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词的格式和写作方法

代理词的格式和写作方法
代理词的格式和写作方法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法律规定,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和ХХ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原告(或被告)ХХ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阐明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或阐明反驳原告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

?……(提出建议)。

ХХ律师事务所律师ХХ

Х年Х月Х日

民事诉讼代理词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3)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2.正文。

(1)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

(2)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3)诉讼程序。

(4)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

(5)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

3.尾部。

(1)代理律师署名;(2)代理词发表日期。

二、格式:

民事诉讼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现就本案争议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诉讼代理人:

年月日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民事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被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现就本案争议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应祥述事实经过与理由,此略。)

被告诉论代理人:赵××

×年××月××日

田文昌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 贺某贪污、挪用公款案辩护词

田文昌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 贺某贪污、挪用公款案辩护词 案情简介 贺某,42岁,汉族,大专文化,捕前系吉林省电力局财务处资产资金科副科长。1996年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被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逮捕,1996年11月4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贺自1993年2月22日至1995年11月21日在担任资产资金科副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本单位帐户、私设84号帐户中挪用公款18113735元;贪污公款617381元。 一、《起诉书》指控 (一)在本单位帐户中挪用公款 1.贺从本单位帐户借给省纺织工业产品经销公司15万元,张归还后,贺除归还私设帐户1万元外,其余14万元被贺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据为已有。 2.1993年4月,贺分两次从其经管劳保统筹户中借给华润公司经理杜某220万元,供杜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杜将借款归还到贺私设的84号帐户。 3.1994年3月,贺某个人投资做期货生意,通过省电力局财务部会计,在其经管的统筹户汇出50万,供贺进行营利活动。 4.1995年3月,贺将单位帐户中100万元借给三海公司总经理殷某。 (二)在私设“84”号帐户中挪用公款 1.贺某1993年4月与姜某协商合伙开办采石场,4月5日贺从私设84号帐户转到石材经销处311779元。 2.1993年4月贺某与李某商议共同投资合办宏港大酒店,贺分两次从84号帐户转给李70万元。 3.1993年8月20日,贺由84号帐户借给华润物资公司杜某100万元。 4.1993年5月7日,贺某分两次从84号帐户借给深圳蔡某150万元。 5.1993年初贺某与深圳蔡某商议,在长春购买经营摊位,1993年5月,贺分3笔从84号帐户转出341956元,以其妻名义购买面积为28.21平方米服务摊位,后因计划变更,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款退回84号帐户。 6.1994年3月,贺某个人投资做期货生意,贺为谋求20%至40%“大户积累”,先后两次从84号帐户投入400万元,案发后部分款项及利息返回84帐户。 7.1994年9月,贺某从84号帐户中拨45万元,借给桦甸孙某做微菜生意,案发后被追回。

民事代理词范文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皋城市玩野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朱杭的委托,特指派我担任他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向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刚才听取了法庭调查情况,对本案有了较全面的了解。现我就案件事实,对本案理出以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1、被告皋城市长阔出租车公司的被告主体资格适格。 被告皋城市长阔出租车公司确为1996年8月1日与付建启签订劳动合同。付建启受雇于该出租车公司至今。 2、2005年8月21日晚凌晨1点左右,原告在东环广场搭被告雇员付建启的出租车去双井姐姐家里。在开到东便门桥北50米被被告付建启赶下车,当时原告浑身哆嗦、口吐白沫、满头大汗,原有的癫痫病复发,付建启未尽司机的合理的救助义务,把原告遗弃在桥东100米处得马圈处。原、被告双方形成客运合同关系,作为承运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我国《合同法》专门在第301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发生患疾病、分娩、避险等紧急情况时,承运人有应当尽自己的能力帮助旅客脱离危险、减少损害或者采取其他适当救助措施的义务。而被告违背了这一法律规定,也违背了作为出租车司机所应有的职业道德,因此被告方司机的行为是承运人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表现,应对此承担责任。 3、客运合同即旅客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在一定期间内将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支付票款或者运费的合同。在短途旅客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中则往往是先上车、后购票的方式,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允许旅客登上车时成立,承运人就应对乘客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原告先乘车后付款,双方即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被告负有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安全义务。与被告方合同自旅客乘上出租车时成立。承运人应按照原告的要求送至目的地,但被告方司机在看到原告癫痫病发作时不仅没有救助他,且将车停下将其遗弃在桥东100米处得马圈处,使其不能再危险时刻到达其姐姐家中得到救助,严重损害了原告的权益,恳请法院依法追究被告方的违约责任。且我方当事人认为自己被像物品一样扔下了出租车,使自己的精神遭受很大的刺激,遭受精神和心灵创伤,

