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推荐评审高级职称量化赋分表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赋分表(参考)

完成项目类
6
为主参加大型主持中型+2,主持大型加+4,省以上重点另+1,不同项目累加一次
课题成果类
省部级认可1项+1,2项+2,3项以上+3,国内领先+1,国际先进+2
其他
2
未列入因素,评委认为应当加分
合计(最高控制分)
27
基本分+加分因素
4
论文著作26
基本分
10
符合任意一项10分,不符合适当扣分
其他
2
未列入因素,评委认为应当加分
合计(最高控制分)
27
基本分+加分因素
3
业绩与成果27
基本分
15
符合任意一项15,两项16,三项以上17
加分因素12
奖项
市厅级奖项
4
三等+1,二等+2,一等+3
省部级奖项
12
三等+4,二等+5,一等+6
国家级奖项
四等+7,三等+9,二等以上12
专利
8
发明1项+4,2项+8,实用1项+2,2项+4,3项+6,4项以上+8
加分因素16
技术总结专业文章
1
有较高专业水平+1
省级刊物
5
第一作者每篇+2,其他每篇+1
国家刊物及核心期刊
8
第一作者每篇+3,其他每篇+2
著作或译著
12
一部6分,2部以上12分,与人合著的,按数量适当减少
合计(最高控制分)
26
基本分+加分因素
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选量化赋分表(2015年.8)

从事本专业年限(周年)每年
0.5
五
年度考核(最多5分)
年度考核优秀每年
1
近五年
年度考核合格每年
0.5
六
论文发表
须为第一作者独立撰写
1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内容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七
表彰奖励(最多10分)
(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教学能手、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学科带头人等,按最高级别记分,不累计)
差
2及以下
注:1.所有量化计分项目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2.当年未通过市级评审的,次年不得参评,第三年可以参评。
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选量化赋分表
(定稿)
姓名:拟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单位: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标准分值
备注
一
有效学历
博士生
10
后学历满3年有效;非全日制按同等学历减1分,不累计
硕士研究生
8
本科(学士)
6
专科
4
二
计算机
合格
5
三
任职年限(最多10分)
达到任职年限6超过任职年限(周)每年0.5四
省级
4
市级
2
区级
1
九
担任班主任、学校中层以上、教委办部门负责人(最多5分)
从事班主任(管理人员)年限(周年)每年
0.5
班主任(管理人员)年限以学期为单位累计。班主任岗位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岗位可累计得分,同时兼任的不得累计得分。
十
好
5
职业道德及工作能力,
分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民主评议。
山东建筑高级职称赋分表

山东建筑高级职称赋分表以下是山东建筑高级职称赋分表的示例:山东建筑高级职称赋分表
一、岗位职责层次
1. 项目负责人:30分
2. 技术负责人:25分
3. 设计负责人:20分
4. 施工负责人:20分
5. 监理负责人:20分
二、专业技能
1. 相关工作经验:30分
2. 技术研究成果:25分
3. 专业技能培训情况:20分
4. 获得的专业资格证书:20分
5. 发表的专业论文:15分
三、工作业绩
1. 完成工程数量及质量:40分
2. 承担的工程任务及角色:30分
3. 工程创新、技术难题攻关:20分
4. 获得的荣誉和奖励:10分
四、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1.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30分
2. 诚实守信、责任心强:25分
3.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20分
4. 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职业关系:15分
五、综合考核
1. 综合素质面试:50分
2. 业务报告、答辩:50分
以上是山东建筑高级职称赋分表的一些常见指标,具体分值和指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这个表格主要用于评定山东建筑行业的高级职称,以提供参考依据。
济南市评审高(中)级教师职称资格量化赋分表

济南市评审高(中)级教师职称资格量化赋分表济南市评审高,中,级教师职称资格量化赋分表姓名: 系列: 现职称: 拟评职称: 专业: 序学科组评委会项目赋分内容备注号赋分赋分 , 学历赋分1、教学年限:2、任现职年限:3、班主任年限: , 年限赋分4、兼职年限:5、支教年限:任现职以来 3 年度考核赋分任现职以来 1、4 综合奖励赋分 2、,限3项, 3、任现职以来教学1、工作奖励赋分 5 2、 ,限3项, 3、任现职以来班主任奖励赋分 6 1、 ,限1项,序学科组评委会项目赋分内容备注号赋分赋分任现职以来 1、论著赋分: 7 2、课题、论文、3、著作限3项8 其他赋分总计单位领导签字: 主管部门意见: , ,评委审查, ,评委审意见查意见单位,章, 主管部门,章,年月日年月日专家签字: 专家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 1.此表作为评审高、中级教师职称资格必报材料~所列项目填报须真实、准确、清楚~其中年限赋分的各项,教学年限、任现职年限、班主任年限、兼职年限、支教年限,须由单位另外填报从教情况公示材料并附后, 2.综合奖励:指教师获得优秀教师、十佳教师、百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拔尖人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记三等功~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3.教学工作奖励:指教师获得教学能手、优质课,精品课,、说课、课件、业务素质大赛等个人业务能力及辅导学生获得奖项4.班主任奖励:指教师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先进班集体~走青春路做育花人等德育奖项,5.其他赋分:指学科带头人、学科中心组成员、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6.本赋分表单位填报赋分内容~不填报赋分值~供评委会使用。
济南市教育局制。
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

