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汽车金融与车险欺诈(优秀)
汽车保险欺诈与预防欺诈

汽车保险欺诈与预防欺诈一、汽车保险欺诈的成因汽车保险欺诈的存在,既有保险人的原因,也有被保险人方面的原因。
1.1保险人(1)保险行业竞争激烈,为了维系客户,汽车保险公司对保险欺诈行为重视不够,发现的保险欺诈也不作相应处理,怕对自身业务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汽车保险公司的这种宽恕和不作为,刺激了汽车保险欺诈的频繁发生。
(2)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同被保险人内外勾结,共同骗取保险金。
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利用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漏洞,诱使被保险人和汽车修理厂进行保险欺诈,获得自身个人的利益。
1.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缺乏保险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保险知识的了解不够。
被保险人缺乏保险的诚信意识,试图通过汽车保险转移各种风险,存在侥幸心理,试图以小额保险费谋取大额的赔款,很多被保险人也是被汽车修理厂诱惑而发生保险欺诈,不了解保险欺诈的后果,另外,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制度存在漏洞也是造成被保险人铤而走险,参与保险欺诈的重要原因。
二、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的特征1、先险后保先险后保是指投保人在汽车发生事故之后才买保险,然后想方设法假装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事故,以骗取保险金。
通常这种类型的保险骗赔其手段包括两种,一种是对出险时间进行伪造,这种手段需要投保人通过其人际关系去让相关部门出示假证明,然后按照正常的投保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另一种是对保险合同日期进行伪造,这种手段需要投保人与保险签单人员进行串通,采用倒签单的方式来提前保险合同期限,使所发生的事故的时间与所倒签的保险期限相吻合。
2、谎报出险谎报出险指的是投保人对于事故的发生无中生有,说谎称险情已经发生。
通常这种保险骗赔的情况,投保人需要伪证人作证,并且在所说的事故现场制造事故的证明物证等。
3、冒名顶替冒名顶替是指在汽车发生事故之后,被保险人在没有资格索赔的情况下隐瞒相关的原因,更改为可以索赔的资格,以骗取保险金。
4、一险多赔一险多赔是汽车保险欺诈骗赔情况中最为常见的,一般有三种类型,一种是同一个事故却向多个保险人索赔,这种情况属于重复投保的类型,投保人同时向几个保险公司进行投保,而且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隐瞒了这个情况,等待汽车发生事故之后,向保险公司进行全额的索赔,从而重复获取多次的保险金;第二种是以此事故多险索赔,这种情况发生比较少,例如投保人运用其货车运输货物的时候,发生了汽车事故,并且造成了货损,然后根据货损以及汽车的损坏同时进行索赔;第三种是一次事故向事故责任方索赔,诱再向保险人索赔。
车贷诈骗案例

车贷诈骗案例车贷诈骗案例近年来,车贷诈骗案件频发,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以及不可估量的经济和心理损害。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个关于车贷诈骗的真实案例。
小王是一名在某大型银行工作的职员,由于工作需要,他了解到办理车贷业务的流程和手续。
鉴于自己想要购买一辆车的愿望,小王决定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施行一系列的车贷诈骗。
小王首先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了一些富有实力的借款人的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然后,他伪装成正常客户,通过银行系统查询了这些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以及额度。
接着,小王与另外一名与他合谋的同伙合作,共同制定了一个详细的欺诈计划。
他们的计划是:首先,在某特定时间点给这些借款人打电话,声称他们的个人信息被他人滥用,需要立即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安全。
然后,小王和同伙会提供一种名为“车贷保险”的产品,声称这是一种车贷必须要购买的保险,可以保障车贷期间的风险。
借此机会,他们会通过公司提供的账户要求借款人支付保险费用。
小王和同伙一方面给借款人提供专业的文件和合同,让他们相信这是合法的业务。
另一方面,他们会选择在繁忙的时间段发起电话,刻意制造一种紧迫感和混乱感,以防借款人过多思考。
然后,他们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一些个人信息,如银行卡号、密码等,并伪装成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这些信息用于办理贷款和保险业务。
借款人在面临突如其来的现金需求时,往往能轻信小王和同伙的花言巧语,毫不怀疑地支付了保险费用。
小王和同伙在收到保险费用后,很快将这笔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然后销声匿迹,再次寻找下一个目标。
不幸的是,这个案件一直没有被发现,直到有借款人通过其他途径来核实车贷和保险业务的真实情况时,才揭开了这起欺诈诈骗案的面纱。
该借款人报案后,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并最终将小王和同伙抓获归案。
这起车贷诈骗案的案发过程曲折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多名参与者。
值得警惕的是,骗子利用了借款人对车贷和保险业务的一知半解,以及他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心理和行为波动,成功地达到了欺骗目的。
车险骗保案例