代理词怎么写

代理词怎么写 代理词怎样写 代理词是古代词,是一个专有名词,是指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应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是诉讼代理人多年的心得。一宗案件的代理词通常需求数小时甚至数天的时间来完成。 【代理词格式写法】 代理词无奈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结构,普通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题目,题目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位置,例如“民事被通知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由于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次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气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文 序文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约,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文包括:⒈阐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负责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⒉阐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状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考察了解案情等;⒊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阐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三、正文 正文是代理词的外围内容。这一部分应依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位置、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从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根据理想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理想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理想、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普通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次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1.陈述纠纷理想,提出无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2.对纠纷的次要情节,构成纠纷的缘由以及单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 3.说明当事人单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相互体谅,把权利和义务无机地一致同来; 4.提出对纠纷处理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思考无利于纠纷的处理; 5.如系二审,还应答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说明几个成绩,为处理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失去正确、合法、及时的解决。 四、完结语 本部分是演绎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烦、简约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

房屋租赁纠纷代理词

代理词 ——原告北京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被告赵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本案当事人赵某某女士的委托和特别授权,指派王细香律师担任被告诉讼代理人。在查阅案卷基础上,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交还房屋”应以腾退房屋和交还钥匙为标准,被告已经如期交还房屋,根本不存在违约行为。 本案中,原告提起诉讼的理由是“被告违约”,“违约行为”具体体现在未按照编号为004781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交还房屋,该规定为“乙方应当在承租期满当日交还房屋。乙方未交还房屋视为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额两倍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留置在房屋内的物品,甲方有权按丢弃物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被告坚决认为被告已按期交还房屋。正如原告在起诉状中所写“原告于2012年1月4日通知被告房屋租赁期满,被告本人未去房屋,而是委托其朋友王振才前往……交房期间被告对其居住期间造成的房屋设备设施损坏不认可,不予修复,双方协商不一致,……”,如此可见,原告认可交房当日双方已经在履行房屋交还手续,只是对房屋设备设施损坏未能达成一致,原告不接受被告交房,并不是被告不履行交房,这与原告起诉被告不按期交还房屋的说法自相矛盾。房屋设备设施损坏牵涉到的是押金退还问题,与房屋是否交还不是一个概念。因此,原告所称被告未按时交还房屋纯属乱讲。 事实上,被告早已签下另一《房屋租赁合同》并于2012年1月3日搬出本案所涉房屋,旧房钥匙也一并归还于原告。从实践上说,正如交房以交钥匙为标准一样,交还房屋应以腾空房屋交还钥匙为认定标准,被告如期腾退房屋并交还钥匙,显然已完成交还房屋任务。原告起诉被告不按期交还房屋,没有任何事实和依据,其状告被告违反合同不交还房屋,无非是想侵占被告的押金和攫取其他不当得利。

一审代理词范本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们x x市方圆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贾x 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原告贾x x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向有关方面进行了调查,参加了本案的各项诉讼活动,对本案有了全面的了解。现在,我根据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表如下代理词,供合议庭参考。 经过法庭对本案的审理和调查,在座的人们看到或听到了这样一个血淋琳的事实:1995年3月8日餐桌上一声巨响,使一个花季少女美好而平静的生活被粉碎了,使一个普通和睦家庭的安定生活被粉碎了。在卡式炉爆炸中,年仅17岁的原告贾国字面部和双手严重烧伤,虽经抢救脱离了危险,但深二度至三度的严重烧伤使其面部容貌被毁、手指变形留下永久残疾。对于这一残酷的事实,原被告各方均予确认,我们现在所面对的是造成原告的伤害者应如何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问题。 第一,关于本案物质损失的确定。 通过质证,原告已经受到的肉体伤害和物质损失,历历在目,不容否认,加害人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本庭各方代理人都在通过自己的努力,最大限度地维护所代理方的利益,以减少或免除可能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但是根据法律的精神和人们的善良愿望,这种致人损害的行为都是不可原谅的。受害人的损失远远不仅局限在已经支出的各项费用上,在今后的日子里,还将为弥合难以治愈的创伤付出更多的物质代价,这些开支远非是一个普通百姓家庭能够承受的,因此,凡因治疗由于被告产品造成的人身伤害所付出的各项物质开支均应由被告负担。因我国《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医疗费既包括前期治疗的费用,也包括现期正在治疗的费用,还包括远期治疗的费用。尽管未来开支纳数额带有不确定性,但受伤惨重的原告,今后需要治疗、必应治疗、必须支付大量的开支则是必然的,不可逆转的。因此法庭在栽量今后治疗等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原告所受伤害的严重性,手术治疗的复杂险和费用支出的必然性等诸因素。 第二,关于本案的精神赔偿问题。 爆炸事件发生距今已经两年了,两年的治疗,原告的伤口虽然愈合,但创伤留下的疤痕永远刻在她那娇嫩、白哲的脸庞上;弯曲的手指活动不便,时时作痛。更使原告痛苦的是,两年前的3月12日,也就是受伤后的第4天,原本已 取得初赛第2名的她将要参加中澳国际英语竞赛,她失去了这一竞争的机会,失去了显示她外语实力的机会;同年7月躺在病床上的原告眼挣挣地看着高个毕业班的同学们考上了大学,这位保送上重点中学的优秀学生又痛失了一次升学的机会。这些美好的理想、美好的生活就毁于这套有质量问题的卡式炉具和燃气罐上。燃烧在原告身上的火被扑灭了;留着血水、绽开皮肉的伤口已经愈合了,但面对升学、面对就业、面对未来家庭生活的原告,心灵上的痛苦和创伤能够即时愈合吗?各位被告仅仅希望从对法律条文的片面理解上,否认精神损失的存在,进而免除承担精神赔偿的责任,这不仅有悖于法律的基本精神,也与善良的人们所推崇的人道主义大相径庭。我国《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明确地规定了对公民人身权给予保护的内容,这里的人身权与物质性的财产权是相对应的,是一种非财产型的权利,人身权中重要的一项权利就是人的身体健康权,而身体健康不仅指人有一个强壮的体魄,还包括有焕发向上的精神和幸福的情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本身就带有精神赔偿的性质。3月8日的爆炸声中,原告难道仅仅是肌肤在流血吗,她的心不是一直在流血吗?这难道不应获得赔偿吗?花季的少女、娇好的颜容,在短短的几分钟里被毁于一旦,难道她不应获得最大限度的赔偿吗?原告的父亲说过,他并不想要被告们的一分钱,他只要自己的女儿。请问各位被告,如果受害的是你们的

