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师提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履行出资义务的风险控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和抽逃出资、章程试题答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和抽逃出资、章程试题答案解析(三)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和抽逃出资【提示】上述股东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尽相同。
1.股东未尽出资义务(1)对内(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考点具体内容责任承担足额缴纳出资和未出资部分的利息,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权利限制公司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有效解除股东资格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缴纳,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链接】《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扔未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注意】解除股东资格的规定仅适用于“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适用于“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记忆口诀】对内:还本付息、已知连带、合理限制、不改解除。
(2)对外(对债权人)考点具体内容责任承担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相应)责任“设立时”未尽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注意】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增资时”未尽出资义务未尽忠实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注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老侯提示】对“设立时”的出资问题,公司“成立后加入的股东;公司董、监、高”均不承担责任。
对“增资时”的出资问题,已尽职的人员不承担,“监事”不承担责任。
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注意】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记忆口诀】对外:补充赔偿、已知连带、设立发起,增资董高【举例】A、B、C 三人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三人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均为 100 万元,BC 均如实缴纳了出资,A 只缴纳了 10 万元。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总分:7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分析题(总题数:6,分数:76.00)美森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要经营煤炭。
股东是大雅公司以及庄某、石某。
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三个股东的持股比例是5:3:2;各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时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资。
大雅公司将之前归其所有的某公司的净资产经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作价500万元用于出资,这部分资产实际交付给美森公司使用;庄某和石某以货币出资,公司成立时庄某实际支付了100万元,石某实际支付了50万元。
大雅公司委派白某担任美森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0年,赵某欲入股美森公司,白某、庄某和石某一致表示同意,于是赵某以现金出资50万元,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据,但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赵某还领取了2010年和2011年的红利共10万元,也参加了公司的股东会。
2012年开始,公司经营逐渐陷入困境。
庄某将其在美森公司中的股权转让给了其妻弟杜某。
此时,赵某提出美森公司未将其登记为股东,所以自己的50万元当时是借款给美森公司的。
白某称美森公司无钱可还,还告诉赵某,为维持公司的经营,公司已经向甲、乙公司分别借款60万元和40万元;向大雅公司借款500万元。
2013年11月,大雅公司指示白某将原出资的资产中价值较大的部分逐渐转入另一子公司美阳公司。
对此,杜某、石某和赵某均不知情。
此时,甲公司和乙公司起诉了美森公司,要求其返还借款及相应利息。
大雅公司也主张自己曾借款500万元给美森公司,要求其偿还。
赵某、杜某及石某闻讯后也认为利益受损,要求美森公司返还出资或借款。
(2016年卷四第5题) 【问题】(分数:12.00)(1).应如何评价美森公司成立时三个股东的出资行为及其法律效果?(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大雅公司以先前归其所有的、经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作价的某公司的净资产出资,且将净资产实际交付美森公司占有和使用,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
公司法案例评析: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否起诉股东要求补缴(精)

公司法案例评析: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否起诉股东要求补缴?作者:张雷律师张雷律师按:公司设立时,股东向公司出资,或为货币、或为实物,或为其他可以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不论是何种形式出资,都应当将权属转移给公司。
如果股东签订了公司章程后,却不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其他股东可以要求未出资的股东,基于合作协议、公司章程,承担违约责任;成立后的公司也可以起诉未出资的股东,要求其补足出资。
关于此点,本案例予以评析。
案例评析1995年之前,盛某达公司(化名)一直是一家产权不清、股东不明的股份制企业。
1995年,盛某达公司终于进行了改制,原股东重新签订了《公司章程》。
其中明确约定,股东之一的被告房管所应当出资300万元,出资形式是以房管所所有的(也是盛某达公司现在正在使用的)土地和房产作价300万元入股,占股本的34%。
(张雷律师:企业改制,自然要厘清产权问题,盛某达公司虽然之前一直使用着被告房管所的土地和房产,但该土地和房产并未登记在盛某达公司名下。
改制后,相当于重新入股,被告房管所应当将其名下的土地和房产转移给盛某达公司。
)但从盛某达公司的全部股东重新签订了《公司章程》后,被告房管所一直未能将争议的土地和房产过户登记给盛某达公司。
因为被告房管所虽然实际拥有该土地和房产,但其却未能及时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没有办理国有资产入股的相关审批手续,导致过户手续无法办理。
(张雷律师:不论股东未能出资的原因是什么,既然其作为股东,就应当承担出资的法律义务。
本案,即使是因为房管所不能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能办理国有资产入股的相关手续,但这一些列理由均属其股东个人之事,不能对抗公司和其他股东要求其补足出资的请求。
)盛某达公司实际运营期间,多次召开了股东大会,被告房管所也实际出席了大会并在股东签字处签有印章和负责人的签字。
鉴于被告房管所实际是盛某达公司的股东,掌握着公司34%的股权,为了妥善解决其未能出资的问题,被告房管所也曾与案外人签订过股权转让协议,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案外人,并由案外人直接将出资款打入盛某达公司的账户,以冲抵被告房管所的出资额。
李青云律师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李青云律师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11〕3号(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第二条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第四条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第五条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法学》考试题库

39.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 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 )签名,公司盖章。
A.法定代表人 B.董事长 C.监事会主席 D.总经理 答案:A
40.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 ) A.法定公益金 B.任意公积金 C.法定公积金 D.资本公积金 答案:C
41.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A.根据法律规定
B.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C.经董事会决议
D.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答案:B
42.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 A.弥补公司的亏损 B.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C.偿还公司债务 D.向股东分配利润 答案:B
43.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 )组成。 A.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 B.债权人 答案:A
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A.出资可以全部是无形财产 B.出资的实物可以用货币估价
