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路径选择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解决农村土地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和推动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改革开放初期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将农村土地流转给农民,解决了土地问题。
农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经济作物,并通过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形式进行经济合作,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
这一制度在当时取得了较好的农村经济效益。
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方面,土地规模小、分散的问题依然存在,难以实现规模化经营和农民增收。
农民普遍缺乏现代农业技术和管理知识,限制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存在干预经济的问题,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可以考虑以下对策建议:一、加大土地流转力度。
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组织,实现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
政府可以给予土地流转补贴和税费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农民参与土地流转。
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
推动农业企业、合作社与农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农产品销售渠道和降低交易成本。
三、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加大对农业、农村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贷款、保险等金融服务,解决农民的资金问题。
鼓励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发展资本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发展。
四、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通过土地流转、整合以及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加强对农村土地的保护和管理,避免乱占乱用。
五、加强政府监管和服务。
建立健全农民利益保障机制,加大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和支持力度。
加强对农业市场的监管,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保障农民的利益。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和提升。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自从1980年代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地区首次实施以来,它一直被视为推动农村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制度。
然而,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出现了一些问题。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讨论该制度的发展状况,同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以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初是在1980年代初期实施的,它与农村改革开放有着密切的联系。
该制度最早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增加农村收入。
在该制度下,每个家庭可以通过联合生产来承包一定数量的土地,并根据自己的工作量和效益来分配收益。
由于该制度的实施,农村的生产效率得到了显著提高,农民的收入也得到了大幅度增长。
然而,在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该制度并没有完全解决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因此土地的流转和利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其次,由于土地面积的缩减和人口的流失,农村人口的生产力和竞争力相对较弱。
第三,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和失业率上升也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和政治风险。
现状与对策建议鉴于问题的存在,应采取有效的对策来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
首先,国家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来完善农村土地的使用和管理制度,落实农民土地承包权的所有权转移政策,同时促进土地资源的流转和使用。
其次,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投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人才培养的质量,增强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竞争力。
政府可以资助农民学习农业生产、创业、市场信息和技术知识,并通过培养农业领域的专业服务机构来帮助农民更好地管理他们的土地。
最后,政府还应该鼓励和支持农村企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例如,通过扶持和鼓励发展农村电商等经济模式,推动农村企业与市场的对接,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总之,随着中国农村的发展和经济转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必须适应新的发展环境,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农村的发展现状是积极稳定的。
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农民的收入水平明显提高。
根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迅速,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农产品的质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畅。
由于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不完善,大量农村土地闲置、荒废,导致资源浪费和农民收入增长乏力。
农民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相对较低,限制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农村劳动力流失严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长期存在,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制定相应的策略和建议是必要的。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改革。
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推动土地流转租赁合同的规范化,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流动和集约利用。
加强农民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
通过农民培训机构的建设,提供技术培训和管理咨询服务,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捷的交通和通讯网络。
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吸引农民返乡创业,解决农村劳动力流失问题。
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提供他们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旨在通过将农民与土地相结合,增加农民的产出和收入。
本文将从发展现状和对策建议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农村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自上世纪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推广以来,中国农村实现了由粮食赤字转变为粮食富余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土地的规模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土地承包期限较短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当前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多为30年,部分地区甚至只有20年,这导致农民对土地投资的积极性不高,不敢进行长期规模化经营。
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也是一个问题。
由于土地承包关系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一些土地承包关系在转让和出租过程中出现纠纷,影响了土地资源的稳定利用。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发达,限制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还有一些地方存在利益输送、权力干预和腐败问题,影响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地实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挑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延长土地承包期限,提高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稳定性。