如何撰写答辩状与代理词

如何撰写答辩状与代理词 一、周密分析,整体把握该案中,对方诉我方侵权,并列举了大量的事实。代理人首先要思考的是,这些事实是否真实,原告的观点有无法律依据,其观点主要的突破点在何处,如何突破,最后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在对这些问题和与案情相关问题的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我方的备选方案。经过分析比较,确定代理方案。答辩状和代理词反映出的观点、撰写的侧重点、撰写的具体方式,应在代理方案中确定下来。答辩状与代理词的撰写,应当基于对案情的全面掌握、对代理方案的精确的设计以及对案件审理进程较为准确的预测。 二、互为表里,相辅相成 答辩状以陈述为主,略作分析,重在讲明事实;代理词以论证为主,夹叙事实,重在阐述我方的主张的合理性以及对方主张的荒谬性。二者互为表里,相辅相成,既各有侧重,又浑然一体。 在三份答辩状中,三个被告从各自的角度向法庭陈述了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董事会是原告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管理机构;甲公司是原告的主要投资人,为创办原告投入了大量资金;甲公司在特殊情形下按董事会决定代管原告的公章;丙某

是原告的办公室人员、负责财工作的人员,依两投资人约定管理原告的公章;在因故请长假后按原告董事会的决定将原告公章交甲公司代管;丁某从未保管过原告的公章等等。 代理词着重对上述事实在逻辑层面和法律层面上进行分析,并归纳出:甲公司只有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的使命,而断无侵害原告合法权益之可能;甲公司、丙某管理公章的行为是其职务行为,其行为的后果归属于原告;甲公司、丙某、丁某在职务范围内所从事的行为均为原告自身的行为;丙某、丁某与原告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在职务范围内发生的纠纷是劳动合同纠纷,与原告间不存在侵权关系。 三、前为铺垫,后为升华 如上所述,事实构成答辩状的生命和灵魂。删繁就简,准确明了的陈述,使法庭能够对整个案件事实有比较清晰全面的了解,对被告方所持观点有概要了解。 代理词不是对答辩状进行简单地重复,而是对答辩状中的观点进行再次提炼,进行升华,形成更加鲜明并呈递进关系的观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合常理;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合逻辑;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合法理。最后,自然而然地得出一个结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function() {

