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村官调动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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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1.27•【字号】晋人社厅发[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7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农业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原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关于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7号)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原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08]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农业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山西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七日山西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为做好全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原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关于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7号)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原山西省人事厅《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晋人字[2008]1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原山西省人事厅《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晋人职字[2009]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省农业事业单位的特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1、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包括从事种植业、畜牧业、农垦、农村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和农业环境保护及饲料、乡镇企业等部门)举办,或者按照规定程序设立、从事公益性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农业事业单位,参照本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调动和离任公物移交的规定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调动和离任公物移交的规定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调动和离任公物移交的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08.18
•【字号】晋市办发[2003]37号
•【施行日期】2003.08.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调动和离任公物移交的规定
(晋市办发[2003]37号2003年8月18日)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维持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调动或离职所涉及的公物移交事宜。

第三条涉及内容:
(1)占用的办公室;
(2)占用使用的单位车辆及其它交通工具;
(3)占用使用单位的电脑、手机、照像机、录音机、摄像机等公共物品。

第四条具体要求
(1)凡调动和离职领导干部需在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理清一切移交手续;
(2)凡已办理清移交手续的由本人持原单位移交清单和证明信到市纪委党风室备案,并装入个人廉政档案;
(3)不能正常移交公物的党政领导干部需由本人文字陈述,报市纪委另行处理;
(4)凡弄虚作假或拒不移交公物的领导干部,一经查实,将按有关党纪政纪条规严肃处理。

第五条本规定由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单位干部调动工作制度

单位干部调动工作制度

单位干部调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干部调动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调动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充分发挥干部的潜力,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发展。

第三条干部调动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调动条件第四条干部调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二)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实绩显著;(三)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五)具备其他符合调动条件的。

第五条干部调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考虑:(一)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调动程序第六条干部调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个人申请:干部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向人事部门提交调动申请;(二)部门推荐:申请调动的干部所在部门对申请人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三)考核评估:人事部门对申请调动的干部进行考核评估,全面了解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四)民主测评:对符合条件的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了解其群众基础和口碑;(五)领导审批:根据考核评估、民主测评结果,单位领导审批干部调动事项;(六)办理调动手续:人事部门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办理干部调动手续。

四、调动管理第七条干部调动后,应尽快适应新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无故再次申请调动。

第八条干部调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泄露调动信息。

第九条干部调动后,原岗位由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五、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人事部门。

单位名称:制定日期:年月日。

大学生村官2024年个人总结

大学生村官2024年个人总结

大学生村官2024年个人总结2024年大学生村官个人总结时光荏苒,转瞬间2024年已经结束,回首这一年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经历,我深感收获颇丰,同时也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

通过对自身工作和生活的反思,我愿意在此总结中分析并提出今后的发展规划。

首先,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我以全身心的投入和积极的态度兢兢业业地开展我的工作。

我深感身份的重要性,不仅要成为农村群众的希望,更要成为他们的引领者。

因此,我时刻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各项工作中都精益求精,力求做到最好。

通过与村民沟通交流,我深入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并与上级部门积极联系,协助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

同时,我也注重培养自己的专业能力,通过学习相关农业技术和相关政策法规,为农村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在农村发展计划的制定和执行中,我始终保持着积极的态度,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这一年的工作,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工作能力,也为村民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然而,我也意识到自己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我发现自己的领导能力有待提高。

在一些重要决策中,我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无法有效地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导致工作进展不如预期。

其次,我的沟通能力还需要加强。

虽然我与村民有良好的沟通,但与上级部门和同事之间的沟通却不够顺畅。

这严重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和信息的传递。

最后,我还需要提高自己的政策分析与解读能力。

在农村发展时,我对相关政策了解不够深入,无法有效地将政策与实际结合,导致某些项目的执行效果不佳。

这些问题正是我今后需要重点关注和改进的地方。

针对上述问题,我制定了以下发展规划:首先,我将注重提高自己的领导能力。

通过参加一些相关的培训课程,提高自己的决策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同时,我要多与领导、同事交流,学习他们的经验和方法,不断提升自己的领导能力。