C.出资可以依法转让
D.不能用劳务出资
答案:A
5.以下哪一项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选举和更换董事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股东
D.监事
44.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 )组成 A.股东 B.董事 C.监事 D.债权人 答案:A
45.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由有关部门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 )的罚款。 A.5-10% B.1-5% C.10-15% D.15-20% 答案:A
46.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 )。
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主要有哪些

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主要有哪些股东责任⼀般是指在股东违反相应义务后,需要承担的补偿等法律责任。
⼀般来说,公司具有独⽴的法⼈资格,股东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特殊情况除外。
那么股东责任公司法中的规定主要有哪些?今天,⼩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股东的义务股东的义务⼀般由法律明确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遵守公司章程;(⼆)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个⼈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是以实物、⼯业产权、⾮专利技术、⼟地使⽤权出资的,进⾏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五)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额再次缴款。
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经记载,就应发⽣效⼒。
(六)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抽回出资;(七)其他依法应当履⾏的义务。
股东的权利有哪些(⼀)决定公司的经营⽅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由职⼯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形式⼀致表⽰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一、单选题1、关于公司的概念和种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在法人企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B、分公司能独立承担责任,也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C、子公司能独立承担责任,也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2、关于公司变更登记,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A、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不包括董事、监事、经理的变更的,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B、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C、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D、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不包括增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申请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3、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B、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C、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D、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4、下列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B、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C、股东会可以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D、股东会可以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5、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法院不予支持 B、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C、股权转让后未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仍将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受让股东可以主张处分股权行为无效;但如果第三方构成善意取得,第三方可以取得股权; D、如果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被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您的答案6、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B、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C、董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经理 D、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7、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B、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可以向他人募集股份 C、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D、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8、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规定,错误的是;A、董事会人数为5~19人B、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C、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D、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9、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分配剩余财产,优先股股东可以参与公司决策 B、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C、发起人所持有的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D、向发起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10、下列关于公司解散和清算,说法正确的是;A、公司解散原因有一般解散、强制解散以及司法解散 B、以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为由提起解散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D、公司自行清算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30日内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1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作出决议;A、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总经理您的答案12、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其留存的法定公积金最低比例应为;A、转增前注册资本的10% B、转增前注册资本的15% C、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0% D、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13、根据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年度公示的时间为;A、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B、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 C、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 D、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1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50人以下 B、100人以下 C、2人以上50人以下 D、2人以上100人以下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1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是;A、总经理 B、过半数的股东 C、监事会主席 D、半数的董事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16、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是;A、决定减少注册资本 B、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C、聘任和解聘董事 