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移交进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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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移交进馆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移交进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部门、各学院及校内各单位档案移交进馆工作。

第三条学校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二)完整准确: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学校各项活动。

(三)安全保密:加强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档案资料丢失、损坏和泄露。

(四)便捷高效:简化档案移交程序,提高档案移交效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各部门、各学院及校内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档案收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

第五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学校各项活动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

(二)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及校内各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三)学校教职工、学生、校友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档案资料。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资料应分类、编目、装订整齐,便于查阅。

(二)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分别存放。

(三)档案资料应使用规范的档案装具,确保档案安全。

第三章档案移交进馆第七条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档案移交程序:(一)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完毕后,各部门、各学院及校内各单位应将档案资料报送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二)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资料进行审核、验收,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三)审核通过后,学校档案管理部门与移交单位签订档案移交清单,明确双方责任。

(四)档案资料移交后,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归档等工作。

第九条档案移交时限:(一)年度档案应在次年3月底前移交完毕。

(二)特殊档案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移交时限。

第十条档案移交责任:(一)移交单位应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及时将档案资料报送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二)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归档等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一、背景介绍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在组织机构内部或者不同组织机构之间进行档案移交的一种规范化管理制度。

档案移交是指将档案资料从一个组织机构或者部门转交给另一个组织机构或者部门的过程,旨在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档案移交制度的目的、适合范围、程序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二、目的档案移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性,确保档案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信度。

通过制定档案移交制度,可以规范档案移交的程序和要求,提高档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组织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三、适合范围档案移交制度适合于所有组织机构内部或者不同组织机构之间进行的档案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团体等。

无论是电子档案还是纸质档案,都应遵守档案移交制度的规定。

四、程序1. 档案移交准备阶段(1)确定移交的档案资料范围和数量,并编制移交清单;(2)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3)编制移交说明,包括移交的目的、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4)制定档案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 档案移交执行阶段(1)双方组织机构派遣专人进行档案移交,确保档案的安全性;(2)移交方按照移交清单逐项核对档案资料,并进行签字确认;(3)接收方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移交方和接收方共同编制移交记录,包括移交清单、验收记录等。

3. 档案移交归档阶段(1)接收方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归档和整理;(2)编制档案目录和索引,提高档案的检索效率;(3)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4)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五、要求1. 档案移交要求(1)档案移交应当遵循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真实性;(2)档案移交应当按照移交清单逐项核对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档案移交应当制定详细的移交说明,包括移交的目的、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4)档案移交应当由双方组织机构派遣专人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档案移交归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移交归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移交归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移交归档制度1.档案移交的基本原则:a)移交规定:明确企业档案移交的具体规定和程序,明确哪些档案需要移交,移交内容应包括档案的清单、档案的保存时间、档案的去向等信息。

b)移交责任:明确档案移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c)移交标准:制定档案移交的标准,包括移交的时间、形式、数量等指标,确保档案移交的质量。

2.档案移交的程序:a)移交准备:提前制定档案移交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时间进度。

b)移交监督:设立专门的档案移交监督岗位和相关检查机制,确保档案移交的顺利进行。

d)移交接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由接收单位对移交的档案进行验收。

3.档案移交的效果评估:a)组织档案移交后,应及时对其影响进行评估,收集反馈信息,以评估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b)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

1.档案管理的目标和原则:a)目标: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

b)原则:档案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遵循科学、规范的管理方法。

2.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

3.档案管理的流程:a)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分类:及时收集和整理产生的各类档案,分类归档,制定档案的编制规范。

b)档案的归档和保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档案的归档和保存,建立档案的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c)档案的检索和利用:建立档案检索和利用的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检索和利用服务。