其次,在沟通能力方面,我计划参加一些相关的培训课程,提高自己的沟通技巧,学习如何更好地与不同的人群进行沟通和交流。

最后,在政策分析与解读能力方面,我将更加注重学习和研究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动态,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解读,为村民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

山西老窑头村230万竞选村官的调查与思考

山西老窑头村230万竞选村官的调查与思考

山西老窑头村230万竞选村官的调查与思考山西老窑头村230万竞选村官的调查与思考董江爱摘要:由于缺乏民主与法制的传统和经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出现了许多违法和侵权事件,破坏了民主选举的公正性和神圣性,有必要加大力度纠正和查处。

然而,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严重影响到村委会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中国农村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山西老窑头村230万竞选“村官”的事件对老窑头村的命运乃至中国村民自治的进程意义重大,必须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得当,否则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本文描述了该村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金钱承诺发生的前前后后和乡指导组、村选委会、竞选人、选民等不同主体的行为。

分析了承诺发钱与兑现承诺的传统和政治文化背景,老窑头村203万竞选“村官”是在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形成的,其根源在于民主制度和法律规定的缺失,而不是哪些人蓄意制造的。

本文试图通过对老窑头选举事件的充分论证,说明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在实践落实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和缺陷,将会给村民自治乃至整个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一步论证民主选举的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不仅民主选举的程序需要用法律和制度进行规范,民主选举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需要法律给予惩处和纠正,而且合法公正的民主选举也需要法律提供保障。

老窑头村230万竞选“村官”的事件给我们发出信号: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后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或出台《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是搞好村民自治工作的当务之急。

文章最后提出了村委会选举的法律保障与司法救济措施,由于缺乏民主与法制的传统和经验,我国村委会选举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违法现象和侵权事件,破坏了民主选举的公正性和神圣性,如200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有关省市的检查就发现村民自治实践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民主选举中的违法和侵权事件时有发生。

关于加强县乡机关干部调动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县乡机关干部调动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县乡机关干部调
动管理的意见
为加强对全县县乡机关干部调动管理,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暂行办法》和《××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就县乡机关干部调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干部调动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任人唯贤、知人善任;保证重点、充实基层;按编调配、合理流向的原则,服务于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尽其能。

二、干部调动必须严格执行编制管理政策规定,不得超编调配。

超编单位在多余人员未调整出去之前,不得超编进人。

三、为确保乡镇基层工作力量,县机关部门从乡镇选调干部应从严控制。

因工作需要补员时,必须事先向县组织人事部门报送补员计划,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安排首先在县机关部门之间进行人员余缺调剂;确实没有合适人选,再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在乡镇选调,被选调对象必须在乡镇工作满3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四、县乡机关因工作需要借用人员,所借用人员必须在原所在单位工作1年以上,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同时办理相关手续,借用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五、县乡机关因工作需要抽调人员顶岗,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同时办理相关手续,顶岗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六、县委组织部每年年底要向县委书记办公会议汇报全年度县乡机关干部调动综合情况。

七、本意见由中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公务员调岗与调配政策

公务员调岗与调配政策公务员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担任的工作人员,他们负责执行政府的职责和任务。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公务员可能需要进行调岗或调配,以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或提升自身能力。

本文将介绍公务员调岗与调配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调岗的定义和目的公务员调岗是指将公务员从一职位调动到另一职位,旨在保证机关、单位的工作需要,合理分配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公务员调岗通常是在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审批程序后进行的,以确保调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调岗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工作能力:通过调岗,公务员可以接触到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工作内容,丰富自身的工作经验和知识储备,从而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2.适应工作需要:随着工作任务和职能的变化,公务员可能需要从一个职位调到另一个职位,以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保证机关、单位的正常运转;3.激发工作动力:通过调岗,公务员可以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激发工作动力,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调岗的实施程序和方式公务员调岗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办法来实施。

