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工请假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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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卫生院请假制度

2024年卫生院请假制度
(五)参加党校学习、培训、进修及各类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干部职工,当年不享受休假。参加函授学习的干部职工如因听课、考试复习或调查研究、撰写论文而告假,其请假时间等于或超过本人应休假天数的,当年不再享受公休假。
五、加强考勤,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局长离广出差、休假,事前应书面向市委、市政府和分管书记、市长报告,并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一并报告。
卫生院请假制度3
第一条 假期的种类、名称及时间
一、探亲假。
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军队配偶除外),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1)、职工当年结婚、离婚、丧偶的;2)、见实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期满转正为正式职工后,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下半年起享受探亲待遇;3)、当年六个月(累计)以上长期病假者;4)、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5)、女职工请哺乳假者(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其探亲假时间工资可以照发,路费按规定报销)。6)、外来人员;7)、配偶或父母不论用什么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团聚过的。
3、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请哺乳假,哺乳假原则上不执行。
五、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六、年休假:
1、休假对象:
凡本院职工(正式在编),只要符合文件规定休假条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员和借用期满一年以上借用人员也参照执行。
(二)凡请假1天以上必须书面请假,经批准同意后并到办公室登记方能休假,假满后向准假人销假或续假。不办请假手续或不续假的按旷工论处,不销假按请假对待,不到办公室登记者按旷工论处。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精选5篇)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精选5篇)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医院护工请假制度护士日常的工作内容1、协助医生做好对儿童及其家属的咨询、辅导、接诊和治疗工作;2、注意巡视、观察病情及输液情况,特别是小孩,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3、执行口服、注射、其他途径给药治疗及采集检验标本;4、协助新入、手术、急、危重病人的处理;5、负责备血、取血,护送危重病人外出检查。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精选5篇)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护工请假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1一、目的:规范医院全体护士员工请假行为,保证护理工作正常、安全进行。

二、适用范围:全院护士三、请假流程1、病假:凡因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方可请病假。

请假流程如下:1、本人带病历、检查结果和病情证明,病情证明必须是科主任或主诊医生开具的,由护士长同意,填写请假审批单,报上级领导同意。

护士要报科护士长审批,护士长要报科护士长、护理部及分管院长,超过一周报院长审批。

最后交人事科审批、备案。

1.1、急诊由急诊科医生开具病情证明,白班至少提前2小时,夜班至少提前4小时报护士长,紧急情况除外。

1.2、择期手术者要在下一轮排班之前2天提出申请,护士长要根据科室工作情况及病情合理安排。

1.3、轮到夜班需要请病假,不能用补休和公休替代。

2、事假: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护士由护士长、科护士长审批。

护士长要报科护士长、护理部主任及分管院长、报院长审批。

最后交人事科审批、备案。

3、休息请求:1、护士休息请求,要在下一轮排班之前2天提出申请,护士长要根据科室工作情况酌情安排。

2、排班生效后,原则上不能调班。

若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要与自己同级别及以上人员调班,同时报护士长同意。

四、要求:1、除病假外,任何护士在工作繁忙或紧急情况时,必须服从召回上班的安排。

2、任何护士必须服从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的安排,否则按徐州中心医院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护理人员请假返岗制度范本(2篇)

护理人员请假返岗制度范本(2篇)

第1篇一、制度目的为规范护理人员请假返岗管理,确保护理工作正常进行,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护理人员。

三、请假返岗流程1.请假申请(1)护理人员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2)请假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请假人姓名、请假时间、请假原因、预计返岗时间等。

2.请假审批(1)科室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如请假理由合理,符合请假规定,应在24小时内给予批准。

(2)请假申请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需报送护理部备案。

3.请假期间(1)请假期间,护理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够及时与科室负责人和护理部取得联系。

(2)请假期间,如病情需要,护理人员应及时与科室负责人沟通,调整请假时间。

4.返岗手续(1)请假人员返岗前,需向科室负责人报告返岗时间。

(2)科室负责人对返岗人员健康状况进行初步检查,确认其身体状况符合工作要求。

(3)返岗人员需参加科室组织的岗前培训,了解科室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5.请假记录(1)护理部建立护理人员请假档案,详细记录请假时间、原因、审批结果等。

(2)科室负责人每月对请假情况进行汇总,报送护理部。

四、请假类型及天数1.事假(1)护理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请假,如婚假、丧假、产假等,可按国家法定假期规定执行。

(2)事假累计天数不超过一个月。

2.病假(1)护理人员因病需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病假累计天数不超过三个月。

3.年休假(1)护理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国家规定及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4.调休(1)护理人员因工作需要,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可申请调休。