车险骗保案例车险骗保是指车主或者保险投保人为了获得保险金而故意制造或者伪造交通事故、车辆损失等情况,以骗取保险公司的理赔款项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最终导致保险行业的不正常运作。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车险骗保的案例,以便大家更加了解这一现象。
案例一,小李的碰瓷骗保。
小李是一名年轻的车主,他的车辆保险即将到期,为了获得更多的理赔款项,他故意将车辆停在一个拥挤的路口,然后突然启动车辆,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
在事故发生后,小李假装受伤,并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然而,保险公司通过监控录像发现,小李在事故发生前并没有受到任何撞击,而且他的行为也十分可疑。
最终,小李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被警方处理,并且被保险公司列入了保险欺诈名单,以后很难再获得任何保险理赔。
案例二,王先生的虚假索赔。
王先生是一名有车一族,他的车辆在一次停车时被不明身份人员刻意损坏。
王先生发现后,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然而,保险公司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王先生的车辆在事发当时并没有停在所说的地点,而且损坏情况也与他描述的不符。
最终,王先生被保险公司认定为虚假索赔,不仅没有得到理赔,还被列入了保险欺诈名单,对其日后的保险申请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案例三,李女士的伪造车辆被盗。
李女士的车辆被盗后,她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理赔。
然而,在警方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李女士的车辆并没有被盗,而是被她自己藏匿起来,企图通过伪造被盗的情况来骗取保险金。
最终,李女士因伪造事实被警方处理,同时也被保险公司列入了保险欺诈名单,给她的个人信用和日后的保险申请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综上所述,车险骗保行为不仅是违法行为,也是对保险公司和其他诚实车主的不负责任行为。
保险是为了应对意外风险而存在的,任何的骗保行为都会导致保险市场的混乱,最终损害的还是那些真正需要保险理赔的人。
因此,我们呼吁大家要诚实守信,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车险骗保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
车贷诈骗案例

车贷诈骗案例
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的日益普及,车贷诈骗案件也层出不穷。
车贷诈骗是指
以虚假借款为名,骗取他人车辆或金钱财物的行为。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例车贷诈骗案例,以警示大家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某日,小张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个自称是金融公司业务员的人,对方声称
可以帮助小张办理低利率的车贷业务,并且手续简单,放款速度快。
小张听信了对方的话,便将自己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等资料交给了对方,并签订了一纸合同。
然而,几天后,小张发现自己的车辆被变卖了,而且还背负了高额的贷款。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车贷诈骗往往利用了人们对金钱和利益的贪欲
心理,以及对金融机构的信任。
诈骗分子通常会打着金融机构的旗号,利用低息贷款、快速放款等诱人的条件,吸引受害者上钩。
一旦受害者上当受骗,往往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避免成为车贷诈骗的受害者,我们需要提高警惕,遵循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要选择正规、有信誉的金融机构办理车贷业务,不要轻信陌生人的承诺,不要私自交出个人重要资料。
其次,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贷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利率、还款方式、违
约责任等,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签下虚假合同。
另外,如果遇到类似的车贷诈骗情况,一定要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维
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车贷诈骗案件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保持警惕,不贪图一时的小利
而陷入陷阱。
只有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辨别能力,才能有效地防范和避免车贷诈骗的发生。
希望通过这个案例的分享,大家能够警醒,避免上当受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浅析汽车保险欺诈及预防

浅析汽车保险欺诈及预防摘要:汽车保险诈骗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有社会原因、历史原因、投保人的原因和保险公司的原因。
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现象是国内外汽车保险行业都面临的一个问题,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毒瘤。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各类保险诈骗行为也凸显出来,并且成为当前保险业最大威胁之一。
面对汽车保险欺诈日益增多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在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的不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现象的蔓延。