可以适当延长土地承包期限,让农民有足够时间进行长期规模化经营。
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保障机制,加强土地承包关系的登记和备案工作,明确土地承包关系的权益和义务。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推动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通过流转手段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利益输送、权力干预和腐败问题。
还可以加强土地经营权与农民权益的平衡。
通过政府购买农民的土地管理权,确保农民在土地承包关系转移过程中获得应有的利益。
加强对农民的产权教育和维权意识培养,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重要里程碑,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
自1978年以来,我国在农村地区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而使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随着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凸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
本文将通过分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推动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1. 收入不均衡:在一些地区,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收入分配不够公平,一部分农民收入较高,而另一部分则收入较低,这导致了农民之间的不满和矛盾。
2. 土地流转难题:随着农村产业和现代化的进程,土地流转成为了摆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面前的一个难题。
一方面,由于土地流转不够顺畅,许多农民无法将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认定和转让问题也成为了农村地区的一个难题。
3. 对农民的保障不够完善:在一些地区,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农民的收入增长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这也使得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了一定挑战。
二、对策建议1. 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政府应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推动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体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地区的农业现代化。
2. 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应该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的收入分配机制,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减少城乡差距,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3. 加强对农民的保障:要加大对农村地区农民的保障力度,加强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农民的生活品质和生产水平。
4. 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应该积极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促进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方式的创新,提升农村地区的综合竞争力。
5. 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政府应该发挥好政策引导和监管的作用,鼓励各地区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践中积极探索,推动农村地区的发展。
家庭农场发展的困境与路径选择研究

加之农村 劳动力对城 市收入的预期较 高 ,使得劳 动力转移数 达 到一定亩 数之 后 ,按 照不 同地 区每亩 给予一 定量的补 贴 。 上海 松江区对家庭农 场主不但按经 营面积补贴 ,还对 其购买 量不断增加 。 劳动 力不断从农村转 移到城市 ,一 方面 ,使得农 村劳动 的农 机给予补贴 。国家政策也为家庭农 场的发展创造 了良好 力不断 减少 ,使得农户 更倾向将土地 流转出去 ,从 而进行大 的制度环境 。 4 . 农业经营者投资意愿的增强为家庭农场提供条件 规模经 营 ;另一方面 ,使得非农收 入 占总收入 的比重不断增 有 学者将家庭农场定 义为在家庭经 营的基础上 ,以现代 加 ,土地 作为一个家庭 保障的作用较 之以前有所 下降 ,流转
一
、
到高峰 之后 ,出现 了徘 徊不前 的状态 ,说明承包制 已出现了 断优 化 ,重点作物 关键 环节机械大 型化 、复式化 、配 套化 趋 效率递 减的情况 。如今 ,农村 已发 生了翻天覆地 的变化 ,出 势明显 ,丘陵 山区农机装备发展提速 。 2 0 1 2 年我国农机总动力突破 l 0 亿千瓦 ,耕种 收综 合机 械 现 了许多新情况 、新 形势 、新 问题 。与此同 时 ,适应现代农 7 %;农 业科 技进步贡 献率达 到 5 4 5 %,粮食 亩 业发 展的家 庭农场 应运 而生 。2 0 1 3 年一 号文件 也明确 指 出 , 化 水平达到 5 产 首 次 达 7 0 0斤 以 上 ,单 产 提 高 对 粮 食 增产 的 贡 献 率 达 要 “ 创 造 良好 的政 策和 法律 环境 ,采 取奖 励补 助 等多种 办
的意愿 更加强烈 。这 两方面的影响 均促进了家庭农场 的形成 化技 术 、规模化经营 、企业化管理 为组织特征的一种 现代农 业经 营主体 ,具有外 向性 、开放性 、竞争性等特 点 ,以市场 与发展 。
我国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和路径选择研究

我国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和路径选择研究作者:尹哲友来源:《安徽农业科学》2015年第08期摘要:分析了我国现有家庭农场的成功经营模式特征,包括集体承租模式、家庭农场示范户模式和专业农场模式,并对我国家庭农场路径选择依据和对策进行系统性分析,强调土地流转是家庭农场发展的核心保障基础,城乡协调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合理化途径。
关键词: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路径选择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5)08-267-03随着改革开放不断稳步深入推进,我国社会经济取得重要成就,而发展过程中城乡二元化现象越发明显,尤其是“三农”问题,已经逐步制约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
我国政府在进一步总结2003~2012农村工作基础之上,政策制定和农业产业引导方面,更加重视农户自身创造性、参与性和主导性,着眼于构建符合我国社会发展国情新型农业产生经营组织创新模式。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家庭农场”概念[1],之后,这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家庭农场的农业经营模式,强调管理现代化、生产集中化和技术先进化,是农户个人经营的升华。
作为一种新颖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家庭农场在我国发展必然是一个不断培育、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积极探索我国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和发展路径,不仅符合家庭农场这种规模化农业生产模式的可持续发展,更是丰富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理论体系结构,对促进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 我国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分析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农村经营体制由集体经营体制转变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模式,解决了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但是却遗留下了农户经营规模细小、细碎化严重,人均收入低、荒地闲置等后遗症。
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各地出现了一批规模经营大户,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
我国最早出现的家庭农场是1983年创办的江苏省黄海职工农场[2]。
近年来,在探索我国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上,以上海松江、吉林延边、安徽郎溪为主要试点,形成了多元化的新型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积极推进了我国现代农业生产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1. 引言1.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要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重要一环,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在我国农村经济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农村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生产关系基础。
通过建立农民家庭与土地的长期承包关系,促进了土地的集约利用和农业生产的稳定性。
农民可以依靠承包土地进行生产经营,实现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可以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产出。
农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经营,促进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的提升。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