(2)调休天数不得超过当月累计加班天数。

五、请假返岗注意事项1.请假人员需按时返岗,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岗,应及时与科室负责人沟通。

2.请假期间,如病情需要,护理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可适当调整请假时间。

3.请假期间,护理人员不得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宜。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精选篇)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精选篇)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精选篇)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护工的管理,提高护工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假申请1. 护工需提前向护士长或相关部门提出请假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联系方式等。

2. 请假时间在2天以内的,需由护士长审批;请假时间在3天以上(含3天)的,需由护士长审批后报医院人事部门审批。

3. 请假申请应在请假前1天提出,以便医院安排人员顶替。

三、请假批准1. 护士长在接到请假申请后,应根据医院的工作安排和患者护理需求,及时审批请假申请。

2. 护士长审批请假申请时,应考虑护工的工作表现、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因素,做出合理决策。

3. 护士长审批请假申请后,应及时通知护工和相关部门,以便做好工作交接和人员安排。

四、请假期间工作交接1. 请假护工应在请假前与同事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患者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2. 请假护工应将患者病情、护理措施、注意事项等详细告知同事,确保同事能够及时掌握患者情况。

3. 请假护工应在请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医院和同事在必要时联系。

五、请假结束后工作衔接1. 请假护工应在请假结束后及时返回工作岗位,与同事进行工作衔接,确保患者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2. 请假护工应主动了解请假期间患者的情况,与同事共同完成患者护理工作。

3. 请假护工应向护士长报告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以便护士长了解请假护工的工作表现。

六、请假次数和期限1. 护工一年内累计请假次数不得超过6次,每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7天。

2. 护工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30天的视为离职。

七、请假待遇1. 请假时间在2天以内的,护工享受全勤待遇。

2. 请假时间在2天以上(含2天)至3天以内的,护工需扣除当天工资。

3. 请假时间在3天以上(含3天)至7天以内的,护工需扣除当天工资和当天的奖金。

4. 请假时间超过7天的,视为离职,护工需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医院看护请假制度范本

医院看护请假制度范本

医院看护请假制度范本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看护人员请假行为,确保医疗工作正常、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看护人员。

请假流程:第三条:看护人员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护士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请假原因、时间、起始日期及预计返回工作时间。

第四条:护士长收到请假申请后,根据科室工作情况进行审批。

请假时间在1天及以内(含1天)的,护士长有权直接审批;请假时间超过1天的,护士长需报护理部审批。

第五条:请假人员需在请假前与同事沟通,确保请假期间工作能够顺利交接。

如遇紧急情况,需及时通知同事及护士长,并尽快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条:请假人员应在请假结束后及时返岗,并向护士长销假。

如需续假,应提前向护士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续假原因、时间及起始日期。

请假类型及规定:第七条:病假。

看护人员因病需要休息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护士长审批后方可请假。

病假期间,看护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接收工作相关信息。

第八条:事假。

看护人员因家庭、个人原因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护士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事假期间,看护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接收工作相关信息。

第九条:年假。

看护人员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享受年假。

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护士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请假时间。

第十条:产假、婚假、丧假、陪产假等法定假期,看护人员按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享受。

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护士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请假时间。

第十一条:紧急情况导致看护人员无法提前请假时,应立即电话通知护士长,并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请假期间,看护人员应确保手机畅通,随时关注工作相关信息。

如遇紧急情况,需及时返回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请假人员返回工作岗位后,应向护士长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进展及交接情况。

第十四条:请假期间,看护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福利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通用6篇)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通用6篇)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通用6篇〕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通用6篇〕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篇1一、员工因公外出〔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本人应出具书面说明,注明外出的。

时间、事由、去向等。

批准程序如下:〔一〕临床和医技科室主任,由医教部主任审批后,交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外出;临床和医技科室员工,由本科主任批准后上报医务部备案,方可外出。

〔二〕护士长,经本科主任同意,交护理部主任审批,报分管副院长同意,方可外出;各科的护士,由护士长批准,报护理部批准后备案,方可外出。

〔三〕各行政部门、科室主任,由院领导批准,方可外出;其他员工由本部门、科室主任批准后备案,方可外出。

二、员工因私请假,应填写请假单〔人力资部领取〕,按请假单上的批准程序办理。

三、上述经批准的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单,与本部门的考勤表放置一起,作为考勤根据。

每月底由考勤员将考勤表和请假单一起交给人力资部。

四、员工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请假手续而外出或未上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并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中层干部超过三天以上外出者必须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外出。

六、未尽事宜由人力资部作出解释。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篇2一、进修期间一般不安排探亲假、寒暑假,原那么上不得请事假。