关键词:汽车保险;汽车保险欺诈;防范措施;一.保险诈骗的法律特征保险诈骗行为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占有保险赔款为目的,采取各种欺诈手段,骗取保险人赔款的违法犯罪行为。
作为保险领域出现的这种违法犯罪现象,其社会危害性已构成了对金融保险秩序的破坏,国家从立法上明确界定了保险诈骗的法律性质,为打击和惩处这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
1997年3月14日颁布的新刑法对保险诈骗罪作了明文规定。
因此,保险诈骗行为具有违法与犯罪两种性质,同时受到两个基本法的调整,《保险法》对违法行为作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刑法》则对构成犯罪的保险诈骗行为制定了量刑标准。
其法律特征是:第一,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违法犯罪的故意,即有诈骗、非法获取保险赔款的目的;第二,主体的特殊性,即实施诈骗行为的人必须是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第三,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实施了利用保险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第四,行为的结果侵害了受法律保护的金融保险秩序。
汽车保险欺诈,即情节严重的汽车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汽车修理企业、汽车保险欺诈犯罪团伙等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或者对发生的交通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或者编造未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者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骗取保险金且数目较大的行为。
二.案件分析:2001年11月10日,被告人张作锦经营的货车(闽F- 71033,已办理机动车辆保险)给货主林某拉桔子到漳州诏安。
汽车金融欺诈管理制度范本

汽车金融欺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金融欺诈管理,防止和减少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从事汽车金融业务的各分支机构、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本行汽车金融欺诈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协同配合、依法处置。
第二章欺诈风险识别与评估第四条各分支机构、部门应当加强对汽车金融欺诈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建立欺诈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欺诈行为。
第五条各分支机构、部门应当根据客户身份、财务状况、贷款用途等因素,对客户进行风险分类,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第六条各分支机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贷款审批流程,加强对贷款申请材料的审核,确保贷款审批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第三章欺诈风险防范与控制第七条各分支机构、部门应当加强对汽车金融欺诈行为的防范和控制,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对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审核,确保贷款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二)建立健全贷款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贷款用途、还款来源、担保方式等合同条款,防止贷款用途不符和欺诈行为;(三)加强对贷款还款情况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还款异常情况;(四)建立欺诈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合作伙伴、监管机构等的信息交流和协作,提高欺诈风险防控能力。
第四章欺诈风险处置与后评估第八条一旦发现汽车金融欺诈行为,各分支机构、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贷款流程,防止金融风险扩大。
第九条各分支机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欺诈风险处置机制,对涉嫌欺诈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各分支机构、部门应当对已发生的欺诈风险进行后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欺诈风险管理制度,提高欺诈风险防控能力。
第五章内部管理与培训第十一条各分支机构、部门应当加强对汽车金融欺诈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十二条各分支机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汽车金融欺诈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内部欺诈行为的发生。
汽车金融产业贷款诈骗罪的风控问题探究

汽车金融产业贷款诈骗罪的风控问题探究近年来,国内汽车金融产业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汽车贷款业务也在不断壮大。
然而,随着汽车金融行业的不断扩张,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涌现,施行汽车金融产业诈骗行为,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如何防范并规避汽车金融产业贷款诈骗罪的风险,成为了引起行业广泛关注的问题。