通过承包经营土地,农民不仅可以获得相应的承包费用和经营收入,还可以通过多元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致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国农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推广该制度,才能促进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增加。
1.2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现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通过该制度的实施,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当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挑战。
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加速,导致农村劳动力短缺,农村劳动力的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率。
随着农村土地继承规模的逐渐减小,土地流转难题日益凸显,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利受到侵害,土地资源的流转受到限制。
农业生产技术落后,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加剧了农业经营风险。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共同努力,共同解决,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持续健康发展。
1.3 问题与挑战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与挑战。
由于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农民素质的提升,传统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急需改革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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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肯定了家庭承包经营在我国农业经营制度安排中的基础地位。
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题中之义。
关键词十七届三中全会;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1]。
农业生产实行家庭经营既有着历史的必然性也有着广泛适应性,这已为国内外农业发展实践所证明。
另一方面,家庭承包经营又无法避免农民占有土地规模小、农业分散式经营所固有的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
如何巩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必须认真思考、审慎决策的重大问题。
论文认为,要巩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①要着力扩大家庭经营规模,以适应现代农业的规模化经营要求;②要促进农户联产与集约经营的有机融合,以提高农业经营效益;
③要促进家庭经营和统一经营双向互促互动,以保障农业生产经营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一、着力扩大家庭经营的规模
近年来,农户小规模经营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加剧和激化,对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扩大家庭经营规模提出了迫切的需求。
扩大家庭家庭经营规模的途径主要有两种:①单个家庭土地集约经营规模的内涵型扩张;②以家庭合作为基础的内涵与外延混合型扩张。
《决定》指出,“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为家庭经营规模实现内涵型扩张指明了方向。
要实现内涵型扩张:①要增强家庭经营农业的科技含量,改进家庭农业的经营模式,使家庭经营农业向精致化方向发展;②加大高级要素投入力度,优化家庭农业的要素投入结构。
就当前农村发展来看,家庭经营规模的内涵型扩张既受到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制约,也受到高级要素供给不足的制约。
因此,在今后的农村改革发展中:①要加强农村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家庭经营的技术支持;②要着力培养懂技术、能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提高家庭经营的组织管理水平;③积极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加大对家庭经营的金融支持。
《决定》指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解除了农民增加土地经营的投入,实现经营规模内涵型扩张的后顾之忧。
家庭合作大致分为家庭与家庭之间的合作,家庭与企业、社会中介等社会经济组织之间的合作两类。
前者主要依靠个体农民的个人信用,“不同农户自发联合”、“核心农户+骨干农户”是其最主要的实现形式。
通过农户家庭之间的合作,拓展单个家庭经营的信息、资金、技术获取渠道,优化家庭经营农业的要素投入结构,提高家庭经营农业的管理水平,以实现1+1>2的效果。
后者除了农民个人信用外,更需要有效的合作制度供给。
就我国农村当前的发展情况看,“公司+农户”、“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农户”、“新型农民专
业合作组织”是重要的合作制度供给。
在这些合作制度安排下,农户直接以土
地经营权或劳务等方式入股,或通过农业合作组织入股,农民的角色由小生产
者变为投资人;制度正常运行的关键在于,公司、基地、农户间的权责划分与
利益分配。
内涵与外延混合型扩张,既依赖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致的土地
规模经营,又依赖于土地规模经营中的要素投入结构优化。
《决定》保障了农
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并指出,“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
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
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为家庭经营规模的内涵与外延混
合型扩张指明了方向,扫清了障碍。
二、农户联产与集约经营的有机融合
农户联产与集约经营的有机融合的核心在于,以家庭为基本细胞,以土地
自愿流转为前提,以家庭承包的土地为基本资源,以在一定区域内对土地及生
产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和整合为基本形式,以土地适度调整为保障,通过经营的
联合,有效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资源的最大效益化[2]。
为此:①可以采用土地出租,在一定区域内所有农户把所承包的土地出租给公司或种植大户,进行规模种植;②可以采用土地入股,在一定区域内所有农户将其承包的土地
进行入股,由公司或种植大户经营,按入股比例进行利益分配;③采用统一规划,分户经营,在一定区域内就发展某一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各户根据规划要
求发展同一产业。
推进农户联产与集约经营的有机融合,旨在通过最大限度地
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益,以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
要保护护农民的利益:①要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实现土地经营的流转;
②要妥善化解不愿参与集约经营的农户对集约经营造成的影响,在充分保证这
些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和利益的前提下,将其承包的土地调整到集约经营区域以外;③充分发挥农民协会、技术协会等组织在经营管理决策、农民利益保护中
的重要作用。
“决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
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
经营”为农户联产与集约经营的有机融合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家庭经营和统一经营双向互促互动
我国农村内部差异很大,这决定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式的多样性。
家庭
经营和统一经营双向互促互动的核心在于,通过二者不同形式的组合,不同程
度的融合,寻找最适宜区域发展环境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模式,并通过组织模
式的动态调整,充分体现双层体制在统分结合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上的灵活性,
真正实现“宜统则统、宜分则分”。
家庭经营和统一经营互为参照样本,二者相互间的比照,可以发现各自的
优劣势,为未来生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家庭经营和统一经营双向互促互动主
要通过规模化和专业化、农业分工和农业合作的互促互动来实现。
要实现互促
互动,既需要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又需要营造良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正常流转的环境。
家庭以土地承包经营自主选择的权利,可以自主发展生产,也可以自主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可以与
其他市场主体实现产前、产中或产后各环节的对接,还可以通过不同层次的合作。
《决定》指出,“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
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为家庭经营和统一经营双
向互促互动指明了方向。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8年10月12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2]孙长雨:《探索实行“家庭联产集约经营制度”》,[N/OL]200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