D、修改公司章程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17、甲国有企业与乙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丙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应为;A、3~9人 B、3~13人 C、5~15人 D、5~19人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18、赵某拟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赵某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可以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C、赵某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该一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采用强制审计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19、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A、由公司职工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B、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C、向社会公开招聘 D、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20、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A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A,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B、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A,但须通知其他股东 C、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A,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D、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A,但须经其他股东的2/3以上同意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21、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是;A、股东会 B、股东大会 C、董事会 D、监事会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22、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中有权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机构是;A、董事会 B、职工代表大会 C、股东大会 D、监事会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2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是;A、代表5%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B、50%的董事提议 C、股东大会提议 D、经理提议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24、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A、自然人 B、法定代表人 C、其他组织 D、企业法人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25、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和股份有限公司;A、有限责任公司 B、外商投资企业 C、个人独资企业 D、中外合资企业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2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公司股东可以出资的方式的是;A、货币 B、土地使用权 C、劳务 D、知识产权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27、公司设立登记的名称预先核准保留期为月;A、1 B、2 C、3 D、6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二、多选题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可以有;A、货币 B、房屋使用权 C、实物 D、土地使用权正确答案ACD您的答案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有;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B、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C、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D、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正确答案ABC您的答案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下列应该在该会议记录上签名的人员有;A、主持人 B、出席会议的股东 C、出席会议的董事 D、出席会议的监事正确答案AC您的答案4、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的有;A、制订公司合并方案 B、公司1年内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资产总额31% C、公司1年内购买重大资产占公司资产总额25% D、公司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2/5正确答案BD您的答案5、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B、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必须由董事会决议 C、公司要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D、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正确答案ACD您的答案6、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公司股东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B、公司股东可以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C、公司章程不能对公司的经营范围作出规定 D、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担任正确答案BCD您的答案7、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说法正确的有;A、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B、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D、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正确答案ABCD您的答案8、关于有限股份公司股东会职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B、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C、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D、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正确答案ABCD您的答案9、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无效的情形,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B、股权转让后未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仍将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受让股东可以主张处分股权行为无效;但如果第三方构成善意取得,第三方可以取得股权; 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D、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正确答案ABC您的答案10、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 B、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正确答案ABCD您的答案11、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B、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6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C、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D、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正确答案ACD您的答案12、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必须有职工代表 B、经1/3以上董事提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C、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D、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可以超过3年正确答案AD您的答案13、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B、.