汽车金融产业贷款诈骗罪主要是指以虚构的名义或者以伪造的证件资料等方式,骗取银行或金融机构在购车贷款上的信任,最终达到非法获得贷款款项的目的。
具体而言,这种诈骗行为既可能是由车主自己实施,也可能是由中介机构代为操作。
从此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方式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虚假信息:犯罪分子利用虚假信息,例如伪造身份证、驾驶证、购车人信息等,来申请贷款,从而骗取贷款资金。
2.涉及面广:此类犯罪行为不仅涉及到金融机构的利益,也涉及到被骗取贷款的车主以及整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合法权益。
3.偷梁换柱:部分犯罪分子曾经使用执行工具逼迫车主把车债务清偿,但其实车主并未违背还款义务,这就需要立案调查。
在防范和规避此类犯罪活动的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完善监管机制我们应该加强行业监管,对汽车金融产业进一步标准化,要求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合规流程,完善客户管理流程,避免犯罪分子趁漏洞作案。
2.优化业务流程在执行购车贷款业务时,应该建立全面的客户审核制度,进行严密的身份、购车人信息的核实,避免因为审核不严,而被犯罪分子骗取信任,从而实施诈骗行为。
3.提高风险意识金融机构应该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诈骗技巧的认知水平,对银行内部的贷款流程进行全面的分析与检查,提高业务处理的能力。
4.加强信息共享各银行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数据库,联合以往的客户行为,以前的贷款信息、法律案件等多项因素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及时掌握刑事犯罪信息,从而杜绝犯罪行为。
五、结语总之,汽车金融产业贷款诈骗罪的风控问题既需要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贷款流程,也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防范和规避此类犯罪活动的行为。
车险反欺诈三大典型案例

车险反欺诈三大典型案例在当今社会,汽车保险欺诈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为了降低欺诈行为的发生,保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反欺诈措施。
在这篇文章中,将介绍三个车险反欺诈的典型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虚假维修”。
一位车主在某次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申报理赔。
经过调查,保险公司发现其车辆的维修费用明显夸大。
调查人员发现,车主和修理厂合谋,为了获取更多的保险赔偿,他们故意夸大维修费用并伪造相关收据。
当事人最终被发现欺诈行为,保险公司坚决拒绝了其理赔请求。
第二个案例是“虚假丢失”。
一辆汽车的所有者声称车辆在停放在一个停车场时被盗,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赔偿申请。
调查人员迅速反应并展开调查。
他们发现车主与停车场所有者有利益关系,并怀疑其涉嫌欺诈。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调查人员发现车主并没有真实丢失车辆,而是为了获得车辆价值的赔偿而进行的虚假报案。
经过调查,保险公司撤销了该车辆的保险,并追究了车主的法律责任。
第三个案例是“虚假信息”。
一位车主在购买保险时提供了虚假信息,以获得更低的保费。
保险公司通过其内部调查机制发现了这种不诚实行为,并立即停止了该车主的保险合同,并要求其返还差价。
该车主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列入保险公司的黑名单,其今后的保险购买将受到限制。
这些案例都展示了车险欺诈的危害以及保险公司反欺诈措施的重要性。
保险公司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检测和防止欺诈行为。
首先,保险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调查机构,负责对可疑案件进行深入调查。
其次,保险公司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共享涉及保险欺诈的信息。
通过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保险公司可以更准确地检测到欺诈行为。
此外,保险公司还使用技术手段来识别虚假信息。
例如,他们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模式识别来检测异常行为,并提前识别潜在的欺诈行为。
为了预防和打击车险欺诈行为,车主也有一些责任。
首先,车主应该诚实地提供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虚假信息不仅可能导致保险金的减少,还可能引发法律责任。
其次,车主应该尽量避免与不诚实的修理厂、停车场等合谋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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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legal
识别性的关键指标
25
关键指标法是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广为采用的以某
些重要指标作为判定和识别保险欺诈案件依据的一 种方法。该方法主要是依托理赔人员的日常经验积 累,具有很强的经验性特征,也很方便、实用,准 确性也比较高。常见的方式是编制一些关键指标表 ,一旦理赔人员发现理赔案出现表中所列特征,就 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结合案件的其他一些具体情 况,做出是否存在异常或是否提交特别调查机构调 查的判断,因而关键指标法在理赔流程阶段是十分 有用的保险欺诈案件的识别性方法。
15%
10%
1%
3%
0%
1998 1999/2000 2001/2002
来源: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理特公司研究
