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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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学 第7章 广义的表外业务

商业银行经营学 第7章 广义的表外业务

• 融资租赁是上世纪80年代,我国从日本引进的一种投融资 工具。
(四)担 保类中间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
担保类
表外业务
备用信用证 各类保函
(二)承诺类表外业务
1.概念: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前约定
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信用的业务。 2.包括: • (1)票据发行便利 – 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约定,银行允诺在一定时 期内为其客户的票据融资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即银 行运用自己发达的票据发行网及丰富的客户资源, 帮助特定客户以自己的名义周转性发行短期融资票 据。
• 种类 – 包销票据发行便利:如果客户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全 推销出去,商业银行就有责任运用自己的资金购买剩余 的票据。 – 非包销票据发行便利:商业银行没有包销未售完票据的 义务,银行可以将剩余的没有推销出去的票据退给客户。
• 特点 – 企业通过发行可循环的短期票据获得中长期资金,资金 成本较低。 – 银行利用其独有的贷款组织和安排上、信息方面的优势 帮助企业融资,可使风险进一步分散,表内业务表外化。 – 银行可以向借款人收取协助筹资报酬,一般占发行总额 5-10个基本点;承诺费,未发行额度的5-10个基本点; 包销费,即承购包销票据的费用,一般占包销额5-15个 基本点
含期权性质风险类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 户提供此类表外业务时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 会形成银行潜在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银行应 承诺购买方的要求,保证将来按照事先约定的 条件履行承诺。
这对于银行来说是一种或有债权/债务,银行应 在售出承诺时获得一定的收入补偿。它包括金 融衍生产品、不可撤销承诺、备用信用证、保 函等担保类业务。
(三)金融衍生产品
金融衍生产品,通常是指
从原生资产(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来的金融 工具,它是一种金融合约, 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 基础资产或指数。 银行利用衍生产品交易进 行资产负债管理,降低银 行潜在利率、汇率风险, 帮助客户提高预期收益率。

金融学基础章节练习题及答案(共12章)第7章 中央银行

金融学基础章节练习题及答案(共12章)第7章 中央银行

第7章中央银行第1题:解释下列概念1.最后贷款人答:最后贷款人是中央银行履行“银行的银行”职能的具体表现,即在商业银行发生资金困难而无法从其他银行或金融市场融资时,由中央银行对其提供资金支持。

2.发行的银行答:发行的银行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能之一,指中央银行成为全国唯一的现钞发行机构,垄断货币发行权。

作为发行的银行,中央银行应及时供应货币,合理调节货币流通数量,加强货币流通管理,促进货币流通的正常秩序。

3.银行的银行答:银行的银行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能之一,指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服务,维持金融稳定,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功能。

具体体现在:吸收和保管存款准备金、作为全国票据清算中心,及作为最后贷款人,当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周转不灵时,通过票据贴现等方式为其提供资金支持。

4.政府的银行答:政府的银行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能之一。

指中央银行代表国家从事金融活动,对一国政府提供金融服务,贯彻执行国家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具体表现为:①代理国库收支;②代理政府债券的发行;③为政府提供信用;④充当政府的金融代理人,代办各种金融业务。

5.基础货币答:基础货币,又称储备货币(reserve money)、高能货币(high-powered-money),由流通中货币和银行准备金存款构成,后者是指其他存款性金融公司在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

6.外汇占款答:外汇占款,指本国中央银行通过收购外汇资产而相应投放的本国货币。

外汇占款将一国开放经济与本国货币供给联系起来,尤其在本国货币没有完全可兑换的情况下。

比如,外汇进入本国后需兑换成当地货币才能进入流通使用,国家为了维持汇率等需要用本国货币购买外汇,因此增加了“货币供给”,从而形成了外汇占款。

第2题:为什么要有中央银行?中央银行的形成有哪两种途径,请各举例说明。

答:中央银行是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是银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的产物。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注:本篇法规中有关证券业务的规定已经被《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发布尔日期:1999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1999年11月26日)废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3月17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简称金融企业,第三章所称银行系指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等,第四章所称公司系指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性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

三、金融企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年度终了,办理决算。

如遇12月31日为例假日,仍以该日为决算日。

四、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元以上计数逗点采用三分位制。

凭证、单据、帐折的各种代用符号为:“第”号为“#”;“每个”为“@”;人民币元符号为“¥”;年、月、日简写顺序应左而右“年/月/日”;年利率简写为“年%”;月利率简写为“月‰”;日利率简写为“日‰”;外币记帐单位和外币符号按国际惯例。

五、会计凭证是各项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原始记录,是办理收、付和记帐的依据,是核对帐务和事后查考的重要依据。

