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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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河君山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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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戴 辉
设计负责人:李 振

计:陈 明
岳阳荣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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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河(君山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目录
1 划界工作背景............................................................................................ 1 1.1 河湖划界的必要性.........................................................................1 1.2 工作目标......................................................................................... 2 1.2.1 总体目标..............................................................................2 1.2.2 区域现状..............................................................................3 1.2.3 区域目标..............................................................................3 1.3 工作内容......................................................................................... 4 1.3.1 工作线路..............................................................................4 1.3.2 工作任务 ............................................................................5 1.3.3 工作范围 ............................................................................5

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为在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明晰河道管理职责,保障河道工程正常运行和行洪安全,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完善水治理系统,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X﹞42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30号)、《X 省X年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水建管﹝X﹞285号)、《X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X省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通则的通知》(X长办﹝X﹞2号)、《X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X 市水利局关于印发<X市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X水河字﹝X﹞44号)、《X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及相关法规、技术标准、规划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X年年底,完成我市养息X的划界工作。

到X年,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涉河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完成全市中小型水库和常年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完成本地区的水文测站划界工作。

二、划定原则(一)X市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是指X市行政区域内河道、水库、湖泊及堤防、水闸、泵站、水文测站等涉河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二)河湖划界工作应尊重历史,已经完成河湖划界工作的,不在重新划定,如历史划界界线不清的可重新划界,已批复规划设计文件等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河湖划界工作应以管理任务重、涉水事务多、功能作用突出的河湖为重点,有限实施重点河流及中型水库的划界工作。

可同步开展确权工作。

(四)有堤防河道(含已有批准规划、涉及文件)。

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全县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的管理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我县决定开展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确权划界登记工作。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确保确权划界登记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流程设计1、组织准备:成立确权划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2、宣传动员: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确权划界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现场勘查:组织专业人员对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实际情况,为后续的确权划界工作提供依据。

4、权籍调查:对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的权属、面积、位置等进行详细调查,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登记发证:根据权籍调查结果,对符合登记要求的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进行登记,并颁发相应的产权证书。

6、资料归档:对确权划界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登记信息的可追溯性。

7、监督检查:对确权划界登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标准依据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应遵循以下标准和依据:1、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法规,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河湖管理条例》等;2、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如《水利工程测量规范》、《水利工程制图规范》等;3、我县实际情况和需求,如《XX县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管理办法》等。

四、权籍调查权籍调查是确权划界登记工作的关键环节,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水利工程的设计方案、建设资料、产权证明等;2、现场核实:对水利工程的地理位置、范围、特征等进行实地核实,确保与相关资料一致;3、调查登记:对符合登记要求的水利工程进行权属、面积、位置等信息的调查登记;4、审核确认:对调查登记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右岸
9.41
在桩号13+521.6~13+822、14+007.4~14+378.5、16+446.5~18+637.4、19+537~19+735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南台~出县境河段
7.68
在桩号21+951.7~22+181.7、23+529~23+707.9、24+403.5~27+963.5之间规划治导线临近公路,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桩号28+556.6附近规划治导线临近山脚,这些河段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河段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岔沟川(东二沟村)河段
0.8
现状有防洪堤,防洪堤坝比较完整,堤坝长约0.8km,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3m。
右岸
0.8
现状有防洪堤,防洪堤坝比较完整,堤坝长约0.8km,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5m。
3
致和堂川
左岸
老牛河致和堂川河段
4.7
河道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4.7
河道在桩号0+000~3+785右岸紧邻公路,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外侧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6.55
河道在桩号0+000~2+769.9 段河道临近大车路,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外侧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
承朝高速公路段~岔沟河入河口段
11.48
河道在桩号8+337.5~8+965.1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附件
【1
】1
承德县老牛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2022年3月23日;第1页共12页
2022年3月23日;第2页共12页
2022年3月23日;第3页共12页
2022年3月23日;第4页共12页
2022年3月23日;第5页共12页
2022年3月23日;第6页共12页
2022年3月23日;第7页共12页
承德县白马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2022年3月23日;第8页共12页
承德县东山咀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2022年3月23日;第9页共12页
承德县玉带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2022年3月23日;第10页共12页
附表10
承德县何家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2022年3月23日;第11页共12页
2022年3月23日;第12页共12页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印发2022年3月23日;第13页共12页。

