时成绩扣10分;无故旷课一次平时成绩扣15分。

第十二条学员培训期间如请假,需填写《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请假申请表》(附件)并履行请假手续。

请假1-2天经选派单位同意后由培训单位审批;请假3天(含)及以上经选派单位同意后由汉办审批;原则上请假不得超过5天。

如无故超过请假天数未返回培训单位,超出天数视为旷课;请假期间,停发伙食补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培训单位,视为自动退出。

第十三条学员应尊重老师和同学,遵守课堂纪律,课上不使用手机、电脑等进行与课堂教学无关的活动。

违反一
次平时成绩扣5分。

第十四条学员须遵守培训单位的作息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夜不归宿,不得留宿非培训班人员。

违反一次平时成绩扣15分。

第十五条学员须遵守培训单位的其他相关规定。

违反一次平时成绩扣10分。

第十六条学员须参加汉办和培训单位组织的培训结业考试和课程考核,考试中严禁作弊。

违反者将被取消志愿者资格,须按实际培训天数补缴费用。

第十七条因个人原因退出志愿者项目、擅自离开培训单位、严重违反培训规定和纪律被劝退的学员,须按照实际培训天数补缴费用,并将被永久取消申请志愿者资格。

第十八条学员须参加培训单位组织的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外派要求者,或不符合原赴任国要求且又不服从调剂者,应主动退出培训,体检费自理。

第十九条培训单位和学员应根据需要在汉办志愿者在线学习系统上分享资料。

第二十条本规定只适用于内部执行,不予公开。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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