银行业记帐凭证分为基本凭证和特定凭证。

基本凭证是银行业根据原始凭证及业务事项自行编制的传票。

特定凭证是根据某项业务的特殊需要而制定的专用凭证。

帐薄是记录一切交易事项、业务活动及资金、财产变化情况的重要薄籍。

一切帐薄必须根据凭证记载。

各种帐薄(卡)的种类、格式,由各银行自行规定。

帐务核对应每日和定期进行。

应保证帐帐、帐款、帐实、帐表、帐据、内外帐核对相符。

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核对相符后,必须签章。

六、金融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行业会计核算-金融业

行业会计核算-金融业

行业会计核算——金融业主讲:王保平目录序 关于金融的几个问题第1章 金融企业会计通论第2章 金融企业资产核算第3章 金融企业负债核算第4章 金融企业损益核算第5章 商业银行存款核算第6章 商业银行贷款核算第7章 财险公司会计核算第8章 寿险公司会计核算第9章 再保险之会计核算第10章 证券公司会计核算讲在前面:关于金融的几个问题一、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金融行业总体是融通资金的。

金融与工商业的联系,就像血与肉的关系,彼此融合。

中央银行的建立是金融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在现代金融业中,中央银行处于主导地位。

金融行业,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基金、信托、期货、财务等传统持牌机构,加上第三方支付等新兴牌照公司等共同构成。

二、金融机构的盈利模式金融行业盈利模式不同于工商企业以商品(产品、服务)为载体,其通常以资金服务为载体。

各个金融机构的具体盈利模式又完全不同。

粗略分析,盈利模式:商业银行:存贷利润保险公司:承保收益(赔付风险)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佣金期货公司:经纪佣金基金公司:管理费、投资收益分成金融租赁公司:租金三、金融创新的基本规律金融创新是自然的历史过程,既有内在规律作用(金融资本追求超额剩余价值的本性决定,又需要外在诱因促成。

创新的基因源于七个方面:一是技术创新论。

二是货币促成论。

三是财富增长论。

四是约束诱导论。

五是制度改革论。

六是规避管制论。

七是交易成本论。

技术创新成果在金融业的应用,是促成金融创新的主要原因。

推动金融业务电子化、自动化、数字化和通讯设备现代化,缩小时空距离。

ATM、终端机、网行和第三方支付手段,极大便利客户消费,拓展金融业的服务时间和客户空间,加快资金流动速度,又降低了运行成本,实现了价值创新。

互联网实现了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24小时全球性金融交易成为现实,从而实现了不同国家、不同市场、不同产品间的有效匹配,从而实现全球金融资源的大融合。

金融创新,既要强调并应用科技创新的最新成果,又要通过制度创新为金融机构的价值创新提供条件,将制度优势转化成先行优势。

货币银行学(第五版)第7章 其他金融机构 题库及答案

货币银行学(第五版)第7章 其他金融机构 题库及答案

第七章其他金融机构一、填空题1、存款型金融机构主要有、、和。

2、契约型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和。

3、投资型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和。

4、投资基金的机制特点即、、、。

5、根据的组织形式不同,共同基金可以分为和两类。

6、根据发行的股份的份额是否固定及可否被赎回,共同基金可分为和两类。

7、1999年,我国相继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分别负责管理和处置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

8、1994年,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相继建立了、、三家政策型银行。

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存款型金融机构。

A、商业银行B、储蓄银行C、信用社D、投资基金2、下列()属于契约型金融机构。

A、金融公司B、封闭型基金C、保险公司D、信用社3、下列()不属于投资型金融机构A、共同基金B、金融公司C、货币市场共同基金D、养老基金4、()的股份相对固定,,一般不向投资者增发新股或赎回就股。

A、公司型基金B、契约型基金C、封闭型基金D、开放型基金5、在我国,负责管理和处置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是()。

A、信达资产管理公司B、华融资产管理公司C、东方资产管理公司D、长城资产管理公司6、下列()不属于政策性银行。

A、中国人民银行B、中国进出口银行C、中国农业银行D、国家开发银行7、信用合作社属于()。

A、存款型金融机构B、契约型金融机构C、投资型金融机构D、政策型金融机构8、养老基金属于()。

A、存款型金融机构B、契约型金融机构C、投资型金融机构D、政策型金融机构9、共同基金属于()。

A、存款型金融机构B、契约型金融机构C、投资型金融机构D、政策型金融机构10、下列()不是投资基金的特点。

A、专家理财B、投资组合C、规模经营D、收益率特别高三、判断正误题1、由于存款型金融机构创造存款,而这些存款又是货币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这类机构是货币银行学特别关注的机构。