5%
2003
8%
2004
10%
2005 2005-2009 2010
车贷渠道
13
实行车贷的主要银行: 车贷的主要金融公司:
商业银行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
建设银行
大众汽车金融服务公司
限长6个月,不得中断或中途退保。
(四)被保险人义务
21
被保险人发放汽车消费贷款对象必须为贷款购车的最 终用户。
被保险人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严格审查投保人的资信情况,确认其资信良好的情 况后,方可同意向其贷款。
被保险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欠款的催收 工作和催收记录。
可做质押的质物包括:
①、国库券 ②、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③、金融债券 ④、AAA级企业债券 ⑤、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
担保与担保贷款
9
担保:指保证人与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 达成的关于被保证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 不能履行合同时,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 连带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协议。
保证贷款:指贷款人按照《担保法》规 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 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按照规定承担连 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下列情形,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政府征用、核爆炸、核辐射或放射 性污染
因投保人的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或经济纠纷致使车辆及 其他财产被罚没、查封、扣押、抵债及车辆被转卖、转让
因所购车辆的质量问题及车辆价格变动致投保人拒付或拖欠 车款
因被保险人资料审查不严或擅自修改贷款合同而致的不能按 期收回贷款
欠及经营不善引发拖欠贷款问题严重,保险公司不堪重负。 2003年,保险公司基本退出汽车信贷市场。 2004年4月1日,新一代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重返市场。
如某财产保险公司从2001年开始经营汽车消费信 18 贷保证保险业务,截止2003年5月底,累计保费 收入1 872万元,累计赔款459万元,赔付率24.5 %。逾期贷款3 296万元,占保费收入的176.1% ,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的贷款达2 515万元。
失金额不大 7、车辆伤痕的新旧程度不同 8、车辆受撞损失严重,但现场痕迹不相符 9、被撞车辆缺乏动力、关键部位生锈现象、发动机中无机油
车险虚假案件的类型
27
1、人为故意扩大车损
10、自动滑行
2、人为故意制造假事故
11、顶替肇事司机承担责任
3、无保险利益
12、重复索赔
4、无证驾驶或车辆未检验合格 13、肇事逃逸
汽车保险欺诈的分类
23
(一)、按保险标的的不同,可分为汽车损失保险中的欺诈、汽车责任保 险中的欺诈和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中的欺诈等。
(二)、按欺诈发生环节的不同,保险欺诈可以分为理赔欺诈、承保欺诈 。
(三)、按照实施主体的不同,保险欺诈又可分为投保人(含被保险人) 实施的欺诈、保险人实施的欺诈和第三人(主要是保险中介机构或其 他人)的欺诈。
(2)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
(3)借款人的借款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不得少于购车款的20%,借款 额最高不得超过购车款的80%。
2)以所购车辆或其他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 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30%,借款额最高不得超过购车 款的70%。
汽车消费信贷与汽车金融 10
汽车消费信贷: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国家金 融监管部门认可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消费 者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消费信贷,且不 能挪作他用。
汽车金融 :由消费者在购买汽车需要贷 款时、直接向汽车金融公司申请优惠的支 付式,可以按照自身的个性化需求,来选 择不同的车型和不同的支付方法。
(四)、按实施主体数量的不同,保险欺诈可以分为单一主体欺诈和集团 欺诈。
(五)、按照欺诈的发生是否事先策划,保险欺诈可分为有计划的欺诈和 机会主义的欺诈。
(六)、按照欺诈程度的不同,保险欺诈可分为硬欺诈和软欺诈,这是国 际上一种通行的欺诈分类方法。
汽车保险欺诈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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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极强的隐蔽性 (二)、实施主体的多样性 (三)、欺诈形态的多样性、复杂性 (四)、非法性 (五)、可控性
(10)视客户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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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简称车贷险) ,是指借款人根据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 等贷款人的要求,由保险公司为其贷款 本息提供担保的一种保险。
车贷险的发展
