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
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中石油)

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本文件的使用和修订仅用于中国石油的业务活动本文件的所有版权归中国石油所有目录1 范围和应用领域 (1)1.1目的 (1)1.2适用范围 (1)1.3应用领域 (1)2 参考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管理职责 (2)5 管理要求 (2)5.1人员目视管理 (2)5.2工器具目视管理 (3)5.3设备目视管理 (3)5.4工艺目视管理 (4)5.5生产作业现场的目视管理 (5)6 管理系统 (6)6.1资源支持 (6)6.2管理记录 (6)6.3审核要求 (6)6.4复核与更新 (6)6.5偏离管理 (6)6.6培训和沟通 (6)6.7解释 (7)附录A 特种作业资格合格目视标签 (8)附录B 隔离标签 (9)本文件的使用和修订仅用于中国石油的业务活动本文件的所有版权归中国石油所有1 范围和应用领域1.1 目的为规范人员、工器具、工艺设备和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采用简单、明确、易于辨别的目视化管理方法,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包括中国石油控股的合资企业,以及为中国石油服务的承包商。
1.3 应用领域本规范适用于油气勘探开发生产、炼油化工生产、储运销售、石油贸易、工程技术服务、石油装备制造、后勤辅助生产等生产作业场所的现场安全管理。
2 参考文件GB7144 气瓶颜色标志GB16804气瓶警示标签GB2893 安全色GB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Q/SY134 石油化工管道安全标志色管理规范SY6355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5743 石油企业职工劳动防护服装SY/T0043 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规范SHS01034 设备及管道涂层检修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目视化管理通过颜色、标识、标签等方式区分或鉴别工器具、工艺设备的使用状态、特性以及生本文件的使用和修订仅用于中国石油的业务活动本文件的所有版权归中国石油所有产作业场所的危险状态、人员身份及资质等的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280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标准版本(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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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员、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目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范中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目的是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
第四条本规范中工器具是特指脚手架、压缩气瓶、移动式发电机、电焊机、检测仪器、电动工具、手动起重工具、气动(液压)工具、便携式梯子。
第五条各企业应统一安全目视化管理标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种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考虑夜间环境,以满足需要。
第八条用于喷涂、粘贴于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色、标签、标牌等不能含有氯化物等腐蚀性物质。
第九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等应定期检查,以保持整洁、清晰、完整,如有变色、褪色、脱落、残缺等情况时,须及时重涂或更换。
第十条企业内部员工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
外来人员(承包商员工,参观、检查、学习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应符合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与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第十一条所有进入钻井、井下作业、炼化生产区域、油气集输站(场)、油气储存库区、油气净化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应佩戴入厂(场)证件。
第十二条内部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入厂(场)证件式样应不同,区别明显,易于辨别。
企业目视化管理实施方案及细则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目视化管理实施方案及细则篇一:『原创』企业目视化管理实施计划企业目视化管理实施计划一、目视化管理的目的5s培训公司指出目视化管理就是能够使现场所发生的问题一目了然,并能够尽早采取相应对策的机制或者管理方法。
其直接目的是:使生产效率化并降低成本,简化管理者、监督者的管理业务并提高其效率,提高现场管理者、监督者的能力。
其最终目的是:提高管理水平,优化组织结构,提高生产效率,并形成明快顺畅、具有活力的企业特色。
二、目视化管理的概念目视化管理(Vm,Visualmanagement)抑或称为可视化管理、目视化经营,其基本定义为:一眼即知的管理。
是利用形象直观、色彩适宜的各种视觉感知信息来组织现场生产活动,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目的的一种管理方式。
它是以视觉信号为基本手段,以公开化为基本原则,尽可能地将管理者的要求和意图让大家都看得见,借以推动自主管理、自我控制。
三、目视化管理的任务及影响目视化管理的任务是提高s、Q、D、c、m、e(现场改善的推进)。
其中s:safety(安全的保证),Q:Quality(质量的提升),D:Delivery(交货期的遵守、过程周期的缩短),c:cost(成本的降低),m:morale(士气的振奋与提高),e:environment(环境的改善)。
四、目视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目视化管理的物品管理日常工作中,需要对工装夹具、计量仪器、设备的备用零件、消耗品、材料、在制品、完成品等各种各样的物品进行管理。
“什么物品、在哪里、有多少”及“必要的时候、必要的物品、无论何时都能快速取出放入”成为物品管理目标。
(2)、目视化管理的作业管理工厂中的工作是通过各种各样的工序及人组合而成的。
各工序的作业是否是按计划进行?是否是按决定的那样正确地实施呢?在作业管理中,能很容易地明白各作业及各工序的进行状况及是否有异常发生等情况是非常重要的。
(3)、目视化管理的设备管理近几年来,随着工厂机械化、自动化的进行,仅靠一些设备维护人员已很难保持设备的正常运作,现场的设备操作人员也被要求加入到设备的日常维护当中。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员、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目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范中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目的是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
第四条本规范中工器具是特指脚手架、压缩气瓶、移动式发电机、电焊机、检测仪器、电动工具、手动起重工具、气动(液压)工具、便携式梯子。
第五条各企业应统一安全目视化管理标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种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考虑夜间环境,以满足需要。
第八条用于喷涂、粘贴于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色、标签、标牌等不能含有氯化物等腐蚀性物质。