一般而言,调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岗位需求分析:机关、单位需要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和具体情况,进行岗位需求分析,明确哪些职位需要调整或调动;2.调岗计划制定:根据岗位需求分析的结果,机关、单位需要制定调岗计划,包括调岗的范围、对象、时间和条件等;3.调岗条件和程序:机关、单位需要明确调岗的条件和程序,即调岗的依据、调岗的程序以及调岗的操作流程,确保调岗的公正、公平和透明;4.调岗审批和通知:经过评估和审批程序后,机关、单位需要对调岗决定进行审批,并通知相关公务员和部门,告知调岗相关事宜;5.调岗后的工作安排:调岗后,机关、单位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工作安排和指导,确保其适应和胜任新的职位。

三、调配的定义和目的公务员调配是指将公务员从一个部门、单位或地区调动到另一个部门、单位或地区的行为。

调配通常是根据工作任务和发展需要,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的一种方式,以优化机关、单位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效率。

最新政策:异地公务员可以调回家乡工作!(含异地调动3个方法)

最新政策:异地公务员可以调回家乡工作!(含异地调动3个方法)整体招录名额在缩减,地理位置好的岗位报录比暴涨。

很多小伙伴都会考虑先考相对偏一点的地方,优先进入体制。

但是一个人在陌生的环境难免感觉孤独无助,没有归属感。

所以如果你也考虑优先进入体制,不妨好好看看今天的文章,教你3个方法实现公务员异地调动!1调任/转任新《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但是!这个方法过程很繁琐,中间有一个环节处理不好就很难实现。

首先,现单位领导要同意放人;其次,想去的单位要有编制和空缺的岗位并且愿意接收你;最后,要办理各种转任手续,需要各种单位盖章,牵扯到很多部门,这个过程很繁琐。

很多基层部门事情繁杂缺人,调动的口很紧,这个方法如果没有门路的话,基本上是不要想了。

2公务员遴选遴选是上级单位从下级单位选人,所以只能从下往上考,如区级考市级。

而省级机关公务员,要考就只能参加省直机关遴选了。

公务员遴选一般由各地自行组织时间不固定。

而且想参加遴选考试还有三道门槛。

一是地域限制。

地方遴选一般具有比较强的地域性特征,很少有地方的遴选考试允许外地公务员参加。

二是满足遴选条件。

遴选一般对基层工作经历要求严格,普遍要求“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并且“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有的地区甚至要求在基层待满5年方可参加遴选考试。

三是单位同意报考。

有的基层单位以文件形式,对本单位干部参加各类遴选考试、选调考试做出了明文规定,实行向单位报告的制度,要想参加遴选,你要先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为啥要去考,单位同意盖章后方可参考,而且要备案。

