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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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落实情况报告

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落实情况报告

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落实情况报告一、引言为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学校设施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我国建立了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本报告旨在详细阐述我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的落实情况,以便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有效性。

二、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1.资金来源我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财政拨款: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拨款为我校校舍维修改造提供了有力的保隙。

(2)社会捐赠:我校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通过接受捐赠的方式筹集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3)学校自筹:学校通过节约开支、合理调配资金等方式,自筹部分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2.资金使用情况我校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1)维修改造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校舍的维修、加固、改造和更新设备等方面,以保隙学校设施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

(2)资金使用监管: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资金使用监管机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规范性。

三、资金落实情况分析1.取得的成效通过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的投入,我校取得了以下成效:(1)校舍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提高了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学校设施的安全性得到了有效保障,降低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3)提升了学校的整体形象,增强了学校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2.存在的问题在资金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1)部分维修改造项目进展缓慢,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部分资金使用环节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需要加强监管力度。

四、改进措施与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与建议:1.加强项目管理,优化项目流程,提高项目执行效率。

2.完善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3.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减轻财政压力,为校舍维修改造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校舍维修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校舍维修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校舍维修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我校校舍设施逐渐老化,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有必要对校舍进行维修和改造。

为此,我们提出了校舍维修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提升校舍的安全性和舒适度,为师生创造更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二、项目目标。

1. 提升校舍的安全性和耐久性,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改善校舍的功能性和舒适度,提升教学和学习效果。

3. 优化校舍的能源利用,降低运行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内容。

1. 校舍结构加固,对老化严重的校舍结构进行加固处理,确保其抗震抗风能力达标。

2. 设施更新改造,对老旧的水电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包括供水管道、排水系统、电气线路等,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 环境改善,对校舍内外的环境进行改善,包括绿化、照明、通风等,提升校舍的舒适度和美观度。

4. 能源节约,引入节能设施,如太阳能热水器、LED照明等,降低能源消耗,减少运行成本。

5. 安全设施增设,增加校舍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紧急疏散通道等,提升校舍的安全性。

四、项目实施步骤。

1. 确定项目需求,根据校舍的实际情况,确定维修改造的具体需求和范围。

2. 编制实施方案,由专业团队编制校舍维修改造的实施方案,包括施工方案、材料选用、工期安排等。

3. 筹集资金,通过校内外募捐、政府拨款等方式筹集维修改造资金。

4. 开展招投标,根据实施方案,开展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选择合适的承建单位。

5. 实施工程,按照实施方案和施工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6. 完成验收,在工程完工后,进行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五、项目效益。

1. 提升校舍的安全性和耐久性,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改善校舍的功能性和舒适度,提升教学和学习效果,提高师生的满意度。

3. 降低校舍的运行成本,实现节能减排,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六、项目保障。

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校舍安全,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6]37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6号)》、《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鄂财教字[2007]14号)精神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以下简称“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资金,包括上级财政补助和县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

主要任务是全面消除现有D级危房,及时改造新增D级危房,加强B、C级危房的维修改造和校舍的日常维护,严格禁止用于偿还各种债务或挪作他用。

校舍维修改造包括校舍的翻修工程、大修工程和中修工程,但不包括小修工程(单个项目投资额度低于5万元的维修改造工程)。

翻修工程,是指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设的工程。

大修工程,是指需增加或拆换部分结构性主体部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工程。

中修工程,是指需增加或拆换少量主体部件,但保持原房屋规模和结构的工程。

小修工程,是指以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保持房屋完好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

单个项目投资额度低于5万元的小修工程支出纳入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第四条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

县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县财政、发改、人事、编制、国土、建设、公安、计划生育等部门,制定中小学校总体布局规划。

规划应根据覆盖人口数、服务半径、经济水平、地理环境和教育中长期发展需求及农村城镇化建设规划,周密测算。

不在布局规划内的危房坚决拆除。

坚持先规划后投入,没有规划坚决不投入。

应当按照国家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制定校园规划。

梧州市财政局、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

梧州市财政局、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

梧州市财政局、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财政局,梧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8.12•【字号】梧财教〔2020〕64号•【施行日期】2020.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梧州市财政局、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各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0〕77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们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详见附件)。

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足额落实应分担资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教育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20号)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经费按如下比例分担:市属农村公办学校,中央、自治区、市按8∶1.2∶0.8比例分担;县属农村公办学校,中央、自治区、非贫困县按8∶1.2∶0.8比例分担,中央、自治区、贫困县按8∶1.6∶0.4比例分担。

请依照规定足额落实应分担资金,按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拨付到位。

二、严格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

根据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含县镇)、地级市城乡结合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建设、加固和维修改造。