第九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等应定期检查,以保持整洁、清晰、完整,如有变色、褪色、脱落、残缺等情况时,须及时重涂或更换。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员、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目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范中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目的是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
第四条本规范中工器具是特指脚手架、压缩气瓶、移动式发电机、电焊机、检测仪器、电动工具、手动起重工具、气动(液压)工具、便携式梯子。
第五条各企业应统一安全目视化管理标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种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考虑夜间环境,以满足需要。
第八条用于喷涂、粘贴于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色、标签、标牌等不能含有氯化物等腐蚀性物质。
第九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等应定期检查,以保持整洁、清晰、完整,如有变色、褪色、脱落、残缺等情况时,须及时重涂或更换。
第十条企业内部员工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
外来人员(承包商员工,参观、检查、学习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应符合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与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第十一条所有进入钻井、井下作业、炼化生产区域、油气集输站(场)、油气储存库区、油气净化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应佩戴入厂(场)证件。
第十二条内部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入厂(场)证件式样应不同,区别明显,易于辨别。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质,并经所在单位岗位安全培训合格,佩戴特种作业资格合格目视标签。
标签应简单、醒目,不影响正常作业。
第十四条压缩气瓶的外表面涂色以及有关警示标签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
同时,企业还应用标牌标明气瓶的状态(满瓶、空瓶、故障或使用中)。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脚手架的作业过程中,应使用标牌标明脚手架是否处于完好可用、限制使用或禁用状态,限制使用时应注明限制使用条件。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西南司质〔2009〕1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安全〔2009〕552号),结合分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分公司实行安全目视化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目的是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的工器具是特指脚手架、压缩气瓶、移动式发电机、电焊机、检测仪器、电动工具、手动起重工具、气动(液压)工具、移动式梯子。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各种安全色、标牌、标签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作业区域、设备设施的安全目视化应符合《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设施标识设计规定》(试行)(西南司计〔2009〕133号)相关要求。
第七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考虑夜间环境,应保证有充足的照明光源,以满足需要。
第八条用于喷涂、粘贴于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色、标签、标牌等不能含有氯化物等腐蚀性物质。
第九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等应定期检查,以保持整洁、清晰、完整,如有变色、褪色、脱落、残缺等情况时,须及时重涂或更换。
第三章人员目视化管理第十条内部员工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劳保服装。
外来人员(参观、检查、学习人员,承包商员工等)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应符合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承包商员工应与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第十一条所有进入钻井、井下作业、油气化工生产区域、油气集输(场)站、油气储存库区、天然气净化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区域的人员,应佩戴入厂(场)有效证件。
第十二条内部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入厂(场)证件式样应不同,区别明显,易于辨别。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经所在单位岗位安全培训合格,并在安全帽上粘贴特种作业资格合格目视标签或上岗证上注明特种作业类别。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监督考核
领导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监督 和考核,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 执行。
管理部门的职责制定安全生来自计划和方案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 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和方案。
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 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 急处置能力。
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需 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06
附则
解释权
解释权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有。
解释方式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权对规定中的条款进行解释,并对相关 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解释效力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与规定本身具有同等 的约束力。
生效日期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 全生产管理规定
汇报人:
2023-12-28
目录
• 总则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安全生产管理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 安全生产奖惩 • 附则
01
总则
目的和意义
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通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 事特种作业。
安全生产检查
01
02
03
定期检查
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 检查,包括设备设施、作 业场所、员工劳动防护用 品等方面的检查。
不定期检查
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抽查 ,重点检查易发生事故的 环节和部位,确保安全生 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03
