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国企监督制度体系
关于构建“大监督”体系,赋能国企改革发展的思考

关于构建“大监督”体系,赋能国企改革发展的思考【摘要】在全面从严治党大背景下,国有企业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既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目标,又是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深入推进的重要保证。
本文分析了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常见的问题,阐述了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意义,初步探索“大监督”体系赋能企业改革发展的主要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要在全面深化改革发展中严格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监督工作压力越来越大、难题越来越多,防控各类风险的任务愈发艰巨。
传统的监督模式已与国有企业所面临的新形势不相适应,如何将各项监督职能有效整合,构建与企业改革深入融合的“大监督”体系,保障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赋能改革和“十四五”战略落实落地,已经成为新时代国有企业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主要任务。
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意义构建国企“大监督”体系,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强化自我革命,顺应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增强内部监督合力,提高内部监督效率的现实需要。
坚持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公司主责主业对“国之大者”了然于心,通过在理论研究、机制建立、方法创新等多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的实践,全力保障公司改革任务顺利落地。
二、构建“大监督”体系对企业改革发展的必要性目前,国有企业监督体系一般由纪检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内部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以及企业内部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领域的监督构成。
建立“大监督”体系的必要性在于:一是可以改变党内监督局限性,发挥协同监督优势。
改革期间,需要监督的事项繁杂、庞大,党内监督如纪检、巡察监督等受专业能力的局限,不可能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全面监督到位,构建协同的监督模式,通过建立相应机制,综合研判和协同推动问题整改,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资源的整体优势,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体系

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体系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董事会的组织架构和职责,确保董事会在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方面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加强董事会的专业性和多样性,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和监督能力。
⒉落实监事会职责︰健全监事会制度,强化监事会对国有资产和国企高管人员的监督职责。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推进市场化改革
1.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改革管理体制、优化组织架构、完善激励机制等方式,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经营效率和创新能力。
⒉增强企业活力:通过推进市场化改革,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风险防控
1.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对国有企业的风险管理。
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重大交易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2.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针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四、强化责任追究
1.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和流程,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问责。
⒉.加强监督执纪: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对国企高管人员的监督约束。
综上所述,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体系需要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市场化改革、加强风险防控和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不断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国企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制度

国企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制度
国企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制度是指国有企业内部建立的一套纪检监察机构对企业内部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国有企业的工作秩序和纪律,防止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国企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制度通常由国企纪委和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纪委负责监督企业内部的纪律执行情况和违纪行为的查处,相关部门负责监督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是否合规。
在实施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制度时,通常采取以下措施:
1. 定期组织对国企内部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纪委定期组织对国企内部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采购和招投标等,以及各种经营、管理活动。
2. 随机抽查和风险评估:纪委可以随机抽查企业内部的某些环节,检查相关制度和操作是否规范。
同时,还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重点关注可能存在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领域和环节。
3. 接受举报和投诉:纪委接受员工和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4. 建立巡视制度:纪委可以建立巡视制度,定期对国企内部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5. 追责和惩处:对于查处的违纪行为,纪委可以根据情节轻重,
进行惩处,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通过国企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提高国企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思考三篇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思考三篇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思考一篇1国有企业现有的内外部监督体制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几十年的摸索,我国已建立完善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国有企业的大监督机制,财政部管资产,中组部管干部任命,党的工作由中央工委管,稽查特派员由国务院派遣,还有国资委、工商、税务、审计、海关、银行等部门甚至社会舆论,也都对国有企业起到有力的外部监督作用。
在企业内部,按照公司法建立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基本的内部制衡监督机制,同时企业内部建立的有党组织(包括工会)、内部审计、财务、法律、人力资源、巡视、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机制。
近年来,国资委加强了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的实施,外派监事会监督与企业内部纪检监察、审计等方式有机结合,已形成联合实施、协同联动、规范有序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从而将对国有企业的内外部监督机制有效地结合起来。
2现有的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国有企业监督工作,没有现成的管理经验和模式可以借鉴,许多工作还处在探索之中,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1)目前对国有大企业的监督存在多头管理,监管机构职能重叠,工作交叉,责任不清,影响监督效能。
(2)国有企业问题上法规政策体系存在政出多门、部门间存在利益冲突、部门规章之间有矛盾和不一致的情况。
(3)内控体系不健全,有的企业海外重点项目监管不力,特别是海外工程项目、企业收购兼并等监管缺失,存在采购、分包环节不规范,程序流于形式等问题。
(4)审计监督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存在事后性、审计要求不能落实到位的问题,而社会审计受整个社会诚信环境、同业竞争的影响,审计质量得不到保证。
(5)企业中的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但是职代会的监督大多是以下监督上,职能很难落实到位。
(6)纪检部门监督晚。
与审计监督相比,纪检部门的监督虽具备较强的惩处手段,但对于已经造成的企业资产流失情况,纪检监督明显滞后。
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作者:李文彦来源:《现代企业文化》2019年第36期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12-160-02摘要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需构建大监督体系,加强国有企业内控管理。
对此,本文首先对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成进行介绍,然后对国有企业建立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并对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建要点进行详细探究。
关键词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构成重要性在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中,监督管理至关重要。
在国有企业发展中,国家相关监督机构需对其实施外部监督,同时国有企业内部也应加强监督管理,提升企业监督力量,避免企业经济损失。
对此,可构建大监督体系,使得企业监督部门能够全面实行监督职权,完善企业监督机制。
因此,对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建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意义重大。
一、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成大监督体系涉及多个部门,包括纪检监察部、监事会、法律事务部、建内控审计部以及工会。
各个部门的工作目标是保证国有企业经济安全,而各个部门的职责、监督内容等有一定的区别,具体描述如下:(1)纪檢监察部:在纪检监察部的日常工作中,需根据党章党纪对党员干部加强监督管理。
(2)监事会:监事会需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国有企业资产或者权益受到侵犯。
(3)法律:根据经济类法律规范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加强法律业务专业性指导和监督管理,对企业日常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因素进行监督和管控。
(4)审计:在审计部门的日常工作中,需根据国有企业内控准则以及内审准则,对国有企业经济活动加强内部控制和审查。
内部审计具有独立性特征,在监督地位以及法律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一般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中,可能会对审计监督效果造成不良影响。
(5)工会:工会需严格依据《工会法》以及《劳动法》实施民主监督管理。
基于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的研究