原则上,该资金不能用于城市学校。

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以及因打造“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不得纳入支持范围。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7-2008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落实情况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7-2008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落实情况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7-2008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落实情况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9.04.21
•【字号】
•【施行日期】2009.04.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监督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7-2008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报送2007-2008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落实情况的通知》(教财司函〔2009〕60号)要求,请各地报送2007-2008年校舍维修改造工作落实情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内容
1. 2007-2008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实施情况总结,包括分年度各级经费落实情况,以及工作成绩成效、经验、问题与建议等。

2. 填报所附表格(附件1-2),请不要调整表格格式,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表格可到以下地址下载:ftp://jytjcc:*********************.org。

二、报送要求
1.工作总结要求内容翔实、数据准确。

2.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4月30日前将表格和材料上报所属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于5月5日前报省教育厅计财处。

联系人:林涛,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1、2007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落实情况表
2、2008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落实情况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学校校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学校校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舍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高效和安全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校舍专项资金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改造、设备购置、安全加固、基础设施完善等项目。

第三条学校校舍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二)公开透明原则;(三)效益优先原则;(四)责任到人原则。

二、资金来源与分配第四条学校校舍专项资金来源包括:(一)上级财政拨款;(二)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三)学校自筹资金;(四)其他合法渠道。

第五条学校校舍专项资金分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年度校舍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二)根据项目性质和资金需求,合理分配资金;(三)将分配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批;(四)对分配方案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三、资金使用与管理第六条学校校舍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一)校舍维修改造;(二)设备购置;(三)安全加固;(四)基础设施完善;(五)其他与校舍相关项目。

第七条学校校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批准的使用计划执行;(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不得挪用、挤占;(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四)加强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接受审计监督。

四、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八条学校设立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校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一)违规使用资金;(二)擅自变更资金使用计划;(三)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四)未按期完成项目实施;(五)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北善应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北善应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北善应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意义和原则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县教育局要将乡镇初中及县直校、联校要将区域内小学校舍现状全面摸清,充分考虑我县经济建设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做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布局调整和校园建设的规划。

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我县中小学危房的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因素,按照轻重缓急对农村中小学校舍分年度、分步骤进行改造。

(二)坚持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为保证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要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合理确定校舍改造项目学校。

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保留的学校,不纳入维修改造范围,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存在的危房在过渡期内不出现任何问题。

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保留的学校,在对校舍进行维修改造时,应充分考虑合并后学校的师生增员、校舍扩容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工程项目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建设,严禁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农村小学的建筑以平房为主。

在科学规划、设计及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改造中新建的校舍使用寿命须在50年以上。

(四)坚持项目管理的原则。

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实行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并据实编制项目预算,确保预算不留缺口,做到建设不留尾巴,改造一所,完成一所。

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管理办法

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管理办法

东宝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校舍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重点用于D级危房),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

第三条农村中小学校舍危房等级由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25—99〕)进行鉴定,并出具《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报告》。

第四条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

中央和地方安排的专项资金,都要进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不得下拨乡镇和学校.第五条区教育局要会同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农村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根据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报告》,结合全区中小学布局调整等规划,编制校舍维修改造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市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区财政局、教育局要根据校舍维修改造总体规划以及全区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实际需求,编制全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年度计划,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区级统管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区财政局、教育局批复年度计划,并下达资金预算.由省级统管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由区财政局、教育局逐级上报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审核批复年度计划并下达资金预算。

区教育局、财政局根据年度计划和项目资金预算,具体负责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和资金安排情况,要逐级上报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备案.第六条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组织工程管理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农村中小学校舍的维修改造要因地制宜,本着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建设和施工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第七条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实行项目公示、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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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4104 410400 410402 4104020031012313 410403 4104030090041113 410411 4104110020121112 410421 4104210030121113 4104210120091113 4104210081012313 4104210040321113 4104210040381113 410422 4104220040021113 4104220040171113 4104220041012312 4104220060151113 4104220070111113 4104220070131113 4104220091013313 4104220100171113 4104220101021113 4104220110081113 4104220111012313 4104220131012312 4104220141012313 4104220150011113 4104220160021113 4104220160161113 4104220171012313 4104220180121112 410423 4104230030151113 4104230110181113
2 重建 2 重建
1 74 57 1 1 1 1 1 1 5 1 1 1 1 1 18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2 1 1
2 3587 3031 64 64 3 3 84 84 396 30 66 110 90 100 800 21 20 65 36 40 70 40 50 88 60 30 40 50 50 20 20 20 80 728 80 29
附件1:
河南省2011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批复表
资金来源(万元) 建 设 方 式 计 划 实 施 时 间 丁 计 划 完 成 时 间 戊 项目 学校 数 (所) 资金投向 校舍建设 合计 农村税 中央专 省级财政 县级财 费改革 款 资金 政资金 转移支 付4% 3 1792 1514 32 32 4 1062 908 21.6 21.6 5 266 227 5.4 5.4 6 467 382 5 5 3 3 7 7 48 48 合计 (万元) 其他配套 设施建设 教学及辅 行政办 (万元) 生活用房 助用房 公用房 10 35700 30780 1328 1328 150 150 1200 1200 5630 420 940 1570 1280 1420 3976 301 11 10483 8423 12 2775 2005 13 面积(平方米) 备注
14
6823 294
955
955 529 588 735 735 1293 885 441 588 735 735 294 294 294 1176 9226 1050 400 294 588
第 1 页,共 3 页
资金来源(万元) 建 设 方 式 计 划 实 施 时 间 110402 110420 110101 110401 110501 110515 110101 110620 110401 110520 110901 110101 110101 110410 110410 110410 110410 110410 110410 110410 110410 110410 110410 110410 110410 110410 110410 110410 110410 110630 110630 110630 110630 110630 110630 110630 110630 110630 110630 110630 计 划 完 成 时 间 110802 110820 111001 110901 111201 111015 111001 110920 110810 111120 120331 110901 110901 111220 111220 111220 111220 111220 111220 111220 111220 111220 111220 111220 111220 111220 111220 111220 111220 111231 111231 111231 111231 111231 111231 111231 111231 111231 111231 111231 项目 学校 数 (所)

