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5、办理系统内资金调拨。 6、向人行再贷款、再贴现。
人行实施货币 政策的手段
7、向人行领取、缴存现金。
8、跨系统汇划款项和系统内50万元以上的大额汇划款项。 5
三、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同业往来〕
结算业务 系统内 系统外
拆借
联行往来 银行间同业往来
6
§7—2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内容:1、向人行领、交现金
“现金支票〞存根联交会计部门作贷方记账凭证, “现金收入日记簿〞和一联“现金入库票〞作借方凭 证的附件。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业务库现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3
〔二〕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现金的核算
人行的会计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会计分录为: 收入:发行基金――本身库户 人民银行会计部门收到发行库转来的“现金缴款单
1998年03月21日
13%
8%
-5%
1988年9月
12%
13%
1%
1987年
10%
12%
2%
1985年
央行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统一调整为10%
1984年
财政性存款:是指国家金库款、地方财政存款、中央 经费限额支出、部队、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部发行 的各项国库券款及各项债券款项等。
吸
财政性存款应100%上缴当地人民银行。
收
的 一般性存款:是指除财政性存款以外的各项存款,包
存
括企业存款、储蓄存款、信托存款等。
款
按一定的比例缴存,根据放松和紧缩银根的
分
需要,中国人民银随时调整。目前是大型金融机构
一、金融机构往来及主要内容
金融机构往来泛指银行与银行之间或银行与非银行金融 机构之间由于资金融通、调拨、汇划款项而引起的资金账 务往来。
第5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的核算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的核算
1 2
法定存款准备金
商业银行必须按照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将吸收的存 款的一部分缴存中央银行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
超额存款准备金
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 要求的部分,称为超额存款准备金。
3
缴存存款业务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时,应填制缴存存 款凭证,并根据中央银行的回单进行账务处理。
借贷记账法
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反映各项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的一 种记账方法。
会计科目与账户设置
• 资产类科目:包括“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拆出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科目,用于核算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 及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所形成的债权。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核算
再贷款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的主要形式是再贷款,即中央银 行向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
再贴现
商业银行还可以将持有的未到期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 再贴现,以获得资金融通。
借款业务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时,应填制借款凭证,并根据中 央银行的回单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商业银行需要按照借 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时还本付息。
法律风险
关注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变 化,以及合同协议中的潜在法
律纠纷。
风险应对措施制定
信用风险管理
建立严格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交易对手进 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业务策
略。
操作风险管理
完善内部流程,提高员工风险意识,加强 系统安全性。同时,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
市场风险管理
再贴现
第六章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第一节概述一.概念和内容金融机构往来是指商业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之间,由于业务往来、资金划拨和结算等而引起的资金帐务往来。
包括与中央银行往来、同城票据交换和清算、同业往来三种。
二.核算要求和规定1. 及时办理,加速资金周转。
2. 必须有利于中央银行对金融企业的资金控制。
单位委托的跨商业银行系统汇划款项和除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8家银行以外的商业银行系统内50万元(含)以上的汇划款项,一律通过人民银行转汇并清算资金(见第二节问题六),为保证取消工行等大额转汇后中国人民银行及时掌握上述有关商业银行的大额支付信息情况,商业银行的行内部电子汇兑系统要和人民银行的大额支付统计分析系统实施连接,报送有关信息;3. 商业银行到人民银行取款不得透支;同业拆借通过双方在人民银行的存款户办理转帐。
第二节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一. 会计科目1.存放中央银行存款。
性质为资产类,下设三个帐户:法定准备金户、财政性存款户(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备付金户,后者经常用。
借方记存款增加及收入的利息;贷方记存款减少及支付的利息,期末余额在借方,属于金融企业的现金资产。
2. 向中央银行借款。
科目性质为负债类,取得借款记入贷方、到期归还记入借方,期末余额在贷方。
3.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损益类。
贷方登记和中央银行往来、和同业往来的利息支出。
冲减收入和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借方。