关于划定卫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关于划定卫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关于划定卫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为了更好地保护卫河河道环境,提升卫河河道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城市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现就划定卫河河道管理范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管理范围划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卫河河道的管理范围包括卫河主体河道及其附属构筑物、岸线、河道两岸的滩地和临水建筑物等,具体范围参照测绘地理信息图,并以自然界界标作为划定标准,保证管理边界明确、合理准确。

二、管理范围划定原则1. 保护原则:划定的管理范围应符合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的要求,加强对卫河河道生态环境的保护,杜绝污染源的侵入和非法占用。

2. 合理利用原则:在保护卫河河道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卫河河道资源,推动卫河河道旅游、休闲、文化等产业的发展。

3. 公平公正原则:划定管理范围不得损害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相关利益诉求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三、管理范围划定的具体内容1. 卫河主体河道及其附属构筑物的管理范围:包括卫河水面、河床、河堤、桥梁、涵洞、护岸等,以卫河规划图纸为准,严格按照规划图纸范围进行管理和维护。

2. 河道两岸的滩地的管理范围:指河道两岸的滩地,包括生态岸线、绿化带等,划定清晰的界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化管理。

3. 临水建筑物的管理范围:围绕卫河河道的临水建筑物,包括码头、栈道、休息亭等,规定合理的设置位置和面积,不得私自扩建和非法占用河道资源。

四、管理范围划定的实施措施1. 制定并公布划定卫河河道管理范围的详细图纸,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加强巡查监督,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大对卫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管理边界的明确性和有效性。

3.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卫河河道管理范围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卫河河道的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日期:XXXX年X月X日卫河管理委员会。

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

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

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促进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 省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是依法保护河道和水利工程的重要措施,是加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通过划界确权,明确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有利于依法行政、依法管好河道和水利工程,有利于河道和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运行,有利于增强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对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扎实做好河道和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

二、目标任务(一)工作目标。

XX 年12 月底前,完成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编制,报市水利局审查后,由区政府批复实施;XX 年底完成市、区重要河道的确权登记发证,并发布政府公告,埋设界碑界桩;XX 年底,完成流域面积在50 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和水利工程的划界工作;XX 年6 月底前组织区级验收,年底前迎接省市验收。

(二)主要任务。

完成市管和区级河道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和登记发证;完成镇、街道管理的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具备条件的进行登记发证;对其他水利工程进行划界登记。

已确权登记和划界登记的所有河道和水利工程要明确管理机构,完善管理设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确保河道和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三、范围和标准(一)划界确权范围:河道、堤防、水库、沟渠。

(二)划界确权标准:1.河道管理范围(1)有堤防河道管理范围。

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和护堤地(管理范围线:距背水侧堤角5m ;保护范围线:管理范围线外距离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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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范围库区:库区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和库内岛屿;坝区:主坝、副坝及其禁脚地和溢洪道(主坝为坝高的7—10倍,副坝为坝高的5—7倍,溢洪道两边为开口面的3—5倍);渠道及其禁脚地(填方自外堤脚线,挖方自开口线算起,干渠为线外10米,支渠为线外5米)。

3、保护范围主坝两端各200米,禁脚地以外100米;副坝两端各100米,禁脚地以外50米,溢洪道管理范围以外50米;渠道从禁脚地外沿算起,干渠20米,支渠10米;涵闸、涵洞、隧道、电站从建筑物外沿算起,大型为周围500米,中型为周围300米,小型为周围100米;渡槽槽身投影面两侧,大型为30米,中型为20米,小型为10米,渡槽两端大型为200米,中型为100米,小型为50米。

4、填报范围大中型水库逐一填报;小型水库汇总填报。

二、湖泊1、划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3)《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

2、管理范围管理范围为湖泊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湖泊堤防及护堤地。

无湖堤的,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3、保护范围湖泊保护范围包括湖泊保护区和湖泊控制区。

湖泊保护区按照湖泊设计洪水位划定,包括湖堤、湖泊水体、湖盆、湖洲、湖滩、湖心岛屿等。

湖泊设计洪水位以外区域对湖泊保护有重要作用的,划为湖泊保护区。

城市规划区内的湖泊,湖泊设计洪水位以外不少于50米的区域划为湖泊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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