1 加固 1 加固 2 重建 3 3 3 3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重建 重建 重建 重建 重建 重建 重建 重建 重建 重建 重建 重建 重建 重建 重建 重建 重建 重建
110601 110625 110220 110301 110302 110303 110304 110305 110301 110301 110301 110301 110301 110301 110301 110301 110301 110301 110301 110301 110301 110301 110301 110301 110301 110301 110201 110320
资金投向 校舍建设
项目学校代码
项目学校名称
合计
农村税 中央专 省级财政 县级财 费改革 款 资金 政资金 转移支 付4% 70 50 36.0 42.4 50.0 46 35.0 40.0 164 72 72 86.0 32.8 8.2 8.2 406 70 40 70 46 50 60 70 32.8 246.4 61.6 31 31 98
50 50 20 20 4 46
7 3587 3031 64 64 3 3 84 84 396 30 66 110 90 100 800 21 20 65 36 40 70 40 50 88 60 30 40 50 50 20 20 20 80 728 80 28.6
8 3587 3031 64 64 3 3 84 84 396 30 66 110 90 100 800 21 20 65 36 40 70 40 50 88 60 30 40 50 50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0 20 80 728 80 28.6
乙 平顶山市合计 市本级合计 新华区小计 平顶山第十中学 卫东区小计 卫东区东高皇乡辛南小学 湛河区小计 湛河区北渡镇景庒学校 宝丰县小计 宝丰县张八桥镇马厂小学 宝丰县闹店镇贾寨小学 宝丰县赵庄乡初级中学 宝丰县观音堂乡滴水崖小学 宝丰县观音堂乡赵沟小学 叶县小计 叶县夏李乡先庄村先庄小学 叶县夏李乡岳楼村岳楼小学 叶县夏李乡初级中学 叶县龙泉乡全集村全集小学 叶县叶邑镇沈湾村沈湾小学 叶县叶邑镇中心小学 叶县马庄乡回民中学 叶县仙台镇中心小学 叶县仙台镇实验学校 叶县廉村镇坟台徐村坟台徐小学 叶县廉村镇实验学校 叶县遵化店镇初级中学 叶县水寨乡初级中学 叶县洪庄杨乡洪庄杨小学 叶县常村乡文集村文集小学 叶县常村乡和平岭村和平岭小学 叶县龚店乡第一初级中学 叶县保安镇中心小学 鲁山县小计 鲁山县张良镇第六小学 鲁山县尧山镇第六小学
42 42 198 8 90 100 400
28.0 28.0 120.0 10.0 110.0
7.0 7.0 30.0 30.0
204.8 20.8 20.0 65.0
51.2
144
36.0 40 70 40.0 50 50 40 30 40 38.0 5.0
15.2
16.0 80 364 80 254.4 63.6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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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学校代码
项目学校名称
金额 (万元)
合计 9 48958 41208 1328 1328 150 150 1200 1200 5630 420 940 1570 1280 1420 11754 301 294 955 529 588 1029 588 735 1293 885 441 588 735 735 294 294 294 1176 9226 1050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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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 设施建设 教学及辅 行政办 (万元) 生活用房 助用房 公用房 900 776 480 550 600 540 430 500 2000 1000 2900 1700 1200 6370 700 400 460 500 600 700 300 250 814 300 980 300 500 300 316 4920 280 480 580 280 420 650 280 550 350 420
面积(平方米)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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