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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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

改革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藏政办发[2005]33号

【发布部门】西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5.05.27

【实施日期】2005.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

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5]33号2005年5月27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全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精神,现对自治区、地(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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