4.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性质为损益类,借方登记和中央银行往来、和同业往来的利息支出。
冲减支出和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记贷方。
二. 金融企业向中央银行缴存、支取现金的核算即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和回笼业务中央银行的发行的银行的职能是通过金融企业的现金收付业务实现的。
人民银行据金融企业业务量、交通运输等条件给其核定库存现金限额,金融企业业务库超过该限额的现金一律解缴人民银行入发行库。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9课件.ppt

丙地
中国银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清算资金往来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9)课件
• 二、同业拆借的核算
同业拆借是商业银行之间为解决临时性资金不足而相 互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 (一)同业拆借的有关规定
1、同业拆借只能是一种短期资金融通行为,不得将拆借资金用于 弥补信贷收支缺口,扩大贷款规模和直接投资。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
建设银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9)课件
(3)汇出行地、汇入行地均为单设机构地区“先直后横
再直” 甲地
乙地
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清算资金往来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
建设银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过了退票时间后: 借:其他应付款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收到退票通知: 借:其他应付款 贷:待清算票据款项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9)课件
三、提入票据的核算 1、提入贷方凭证的核算
借:待清算票据款项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如不能收账: 借:待清算票据款项
贷:其他应付款 下次交换时,提出票据。 2、提入借方凭证的核算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4、除经批准设立的资金拆借中介机构外,所有金融机构只为解决 能自身资金余缺的临时需要拆入拆出资金,不得经营拆借中介 业务。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9)课件
➢(二)同业拆借的核算手续
1、拆借时的处理 拆出行: 借:拆出资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拆入行: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拆入资金 央行:借:XX银行存款(拆出行)
贷:XX银行存款(拆入行)
第6章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第1节 商业银行系统内往来的核算
• 同一清算行辖内汇划业务的处理
发报清算行收到本清算行辖内汇划业务报文,系统直接将汇划 数据加押后传输至收报经办行,并分别更新发报经办行和收报经 办行在本行清算中心的备付金存款。如为贷报业务,则会计分录 为:
借:辖内款项存放——××发报经办行 贷:辖内款项存放——××收报经办行
18/159
第1节 商业银行系统内往来的核算
19/159
日终,对“待清算辖内往来”科目按经办行轧差,若为借方余 额(借差),则为本行应收汇差,日终清算时,应减少该经办行 在本行的备付金存款。会计分录为:
借:辖内款项存放——××行 贷:待清算辖内往来——××行
若为贷方余额(贷差),则为本行应付汇差,日终清算时,应 增加该经办行在本行的备付金存款。会计分录相反。
第1节 商业银行系统内往来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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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收报经办行的处理
• 分散式
收报经办行收到批量、实时汇划报文,系统自动记账,打印资 金汇划补充凭证。如为贷报业务,则会计分录为:
借:待清算辖内往来——××行 贷:吸收存款或其他科目
如为借报业务,则会计分录相反。
第1节 商业银行系统内往来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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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终,“待清算辖内往来”若为借方余额(借差),则为本行 应收汇差,日终清算时,应增加本行在上级清算行的备付金存款。 会计分录为:
借:上存辖内款项——存××行备付金 贷:待清算辖内往来——××行
若为贷方余额(贷差),则为本行应付汇差,日终清算时,应 减少本行在上级清算行的备付金存款。会计分录相反。
第1节 商业银行系统内往来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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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式
集中式是指收报清算行作为业务处理中心,负责全辖汇划收报 的集中处理及汇出汇款等内部账务的集中管理。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A地
汇出行 (如建行) 汇款
B地 汇入行 (如工行)
①先横
③再横
人民银行 (发报行)
②后直
人民银行 (收报行) B地
A地
汇出行汇出款项时,将有关凭证送交开户的人民银
行办理转汇并清算资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X X存款——汇款人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存款 汇入行的开户人民银行收到划款报单与有关凭证, 将款项转入汇人行账户,并将凭证送交汇入行。汇 人行根据人民银行交来的有关凭证办理转账。其会 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存款 贷:X X存款——收款人户
第三节 同业往来的核算
一、概念 同业往来就是商业银行之间由于办理跨系统结算、 相互拆借等业务所引起的资金账务往来 二、异地跨系统转汇的处理 1、汇出行所在地为双设机构 2、汇出行所在地为单设机构地区,汇入行地区为 双设机构地区 3、汇出、汇入行均为单设机构 三、同业拆借的处理 1、同城拆借的核算 2、异地拆借的核算
第六章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概述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同业往来的核算来自第一节 1、概念