基于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的研究摘要:在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进程中,监督工作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通过各监管职能部门及监督机构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企业能够顺应经济更加市场化和多元化的变化,满足各类监管的要求,得到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体系国有企业的稳步发展离不开监督,企业内部各监督力量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能够起到事先预防的功效,从而使企业规避相关风险,免遭不必要的损失。
所以,如何使企业各监督部门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形成高效的监督体制,是目前国有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搭建“大监督”工作体系,成为一个关键的探索方向,并且有一些企业已经开展了这方面的探索,如南京晨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搭建“大监督”工作体系,就是为了充分发挥企业纪检监察、内部审计、风控法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监事会等各个监督部门及监督机构的职能,共享监督信息,减少监督成本,提高监督质效,构成监督合力,抵御各种风险隐患,保证企业健康运转[1]。
一、为什么要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体系(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的需要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中强调,要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构建统筹兼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监督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因此,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国有企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的具体表现。
同时,建立“大监督”工作体系,能够提升企业工作人员的履职意识,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增强企业的风险规避意识,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现代社会,科学管理离不开监督,监督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
监督工作更是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如果缺乏监督,企业就无法有效地开展经营管理和创新活动。
国资国企监管制度汇编

国资国企监管制度汇编
国资国企监管制度汇编,是指将国家资本与国有企业的监管制度进行整理和编纂,形成一个综合性的文件或数据库,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各种监管规定的合集。
国资国企监管制度汇编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国资国企的监管和管理,促使国有企业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运营和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国资国企监管制度汇编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国有资产的保护、管理和监督制度。
2. 国资委制定的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包括国资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监管和改革等方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对国有企业的组织结构、财务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3. 相关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定:包括财政部、工商局、证监会等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国资国企监管规定,这些规定对国资国企的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4. 其他相关文件:包括国务院、政府部门、地方政府等发布的国有企业监管、改革和激励政策文件,这些文件对国资国企的运营和管理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国资国企监管制度汇编的编撰工作一般由国资委或相关部门负责,可以以书籍形式出版,也可以以电子版形式进行发布。
这些制度汇编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国有企业和其他相关单位提供了一个具体的参考和依据,有助于规范和改进国资国企的管理工作。
国有企业监管制度

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政府或国家授权机构全资或控股的企业。
由于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有效的监管制度对于保护国家利益、提高经营效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的重要性、现行监管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一些建议改进国有企业监管制度。
一、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的重要性1. 保护国家利益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资源,其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能够确保国有企业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2. 提高经营效益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强调市场导向、效益优先。
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企业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现行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的不足之处1. 监管权责不清现行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中,监管职责的界定不够清晰明确。
涉及不同部门的多重监管导致监管责任的模糊化,一方面导致监管效率低下,另一方面也容易出现监管失职的情况。
2. 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目前,国有企业监管多以行政手段为主,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
缺乏有效的经济手段和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导致监管的效果有限。
3. 监管机构独立性不足国有企业监管机构与所监管的企业之间存在很强的利益关联,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受到质疑。
这种情况容易导致监管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影响监管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改进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的建议1. 明确监管职责建议建立一个统一的国有企业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职责的划分。
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应该明确明确,避免监管权责交叉和责任推诿。
同时,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2. 引入市场机制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应该引入更多的市场竞争机制。
比如,建立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鼓励企业进行内部改革和创新,提高经营效益。
同时,允许一定程度的私人资本进入国有企业,引入市场机制来促进企业的发展。
3. 提升监管机构独立性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管机构的独立性监督,避免监管机构与所监管的企业之间的利益关联。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资国企监督制度体系
国资国企监督制度体系是指针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所实施的
一套监督制度体系,旨在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
该制度体系包括三个方面的监督:政府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政府监督主要由国资委等中央部门负责,通过制定监管政策、行业标准等方式实现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监督;内部监督由企业内部建立,主要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等部门,通过内部制度和监控机制实现对企业内部运营情况的监督;外部监督则包括审计机构、法律监督机构、社会监督机构等,通过对企业合规性、财务状况、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监督,促进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此外,国资国企监督制度体系还包括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以发现和预防潜在的风险,避免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损失。
总之,国资国企监督制度体系是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应当不断完善和加强。
- 1 -。