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C、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D、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正确答案ABCD您的答案14、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B、公司合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C、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D、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正确答案ABC您的答案三、判断题1、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2、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签订合同,法院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Y、对 N、错正确答案N您的答案3、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Y、对 N、错正确答案N您的答案4、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5、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法院应予支持; Y、对 N、错正确答案N您的答案6、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7、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8、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9、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10、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时,必须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 Y、对 N、错正确答案N您的答案1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12、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需要清算; Y、对 N、错正确答案N您的答案1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当向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1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都不设立股东会; 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15、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1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Y、对 N、错正确答案N您的答案17、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的董事非董事长均是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的; Y、对 N、错正确答案N您的答案18、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19、甲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9%,因公司管理人员拒绝向其提供公司账簿,甲以其知情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对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20、开立账户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21、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分为平价发行的价格、溢价发行的价格和折价发行的价格; Y、对 N、错正确答案N您的答案2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应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23、公司以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时,法律规定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24、在法人企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要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25、分公司是独立法人,以自身全部财产为限对其负债独立承担责任;Y、对 N、错正确答案N您的答案26、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Y、对 N、错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27、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董事会的职权;Y、对 N、错正确答案N您的答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义务的规制

三、 有限责任公 司股 东违反 出资义务的救 济 方 式
在 股 东 违 反 履 行 出资 义 务 的情 况 下 , 司 、 东 或 者公 公 股 司 债 权人 可 采 取 如下 救 济 手 段 :
( ) 一 追缴 出资 . 填补 差额
股 东 未履 行 或 者 未 全 面履 行 出资 义 务 . 司或 者 其 他 股 公 东 请 求 其 向 公 司 继 续 履 行 出资 义 务 。 公 司 追 缴 。 东 仍 不 经 股 履行 出资 义 务 的 , 向 人 民法 院 请求 强 制 履 行 。 可 有 限责 任 公 司 设立 时 。股 东 未 按 期 足 额 缴 纳 出 资 的 。 应 当 向公 司足 额 缴 纳 . 应 当向 已按期 缴 纳 出 资 的股 东 承 担 违 并 约责任。 有 限责 任 公 司 成 立 后 , 现 作 为 设 立 公 司 出资 的非 货 币 发
源 于股 东 的 出 资 ,股 东 的 出 资 到 位保 证 了 公 司 资 本 的确 定 性, 股东 不 能 抽 逃 出 资 则体 现 了资 本 维 持 的 要 求 有 限责 任 公 司 的 股 东 以 出 资额 为 限 对 公 司 的 债务 负责 。 由此 . 东 的 股 出资 额 成为 其 承 担 有 限 责 任 的 前提 条 件 . 全体 股 东 的 出资 而 总 额 达 到法 定 公 司最 低 资 本 额 . 是 公 司 取 得 独立 法 人 资 格 又 并 承 担 独立 责 任 的必 要 条 件 。 因此 . 东 的 出 资 既关 系到 公 股 司的 利 益 。 也关 系 到 债 权 人 利 益 的保 护 . 要 对 股 东 的 出 资 需 义 务进 行 规 制 。
法 律 平 台
■ 詈 — 一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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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师提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履行出资义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法律师提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履行出资义务的风险控制一、股东出资的一般情形目前,现行法律法规主要将股东出资方式划分为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两类。
非货币出资需满足财产性、可转让性、法律不禁止等条件。
(一)具体形态采取货币方式履行出资的情形法律规定是明确的,现实操作直观明了;非货币方式履行出资的公司法仅作了抽象规定。
非货币出资主要体现在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同时,对于禁止作为出资的形态,相应规范也进行了简单列举即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以非货币形态出资的作价认定主要仰赖评估解决。
(二)交付完成的界定作为货币出资,按时足额汇入指定账户就视为交付完毕。
公司法解释第七条对“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货币出资而取得股权的情形进行的特别规定不影响认定履行出资义务的完成,只是“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将面临采取拍卖或变卖方式处置其股权。
此举正是基于对维护公司独立人格和资合性的必要尊重。
非货币出资则相对复杂:第一,出资人应具有独立处分权即不存在权利瑕疵。
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可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予以认定。
第二,在出资时未进行估价的。
一旦利害关系人(如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通过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如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出资人将被认定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从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但对价额高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如何解决没有明确,是否意味着立法者刻意尊重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而毋需对此指手画脚?第三,土地使用权出资瑕疵的补正。
涉及两种情形:(1)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2)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
补正方式是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否则,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第四,权属变更与实际“交付”与否的瑕疵补正。
主要体现在:(1)诸如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的,虽然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的;(2)虽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向公司交付使用的。