4.档案管理的技术手段: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和检索。

5.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a)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b)定期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引言概述: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在组织或机构内部,将已经完成或不再需要使用的档案资料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的一种制度。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访问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档案移交制度的必要性、档案移交的程序和要求、档案移交的注意事项、档案移交后的管理以及档案移交制度的改进等五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档案移交制度的必要性1.1 提高档案资料的管理效率1.2 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1.3 便于档案资料的检索和利用二、档案移交的程序和要求2.1 制定档案移交的时间节点和程序2.2 确定档案移交的责任人和相关人员2.3 档案移交的要求和标准三、档案移交的注意事项3.1 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分类3.2 档案资料的清单和目录编制3.3 档案资料的包装和标识四、档案移交后的管理4.1 档案资料的接收和验收4.2 档案资料的入库和登记4.3 档案资料的存储和保管五、档案移交制度的改进5.1 定期评估和优化档案移交制度5.2 建立档案移交的反馈机制5.3 加强档案移交人员的培训和意识提升通过建立和实施档案移交制度,可以提高档案资料的管理效率,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便于档案资料的检索和利用。

在档案移交的过程中,需要制定明确的时间节点和程序,确定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并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进行操作。

同时,还需要注意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分类,编制清单和目录,以及包装和标识等工作。

在档案移交后,还需要进行接收和验收,入库和登记,以及存储和保管等管理工作。

为了不断改进档案移交制度,可以定期评估和优化制度,建立反馈机制,并加强档案移交人员的培训和意识提升。

总之,档案移交制度对于组织或机构的档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规范的档案移交制度,可以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便于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同时,还需要注意档案移交的程序和要求,以及档案移交后的管理和改进。

只有不断完善档案移交制度,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料,为组织或机构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档案移交接收制度

档案移交接收制度

档案移交、接收制度
一、档案馆工作人员要按《xx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各立卷部门和课题组按要求及时移交档案,并认真做好分管类别档案的接收工作。

二、各立卷部门应将各自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或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分类组卷,经检查合格后按时向档案馆移交。

三、为保证移交进馆档案的质量,档案馆有关人员应对立卷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进行立卷业务指导,并在档案移交时,对归档材料进行案卷质量检查,对于不合格的归档材料提出改正要求,由立卷人改正后再办理移交手续。

四、接收入馆档案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应归档的电子档案应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检验;
②文件按其内容的联系,合理整理、立卷;
③归档的文件材料,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五、党政类和能按自然年度归档的各门类档案在次年六月底以前归档;教学类和能按教学年度归档的各门类档案在当年寒假前归档;科研项目和基建项目在完成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

人物类档案,由本人整理后可随时归档。

六、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认真清点,做到移交清册中的档案数量与实际
数量一致。

立卷人需同时提交“移交目录”一式二份,经档案馆人员验收后,双方签字,各执一份。

档案移交制度范文

档案移交制度范文

档案移交制度范文一、总则。

档案是咱单位的宝贝,就像家里的传家宝一样,每一份档案都承载着过去的记忆和经验,所以档案移交这件事儿可不能马虎。

这个制度就是为了让档案移交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咱的档案能够安全、完整地传递到该去的地方。

二、移交范围。

1. 常规业务档案。

咱们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报表、合同之类的,只要是跟业务有关的,在满足一定的保存期限或者项目结束之后,都得移交。

比如说,市场部做的营销活动策划和执行报告,活动一结束,相关档案就得准备移交了。

2. 人事档案。

员工的入职资料、绩效考核记录、培训证书复印件啥的,这些人事相关的档案在员工离职或者岗位调动等情况下,也要按照规定移交到相应的部门。

就像一个员工从一个团队调到另一个团队,他的人事档案就得跟着他“搬家”。

三、移交时间。

1. 定期移交。

对于日常产生的业务档案,每个季度末进行一次初步整理和核对,然后在下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完成移交。

这就好比每个季度末大扫除,整理好东西,下个季度一开始就把它们放到该放的地方。

2. 特殊情况即时移交。

要是发生了一些特殊事件,像公司重组、部门撤并之类的,相关档案要马上进行整理和移交。

这种情况就像家里突然要重新装修,东西得赶紧找个安全的地方放好。

四、移交前的准备。

1. 整理档案。

移交之前,移交部门得把档案整理得清清楚楚。

就像收拾行李一样,衣服叠整齐,物品分类放好。

文件要按照时间顺序或者重要性排序,装订成册或者装进档案袋,并且做好标记,标明档案的名称、年份、相关项目等信息。

2. 编制移交清单。

这可是个很重要的步骤,就像是给档案做个“身份证”清单。

清单上要详细列出每一份档案的名称、编号、日期、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这样接收部门一看清单,就知道自己要接收些啥东西了。