概述
金融机构往来:指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资金帐 务往来。 2、核算要求 1)必须有利于加速各单位的资金周转 2)必须有利于中央银行对各金融企业的资金 控制 3)必须有利于金融企业资金的使用和账务处 理
(2) 提人行根据提回的借、贷方票据以及“提
人借(贷)票据汇总计数单”办理转账。 ①对提回的贷方票据,可以直接办理转账, 会计分录为: 借:待清算票据款项(或有关科目) 贷:X X存款——收款人户 提回的贷方票据如果因其他原因不能进账, 应办理退票。
第八章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贷:向中央银行借款 8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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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再贷款归还时,农业银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 8 000 000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72 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 07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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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2) 调整缴存款的核算 商业银行的处理 ①编制缴存财政性存款科目余额表 ②填制缴存(或调整)财政性存款划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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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如为调增补缴 借: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如为调减做相反的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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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 账务处理
• 借: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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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 中央银行收到商业银行送来的缴存存款划拨凭证 和账户余额表,审核无误后,以第三四联划拨凭 证分别代转账贷方、借方传票办理转账。
• 借: X X 银行准备金存款
• 贷: X X 银行划来财政性存款
(二)再贷款收回的处理 1、商业银行的处理。
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归还借款时,应填写还款凭 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借款户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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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2、人民银行的处理。 人民银行收到商业银行还款凭证,经审核无误后, 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存款 贷:××银行贷款——×行×贷款户 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利息收入户
第5章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负债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再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 入的资金。该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金融机构,分别“面值”、“利息 调整”进行明细核算。
❖商业银行持贴现票据向中央银行再贴现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应按 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贴现票据的票面 金额,贷记“贴现负债(面值)”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贴现负债(利 息调整)”科目。
金融企业会计
第二篇 商业银行会计
【例5-1】中国银行上海分行9月20日财政性存款科目 余额为77 921 000元。经查,该行9月20日在中央银行 的缴存财政性存款账户余额为85 467 000元。
本旬应缴金额=77 921 000-85 467 000 =﹣7 546 000(元)
则本旬应调减退回财政性存款为7 546 000元, 会计分录为:
商业银行将不带追索权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再 贴现,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原则进行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
(实际收到的金额)
贴现资产——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户(利息调整) (账面余额)
利息支出
(借贷方差额,贷方大于借方时)
贷:贴现资产——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户(面值) (票面金额)
商业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其总行考核(法法定人存款)准统备一金;向向中
央银行缴存,中央银行按法人统一考核商央行业存银取行现金法、定调存拨资款金准、
备金的缴存情况。
清算资金及其他日常支付 款项。
仅 调用拨商于资业向 金央、银行清行存算总取资现金行金及在、中央银行开立的准备金存款户,属于法 定其准他备日金常支存付款款与项。超额准备金存款合一的账户。该账户余额应 大于最低应等于规定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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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中央银行缴存(支取)现金 的处理
1、金融企业向人民银行支取现金的核算
金融企业向当地人民银行发行库提取现金时, 由管库员根据库存现金情况,提出提取现金数 额,由出纳人员签发人民银行“现金支票”, 经出纳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签字以及会计主 管审核后,加盖预留印鉴,交提款人到人民银 行发行库提取现金。
