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项目及费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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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公司科技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科技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科技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某某某某公司科技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全公司所属单位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术交流、培养和发现人才、多出成果,特制定某某某某公司科技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科技经费实行分级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财劳部和纪检监察监部审计核实。

第三条科技经费使用范围1.添置试验手段(仪器、设备、仪表)、特殊工具及特殊材料。

2.科技项目的试验研究、对外协作、鉴定(验收)费、专家咨询费;3."四新"技术推广项目补助经费;4.技术创新、技术革新、技术改进奖励;5•科技成果、专利及论文奖励;6•其它应列入科技经费的费用。

以上范围所涉及本企业职工的各项奖励按工资总额的1%控制使用,在科技经费中列支。

第四条科技经费使用应遵循的原则1•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入为出、滚动发展;2.优先资助高产高效、煤矿安全、煤矿机械化及自动化、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发展等科技项目、"四新”技术推广项目;3.凡是在科技经费使用范围内支付的各项奖励和超时劳动报酬不计入个人年薪。

第五条科技经费支付方式1•凡用于购置仪器仪表、特殊工具、材料等费用,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查,由技术中心办理科研经费拨款通知单,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财劳部拨付;2.协作费凭生效协作合同和单位发票,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由财劳部门支付;3.外聘人员劳务费必须在项目合同中明确,根据项目完成进度,由课题组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告,经技术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凭发票结算;4.项目的其它费用凭有效发票,经技术中心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在财劳部报销,并列入单位科研项目费用。

第六条已获准立项的省级纵向项目,确因所获经费不足以完成任务的,或者下达书要求承担单位必需配套费的,项目申请单位可向公司申请经费补助。

科技领导小组将根据项目级别及公司科研经费情况予以适当配套。

第七条科技经费使用程序和步骤1.研究单位必须提出项目申请计划书(含项目经费预算及用途);2.公司科技项目及成果评审领导小组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和立项审定;3•技术中心根据审定意见提出经费建议与实施项目签订合同,并按拨款申请要求程序审批;4.财劳部按批准的拨款通知单执行;5•项目完成评审验收后,可办理项目经费结算;6.其他科技活动所需经费由公司总工程师审定后,财劳部执行。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公司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项目经费的管理,优化科技经费配置,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是指用于公司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经费,包括公司自主投资经费和其他渠道来源的经费。

项目经费的管理坚持优化配置、专款专用、讲求效益、加强监督的原则。

项目经费的管理实行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并建立与项目申请、项目实施、检查评估、结题验收、追踪问效等相适应的项目经费管理模式。

第二章项目经费安排及使用项目经费要坚持项目管理的原则。

项目经费是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具体包括: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

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技术引进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

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知识产权保护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申请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

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原则不超过5%,特殊情况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及承担单位的性质核定。

其他相关费: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与核批项目申报部门按有关要求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时,应当编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范本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范本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工作,确保科研项目的资金使用合理、账务管理规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工作。

项目负责人、经费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项目立项和经费申请1. 科研项目立项应符合我单位的科研方向和发展计划,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伦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申请书和研究计划书,并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立项。

2. 经费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要编制,并提交经费申请书。

申请书应包括项目名称、经费用途、预算金额等详细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经费申请书应经所在部门审核后,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批。

3. 经费申请应提前提交,项目负责人应确保经费申请和项目立项的时间安排合理,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经费管理1. 经费到账后,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经费使用相关信息。

2. 经费使用应按照预算和实际需要进行,并确保使用的公正、公平、透明。

项目负责人应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并确保按计划进行。

3. 经费使用涉及采购、差旅、会议等各项费用,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相关制度和程序进行报销和结算,并及时提供相关凭证和财务报表。

4. 经费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挪用或超出预算范围使用。

四、账务管理1. 经费的账务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应建立科研项目单独账户,明确科研经费收支情况。

2. 财务部门应及时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入账、付款、报销等工作,并进行凭证的归档管理。

3.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和检查1. 经费管理应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和监督部门的检查,并配合检查人员进行工作。

2. 如发现项目经费使用不当、违反法规或有其他违纪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 经费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要加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规定,对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和整改。

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改进和加强省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58号)精神,以及国家和省相关财务规章制度、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是省财政为支持科学研究与创新,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一)主要支持方向是:l、重大科技专项计划。

通过支持体现我省战略目标的重大产品开发、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或重大科技工程建设,力争在若干重点领域集中突破,实现科技创新的局部跨越式发展。