代理词、辩护词

一、下面是XX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待当事人的笔录。请根据笔录所提供的事实拟写一份原告代理人代理词。 问:你有什么事? 答:我请律师为我代写一份起诉状,为继承我父母遗留的三间砖房,告我哥哥。并委托律师担任我的诉讼代理人。 问:你叫什么名字?把你的身份情况先介绍一下。 答:我叫王X丰,男,今年52岁,汉族,小学六年级文化,河北省乐亭县人,现住内蒙古XX市XX街X组,是XX市XX公司干部。 问:把被告的情况介绍一下。 答:他叫王X余,男,今年54岁,汉族,小学二年级文化,河北省乐亭县人,现住内蒙古XX市X街X组,是XX市XX厂工人。 问:你把情况向我们介绍一下吧。 答:我们一家1953年由原籍乐亭县迁到乌兰市,当时,全家四口人。即父亲王X、母亲吴氏、哥哥王X余和我本人。当年,我们弟兄两个还小,全家生活全靠父亲做工维持。1958年,哥哥王X余19岁时和李X英结婚。结婚以后与我们一家人分开居住,分开生活。1959年,我也到外地参加工作,后来在外地谈了个对象,结婚安家了。1962年,我父亲王X自己盖了三间砖房,自己居住。1968年,我哥哥一家人因无房居住,另外也考虑照顾二位老人的生活,又搬回我父亲家,一同生活,一直到我父母去世为止。从1968年到父母去世这段时间里,我尽了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坚持寄生活费供养二老,平均每月寄15元钱回家。 问:这一点有什么人能证实呢? 答:我哥哥王X余承认这个事实。邻居王XX和XX街X组组长刘X之写的材料可以证明(把材料交给律师),另外,十余年汇款凭据我都留着,是有力的证据 (把汇款收据XX张交给律师)。 伺:你接着谈吧! 答:我父亲和我母亲于1980年先后去世,对遗产的处理,我父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在父母去世时,我和我哥一起共同承担了父母的安葬费。这一事实,邻居王XX和XX街X组组长刘X之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证实。 问:当时为什么没有就遗产进行分割呢? 答:当时我曾想解决这个问题,只考虑到哥哥一家当时有些具体困难,兄弟两个在父母刚去世就分割遗产,从感情上不好意思,就把这件事放下了,他们还继续居住着这三间砖房。我心想等过些时候再说吧。当时我哥哥也没提这件事;可是到了1993年4月份,我哥哥王X余在未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竟擅自将这三间砖房出卖,卖了17 500元,全部占为已有。这些事买房主和组长刘X之可以证明。我得知这一情况后,来到乌兰市和我哥哥王X余进行了交涉。他一口咬定他比我尽的义务多,不但负担老人的生活费,在生活上侍候老人,而且维修过房屋,遗产应由他全部继承,拒绝与我共同继承父母的这份遗产。 问:你父母生前有没有工资收入? 答:我父亲从1966年退职回家,就没有固定收入了,但有时干点零活,还有些 零星收入,收入不多,主要还是靠我们兄弟两个供养。

离婚诉讼代理词范文

离婚诉讼代理词范文 离婚诉讼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王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诉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活动。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阐述如下代理意见,恳请审判庭能够予以采纳。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现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1.原告王XXX某与被告XXX无婚姻基础,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原被告双方虽领取有结婚证,但由于家庭背景的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也不同,双方在性格、经济的、文化的以及各自的性格、 爱好、兴趣、生活习惯、志向等方面也存在的巨大差异,双方之间 始终存在着矛盾。随着原被告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推移,夫妻间的 矛盾就越来越激烈,终于导致原告XX在结婚后的—— 2003年10 月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于2004年4月向人民法院撤回了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 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的规定,针对原被告这类婚 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2.原告XX与被告XXX因夫妻感情不和,现已分居两年有余。

原告王XX为摆脱不幸婚姻的巨大重负,于2003年10月底 带着孩子离开了被告,在原告自已开的专卖店里,白天经营,晚上 和孩子打地铺。时至今日,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时间已超过了 两年。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感情不和而两地分居满两年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夫妻双 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3、被告XXX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催化剂。 原被告之间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原因之一是被告XXX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原告和被告因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时,被告就仗 着自己人高力气大,动手殴打原告。被告可能还认为是自己手下留情,但这对原告心灵的创伤很大,原告也萌发了要和被告离婚的念头。在2005年9月,原告曾被打得鼻青脸肿。这次以后,被告不 思悔改,还曾多次殴打原告,也使原告离婚的决心越来越坚决。其 中有几次被告施暴后,原告都报了警,由于时间和一些其它的因素,这些报警记录没有能够调出来。被告由于性格暴燥,经常因一点家