Q-SY-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1)要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气瓶的安全使用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可搬运的钢质压缩气瓶(一下简称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用空气呼吸气瓶、灭火器瓶、民用液化气瓶、车载燃料气瓶、医用和家庭用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GB 16804-1997 气瓶警示标志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2009]552号3 职责3.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
3.2 专业分公司组织推进、实施本标准。
3.3 企业根据本标准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3.4 企业HSE部门对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3.5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并对实施程序提出改进建议。
3.6 员工接受培训,执行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 管理要求4.1气瓶检查4.1.1企业应从具备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受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4.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
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4.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
气瓶颜色应满足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199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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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员、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目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范中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目的是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
第四条本规范中工器具是特指脚手架、压缩气瓶、移动式发电机、电焊机、检测仪器、电动工具、手动起重工具、气动(液压)工具、便携式梯子。
第五条各企业应统一安全目视化管理标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种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考虑夜间环境,以满足需要。
第八条用于喷涂、粘贴于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色、标签、标
牌等不能含有氯化物等腐蚀性物质。
第九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等应定期检查,以保持整洁、清晰、完整,如有变色、褪色、脱落、残缺等情况时,须及时重涂或更换。
第十条企业内部员工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
外来人员(承包商员工,参观、检查、学习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应符合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与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第十一条所有进入钻井、井下作业、炼化生产区域、油气集输站(场)、油气储存库区、油气净化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应佩戴入厂(场)证件。
第十二条内部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入厂(场)证件式样应不同,区别明显,易于辨别。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质,并经所在单位岗位安全培训合格,佩戴特种作业资格合格目视标签。
标签应简单、醒目,不影响正常作业。
第十四条压缩气瓶的外表面涂色以及有关警示标签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
同时,企业还应用标牌标明气瓶的状态(满瓶、空瓶、故障或使用中)。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脚手架的作业过程中,应使用标牌标明脚手架是否处于完好可用、限制使用或禁用状态,限制使用时应注明限制使用条件。
第十六条除压缩气瓶、脚手架以外的工器具,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确认其完好,并在其明显位置粘贴检查合格的标签。
检查不合格、超期未检及未贴标签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所有工器具,包括本规范定义之外的其他工器具,都应做到定置定位。
第十八条应在设备设施的明显部位标注名称及编号,对误操作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设备设施,应在旁边设置安全操作注意事项标牌。
第十九条管线、阀门的着色应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
同时,还应在工艺管线上标明介质名称和流向,在控制阀门上可悬挂含有工位号(编号)等基本信息的标签。
第二十条应在仪表控制及指示装置上标注控制按钮、开关、显示仪的名称。
厂房或控制室内用于照明、通风、报警等的电气按钮、开关都应标注控制对象。
第二十一条对遥控和远程仪表控制系统,应在现场指示仪表上标识出实际参数控制范围,粘贴校验合格标签。
远程仪表在现场应有显示工位号(编号)等基本信息的标签。
第二十二条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器具应分类摆放,并设置标牌,标牌内容应参照危险化学品技术说明书确定,包括化学品名称、主要危害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基本信息。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使用红、黄指示线划分固定生产作业区域的不同危险状况。
红色指示线警示有危险,未经许可禁止进入;
黄色指示线提示有危险,进入时注意。
第二十四条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生产作业区域内的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紧急集合点设置明确的指示标识。
第二十五条应根据施工作业现场的危险状况进行安全隔离。
隔离分为警告性隔离、保护性隔离。
(一)警告性隔离适用于临时性施工、维修区域、安全隐患区域(如临时物品存放区域等)以及其他禁止人员随意进入的区域。
实施警告性隔离时,应采用专用隔离带标识出隔离区域。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保护性隔离适用于容易造成人员坠落、有毒有害物质喷溅、路面施工以及其他防止人员随意进入的区域。
实施保护性隔离时,应采用围栏、盖板等隔离措施且有醒目的标识。
第二十六条专用隔离带和围栏应在夜间容易识别。
隔离区域应尽量减少对外界的影响,对于有喷溅、喷洒的区域,应有足够的隔离空间。
所有隔离设施应在危险消除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七条生产作业现场长期使用的机具、车辆(包括厂内机动车、特种车辆)、消防器材、逃生和急救设施等,应根据需要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并做出标识(可在周围画线或以文字标识),标识应与其对应的物件相符,并易于辨别。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范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