如果不报告,“瞒”着去考试,即使通过了笔试、面试,单位对来政审的将不接待。

不过针对第一和第三道门槛,目前已经有部分省市给出了解决办法。

异地公务员调动详细流程

异地公务员调动详细流程一、为啥想异地调动。

咱先唠唠为啥想异地公务员调动呢。

很多小伙伴啊,可能是因为家庭原因,比如说对象在另一个地方,长期异地可太折磨人啦,想赶紧调到一块儿去,能天天腻歪在一起。

还有的呢,是想离父母近点,毕竟父母年纪大了,想在身边照顾着,尽尽孝心。

当然啦,也有是觉得现在工作的地方环境啥的不适应,想回自己熟悉的家乡去工作,这种想法也很正常嘛。

二、调动的基本条件。

那要想调动呢,得有些基本条件的。

1. 服务年限。

大部分公务员都有个服务年限的要求,就像刚上班那会签的协议似的。

要是没达到这个年限啊,想调动可就难喽。

比如说有的地方规定是五年服务期,那这五年内就得老老实实待着,除非有特殊情况,像那种家里有重大变故啥的。

2. 接收单位同意。

这就很关键啦。

你得找到一个愿意接收你的单位才行呢。

你想啊,人家单位也不是随便就能要人的,得看你符不符合他们的需求,有没有编制空缺啥的。

你得自己去联系,跟人家好好说说你的情况,比如说你有啥特长,能给他们单位带来啥好处之类的。

3. 原单位放行。

原单位要是不放你走,那也白搭。

你得和领导好好沟通,态度要诚恳。

比如说你可以说感谢单位这么多年的培养,但是现在因为家庭等特殊原因不得不走,而且保证在走之前会把手头的工作交接好,不会给单位添麻烦。

三、调动的流程。

1. 联系接收单位。

这可是个漫长又需要耐心的过程哦。

你要先去了解有哪些单位可能接收你,然后就开始打电话或者发邮件联系。

要是有熟人介绍就更好啦。

跟人家介绍自己的情况,工作经历啊,专业技能啊啥的。

要是人家感兴趣,可能就会让你去面试或者进一步考察呢。

2. 准备相关材料。

如果接收单位有意向了,那就要开始准备材料啦。

这材料可不少呢。

像个人的简历,工作鉴定,学历证明,身份证明这些基本的肯定得有。

还有一些能证明你工作能力的材料,比如说你在原单位得过的奖项啊,参与过的重要项目之类的。

把这些材料都准备得妥妥当当的,这样才能给接收单位一个好印象。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8.04.10•【字号】晋劳社厅发[2008]50号•【施行日期】2008.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08]50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08]13号),今年我省要选聘1万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这项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实施,8月中旬全部完成,所有选聘担任村干部的高校毕业生要在9月1日前到岗。

4月9日,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召开会议,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一、要充分认识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重大意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我省近年来组织干部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决策和制度创新。

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对于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拓宽大学生就业门路,引导有志青年干事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省劳动力供大于求状况客观存在,供求矛盾仍很突出,大学生就业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

如果转变观念,另辟蹊径,走向新农村建设第一线,许多优秀大学生就有了施展才华和历练人生的大舞台。

大学生通过当“村官”的锻炼,真正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所获得的精神财富,将会成为走向成功的强硬基石。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关系当前、惠及民生、影响长远的工作。

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组织实施要主动配合组织、教育、财政、人事等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保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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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建立大学生村官正常调整机制
近日,山西省委组织部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村官管理水平,建立了大学生村官正常调整机制。

该省规定,大学生村官的调整要坚持与大学生村官发挥作用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大学生村官自身优势,合理调整大学生村官任职村,促进大学生村官自身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与大学生村官创业需要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大学生村官创业实际需要,大力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坚持与大学生村官生活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考虑大学生村官生活实际,妥善解决大学生村官两地分居。

山西省规定,担任大学生村官满一个聘期,且聘期考核合格以上,
调整的,一般应当是自愿回原籍村工作的;或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派往边远农村、贫困农村和软弱涣散村工作的;或根据创业需要,到创业项目所在村工作的。

对于聘期时间较长、表现优秀的,可有计划地向经济发达村、人口聚集村、社区等地调整。

该省还规定,允许跨县或跨市进行调整。

跨县或跨市调整的,一般应当是回原籍县或生源县任职,且原籍县或生源县为国家或省级扶贫重点县的;或根据创业需要,调整后更有助于创业项目发展的;或夫妻双方均为大学生村官,一方调整后可以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

山西省建立的大学生村官调整制度,实行的是分类办理的办法。

规定,在本县(市、区)范围内进行调整,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在本市范围内进行调整,需要相关县(市、区)委组织部
协商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调整手续;在市与市之间进行调整,由相关的市、县组织部门协商同意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并办理调整手续。

具体办理程序是:本人提出申请、流出地组织部门审批、流入地组织部门审批、办理调整手续。

大学生村官调整后,要重新与乡镇党委签订聘用合同。

(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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