代理词范文精编

代理词范文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山西泽晋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张志强法定代理人周秀花的委托,指派律师王国昌、武俊华担任其一审阶段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代理人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了解,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代理人认为被告对原告所受伤害无过错,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现依法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法庭评议案件时斟酌采纳。 一、本案的基本事实,双方没有争议 本案的基本事实是:原告与被告是同学关系,从初中一年级到事件发生时高中一年级已经连续在一个班读书五年之久,关系不错。2005年5月12日下午18点放学后,原告推自己的自行车走出五中校门时,正好被告没有骑车,于是被告要求原告顺路带自己一段以方便回家。被告讲“原告的技术好,原告带被告吧”,于是被告骑上原告的自行车尾带原告回家。当行至义井坡下义井加油站对面时,原告在被告正常骑驶自行车的情况下从后座掉下,致原告左脚趾受伤、下颌受伤。庭审中通过原告陈述查明:原告是在自行车行驶过程中自己的脚绊在高出地面的井盖沿导致掉下车受伤。 另外:原告在事发当天已经年满18周岁,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被告比原告小一岁,在事发当天还不到十八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上事实,双方当事人没有任何争议。 二、被告对原告所受到的伤害无过错,原告受伤是自己不尽注意义务造成的。 1、通过原告陈述,在自行车正常行驶情况下,自己因井盖绊脚就被摔下,摔下后自行车正常行驶被告发现原告掉下后自行停车。由此足以说明,原告乘坐自行车,在摔下的当时双手没有抓扶任何部位(或者车架或者被告身体,都没有);在摔下的当时,原告的双脚在接近地面的位置拖放,不在离地面的安全位置上方。事发时原告作为一个成年人,自行车又是他自己的,在坐车时其未尽到合理的、适当的注意义务,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如果原告坐在后座上采取抓稳、扶牢等措施,即便途经下水井沿,脚被拌一下,也不是必然要从车上摔下来。原告从自行车上摔下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与骑车人没有任何直接关系。 2、本案发生在未成年人骑乘自行车的过程中,自行车骑车人与机动车驾驶人无论从从业资格上讲,还是从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上讲都是不同的。机动车驾驶员因为其从事该工作需要专门的资质,因此乘坐机动车的乘车人与驾驶员的注意义务不同,乘车人的义务相对较少。但是,自行车驾驶人不需要法定资格,自行车又有不同于机动车的特殊性,因此乘车人与骑车人都应当各自履行各自的注意义务,确保各自的安全。最基本的

加工承揽合同代理词范本

加工承揽合同代理词The obligee in the con 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 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揽合同代理词 使用备注:该资料可用于合同内的权利人通过商量,得出需要共同认可的权利和职 责,并且约定在一定周期里完成商定的目标。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 I 细阅读内容。 审判长: 针对本案双方的争议焦点 结算条款期限”,我作为原告 的代理人补充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已超过 质量与数量”的异议期限,视为符合约 《合同法》第158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 受人 应当在检验期间将标的物的质量或数量不符合约定的 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 质量符合约定。 本案的质量异议期限是 入库后两个月”,即截至期限是 20xx 年11月2日,被告已超出期限,同时庭审也不再坚持 有质量问题,我在此不再錣述。关于数量异议期限,被告同 样也已经超过。因为通常来看,数量异议期限短质量异议期 限长,这是常识。质量异议截至日期是 那么数量异议截至期只能在此之内。但遗憾的是被告直到第 编号:FS-DY-61064 20xx 年11月2日,

一次开庭,在长达6个月的时间里(20XX.9.3入库——20XX.3.1 开庭)对数量异议只字未提,因此依据《合同法》第158条之规定,应视为数量符合约定。其实被告的行为是有原因的, 在整个加工过程中,被告的工作人员于成宝、刘鸿志、陈三宝等一直住在被告处,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原告加工的每个关键环节必须经他们的同意方能过关;交货时间的推迟和数量的变更这么重要的事项被告能不知道吗?所以被告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对两项内容的异议只字未提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原告对结算条款的理解,符合承揽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第263条规定:“…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分批交付的,应相应支付”。依此规定,被告应在20xx年9月3日支付已验收合格的166件商品的货款。 三、被告对结算条款的解释于情不符,于法相悖。 按照被告对合同第九条的解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合同约定数量是222件,若221件验收合格,仅有一件不合格,那么被告就可以拒付221件的货款,这一件商品永远不合格,被告就永远不付货款了。这显然是歪理,有失公平,并非是双方真

被告代理词范文

被告代理词范文 被告代理词范文(民间借贷) 尊敬的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关xx、文xx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与曹x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诉讼代理人,现就本案争议问题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借款协议中2.5%的月利率约定无效,原告请求被告承担利息246250元的诉请应予驳回。 本案是借期二个月的短期借贷,应适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的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而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7月6日起施行的这一档年利率是5.6%。借款协议2.5%的月利率换算成年利率是30%,已经超过5.6%的四倍(22.4%)7.6个百分点,约定利率无效,原告代理人请求按年利率6%并上浮50%计算从而主张2.5%的月利率有效的观点不能成立,原告请求被告承担利息246250元的诉请应予驳回。 二、被告往案外人秦xx账户转款18.6万元是对原告的还款,被告这么做是原告知情并同意按原告指示办的,秦xx账号也是原告提供的,原告从未提出转错了款、还错了人的口头或书面异议。 原告认为被告转给秦xx的18.6万元与本案无关,不认可还款23.1万元这一事实。被告向法院提交了原告用手机号137xxxxxxxx(以其妻谢xx名义登记)与被告联络的往来短信截图13张,其中多张能直接证明被告转款给秦xx是按原告指示办的,秦xx账户是原告提供的,被告转给秦xx的钱就是对原告的还款,原告对这一点知情并同意,且从未提出转错了款、还错了人的口头或书面异议,这18.6万就是还给原告的。 三、原告请求被告承担38000元律师费和差旅费的主张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被告有充分理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关于律师费、差旅费38000元由被告承担的诉讼请求,具体如下: 首先,原告律师费的支出是基于仅在委托受托当事人双方内部间生效的双务有偿的委托代理合同,是原告为获取法律服务所付出的对价,按合同相对性原理对于外部第三人没有约