2、科技支撑计划。

通过支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公益性技术的研发活动,为产业结构调整、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及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3、政策引导类计划。

通过支持科技产业化示范项目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以及相关科技培训等,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创造环境,提供政策引导和支持。

4、基础研究计划。

通过支持优势学科领域和高技术前沿领域的源头创新和原始性创新,为国民经济的长期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提供科技支撑。

5、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

突出资源共享,以研究实验基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等建设为主要内容,为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供支撑。

(二)重点支持领域是:l、现代农业;2、新材料;3、先进装备制造;4、电子信息与现代服务业;5、生物与医药;6、现代交通运输;7、能源、资源与环保、公共安全。

第三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主要支持我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第四条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项目经费主要支持能够获取自主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的自主创新活动。

研发费用管理制度三篇

研发费用管理制度三篇

研发费用管理制度三篇篇一:研发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费用的预算、支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照本制度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一)技术研发部:按研发计划制定并执行各研发项目的研发预算,合理利用研发经费;(二)财务部: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费用预算提前准备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求,同时有效监督研发经费的使用。

第四条研发经费预算管理(一)公司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类:1.研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材料及辅料;2.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仪器和研发场地的购置费,以及设备、仪器的折旧和维修费用;3.研发人员的工资及各项奖金(包括在职和外聘);4.用于研发品制样、试产等产生的各项费用;5.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费用,以及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6.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保险费等);7.用于其他方面的研发费用。

(二)技术研发部在研发立项时应向公司提交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并按上述分类详细列明该研发项目涉及的费用,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应写明各项经费的需求时间。

(三)对于研发过程中所需的新材料价格不明的,在列预算时可以根据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预估,允许有20%的预算误差率。

(四)研发项目资金预算由研发项目组编制,经研发部审核后交财务主管及公司总经理审核,并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批,批准后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交财务部备案,研发部留底。

(五)财务部接到董事会批准生效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后,应据此提前准备研发经费,确保按研发计划提供资金保障。

第五条研发经费支出管理(一)公司实行预算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资金在计划、可控下运作,每个研发项目的费用原则上必须在研发项目资金预算范围内。

研发经费管理办法

研发经费管理办法

研发经费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的财务核算体系的健全及研究开发经费的科学管理,加速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财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第二条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编造安排,节约使用;第三条国家、部委、省、市等有关政府机构(上级部门)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第四条公司自有资金,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结余;第五条其它方面筹措的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第六条对于公司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公司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工艺试制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

第七条公司研发费用(也称“技术开发费"),是指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公司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第八条公司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为第三章中包含的相关费,费用开支标准按申报项目预算限额一定范围内开支,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归集与核算管理办法

研究开发费用归集与核算管理办法

研究开发费用归集与核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研究开发费用的管理,规范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提高公司研发投入的效益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研究开发费用的定义和范围(一)研究开发费用的定义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在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1、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以及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等。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8、其他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 20%,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一)设立专门的研发项目公司应根据研发计划和目标,设立明确的研发项目,并对每个项目进行编号和管理。

河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我省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是省财政用于支持列入省科技计划的各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项目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项目经费支持的对象是河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有研发能力的其它单位。

第四条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项目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重大项目,避免分散使用。

对反映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以产学研结合方式开展重大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能够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以及关系社会民生的重大公益性科研项目、我省优势领域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臵。

根据科研活动规律、科技工作特点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优化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投入结构。

加强不同类别科研项目经费资源配臵的协调沟通,明确定位,避免重复交叉。

按照项目重要性、研发目标任务以及项目承担单位性质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三)多种方式,多元投入。

项目经费支持方式以无偿资助为主,积极探索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方式;在补助环节上坚持前补助与后补助相结合,积极推行以奖代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有效增加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

(四)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项目经费应当纳入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分项目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五)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项目经费应明确管理和使用责任,建立完善追踪问效机制。

第五条完善省科技计划及重大科技项目经费投入的决策机制。

新增设立的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以及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投入事项,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

第六条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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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签发人:吴飞驰
技术开发项目及费用
管理办法
2003年4月21日发布 2003年4月22日实施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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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科技投入效率与效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项目包括公司所有科技研究、开发、技改项目。

科研项目经费是指在执行科研计划项目中进行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科技服务及相关科技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申报和使用应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并要充分利用现有仪器设备等工作条件和可以利用的协作条件。