济南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文件济职改字[1997]32号关于印发《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组织人事处,各大企业:现将《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在今后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凡过去文件中与本文规定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文为准。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八日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为使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更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根据省人事厅鲁人科(1995)1号文件精神,参考外地经验,自今年起我市对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评审试行量化赋分办法。
即将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成绩、获奖成果、专业工作奖励、论文、著作等,划分若干项目、等级和分值,单位按其综合得分,确定推荐参评人选。
推荐评审中级职务综合得分须满70分;推荐评审高级职务综合得分须满80分。
量化赋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一、学历赋分注:(1)学历均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按最高学历赋分;(2)相近专业的划分,详见试行条例汇编P260专业代码部分;(3)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济人字(1995)2号文件规定条件并达到相应职务赋分推荐分数线者,通过综合评价合格后方可参评;(4)高中学历只限于推荐评审中级以下职务(有特殊要求的系列除外)。
二、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不等同于工龄),按周年计算,每满一年1分,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
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一年以上的不计专业工作年限。
推荐评审中级职务,专业年限上限为15分;推荐评审高级职务,专业年限上限为22分。
三、考核赋分计算自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起至推荐当年度的考核成绩(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为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12分,称职每次7分,累计最高不超过40分。
四、任现职以来获奖成果赋分注:(1)各级获奖成果包括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星火奖、优秀勘察设计奖;(2)各级奖励第五位以后获得者,依次递减2分;(3)各级优秀新产品奖、优秀新产品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专项奖励均按同级别降一位次计分;(4)已通过鉴定而尚未评奖的新产品、科研技术改造项目、各部厅局颁发的QC小组奖、各级科委颁发的科技信息成果奖,均按同级别三等奖递减4分计分;(5)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6)成果赋分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奖计分。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

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2010年修订)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9、专项加分(最高计2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项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1)只计最近5年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3)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赋分注:(1)获奖成果指国家认可的发明奖、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丰收奖、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级别按评审或颁发单位计算;各级行业学会的相似奖项比照上述奖项就近降低2个等级计分。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可修改).doc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可修改).doc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2010年修订)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9、专项加分(最高计2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项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1)只计最近5年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3)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赋分注:(1)获奖成果指国家认可的发明奖、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丰收奖、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级别按评审或颁发单位计算;各级行业学会的相似奖项比照上述奖项就近降低2个等级计分。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2010年修订)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9、专项加分(最高计1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与双学士本科大专中专所学专业第一学历35 25 20 15 10 学历分值类别与从事专业一致后取学历30 20 15 10 5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近第一学历33 23 18 13 8 后取学历28 18 13 10 3(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国家级部级(行业)和省政府级厅级(行业)和市政府级市直部门(行业)和县市区政府级 县市区部门(行业)和乡镇政府级 所在单位 专业奖励 25 20 15 10 5 2 行政奖励 15 10 5 3 1 劳动模范 25 201510级别赋分项目项(1)只计最近5年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3)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最高计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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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
为使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更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根据省人事厅鲁人科(1995)1号文件精神,参考外地经验,自今年起我市对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评审试行量化赋分办法。
即将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成绩、获奖成果、专业工作奖励、论文、著作等,划分若干项目、等级和值,单位按其综合得分,确定推荐参评人选。
推荐评审中级职务综合得分须满70分;推荐评审高级职务综合得分须满80分。
量化赋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学历赋分(详见附件)
注:(1)学历均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按最高学历赋分;
(2)相近专业的划分,详见试行条例汇编P260专业代码部分;
(3)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济人字(1995)2号文件规定条件并达到相应职务赋分推荐分数线者,通过综合评价合格后方可参评;
(4)高中学历只限于推荐评审中级以下职务(有特殊要求的系列除外)。
二、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年限(不等同于工龄),按周年计算,每满一年1分,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
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一年以上的不计专业工作年限。
推荐评审中级职务,专业年限上限为15分;推荐评审高级职务,专业年限上限为22分。
三、考核赋分
计算自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起至推荐当年度的考核成绩(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为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12分,称职每次7分,累计最高不超过40分。
四、任现职以来获奖成果赋分(详见附件)
注:(1)各级获奖成果包括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星火奖、优秀勘察设计奖;
(2)各级奖励第五位以后获得者,依次递减2分;
(3)各级优秀新产品奖、优秀新产品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专项奖励均按同级别降一位次计分;
(4)已通过鉴定而尚未评奖的新产品、科研技术改造项目、各部厅局颁发的QC小组奖、各级科委颁发的科技信息果奖,均按同级别三等奖递减4分计分;
(5)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成果赋分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奖计分。
五、专业工作奖励赋分
(祥见附件)
注:(1)同年同类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奖励,按最高级别计分,且只计任现职以来的奖励;
(2)奖励均以获奖证书和表彰决定为准;
(3)“市、地、县、区”是指市、地、县、区政府;“厅、局”是指省、市政府的各行政主管部门,不包括同级别的企事业单位。
六、论文、著作赋分(祥见附件)
注:(1)论文(一般不少1000汉字)及专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
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2)论文及著作应与本专业对口,且只计算在任现职期间的论文、著作。
属多人合著(编)的著作,其主编、副主编、编委可分别视作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并按表中所对应的字数、出版类型、位次、折半计分;
(3)刊物级别的确定:具有国家统一刊号“CN”,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省级期刊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
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4)论文、著作所得总分数超过20分后,超过部分按20%计入。
七、本办法只在任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实行,凡未满规定任职年限的,不适用本办法。
八、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过程中,各单位、各级评委会对申报人员的量化赋分须严格审核,并将赋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附:学历附分
论文、著作赋分
(注:表格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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