浅说答辩状与代理词的撰写

浅说答辩状与代理词的撰写 (2009-05-31 20:56:03) 转载▼ (引自南天明律师事务所) 如何撰写答辩状与代理词,并恰如其分地把握二者之间的关系,笔者在担任一起民事诉讼被告代理人的过程中,对此略有感触。 一、周密分析,整体把握 该案中,对方诉我方侵权,并列举了大量的事实。代理人首先要思考的是,这些事实是否真实,原告的观点有无法律依据,其观点主要的突破点在何处,如何突破,最后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在对这些问题和与案情相关问题的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我方的备选方案。经过分析比较,确定代理方案。答辩状和代理词反映出的观点、撰写的侧重点、撰写的具体方式,应在代理方案中确定下来。答辩状与代理词的撰写,应当基于对案情的全面掌握、对代理方案的精确的设计以及对案件审理进程较为准确的预测。 二、互为表里,相辅相成 答辩状以陈述为主,略作分析,重在讲明事实;代理词以论证为主,夹叙事实,重在阐述我方的主张的合理性以及对方主张的荒谬性。二者互为表里,相辅相成,既各有侧重,又浑然一体。 在三份答辩状中,三个被告从各自的角度向法庭陈述了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董事会是原告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管理机构;甲公司是原告的主要投资人,为创办原告投入了大量资金;甲公司在特殊情形下按董事会决定代管原告的公章;丙某是原告的办公室人员、负责财工作的人员,依两投资人约定管理原告的公章;在因故请长假后按原告董事会的决定将原告公章交甲公司代管;丁某从未保管过原告的公章等等。 代理词着重对上述事实在逻辑层面和法律层面上进行分析,并归纳出:甲公司只有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的使命,而断无侵害原告合法权益之可能;甲公司、丙某管理公章的行为是其职务行为,其行为的后果归属于原告;甲公司、丙某、丁某在职务范围内所从事的行为均为原告自身的行为;丙某、丁某与原告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在职务范围内发生的纠纷是劳动合同纠纷,与原告间不存在侵权关系。 三、前为铺垫,后为升华 如上所述,事实构成答辩状的生命和灵魂。删繁就简,准确明了的陈述,使法庭能够对整个案件事实有比较清晰全面的了解,对被告方所持观点有概要了解。 代理词不是对答辩状进行简单地重复,而是对答辩状中的观点进行再次提炼,进行升华,形成更加鲜明并呈递进关系的观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合常理;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合逻辑;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合法理。最后,自然而然地得出一个结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3篇

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3篇 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是诉讼代理人多年的心得。一宗案件的代理词通常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天的时间来完成。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是:3篇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相关范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篇一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内蒙古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XX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现针对本案提出以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原告的物品全部融化与被告无关。首先,原告举证的证据保全只说明数量问题,但不能证明是被告的原因导致全部融化。因被告提供的是冷库,且冷库的常温是零下10度左右。而全部融化除非是零度以上。但零度以上的情况除非连续停电几天,才可能发生。而被告连续每月的电费都在1万元左右。庭审中,被告举证证明:自原告九月份将其物品存放在被告处,被告连续交纳的电费证明,根本没有发生过停电的现象。至于发生了租赁场所变更,也是由大冷库转变到速冻库,且都是在大冷库内发生移动,根本没有移动到大冷库的室外。也就是一直在零度以下的环境操作。所以,原告的物品无论如何也不会在被告的冷库内发生

全部融化。现原告的举证也不能证明是因被告的过错导致全部融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被告是为了原告的利益而变更了存储场所。《食品安全法》第40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标准明确:冷库内冷冻食品应按食品类别分区域放置,防止串味与交叉感染,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或其他杂物混存。本案原告存放的各类水饺、馄饨、羔羊肉,是易变质、易串味的特殊食品,并且没有向被告说明该物品的性质,也没有出示相关书面材料来要求被告进行特殊保护。由于大冷库储藏的物品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当被告发现可能会导致原告的物品变质,被告便为了原告的利益,多次联系原告,可原告连续四天电话不通,办公室也无人,发短信也不回。情急之下被告变更了存储场所,并非原告诉状中所陈述的事实。所以,被告的行为也属于无因管理,何况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全部融化与被告有任何联系。因此,原告的诉请与事实不符,不应得到支持。 三、反诉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民通