前者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一旦履行,则仍然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且可以追溯到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后者面临股东权利后延,即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后果。
第五,股权出资的认定。
出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股权出资需要满足:(1)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3)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否则,不满足第(1)、(2)、(3)项的规定,给予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视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
不符合(4)项的规定按公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另就股权不能作为出资的情形和需履行前置性审批的情形也有特别规定。
二、特殊情形(一)自然人间债权抵作出资甲乙间存在借款关系,借期届满,乙无力偿还甲借款,于是相约共同设立公司A,公司注册由乙全权办理,甲对乙的全部债权作为出资占30%的股份,甲为公司监事,乙为执行董事,自此甲乙双方债权债务两清。
公司自成立后没有正常运营过。
事后,甲得知公司成立当天乙分数笔凑足资本金汇入了公司验资账户,但经验资后于当天又将全部出资以“还款”名义转账给了第三人丙。
作为甲来说是否视为出资义务已履行完毕?乙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还是侵害公司权益则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有一点是明了的,本案乙有着借设立公司之名达到逃避个人债务之实的嫌疑。
因此,如何督促“债务人乙”如实履行出资义务则尤为核心。
对甲来说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乙未履行出资义务。
甲可径直选择适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或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进行维权。
2.乙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这种情形较复杂。
除可主张乙继续履行外最为要紧的是如何划分由乙代为履行的应属于甲履行部分的出资,(1)尤其当公司经营不善债权人起诉要求股东在未履行出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甲乙双方责任如何分配?(2)如果乙向甲出具了收到所认缴的出资款凭证的,那么是否可以阻却因乙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虚假出资,抑或未全面履行出资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根据现有法律,乙向甲出具收到出资款,从形式上仅能解读为“委托代理”或“代为履行”出资义务,因此,至于乙未能或未全面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所导致的责任应由甲承担,这是基于甲选任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3)如公司向甲出具出资证明且登记于股东名册,甲是否应当承担前述因乙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不无疑问。
虽从形式上审查甲已经履行出资义务,但实质审查甲根本没有履行任何出资义务。
因此甲仍应承担因乙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所带来法律后果。
3.乙虚假出资。
对于甲因没有虚假出资的共同意思,刑事问题不用考虑,但民事方面,对公司债权人之类的人而言补充赔偿责任难以幸免--这基于未能实际出资。
4.乙抽逃出资。
存在两种情况(1)仅就乙所认缴出资部分或少于其出资部分进行抽逃;(2)针对双方的全部出资或超出乙所认缴出资的抽逃。
无论哪种情形与甲无关。
当然,作为甲即便要求乙应将由甲履行的出资向甲交付,以甲名义转账至公司验资账户,仅能规避甲自身履行出资责任,无法解决乙自身部分是否履行出资,未全面履行出资等法律问题。
(二)增资扩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无论是解决资金瓶颈问题还是战略发展需要均可能涉及增资扩股。
这里涉及到两方面,一方面原有股东出资和公司现有资产价额认定及持股比例确定问题;另一方面新加入股东出资方式和价额认定及持股比例确定问题。
现实中往往因各方就如何认定现有资产价额,出资方式,股权比例,工商登记变更等约定不明,纠纷不断。
如,甲乙系夫妻设立了公司A,事后,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三方约定公司A的注册资本增资为1000万,甲乙各认缴货币出资300万,丙认缴货币出资400万,但由于未就此前的投入和公司现有资产进行评估或约定作价,事后,丙如约履行了出资义务,但甲乙二人未履行分文出资义务。
另甲乙已与新加入的股东达成《投资合作协议》,但就工商是否变更和如何变更未进行约定,事后因经营不善发生纠纷,有以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抑或个人合伙等为由主张权益的。
因此,作为发起股东还是新加入股东,应在投资或出资协议中明确:各方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交付方式和交付对象,持股比例,工商登记变更等,除“出资风险”规避外还需明确各方责权利,公司治理结构,议事规则等法律问题。
(三)债权转股权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1)性质为增资扩股,(2)债权的确实性问题。
通过(A)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B)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C)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等进行明确。
(3)存在多位债权人的,已进行了分割。
三、制度检讨和重构关于出资的法律法规通过前文所述难看出,我国现行法规制度存在一定程度缺陷。
(一)非货币出资形态。
法规虽采取了例举和概括方式,算是较为周延,但这种规定与现实操作有一定程度出入,如(1)针对权利瑕疵的财产,登记条例是作为禁止出资的,但现实中尤其司法解释三采取了更有效的补正措施解决;(2)对非货币出资形态规定僵化,没有足够的开放性和包容性。
诸如某些特定化的技能,随着“互联网+”模式的推行,像类电商平台或通过互联网形成的互联互通等汇聚的资源可否作为出资形式?有待立法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
(二)非货币财产定价额机制。
作为有限公司(即封闭公司),如果股东之间约定非货币财产作价价额的,尤其施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后,无论是相关部门还是其他股东都应尊重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安排或尊重彼此的合意,除非因公司股东以外的权利人主张权利的可例外。
当然一旦公司债权人主张权利时,作为该股东是否应履行补充赔偿责任,或由其他股东承担此补充赔偿责任有待进一步考察。
如股东之间对此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明确约定的从公平合理角度应各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一方面体现人合性的特点;另一方面也是尊重各方意思表示。
因此,对于定价额问题,目前主流做法是采取评估--此做法在没有公司以外权利人向公司主张权利的情况是不可取的,因为这不仅没有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且增加当事人成本,降低效率,更严重的是政府充当了“狗抓老鼠”角色。
(三)抽逃或虚假出资规定太笼统,界定不清晰,可操作性极低。
不利于惩处行为人;也不利于保护权利人。
可就抽逃或虚假出资从刑法、行政,民事等多层次全方面加以明确,增加可操作性及威慑力,促使公司正常运转和各方利益的平衡。
(四)发起人股东之间债权抵作出资情形,缺乏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相较公司债权转股权,对权利人的法律风险更甚。
有必要就此种类型加以规制,杜绝利用设立公司之名骗取他人钱财或逃避相应债务之实,避免诚信的人遭遇“雪上加霜”的境遇。
(五)债权转为公司股权涉及的法律问题。
目前,仅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进行明确,该规定仅为部门规章,与《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不尽一致。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可出资的形式,禁止出资情形采取了列举和概括的规定。
从这个意义上对于公司债权转为股权这种情形,究竟是可以出资的形式还是禁止出资的情形则不无疑问?二,从层级而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却作出与层级更高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不一致的规定,这难免存在适用上的冲突,即效力层级间与新法旧法之间的冲突。
三,关于债权认定问题。
(1)真实性确认。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主要通过债权人的履行情况和是否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冲突;是否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在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是否列入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等判断。
事实上,这里仍然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抑或公司管理层与“债权人”串通损害公司或股东权益等情形。
从这个意义上,对于债权真实性如何确认,通过什么形式或程序确认确实存有疑虑。
建议通过立法进行明确并尽可能规避此规定显而易见的缺陷;(2)价额认定。
已经失效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采取评估方式,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办法》并没有对债权价额作出规定。
或许这是对当事人之间合意的尊重,但势必影响公司其他债权人或权利人的利益,建议对债权转股权的价额定价作出立法上合理的安排以平衡公司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