交换票据时,可分为提出行和提人行两 个系统。向他行提出票据的行称提出行, 应提交他行清算的票据为提出票据;提 回票据的行称为提人行,提交本行清算 的票据为提人票据。
收到在本行开户的收款单位提交的应由 他行开户单位付款的票据,称为借方票 据或代付票据,收到在本行开户单位提 交的委托本行向他行开户单位付款的票 据,称为贷方票据或代收票据。
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时,其会计分录 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存款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中央银行往来支出户
贷:向中央银行借款——再贴现
3、再贴现到期的处理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再贴现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备付金存款
五、同城票据交换与清算 1、基本做法
同城票据交换一般由人民银行主持,设 置票据交换所,并派总清算员组织资金 清算。参加同城票据交换的银行(称为清 算行)须经人民银行批准并核发交换行号, 方可按规定时间参加交换。一般每一营 业日规定两场交换,上午和下午各为一 场。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中央银行往来支出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存款
四、再贴现业务的核算
1、概念
是商业银行以已贴现尚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人民 银行,人民银行从票据面额中扣除从再贴现之日 起到票据到期日止的利息后,以其差额向商业银 行融通资金的业务。
2、办理再贴现的核算
商业银行法人每日营业终了,法定存款准备 金账户余额低于一般存款准备金,人民银行 对不足部分按每日万分之6处以罚款。金融 企业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违约金罚款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存款
2、缴存财政性存款的核算
商业银行的各分支机构代办的国库业务吸收的中央预算收入、 地方金库款和代理发行国债等存款都属于财政性存款,它是 人民银行的资金来源,应全部划缴人民银行。一般是按旬调 整,旬后5日内办理。
一、缴存存款的核算 1、缴存一般性存款的核算
缴存一般性存款也叫缴存法定准备金。 (1)基本规定
(2)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核算
(1)基本规定
A、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各商业银行法人在法人所 在地人民银行开立一个账户,统一缴存与考核。
B、 各商业银行在每日营业终了,自下而上逐级 编制并汇总全行一般存款余额表,由法人统一 汇总后报送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的开户人民银 行,人民银行于每日营业终了按一般存款余额 考核法定存款准备金。
商业银行在初次缴存财政性存款后,即应按规定时间,根据 财政性存款的增减变化,定期办理调整手续。存款增加即调 增补缴,存款减少则调减退回。
调整缴存财政性存款的核算 如为调增补缴,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存款 如为调减退回,则会计分录相反。
(3)日拆性贷款户,核算金融企业由于汇划款项 未达等原因发生临时性资金短缺而向人民银行 的借款。此种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0天,最长不 超过20天。
(4)再贴现户,金融企业以已贴现而未到期的商 业汇票向人民银行办理转让,通过此账户核算。
2、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核算
首先要提交借款申请书,经审核批准后 可以一次或分次办理借款手续。
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存款
贷:现金
三、向中央银行借款
1、帐户的设立
(1)年度性贷款户,核算金融企业因经济合理增 长而引起的年度信贷资金不足向人民银行的借 款。
(2)季节性贷款户,核算金融企业因信贷资金先 支后收或存款季节性下降、贷款季节性上升等 原因引起的资金暂时不足而向人民银行的借款。
C、各商业银行按法人统一存入存款准备金,各 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 账户发生透支、商业银行不按时报送一般存款 余额表的,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核算
商业银行法人本期为调增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中央银行
一般存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存款 调减时会计分录相反。
理
第二节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一、缴存存款的核算 1、缴存一般性存款的核算 2、缴存财政性存款的核算
二、向中央银行缴存(支取)现金的处理 三、向中央银行借款
1、帐户的设立 2、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核算 3、归还中央银行借款
四、再贴现业务的核算 五、同城票据交换与清算
1、基本做法 2、交换的核算 3、退票的处理 4、清算差额的核算 六、通过人民银行办理汇划业务的核算 1、“先横后直”转汇方法 2、“先直后横”转汇方法
第六章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概述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同业往来的核算
第一节 概述
1、概念 金融机构往来:指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资金帐
务往来。 2、核算要求
1)必须有利于加速பைடு நூலகம்单位的资金周转 2)必须有利于中央银行对各金融企业的资金
控制 3)必须有利于金融企业资金的使用和账务处
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存款
2、金融企业向人民银行缴存现金的核算
金融企业向人民银行缴存现金时,由管库员根 据缴存现金数额,填制人民银行“现金缴款单” 一式三联和“现金出库票”一式两联,经出纳 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据以办理出库 手续。缴款人持单押款到人民银行发行库,办 理现金缴存手续。
商业银行取得贷款后,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备付金存款
贷:向中央银行借款
3、归还中央银行借款
商业银行在贷款到期时,应主动填制一式四 联还款凭证,加盖预留印鉴后提交人民银行
办理贷款归还手续。借款的商业银行收到人
民银行退回的还款凭证第四联代准备金存款
账户的贷方传票,另编制贷款账户的转账借 方传票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