()2、共同基金又称投资基金,它是一种直接的金融投资机构或工具。

()3、契约型基金本身并不是一个法人。

国际金融--第七章 国际信贷

国际金融--第七章 国际信贷

(4)与信贷保险结合:2001年12月18日,由国家出资设立,我国成立了中 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海外 投资保险业务等,重点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
第3节出口信贷
3.2卖方信贷(Supplier’s Credit) 概念及流程: 是指在大型机械设备或成套项目贸易中,为便于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
第7章国际信贷
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通过学习,了解各类国际贸易短期融资
的活动的概念、特点,理解并掌握国际保理、出 口信贷的概念、特点、适用范围及基本业务流程。 了解政府贷款的种类。
第7章国际信贷
国际信贷,是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一国的银行、其他金融机 构、政府、企业以及国际金融机构,向另一国的银行、其他 金融机构、政府、企业以及国际机构提供贷款的活动。
5现汇付款
第3节出口信贷
3.3.买方信贷(Buyer’s Credit) 贷款原则: (1)进口商所获融资仅限于向贷款国的出口商、或在该国注册的外国出口公司
进行支付,且资金使用仅限于进口资本货物,且限于贷款国制造的资本货 物。如我国规定,买方信贷的贷款仅限于购买中国的成套设备、船舶或其 他机电产品。 (2)使用买方信贷的贸易合同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我国曾规定,买方信贷的 贸易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设备贸易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成套设备 的中国制造部分不低于70%,船舶不低于50%,否则适当降低贷款金额。 (3)贷款金额的确定原则。与卖方信贷一样,买方信贷也不是全额融资,一般 只提供贸易合同金额的85%,其余15%由进口商现汇支付。 (4)贸易合同以现汇付款为结算方式。取得买方信贷资金后,进口商就对出口 商进行现汇支付,然后,再分期偿还银行贷款。
度 3.出口保理商要求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 4.如进口商信用良好,进口保理商将为其核准信用额度 5.如果进口商同意购买出口商的商品或服务, 出口商开始供货,并将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4.08.05•【文号】银发[1994]198号•【施行日期】1994.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中国银监会关于制定、修改、废止、不适用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7年7月3日实施日期:2007年7月3日)中宣布:银行业监管机构在履行监管职责和行使监管职权时,不再适用此文件*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5号--废止13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76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26日)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1994年8月5日银发〔1994〕198号)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各专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各全国性金融公司:为了加强金融机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我行。

附件:《金融机构管理规定》附件: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规范金融机构管理,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金融机构的主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对各类金融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批职责,并负责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任何地方政府、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审批或干预审批。

对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金融机构或经营金融业务的,各金融机构一律不得为其提供开户、信贷、结算及现金等服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下列在境内依法定程序设立、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合作银行、城市或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或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邮政储蓄网点;(二)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经纪人公司、保险代理人公司;(三)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证券交易中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公司;(四)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融资公司、融资中心、金融期货公司、信用担保公司、典当行、信用卡公司;(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做账实操-金融行业的会计科目表

做账实操-金融行业的会计科目表一、资产类科目1. 货币资金类:库存现金:用于核算金融机构的现金库存。

银行存款:记录金融机构在各个银行的存款余额。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等。

存放同业:存放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如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

2. 贷款及应收款项类:贷款: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等,核算金融机构发放的各种贷款。

应收利息:应收取的贷款利息及其他债权的利息。

应收股利:应收取的股权投资的股利。

应收票据:因业务往来收到的商业汇票。

3. 投资类: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债券、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债券等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对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

4. 固定资产类:固定资产:金融机构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累计折旧: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准备。

5. 无形资产类: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累计摊销: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

二、负债类科目1. 存款类:吸收存款:金融机构吸收的客户存款,可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同业存放:其他金融机构存放于本机构的款项。

2. 借款类:短期借款: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借款。

长期借款: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

3. 应付款项类:应付利息:应支付给存款人、债权人的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金融机构应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

应交税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4. 预计负债类: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等可能产生的预计负债。

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1. 实收资本(或股本):股东投入的资本。

2. 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等。

3. 盈余公积: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特定用途的积累资金。

4. 一般风险准备: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第七章 中央银行


(三)准中央银行制度
也称类似中央银行制度,是指某些国家或地区不 设中央银行机构,而是由政府设置类似中央银行的货 币管理机构或授权商业银行行使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 制度。其特点是一般只具备发行货币、为政府服务、 提供最后贷款和资金清算等中央银行的部分职能。实 行此类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新加坡、香港(1993 年4月1日,香港成立了金融管理局,它集中了货币政 策、金融监管及支付体系管理等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 但与其他中央银行不同的是一些中央银行的职能依然 由别的机构分担,例如发行钞票的职能由渣打银行、 汇丰银行和中国银行共同承担;银行间的票据结算由 汇丰银行完成;政府银行的职能也一直是由商业银行 执行)、斐济等。
第七章
中 央 银 行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发展与类型
一,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经济条件 中央银行是专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统一管理金融活动并代表政府协调对外金 融关系的金融管理机构。在现代金融体系 中,中央银行处于核心地位,是一国最重 要的金融管理当局。 中央银行是信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 的产物,它的出现有着历史必然性。
(二)票据交换和清算问题
随着信用经济的发展,由各个银行当 日自行清算已非常困难,而票据交换及清 算如不能得到及时、合理处置,会影响正 常的经济运行。 企业间的支付由银行来完成,银行间 的支付就需要一家银行的银行来为之服务。 所以在客观上需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 有权威的、公正的清算机构来完成这个使 命。
二,中央银行的发展历史
中央银行的发展历史大致经历了三个 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17世纪中叶到1843 年。这一阶段是中央银行的萌芽期, 1668 年瑞典的克里斯银行由一家私人资 本创建的银行被改组为瑞典国家银行, 它是现代中央银行的萌芽,但是此时的 瑞典银行并未独占发行权,所以还称不 上是真正的中央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法信汇编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法信汇编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6.28•【文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法信”平台根据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汇编整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三章会计监督第四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会计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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