不得将工休假日累积使用。

法定假日和特殊事宜离宁者,需办理请假手续。

二、进修期间,如有特殊事宜,需要请假者,必须执行请假制度:事假一天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同意;三天以内书面申请经科主任签字同意,报教育处备案;三天以上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大内科、大外科、门诊部、护理部审批后,报教育处批准并备案,办好交班手续前方可离院;假满回院后及时向教育处和相关部门报到并销假。

三、病假需有我院保健科出具的病假休息证明。

如属急病可先行口头请假,以后补办病休证明。

四、进修一年病事假超过30天〔半年超过15天〕者,即取消进修资格,恕不作鉴定,不退进修费。

五、违犯上述规定或虽经请假但未批准而擅离任守者,或假满不按期回院销假或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进修资格,教育处有权将该进修人员退回原单位。

护理院请假制度范文模板

护理院请假制度范文模板

护理院请假制度范文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理院员工请假行为,确保护理院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制定本请假制度。

第二条本请假制度适用于护理院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确保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二、请假类型及程序第四条请假类型分为事假、病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请假原因、时间及联系方式。

第六条员工请假时间超过一天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书;事假需提供相关证明;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请假审批流程:1. 员工向直接上级提出请假申请;2. 直接上级审批并通过;3. 人力资源部备案;4. 请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员工应主动协助安排替班人员。

三、请假时间及待遇第八条员工请假期间,根据请假类型及时间,享受相应的待遇:1. 事假:累计请假不超过2天,工资照发;超过2天,按照事假天数扣除工资。

2. 病假:累计请假不超过2天,工资照发;超过2天,按照病假天数扣除工资。

3. 年假: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年假,期间工资照发。

4. 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期间工资照发。

第九条员工请假期间,如有工作急需,可安排加班,加班工资按护理院相关规定发放。

四、请假注意事项第十条员工请假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关注工作群通知,确保能在短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汇报请假期间工作情况,如有工作需要,协助安排补班。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如有虚假请假,一经发现,将按照护理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请假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护理院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十四条本请假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护理院相关规定予以补充。

护理院人力资源部[[今天日期]]。

医院护士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护士请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护士管理,规范请假流程,保障医疗护理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请假类型1. 因公请假:指因医院工作需要或个人工作性质导致的请假,如参加培训、学术交流、出差等。

2. 因私请假:指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请假,如婚假、丧假、产假、病假等。

三、请假程序1. 请假申请:护士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时间、去向等。

2. 请假审批:科室主任审批后,报护理部备案。

护理部根据请假类型和请假时间进行审批。

3. 请假手续:护士需按照审批意见办理请假手续,如填写请假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请假期限1. 因公请假:一般不超过三天,特殊情况需报护理部审批。

2. 因私请假:根据请假类型和实际情况确定,如婚假、丧假、产假等,需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五、请假考勤1. 请假期间,护士需按照医院规定进行考勤,如请假时间过长,需办理相关手续。

2. 请假期间,护士需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医院工作需要时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

六、请假销假1. 请假结束后,护士需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向科室主任和护理部报告。

2. 请假销假后,护士需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七、违反规定的处理1. 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请假期间,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请假事由、时间、去向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请假期间,未按医院规定进行考勤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医院护士请假流程,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确保医疗护理工作顺利进行。

护士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医院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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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工请假制度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
护士日常的工作内容
1、协助医生做好对儿童及其家属的咨询、辅导、接诊和治疗工作;
2、注意巡视、观察病情及输液情况,特别是小孩,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
3、执行口服、注射、其他途径给药治疗及采集检验标本;
4、协助新入、手术、急、危重病人的处理;
5、负责备血、取血,护送危重病人外出检查。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精选5篇)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护工请假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1
一、目的:
规范医院全体护士员工请假行为,保证护理工作正常、安全进行。

二、适用范围:
全院护士
三、请假流程
1、病假:
凡因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方可请病假。

请假流程如下:
1、本人带病历、检查结果和病情证明,病情证明必须是科主任或主诊医生开具的,由护士长同意,填写请假审批单,报上级领导同意。

护士要报科护士长审批,护士长要报科护士长、护理部及分管院长,超过一周报院长审批。

最后交人事科审批、备案。

1.1、急诊由急诊科医生开具病情证明,白班至少提前2小时,夜班至少提前4小时报护士长,紧急情况除外。

1.2、择期手术者要在下一轮排班之前2天提出申请,护士长要根
据科室工作情况及病情合理安排。

1.3、轮到夜班需要请病假,不能用补休和公休替代。

2、事假: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护士由护士长、科护士长审批。

护士长要报科护士长、护理部主任及分管院长、报院长审批。

最后交人事科审批、备案。

3、休息请求:
1、护士休息请求,要在下一轮排班之前2天提出申请,护士长要根据科室工作情况酌情安排。

2、排班生效后,原则上不能调班。

若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要与自己同级别及以上人员调班,同时报护士长同意。

四、要求:
1、除病假外,任何护士在工作繁忙或紧急情况时,必须服从召回上班的安排。

2、任何护士必须服从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的安排,否则按徐州中心医院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2
第一条为使护士员工请休假有所依据,保障工作纪律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护士员工依法享有国家法定休假日(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十一国庆节、元旦、春节等)和工作休假日。