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

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及写作流程 【民事诉讼代理范文一】: 民事诉讼代理词(一) 审判长: 我受被告xxx委托,参加xxx与xxx市xx水利水电建安工程队、xxx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诉讼,通过庭审调查,结合本案事实,本案存在三个方面焦点问题: 一、本案侵权责任问题。 二、本案赔偿适用标准问题。 三、第三方侵权责任问题。 现就以上三个方面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本案侵权责任问题。 (一)我们认为本案原告xxx存在重大过失,原告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1、原告在施工准备阶段,没有产生施工事实。2、整个工程施工接近尾声,操作面有一米多宽,高一米五高,按照所有施工人员说法,不可能坠落。3、整个事故,没有事实证明,被告xxx提供安全设施存在瑕疵。4、被告施工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规范。故本案侵权责任应由原告方承担。 (二)关于原告方提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第一条解释,我们认为,综合本案事实,应原告侵害结果可认定为《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符合解释第二条规定,适用《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二、本案赔偿适用标准问题。 原告提供证据来看,1、原告系农村户口,长期生活农村。2、原告以农业生产收入为主要收入。3、原告提供证词也说明事实。4、原告曾在xxx第一装潢公司上班,既提不出证人,也提供不出相关证据,事实也不存在xxx第一装潢公司这一企业,说明原告参照照农村标准赔偿符合事实。 三、第三方侵权责任问题。

本案原告方对xxx人民医院医疗过错解决,事实是在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原告委托其弟xxx与人民医院一次性调解,侵害被告方得权利。我们认为,原告方对于xx军区总医院住院治疗费用及伤害补偿中的部分费用,应由原告方承担。 综上所述,本案中,原告无限放大自己诉求,形成诉讼,浪费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原告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按照农村标准和责任大小承担责任;原告对马鞍山市人民医院过失解决不当,实际侵害被告权利。故被告可在合法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认真研究代理人意见。 【民事诉讼代理范文二】: 吴光英诉吴光华等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一审 代理词 审判员: 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委托,指派我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本代理人于庭前经门卫电话联系,在贵院大厅向民庭书记员呈递了委托书和出庭函。由于法庭直到开庭时仍未通知,导致本代理人出庭迟到,仅得参与了原告在庭审笔录上签字这一环节。为履行代理职责,在阅读庭审笔录的基础上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本案纠纷因被告拒绝向原告返还土地征收补偿款而起,原告在起诉前曾广泛咨询有关部门和法院,得到的答复都是原告无权要求返还。本代理人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认为原告的诉求应得到法律支持,理由如下:一、原告对其原承包地享有承包经营权 原告出生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前的1973年(户籍登记误登为1975年),与四被告及母亲杨忠珍、妹妹吴芬系同一家庭的成员,该家庭以原、被告母亲杨忠珍为户主计七个人口共同承包集体土地(《登记表》上登记为“承包人口4”、“劳力3”显为笔误)。原告出嫁后在新居住地未重新承包到土地,并且村集体未收回其原承包地,由各被告耕种使用至被征收。 被告认为原告已丧失原集体成员资格,不再享有其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该观点明显错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该规定的含义已非

申请再审与申诉 代理词与辩护词

申诉与再审申请权,是由法律设定的当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保护的权利手段,都属于诉权的范畴,因此,实务中常常被混用甚至混淆。 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具有"六无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也正因为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才导致当事人及其他人申诉非常困难。而申请再审作为一项诉讼性权利,则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 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此外,申诉还可以针对一些违法行为等。 三、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2年内,超过2年,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而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四、申请再审需符合法定情形,这一法定情形因法律文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具备以下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44条的规定,这里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调解书的申请再审,只有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才可以申请再审。而申诉不受上述法定情形的限制。 五、再审申请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向原审法院或者该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而申诉则可以向任何一个法院提出,此外,还可以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以及新闻机关提出。 区别在于: 申请再审是一种法律明文授予的权利,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范围内进行。申请再审权是一种特殊的诉权。我国三大诉讼法中,民事诉讼法已基本进行了对再审申诉的诉权化改造,允许对民事生效裁判在生效起两年内申请再审。在这一法律规定授权下,要求法院对生效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叫“申请再审”,对应的文书叫“民事再审申请书”。超过时限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但仍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诉求的,一律叫“申诉”,这时候的文书就叫民事申诉状。 此外,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没有授权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因此刑事、行政案件没有申请再审的说法,因此只能叫“申诉”,不能叫“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是一种诉权,法院受理申请再审后必须进行程序处理,并给予是否再审的裁定,而“申诉”不是诉权,法院接到申诉状之后,没有法律义务进行程序上的处理,只能期待“青天”主动发现案件是否存在问题,然后再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决定是否启动再审。