五、移交流程。

1. 发起移交。

移交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要先向接收部门发出移交通知,这个通知可以是邮件,也可以是纸质的文件,里面要附上移交清单。

就像送快递之前先给收件人发个消息,告诉他有个包裹要到了,里面都有啥东西。

档案移交接收规章制度

档案移交接收规章制度

档案移交接收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维护国家机关档案的安全和机密性,依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行政机关档案工作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部门、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的档案移交接收工作。

第三条档案移交接收是指档案主管部门将各部门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移交至档案馆,档案馆按照规定接收并妥善保管管理的过程。

第四条档案的移交接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安全保密、完整有序、高效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移交准备工作第五条档案主管部门在进行移交前,应当对部门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核整理、审批整理等工作,并按照《档案资料整理规范》的要求,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性。

第六条移交部门应当制定档案整理计划,并按照计划逐项整理档案资料,对涉及机密、重要、有价值档案资料进行特别保护。

第七条移交部门应当制定档案移交清单和档案资料目录,详细记录档案资料的名称、数量、日期、保管单位等信息,并在移交前提交给接收单位审核。

第八条移交部门应当完成档案资料的装订、封装和标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档案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人对档案整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移交流程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得私自调整或删除档案资料。

第三章档案接收工作第十条接收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移交清单和档案资料目录的内容,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逐一核对,确保移交的档案资料完整无缺。

第十一条接收单位应当对档案资料进行验收,发现问题需要立即与移交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接收单位应当制定档案接收计划,明确接收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安排接收工作的时间和流程。

第十三条接收单位应当为接收人员进行档案接收培训,提高接收人员对档案资料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接收单位应当制定档案资料的存放和管理制度,建立档案资料的分类存放和保管体系,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档案管理制度移交时间

档案管理制度移交时间

一、引言档案作为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重要资料,对于维护历史真实、保障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移交时间1.档案移交时间应遵循以下原则:(1)档案形成单位在档案形成后的次年6月30日前,将应移交的档案全部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2)因特殊情况,确需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档案移交的,应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移交。

2.具体移交时间如下:(1)年度档案:在次年6月30日前完成移交。

(2)月度档案:在次月5日前完成移交。

(3)临时性档案:在形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

三、档案移交程序1.档案形成单位应按照档案分类、整理、鉴定、归档等要求,将应移交的档案整理成册,编制《档案移交清册》。

2.档案形成单位将整理好的档案及《档案移交清册》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3.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签署《档案移交书》。

4.档案管理部门将移交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上架,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四、档案移交注意事项1.档案移交过程中,档案形成单位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得随意删改、销毁档案。

2.档案移交过程中,档案形成单位应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的验收、登记、上架等工作。

3.档案移交过程中,如发现档案存在问题,应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报告,共同协商解决。

4.档案移交后,档案形成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对档案进行查阅、借阅、归还等工作。

五、档案移交责任1.档案形成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完成档案移交工作。

2.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移交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3.档案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移交的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保密。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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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进馆管理制度
一、列入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按规定时间向区档案馆移交。

二、经区史志档案局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移交期限;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移交。

三、移交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整理档案,做到档案分类科学、排列有序、档号编制规范、检索体系完备。

四、移交单位在向区档案馆移交各类档案时,须同时移交全宗介绍、立卷说明、大事记、组织沿革、历史沿革、案卷文件目录或归档文件目录以及符合区史志档案局规定格式、与档案纸质目录一致的电子目录等。

五、区档案馆依据有关标准对进馆档案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进馆。

移交时,双方依据目录清单清点核对,同时填写档案资料交接文据。

六、移交单位和区史志档案局应当共同维护好档案移交过程中的档案安全,确保档案安全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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