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其它工作日期调换。

第四条员工假期分为以下六种,即:
1、事假:如因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而请假,则应提前半天申请,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件,则应于两日内出具证明并提出申请,经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方准予补假。

2、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须持诊断证明并经医务部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病假期间享有60%的工资。

3、婚假:因员工本人结婚需持《结婚证》等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可享有3天有薪假期(晚婚者享有7天有薪假期)。

4、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享有3天有薪假期。

5、公假:员工因履行出庭作证等法定义务而休假视为出勤,但仍需办理请假手续并经核准后方为有效。

6、产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应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条请假程序及假期核准权限
1、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条〉;
2、员工凡请病假者,均需医务部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方视为病假;
3、员工请假首先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申请,经部门主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医生、医技人员请假除向所在科室主任申请外,必须报医务部主任审核或审批。

5、主管及以上人员(各部门主管、各区护士长、二级科室主任等)请假均需经所属部门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6、假期在1日之内的由部门批准;假期在2日(含)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凡请公假均需由总经理批准;
7、所有人员的经批准的〈请假条〉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查,否则不予计发因此缺勤的工资。

第六条员工请假除因病不能亲自请假可由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外,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手续或虽行续假手续但未被核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九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给其他员工;若请假者为科室(部门)的.负责人,则必须指定或有限范围授权给本部门人员,由其代行职责,并在〈请假条〉上注明受权人的姓名。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与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医院的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正式职工、聘用合同工和与医院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它人员。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医院考勤管理由科室、院办、人事科和财务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科主任或科室指定的考勤员承担。

第四条科室考勤
(一)科室考勤员必须如实考勤本部门全体员工的出勤天数,于次月5日前将本科室考勤统计表上交人事科,人事科审核并建立台帐后,把各科上报的考勤结果交财务部。

(二)对上班迟到、早退的.工作人员,考勤人员应予以登记并报人事科。

(三)考勤不实,视为考勤人员工作失职。

第五条请各类假期必须提前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第六条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第七条员工有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的;
(二)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0小时以上(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第八条科室在考勤统计表上报时,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三章请假
第九条假期种类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病假、事假、放射假等。

具体假期规定及请假待遇按《萧山区中医院职工假期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条请假规定:
(一)职工请假:本人申请,5天以内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5天以
上报职能科室审批(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人员到医务科、护理人员到护理部、其他各类人员到院办公室审批)。

(二)病假证明开具:3天内临床常见普通病种的职工病假证明由防保科医师开具;超过3天的职工病假证明必须由医院职工保健委员会成员开具;超过1个月由防保科审核。

(三)中层干部请假须经院领导批准。

若要离开萧山区的,应向院领导说明。

(3天以内向所属职能科室和分管院长说明,3天以上向院长说明)
(四)科主任及三级医师离开萧山区3天以上必须指定委托人,并报院部批准。

一般同科室的科主任与三级医师不同时请假外出。

(五)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委托别人办理或电话告假。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4
一、目的:
规范护士请假行为,保证护理工作正常、安全进行。

二、适用范围:
全院护士
三、请假流程
1. 请假流程:
2.护士长外出(出本市)及休假两天以上,须向护理办及分管院长请假并做好登记。

3.事假参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销假:
所有请假的护理人员休假结束后报护理部销假并登记。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5
一、护士员工因公外出(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本人应出具书面说明,注明外出的.时间、事由、去向等。

批准程序如下:(一)临床和医技科室主任,由医教部主任审批后,交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外出;临床和医技科室员工,由本科主任批准后上报医务部备案,方可外出。

(二)护士长,经本科主任同意,交护理部主任审批,报分管副
院长同意,方可外出;各科的护士,由护士长批准,报护理部批准后备案,方可外出。

(三)各行政部门、科室主任,由院领导批准,方可外出;其他员工由本部门、科室主任批准后备案,方可外出。

二、护士员工因私请假,应填写请假单(人力资源部领取),按请假单上的批准程序办理。

三、上述经批准的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单,与本部门的考勤表放置一起,作为考勤依据。

每月底由考勤员将考勤表和请假单一起交给人力资源部。

四、员工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请假手续而外出或未上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并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中层干部超过三天以上外出者必须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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