代理词范文

刑事代理词制作 一、文书的制作要点: 1.引言。写明代理律师代理该项诉讼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审级。 2.正文。第一,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运用充分、确实的证据加以证明;第二,在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并运用犯罪构成理论、相关知识论证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合法性和必要性;第三,从行为知识背景、心理等方面分析被告人犯罪的动机和原因,向法官、陪审员阐述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与社会危害性。 3.结论和诉讼请求。 二、格式: 刑事代理词 前言 (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理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出代理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明代理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代理意见 (是刑事代理词的核心内容。刑事代理人为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侵害行为构成了犯罪,并提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要对被告人侵犯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为进行叙述,并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重的法定条件以及受到侵害的被害人的个人情况等问题上展开论述,以配合和支持公诉。) 结束语 (是对上述代理意见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观点,即:一是表明代理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与公诉词基本一致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辩护人: 年月日 民事诉讼代理词格式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3)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2.正文。 (1)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 (2)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3)诉讼程序。 (4)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 (5)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 3.尾部。 (1)代理律师署名;(2)代理词发表日期。 二、格式: 民事诉讼代理词

民事案件代理词制作指引

民事案件代理词制作指引 为了发挥代理词在民事案件审理中的最大效能,使法庭更有效率的了解已方观点并予以采信,我们特制定本代理词制作指引以供团队部参照使用。 1.总则 1.1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是对法庭归纳的焦点问题所持观点的系统化论证,以期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代理词的主要目标是说服法庭接受已方观点,最终使委托人获得有利的判决。 1.2代理词在形式上必须能够引起法庭的关注,并给阅读者以美感,从而使代理词的容获得被阅读的机会,最终使代理词中的观点被法庭接受。 2.代理词的分类 2.1代理词可分为一审代理词和非一审代理词。 2.2一审案件代理词应当对法庭归纳的焦点问题以及与诉讼请求相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系统化论证。 2.3非一审代理词是对上诉(再审)主、抗辩主的补充,可不必在代理词中就全案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阐述和论证(因为通常在上诉状、再审申请书中已进行了充分论述)。 3.代理词的制作要求: 3.1版面简洁清晰,给阅读者以严谨、清爽的感觉; 3.2文字精炼流畅,阅读起来琅琅上口; 3.3逻辑通顺,条理清楚; 3.4能够被判决书直接援引;

3.5能够与民事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举证意见)、质证意见、辩论意见形成一套完善的论证体系,避免逻辑不清、观点冲突; 3.6代理词在论证上应当做到严谨、有据可依。就事实问题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成文法、司法解释、有影响力的判例、学说的支持。 4.代理词的主要容: 4.1标题; 4.2案件信息; 4.3首部; 4.4各争议焦点的标题; 4.5对相应争议焦点的观点; 4.6对争议焦点的事实论证; 4.7对争议焦点的法律论证; 4.8对全案的系统性观点; 4.9尾部; 4.10签署; 4.11页眉与页脚; 4.12页码。 5.代理词的设置与编排 5.1页面布局: 5.1.1首页应当使用律师事务所的函头纸,提交法院的纸质代理词中,如果使用了彩色LOGO或彩色图片等,相应的页面必须使用彩色打印。

民间借贷纠纷代理词(原告)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 河北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周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现结合庭审情况,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且真实有效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原告于2013年10月24日从多个到期存单取款凑齐资金后,向被告现金交付了20万元借款本金,2014年2月9日原告再次向被告交付10万元借款本金,累计共向被告交付借款本金30万元人民币,被告于2015年11月17日对上述借款进行了汇总,并出具了借条一份,约定了本次借款的借款期限和利息。2016年1月1日被告因为资金周转又向原告借款共计3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对该笔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进行了约定。2017年6月8日被告对上述借款及利息做了还款计划:一共欠周强陆拾万元,小写600000.00元。2018年6.8日还本金叁拾万元,小写300000.00元。2019年6月8日还本金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2020年6月8日还利息壹拾捌万元整,小写180000.00元,利息按年20%支付,共计:780000.00元,大写:柒拾捌万元整(利息在内) 二、本案所涉借款属于正常的借款行为,双方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的合法保护。本案中,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有被告本人亲自签名、捺印的借条和被告对上述2笔借款的还款计划可以证实,双方之

间合法的借贷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被告在向原告借款时对于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做出了明确的约定,根据借条约定的利息计算:从2015年11月17日-2017年12月31日止,第一笔30万借款在期间共计产生借款利息93000元;从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止,第二笔30万借款在期间共计产生借款利息87600元;2笔借款本金累计产生约定利息共计180600元。这也和2017年6月8日被告出具的还款计划内容中借款本金60万,借款利息18万相印证。原告认为,被告未按时归还借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更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被告应当立即返还给原告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原告诉请存在事实依据,也有法律依据,希望法院从保护合法债务的角度出发,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以上代理意见敬请合议庭予以采纳。 河北XX律师事务所 XX律师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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