第二章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
第四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
(1)国家、上级部门、股份公司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2)企业自有资金,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结余;
(3)其它方面筹措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
(1)科研活动直接消耗的原辅材料费、运输装卸费、燃料动力费;
(2)研发项目评定、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询费、会议费等;
(3)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人工费用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
(4)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租赁费或基础建设费,及其运行维护、维修费用等;
(5)用于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设计及制造费,小型专用设备购置费,样品、样机试制费,化验、试验、检测费用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
(7)科研活动中发生的技术协作费、外委费、调研费、差旅费、资料费、印刷出版费、培训费等;
(8)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其他费用。

(9)不可预见费,指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难以预料,而在研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由于设备、材料价格上涨、工资上升等原因发生的价差所形成的费用。

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不得列支下列费用:
日用品、文体用品、食品、农副产品等开支;旅游公司发票;汽车(摩托车)驾驶员培训费、交通违章罚款、交通事故赔款等;装潢费、装潢材料费;有线电视维护费;家电、手机、医药费;非科研用房物管费、水电费、房租费等。

第四章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第七条公司承担政府级科研项目,必须配套足够的匹配经费(全成本拨款除外)。

第八条公司承担的公司级科研项目,经费全部自筹。

公司科研项目经费投入总额应不少于本公司年销售收入的4%。

第九条研发中心负责以科研项目预期发生的支出为依据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计划,经技术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科研项目经费不得重复预算,并应当扣除已经通过其他途径列支的费用。

管理费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外委费一般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不可预见费不超过总经费的5%。

第十条经公司审核认定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计划,纳入公司的财务预算,列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科研项目经费要严格按照公司认定的科研经费额度使用。

第十一条研发中心下达公司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计划,供项目组遵照执行。

第五章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管理
第十二条各类科研经费都由财务结算中心管理和核算,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十三条列入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计划的科研项目,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科研项目要以项目为单位实行专项管理。

财务结算中心要按项目进度计划分期付给,确保科研工作的资金流保持通畅,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建立专项台账,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科研项目经费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经费预算计划执行和管理,由研发中心总体掌握,财务结算中心监督,不准挪作它用,每期费用超过预算的5%要报请技术副总经理批准。

第十六条科技项目经费在项目执行期可跨年使用,应保持核算口径一致,若有变化的要在一下年度预算时更改。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严格项目经费支出审批程序,费用发生时由相关人员按项目名称
填写费用报销单据或付款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研发中心经理复核、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并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上签字后方可送达财务结算中心。

第十九条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复核相关手续、单据的完备性、数据的准确性等无误后送交总经理批准,相关会计人员依据由总经理批准后的凭证支付、报销费用。

第二十条严格控制外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科研项目外委时必须要签订合同,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实施。

外委经费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分批支付。

第二十一条科研项目预算计划安排的仪器设备费,须用于仪器购置或仪器的维护,应从项目经费中单列管理。

购置2000元以上的设备、仪器等列入公司固定资产,并按相关规定管理。

凡购买1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必须经技术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购置手续。

第二十二条财务结算中心负责以项目为单位对科研项目经费按年度进行
核算,项目负责人协助,年度核算资料由研发中心和财务结算中心经理签字后,报技术副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三条对于未执行的项目,不得发生经费支出,不得提取奖励资金;因故终止的项目,由研发中心负责组织进行清查处理,不得提取奖励资金。

第二十四条项目完成后公司规定的项目奖励必须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成员,发放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项目结题(鉴定、验收、评议)合格,即清理帐目。

结余科研经费作为科研设备维护、人才培养、新项目预研与启动经费。

第六章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六条财务结算中心负责定期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编造虚假项目、使用虚假票据、截留或
挪用经费、套取经费、固定资产不入账、逃避税收等各类违法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第二十七条研发中心负责审核科研项目的进度支出和完工情况。

第二十八条经费使用情况检查作为科研项目检查、中期评估的重要内容,项目负责人要按要求如实报告,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算,自觉控制经费支出。

杜绝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等违规行为。

第三十条对于发现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章科研项目经费决算
第三十一条项目结题后两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配合财务部门认真编报决算表,经研发中心和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审核,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交至研发中心存档。

第三十二条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决算由财务结算中心组织进行审计。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结算中心及研发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预、决算汇总表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21日
附表: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项目预、决算汇总表
编制:审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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