1998年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2001年车贷险业务经营风险显现,诈骗、挪用资金、恶意拖
3)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 外),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40%,借款额最高 不得超过购车款的60%。
贷款流程
16
到各经销点和 咨询网点咨询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按《、贷住款房合同证》等规原定,件
及复印件;
按期还贷款
(2)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将所提供资料交 经销商初审
车损案件的关键性指标
26
1、年出险次数4次以上(最近一次距该次出险相隔60天) 2、事故发生日临近保单到期日 3、单车事故,且事故发生在偏远地区、夜间、没有目击人 4、车撞损失严重,且当事司机无法说出被撞车辆的车型、车号 5、驾车人对事故的描述与现场查勘的记录无法相符 6、老旧车型、足额投保,出险次数频繁,报案却相当及时,损
1
汽车金融
与
保险欺诈
2
主要内容
3
一、汽车金融
二、车险欺诈
一、汽车金融
4
基本概念 汽车消费贷款管
理 汽车消费贷款的
保证保险 汽车分期付款售
车信用保险--自学
基本概念
5
消费贷款 抵押与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担保与担保贷款 汽车消费信贷与汽车金融
消费贷款
6
消费贷款又称为消费信贷,是指金融机 构对消费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 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货币贷款。
工商银行
丰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福特汽车金融责任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戴-克服务集团汽车金融公司
平安银行 中信银行 招商银行 民生银行
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有 限公司
沃尔沃汽车金融公司
现代汽车金融服务公司
……
14
贷款期限、利率和限额
15
(1)汽车消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
具有较高价值 的生活消费品
抵押与抵押贷款
7
抵押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 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 的贷款。
可做抵押物的财产包括:
①、抵押人有权自主支配的房产和其他土地上 定着物;
②、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③、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财产。
质押贷款
8
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 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 发放的贷款。
((34))住手宅机通号信码地;址及经手销续联商并系办交电理付车车话辆辆;入户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选定车型、与经销商 签订《购车合同》
(6)配偶及共同购车人身份证及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办理保险、抵押 登记、公证手续
(7)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住房证等原
件及复印件;
将首付存入指定帐户(,8向)银停车泊银位行证受明理、(批住准郊,并区不需要); 行提交《汽车消费贷(款9申)请现》工作签单订位《劳贷款资合部同门》 电话、联系人;
由于信用体系以 及立法的问题, 03年下半年市场 大幅萎缩停顿。
速冷期
汽车金融公司(大众,通用 ,丰田,戴克,福特等等) 开始进入市场
市场重开发展
2003年低,中国汽车消费 信贷总额达2000亿人民币
需要关注的领域: 业务开拓, 赢利能力, 风险控制。
Ca. 40%
Ca. 25%
汽车消费信贷渗透率
20%
因投保人不按期归还贷款而产生的罚息、违约金
(二)保险期限与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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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限:从投保人获得贷款之日起,至付清最后一笔
贷款之日止。最长不得超过最后还款日后的一个月。
保险金额:为投保人的贷款金额(不含利息、罚息及违 约金)
(三)投保人义务
一次性缴清全部保费
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物登记
必须为抵押车辆办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 险、自燃险等保险,且保险期限至少比汽车消费贷款期
主要原因:
社会信用基础薄弱,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 银行盲目竞争,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产品设计存在缺陷,风险责任不对称 保险公司重短期效益,轻长远管理
(一)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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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投保人逾期未能按《汽车消费贷款合同》 规定的期限偿还欠款满一个月的,视为保险责任事故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后6个月,投保人不能履行 规定的还款责任,保险人负责偿还投保人的欠款。
5、进厂修理期间出险
14、套牌车辆出险
6、改变使用性质
15、揽责
7、未经被保险人允许驾车出险 16、涉水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